寫在上職前
還記得第一次接觸明光社是在一次崇拜中,蔡志森先生在講道中打趣說明光社就像三更半夜打更的看更,又像外圍股市分析員:在大家都睡了的時候,為大家守望。這使我想起了往年港大團契在校園裡張貼了的一張大字報-從前耶穌說我們要作鹽,今天耶穌說我們太淡了。
還記得第一次接觸明光社是在一次崇拜中,蔡志森先生在講道中打趣說明光社就像三更半夜打更的看更,又像外圍股市分析員:在大家都睡了的時候,為大家守望。這使我想起了往年港大團契在校園裡張貼了的一張大字報-從前耶穌說我們要作鹽,今天耶穌說我們太淡了。
正如余達心牧師在明光社九週年聚會開始時指出,「基督徒在任何社會都是異類,被邊緣化是必然的;但是基督徒不可能對這個世界沒有話說。」對這點,我是完全同意的。問題是,基督信仰的群體往往是在教會或自己人中就說得天下無敵,而在整體社會中要發揮實際功用時就往往顯得有心無力。因此我的看法是,與其又再「反思基督教倫理對信徒的影響」,不如討論一下如何解決基督信仰群體這種「眼高手低」的困局。
倫理學主要研究的是道德上的對與錯,但在一個是非黑白混淆不清的年代,要討論對與錯的問題,無疑是向難度挑戰!
當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通知我,各董事已決定聘請我擔任高級幹事一職時,心裡當然非常歡喜,卻又開始擔心自己對傳媒的事一竅不通,恐怕
在電影「霍元甲」中,「霍」有以下對白:「我只是一介武夫, 可以做甚麼呢?」
當時國家正值被烈強侵吞,文人用諸般方式如變法維新、洋務運動去救國,武夫究竟可做甚麼?當兵保衛國土、當保鑣去保護政要?還是好像霍元甲般成立一所機構( 精武體育會) 教育下一代強身健心,以武修德,達致全人教育呢?
墮胎是一個錯綜複雜的議題,亦可從不同的角度出發來探討。例如在傳統文化的角度來看,對中國人來說,胎兒很多時會被看為有生命的獨立個體,所以若孕婦不幸去世,會稱之為「一屍兩命」。同一觀念下,墮胎就等同奪走生命,與殺人無異。然而,從法律角度來看,胎兒並不是人,法律上「活生生的人」有兩大基本條件:完全脫離母體並擁有一套獨立的循環系統。所以非法墮胎並非謀殺,而是另一條獨立的罪行--- 墮胎罪。
人物專訪:雪兒(假名)
有關墮胎的倫理探討,Barbara MacKinnon在他Ethics: Theory and Contemporary Issues第九章中介紹了兩個倫理學中常討論的角度:效益主義及權利角度。[1]
隨著現代醫學發展,墮胎手術已變得十分乾淨俐落,最近英國更發展至只要懷孕不足九週,便可在家中安全墮胎(都市日報,17/02/2006)。儘管如此,對墮胎的爭議仍持續著,而為了讓讀者更了解墮胎,本期燭光網絡訪問了三位資深輔導員,希望讀者能從另一角度看輔導墮胎工作和前線輔導員對墮胎的看法。
2002 年3月17日,一個尋常的星期日,在長洲島上,有三位年齡14、15歲的青少年透過「燒炭」來結束生命。今年1月先後有兩位教師自殺,這些事件在社會帶來極大的震撼和迴響。據政府統計,98年自殺個案為868宗;99年882宗;00年915宗;01年988宗,即每十萬人有14.1個人自殺,其中男性佔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