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調查矇查查?
社關面面觀
燭光網絡 29期 (p.16)
19/03/2003
「誰敢說現時政府不問責,不諮詢你們!」新年拜年時,一位長輩向我抗議。「你們這班道德佬!一天到晚反賭波,反廿三!你有無看廣告?國家安全都要買保險啦!」他指著最近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廣告說。
不錯,只要到政府的諮詢文件資料庫看看(www.info.gov.hk/cpolicy.htm),你可找到多不勝數的政策諮詢、報告書…的確,政府是較以往開放的,這種諮詢政策多年來亦行之有效。可是,近期賭波合法化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卻造成社會分化,抗議連連,究竟問題出在哪裡?
首先,民意諮詢往往與政府的目標取向掛。以賭波諮詢文件為例,雖名為「賭博問題諮詢文件」,但在34頁的文件裡,僅有不足10段(加起來只有2頁多一點)提及加強執法和反對賭波合法化的意見,文件附錄更詳列了賭波公司發牌運作原則,徹頭徹尾就是一份「賭波如何合法化」的諮詢文件!再看備受爭議的廿三條諮詢文件,手法如出一轍,市民隨時干犯罪行,煽動叛亂,危害國家安全(還好,起碼不會隱匿叛國!)誰敢說政府沒有既定立場,真能「寬鬆」立法?
其次,政府公佈諮詢結果,還有幾度「殺手鐧」:
- 民意調查「矇查查」:以賭波合法化諮詢為例:民政事務局竟然可以一個只訪問一千五百位市民的民意調查,推翻超過九萬市民遞交意見的法定諮詢!再進一步,如「廿三條」諮詢般直接「搏懵」,將反對當贊成,有意見當無意見,手法愈來愈低劣!
- 公佈時間「做手腳」:政府不同部門處理諮詢的態度和速度,相差之大令人驚訝!快者如「廿三條」,九萬份意見,不須兩個月整理,就能在農曆新年前公佈結果(雖然錯漏百出),反觀「賭波」文件,則要精雕細琢,歷練半年始出爐;而「慢工出細貨者」則非「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諮詢文件莫屬——三年有多,石沉大海!
- 完善的「售後服務」:民政事務局何志平局長為要「慰藉」反賭人士,先是了無誠意要求馬會撥交2400萬「以賭戒賭」,辦事細則一律欠奉,既說要先研究本港賭博情況,卻要急就章四月立法!繼而推動珠三角聯賽,甚至不惜工本大建球場(多些球場,會不會是為日後本地賭波鋪路?),門面功夫有餘,實際行動不足!
- 誤解與事實:在廿三條諮詢,「管有煽動刊物」、「隱匿叛國」等建議的確刪除了,警方搜查的規定亦有修改,但事實是:不明不白加入了「缺席聆訊」的條文,依然是藍紙草案。「事實」過後,原來最「誤解」民意的,可能是以為可以「求其」過關的葉劉局長。
當政府利用種種手段,企圖製造預定諮詢結果,沖淡對政府不利的正式諮詢結果,手法層出不窮,愈見突兀,令人慘不忍睹!我們又豈有緘默之理?但話說回來,要意見「有say」,就要眾志成城,你的參與不可少!如想知道更多有關「廿三條」及賭波合法化的資料,請到本社網頁瀏覽http://www.truth-light.org.hk,讓我們一同參與,一同作鹽作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