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人一生當中,或多或少經歷大大小小不同的苦難。[118]對 於苦難問題,基督教自古至今已作了不少討論。今天,一般人都認為苦難是一個懸謎。人只可以在經歷苦難的時候,親自從中體驗苦難對自己有何意義。若然希冀從 聖經尋找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解釋,答案往往是教人失望。因為根據聖經的記載,苦難來自不同原因。有的是來自人的罪(撒下十二10-14)、有的則不然(約 九1-3),有的更是人生本是如此,讓人參透不了神的作為(傳三1-11)。
對於基督徒來說,神是人生命的主宰,大多會如約伯般相信,禍福均來自神(伯一21下)。所以,縱然信徒未能解釋苦難,也知道惟有在神容許之下,災禍才會臨到人身上。不過對於一些信徒來說,理性上的認知是一回事,如何接受又是另一回事。
當信徒面對殘酷的現實,又或是無法接受的狀況時,有一些信徒仍然堅持「凡事謝恩」,以「讚美神」來平復情緒,度過難關。這些做法很理想,也很合乎聖經教導(參帖前五16-18)。但對不少信徒來說,在極度痛苦中,很容易對神及對人產生不滿情緒,實在難以以「感恩」及「讚美」來減輕痛苦。究竟這一群信徒可以如何以信仰來回應無常人生中的苦難呢?
本文嘗試以有限的字數,向那些不滿神的「安排」,又懷著滿腔怒氣的信徒提供一些參考,讓大家未做到「感恩」及「讚美」的時候,或許可以嘗試以另一方式來處理因苦難而來的情緒。
無常人生中的情緒
對某些信徒來說,堅信神的慈愛來回應苦難問題,並非艱難的事情。有些信徒甚至可以如彼得、西拉一樣,在患難中仍然唱詩歌頌神(徒十六22-25)。但不是所有信徒都能夠如此,有一些信徒受到打擊後,感到不知所措,無法親近神之餘,甚至不曉得信仰的路如何走下去。[119]
有一些信徒在受苦時,拒絕與神交談,有可能是他們對神生氣,抱怨神不愛他們;也有可能是他們不敢承認自己對神有不滿的情緒。或許在理性上,有些人仍然相信神是美善的,也認為無論發生任何事情,也不應該責備神,就如《約伯記》中首兩章的約伯一樣,即使災禍連連,但他在言語思想上仍沒有得罪神,認為「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回的也是耶和華」(伯一21下)。[120]但感性上,要他們在受苦中仍與神有美好的交往,甚至「凡事感恩」,又似乎真的「強他們所難」。他們究竟可以怎麼辦?
首先,不要漠視或抑壓個人情緒。有不少心理學者及輔導人員告訴我們人的情緒其實反映自己的內心世界,是生活中的保安信號。[121]他們大都不贊成人們收藏感覺,因為埋藏痛苦的人「在感情上容易變得與人完全隔絕,只維持表面膚淺的應酬或交往,他的內心也會容易陷入長期的消沉。」[122]
對於一些在人生當中受到打擊,未能如保羅那樣凡事謝恩的信徒們,事實上卻又對神或對人懷著憤怒或不滿時,應該學習在神面前傾心吐意,這總比他們強迫自己抑壓情緒來得好。正如之前所言,收藏感覺只會讓人維持表面的交流,讓人消沉。無論與神又或是與人的關係,都不是好事。
有信徒認為不可以對神生氣,有的是怕神不祝福自己之餘,反過來懲罰自己;有的則認為對神生氣便是對神不敬,是不正確的行為,基督徒萬萬不可如此叛逆。無論基於甚麼原因,若然信徒對神確實有不滿的情緒,不表達、不處理的話只會窒礙人神關係,讓人在神面前卻步不前,不敢表達真正的自己,也不敢正視自己的需要,這樣的人或許在人面前是一個「敬畏神」的人,但在神面前是否欠缺真實的感情交流?這樣的人生又會否快樂呢?約伯自《約伯記》第三章開始,便在神及在人面前毫無保留地傾訴自己的不滿及冤屈,更有不少詩篇的作者向我們示範,人可以在神面前展示最真實的一面。
很多人都讚賞首兩章的約伯,認為他遇到苦難仍能堅守信仰,沒有口出狂言得罪神(伯一20-22、二10下),實在是義人的典範。但事實上《約伯記》並不是停留在「在這一切事上,約伯並沒有用口犯罪」(伯二10下)。從第三章開始,約伯便詛咒自己的生日,歡迎死亡(伯三),更毫不掩飾地在神面前表達出他對神的看法,約伯直言神不再愛護他,而變成一位只會攻擊他及折磨他的神(六1-4、十7-8、十九6-13,21-22)。約伯對於神無情的說法,很明顯不是神學真理,而是受苦當中,約伯如何看神,以及他真誠地向神表達自己的感受。最終神亦在旋風中責怪約伯的無知。但有趣的是神認為約伯在怒火中對神的評論,反比其三友來得正確(伯四十二7-8),諷刺的是約伯三友一直對約伯的言論表示反感,也處處為神辯護,到最後反而是約伯為其三友獻祭,成為神與三友和好的祭司(伯四十二8)。
神沒有因為約伯「言詞激烈」而與他破裂關係。約伯的不甘心,勇於向神表達內心的不滿,讓他的信仰有所突破,以前信奉的是風聞有神的宗教,後來卻是親眼看見神的真實信仰。在旋風中遇見神後,苦難問題已經不再是一個問題。[123]約伯最終放棄向神訴訟其不公。如此的結局,轉捩點在於人神相遇,也在於約伯沒有因人生突如其來的苦難而逃避神。即使約伯遇上不尋常的人生,認為是神無緣無故攻擊他,他也決意留在神的身邊哭訴自己的苦況及懷疑,而不是放棄信仰,對神不聞不問。
當C. S. Lewis失去摯愛的妻子時,其狀況也差不多。在他的著作A Grief Observed中,我們看到另一個有別於撰寫The Chronicles of Narnia的Lewis。他揚言「他人不要嘗試以宗教安慰他,否則他懷疑這些人根本不明白。」他在書中抒發自己對神的不滿,他感到當人需要幫忙的時候,神恍若不知所終。他認為最可怕的事情不是停止相信神,而是怕自己會下一個結論:神本來便喜歡這樣,在人受苦的時候離開。A Grief Observed不是一本以系統神學處理苦難的書籍,而是C. S. Lewis,一個受苦者在神面前表達自己的怒氣及最真實的心聲。當人在痛苦的時候,與其拒絕自己對神有不滿的情緒,倒不如在祂面前抒發自己的感受。[124]
除了對神,經歷無常人生的信徒也會對迫害者感到憤怨。同樣,一時未能做到主耶穌的要求,以70個七次原諒欺壓者時,卻可以選擇在神面前盡情傾訴。
《詩篇》一三七篇的作者,記載到他們因著國破家亡而帶著沉痛的情緒,當受到敵人欺負,強迫他們唱「得勝之歌」(詩一三七2-3),[125]他們憤怒之下,惟有向神禱告,祈求神為他們報仇「耶和華啊!求你記念以東人在耶路撒冷遭難的日子所行的,他們說:『拆毀它,拆毀它,直拆到根基。』將要被毀滅的巴比倫城啊!照著你待我們的行為報復你的,那人有福了。抓住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有福了。」(詩一三七8-9),當中的辭鋒用語一點都毫不客氣。曾有不少人質疑,聖經的正典為何包括如此殘忍的詩篇?一直以來,聖經從不刻意隱瞞人的罪性或殘忍的事情。另外,詩篇大多是人向神的禱告,某程度上是情感的流露及抒發多於是神學的教導。最後,詩人向神禱告,神如何看待這禱告,由神決定。[126]或許我們可以如此理解,詩人由始至終都相信神施行審判,但這無阻他表達出自己被欺凌時的感受。[127]
當信徒在患難中仍對神有信心,仍然相信靠著神可以度過難關,甚至以感恩的心來面對苦難,是最理想不過的事情,但對於那些未能如此相信,未能如此行的信徒,甚至內心充滿苦澀的信徒,最好還是先處理自己的情緒,可以與信任的牧者、弟兄姊妹,又或是輔導人員傾談,也可以在神面前呈現最真實的感受及想法。
無常人生
認 清自己情緒及處理自己的不滿很重要,但認識人生本無常也同樣重要。因為當信徒愈明白聖經,愈不會對信仰有不切實際的期望。信徒要接受的一個事實,便是信主 後的生命未必一帆風順,信徒仍然有可能遇上突如其來的災害。有時候,要一個傳統的中國人或佛教徒接受人生有苦難這事實,有可能比某些信徒來得容易。
對中國人來說,無常人生也不是陌生的思想。老子早已說出「福兮禍之所伏,禍兮福之所依」的道理。[128]意思便是說禍與福互相依存,可以互相轉化。當人正在享受美好的事情時,禍患會突如其來;而當人面臨困境,也可能「逢凶化吉」、化險為夷。當年「知否世事常變,變幻原是永恆」這兩句歌詞迄今仍深入不少人的心坎,而即使不知道上述歌詞的年輕人,也可能會聽過「無心害你」頭幾句歌詞:「想一生一起,別想得這樣美,當中少不免道別離,想歡歡喜喜,但清楚這道理,風光怎麼會沒了期……」。
至於佛教,無論是大乘或小乘、從天台宗、華嚴宗到禪宗等,佛教由始至終都強調眾生皆苦及諸行無常,便是說人的一生必然經歷大大小小不同的痛苦,而所有事物的運行都處於無常變化之中,有生即有死,有死即有生,世間没有永恆不變的事物。[129]所以當有意外發生時,一點也不用奇怪,因為這才是正常的人生。
相 對於一些對人生看得透徹的傳統中國人或佛教徒,有一些信徒,由於過於執著於「神愛世人與世人受苦」這兩者不能並存,他們很難接受信主後的人生仍會「失意事 十常八九」這事實。當遇上苦難時,他們感到無奈、難受及氣憤,不明白為何苦難臨到自己身上。他們質疑神的愛,認為神既然愛世人,為甚麼祂沒有保護信靠祂的 兒女,要經歷生離死別、病患、失學或失業等痛苦,而不能在神的恩典之下,平靜安穩地度過一生。有一些人在失意過後,更起了離開神、放棄信仰的念頭。[130]
不 錯,聖經有大量經文指出神對人的慈愛及保護,例如「他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的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你地所 產的,使你的五穀、酒、油,以及牛犢和羊羔增產。 你必蒙福勝過萬民;在你中間沒有不能生育的男女,也沒有不能生殖的牲畜。 耶和華必使一切病症離開你; 你所知埃及各種的惡疾,他決不加在你身上,卻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申七13-15);「他必按時降雨在你們的地上,就是降秋雨和春雨,使你們可以豐 收五穀、新酒和新油。他也必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出青草來,你也可以吃得飽足。」(申十一14-15)。而詩人更經常提及神的看顧及保護:「我要向群山舉 目,我的幫助從哪裡來呢? 我的幫助是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他必不使你的腳滑倒;保護你的必不打盹。看哪!保護以色列的,必不打盹,也不睡覺。保護你的 是耶和華,耶和華在你的右邊蔭庇你。白天太陽必不傷你,夜裡月亮必不害你。耶和華要保護你脫離一切災禍,他要保護你的性命。你出你入,耶和華要保護你,從 現在直到永遠。」(詩一二一1-8)
雖然聖經不斷提醒人要一生道路亨通,必須跟從神的教導:「如果你們聽從這些典章,並且謹守遵行這一 切,耶和華你的神就必照著他向你的列祖所起的誓,向你守約並且施慈愛。」(申七12),但這一種「申命記思想」並不代表聖經的全部。有時候,即使當事人沒 有離棄神的道,反而敬愛神,熱心事奉,也可能會遇上不幸的事情。[131]聖經當中,從來不乏「人生本無常」的經文。
《約伯記》的首兩章,描繪出完全正直、敬虔上主的約伯,在短短的時間內喪失一切財產、親朋及健康,由一位受人敬重的超級大富豪變成一無所有的病患者。除了《約伯記》,《路得記》也述說了人生的無常。以利米勒及拿俄米一家的故事,以利米勒帶著拿俄米和兩個兒子前往摩押,以為可以躲避饑荒,誰知他及其子先後去世, 家中只留下拿俄米三婆媳(得一1-5)。
對於約伯的慘況,讀者還可以從《約伯記》第一及第二章得知這是上主及敵擋者「打賭」的後果,但拿俄米為何遭遇喪夫失子之痛,整本《路得記》卻隻字未提。從「深入民心」的「申命記傳統」,又或是所謂的「報應論」(the law of retribution )看來,或許有人會認為以利米勒不應該因為饑荒便離開伯利恆,去了摩押地——淫亂之地,以致神懲罰他及其兩位兒子致死。就如猶太拉比也曾以此解釋以利米勒的「死因」。[132]但從上下文及相關的經文看來,這說法的證據稍欠不足。[133]
基本上,除非有明顯的解釋,例如大衛在位期間所遇到的全國性瘟疫是因為大衛數點人民(撒下二十四10-15),以色列人國破家亡是因為他們對神不忠(摩九1-10),否則,突如其來的災難不一定與「報應」有關。我們也不宜對天災人禍妄下判語,隨意把意外看成出於神的責罰。
即使在新約聖經,雖然一方面強調信主後的生命是豐盛的(約十10),但卻沒有把生命豐盛等同於生活平穩。相反,從耶穌為門徒禱告的內容看來(約十七14-19),要立志成為一個認真的信徒、堅守信仰,更可能面對苦難,只不過這些苦難是可預計的。
無常人生的背後主宰
雖然信徒無法掌握人生,不知道禍患何時突如其來,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無常人生的背後,是神掌管一切。或許我們不能明白,為何慈愛的上主容許人間出現苦難,但我們仍要相信人生縱有苦難,上主仍是慈愛不變的。
人在日光之下的際遇,是悲喜交集,也是人無法預知及始料不及的。不過,一切的事情卻不是隨機發生或發展,有神設定的時間。[134]《傳道書》對此有深入的描述:
「萬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種的也有時;殺戮有時,醫治有時;拆毀有時,建造有時;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踴躍有時;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擁抱有時,避免擁抱有時;尋找有時,捨棄有時;保存有時,拋棄有時;撕裂有時,縫補有時;靜默有時,講話有時;愛有時,恨有時;戰爭有時,和平有時。」(傳三1-8)。
《傳道書》提到喜與悲互相交替,各自有出現的時機。時機由誰決定?並不是人,而是由神決定(傳三11)。所以人並不能誇口說:「今天或明天,我們要到某城去,在那裡住一年,作生意賺錢。」(雅四13)。因為無人能知道明天如何,甚至連生命的長短,也不是由自己說了算數,而是在神手裡(雅四14-15)。
人雖然無法掌握自己的人生,但這並不是說人便要在一個沒有安全感的環境下生活,一生都在擔憂,不知道在甚麼時候,災禍會臨到自己身上。《傳道書》並沒有強調災禍,也沒有教人無時無刻對災禍產生恐懼。而是要說出人生本無常,不過無常背後有神掌管一切,讓人在神面前懷有「敬畏上主」(傳三14)的心。換句話說,苦難的出現是要人類認清自己的限制,承認神才是那位真正「運籌帷幄」的主宰,而人終其一生,都無法測透上主的行為(傳三11)。[135]
如果聖經的上主,有如希臘神話的神祇一樣,那麼信徒面對苦難時,真的只是悲劇一場,自求多福。但好消息是人間雖有禍事,掌管萬有的上主卻並非脾氣暴躁,貪婪的海神波塞冬(Poseidon)。祂也不是老子口中「以萬物為芻狗」的「天地」,一個沒有情感的主宰。祂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及信實的神(出三十四6)。所以,雖然「災難」看似有時間表,但在神掌管之下,一切的事情都是在最適合及最好的時間發生(傳三11)。[136]
或許當災難降臨到自己身上時,很難想像苦難發生在「最好的時候」,可能只想發問「為何偏偏選中我?」。《路得記》中的拿俄米,當初跟從丈夫移居摩押,完全沒有想到避過饑荒,卻逃避不了丈夫及兩個兒子先後離世的「命運」(得一3-5)。對她來說,即使她如典型的以色列人一樣,深信無論福樂禍患,都是來自神,但若有人說服她這些惡事是發生在最好的時機,一定是不可能的任務。根據經文,拿俄米控訴神苦待她,讓她變得一無所有(得一13、20-21)。不過事實上,拿俄米並非一無所有,一路上有愛她的路得陪伴她,而到最後,路得甚至生了俄備得——一個能供養拿俄米的兒子(得四14-16)。人生或有苦難,但在神的保守之下,又或是祂的定期之下,誰又會肯定不會苦盡甘來呢?
所以,信徒對前路懷有盼望,不是建基於現今的景況非常美好,乃是建基於至善及有恩典的神。而當信徒遇到苦難,也可以不絕望,因為苦難的背後,有慈愛的神,祂掌管一切,也體察每一個人。
無常人生中的禱告
苦難是難捱的,有很多時我們都不知道為何苦難會找上我們,而即使我們明白受苦的原因,也不表示我們可以沒有情緒。所以,當患難臨到信徒時,信徒可以在神面前傾心吐意,讓神轉化我們。我們不知道神如何轉化我們,但至少,我們應該相信神不會離棄尋求祂的人。《詩篇》七十三篇的作者,他向神訴苦,也得到神的啟迪,讓他從怨憤中走出來,重申信仰。雖然詩人的經歷及所受的苦難不足以代表所有信徒的經歷及苦難,但當我們受苦時,思想《詩篇》七十三,從中可以提醒我們,在苦難中,仍不忘抒發情緒及重申信仰。
《詩篇》七十三篇一開始,詩人指出他的苦惱在於世間的不公義(詩七十三12-16),當惡人當道,欺壓他人(詩七十三3-6,8),連詩人也飽受欺凌(詩七十三14),而更痛苦的是惡人興旺(詩七十三4-6、12),神似乎不聞不問,沒有伸張正義,懲罰他們,任由他們自高自大(詩七十三9-11)。
面對這苦況,詩人真誠地在神面前傾訴他的苦惱。他指出他「嫉妒」他們(詩七十三3),也不畏言自己險些跌倒(詩七十三2)。看到惡人平安飽足,他甚至質疑自己一直所堅持的信仰:「看這些惡人,他們常享安逸,財富卻增加。我謹守我心純潔實在徒然;我洗手表明清白也是枉然。」(詩七十三12-13)律法表明神的子民只要遵從神的道,便會「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當詩人眼見的現實與神的教導不相乎時,他氣餒,認為自潔也是徒勞無功(詩七十三1) 。
《詩篇》七十三的作者用了16節的經文抒發了自己對惡人的不滿,以及對信仰的懷疑。但詩人不是只停留在首16節,抒發過後,詩人重申聖經的教導,便是神是賞善罰惡的,所以眼前的惡人似乎「風山水起」,但最終,他的結局終會滅亡(詩七十三18-20)。事實上,惟有依靠神的人才有美好的結局(詩七十三27-28)。詩人何時有這樣的轉變,便是當他進入「神的聖所」,一處人敬拜神的地方(詩七十三17)。[137]在這裡,詩人不再糾纏於惡人未有惡報此事上,而是重拾對神的信心。真正的興盛不在於財富,而在於神的同在。[138]我們不知道詩人是否在崇拜中得到啟迪,只知道詩人在這裡得到啟發。[139]他堅信神的屬性,即使現實環境沒變,心態卻隨之轉變。詩人承認以往看見惡人橫行霸道,與其他人一同遭到迫害時,他是「心中酸苦,肺腑刺痛」(詩七十三21)。但再次堅信真理的時候,他可以不必再為到這事煩惱(詩七十三16),而是願意承認過往的無知(詩七十三22),再次把焦點放在神身上,為神作見證(詩七十三23-24、28)。
當信徒遇見苦難,可以如《詩篇》七十三篇,先抒發情緒,再確認神的屬性沒有因眼前的環境而改變。信徒遭遇苦難表面上似乎與神的愛抵觸,但發洩過後,不妨再次「選擇」信靠信實及慈愛的神。
結語
正如一開始,筆者言明本文的對象是那些在苦難中,難以「不怨天尤人」的信徒。本文試圖提供一些建議。首先,這些信徒先不要抑壓自己的情緒,然後再抓緊神是恩慈等屬性,堅信在困境當中,仍有出路。
所謂的出路不一定是問題得以解決。有時,哭訴過後,苦難仍在,但有一些信徒遇見神後,便不再把焦點停留在苦難身上。不單是詩篇七十三篇的詩人,也有患上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杏林子,雖然終其一生,神都沒有醫治她的疾病,但她卻從信仰中體驗出生命的價值和尊貴,漸漸改變了她對生命的看法,變得樂觀與積極。
當然,不是每一位信徒都可以成為杏林子;同樣,神也不會讓每一位信徒經歷杏林子所經歷的。神的本性是仁慈的,即使信徒如拿俄米一樣,在悲苦的時候懷疑神的愛,多次抱怨神苦待自己(得一13、20-21),神也有權恩待她,在她絕望時,遭她拒絕的路得仍對她不離不棄,最終還成為她的依靠(得四13-17)。
每一個信徒的個性都是獨特的,因著成長背景的不同,有些人抗逆力較強,有些人較弱;有些需要較長時間才能處理自己的情緒,有些人卻容易處之泰然;有些人對神完全沒有怒氣,有些人則容易埋怨神。無論是甚麼個性,當信徒有不滿的時候,明白神容讓我們哭訴。最重要的是不要因著苦難而離開神,反而在祂面前哭訴、尋求祂的安慰及幫助,苦難即使沒有過去,信徒也可以因著神而有能力面對人生的起伏跌宕。
[118]這裡所指的苦難不一定指到嚴重的天災人禍,例如地震、海嘯或火災等。這裡指到讓人難以承受的痛苦,筆者尊重不同人對苦難有不同的界定,所以,甚麼是苦難因人而異。若有人認為失戀是難以承受的痛苦,那麼對這人來說,失戀便是苦難。
[119]見張祥志,〈從「五經」及「智慧文學」看苦難的問題〉,蘇遠泰、趙崇明合編:《當信徒遇上苦難》(香港:基督,2006),頁11;楊慶球著:《神學的哲學基礎》(香港:天道,2010年三版),頁96-97。
[120]除非特別標明,經文均引用《新譯本》。
[121]參李兆康、區祥江著:《情緒有益》(香港:突破,2001),頁15。
[122]同上,頁27。
[123]Norman C. Habel, The Book of Job (Philadelphia, Pennsylvania: Westminster Press, 1985), 584.
[124]參John Goldingay, Psalms1-41, vol.1 (Grand Rapids, Michigan: Baker, 2006; reprint, 2009 ), 66-67
[125]John Golddingay, Psalms 90-150, vol.3 (Grand Rapids, Michigan: Baker, 2008), 602.
[126]參同上,頁613。
[127]參Goldingay, Psalms1-41, 66-67.
[128]見《老子》五十八章。
[129]蘇遠泰,〈苦難與超越:中國文化超級苦難的智慧〉,參蘇遠泰、趙崇明合編:《當信徒遇上苦難》(香港:基督,2006),頁87-89。
[130]參張祥志,〈從「五經」及「智慧文學」看苦難的問題〉,頁11。
[131]見楊慶球著:《神學的哲學基礎》(香港:天道,2010年三版),頁96-97。
[132]Frederic W. Bush, Ruth, Esther,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9(Dallas, Texas: Word, 1996), 67.
[133]同 上。不少人因為摩押是由羅得的大女兒與他生的兒子(創十九37)而來,所以視摩押人又或摩押地的源頭是淫亂的,但摩押在希伯來文的意思只是「從父而來」。 或許在不少人眼中,摩押是淫亂之地,但根據聖經的描述,神不准許摩押人與亞捫人參與神的集會(申二十三3),不是因為她本質上淫亂,而是因為他們在以色列 人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提供水及食物給以色列人,也因為他們僱用巴蘭咀咒以色列人之故(申二十三4)。如果摩押地真的是罪惡之都,可憎之地,神為何滅絕 所多瑪、俄摩拉(參創十八20-21;十九23-24)以及迦南七大民族,摩押卻不在其中(申七1)?相反,神吩咐以色列人不要敵視摩押人,他們的地只會 留給羅得的後代(申二9)。雖然神的審判有臨到摩押(耶四十八1-9),但主要是基於她非常驕傲,在神面前狂妄自大(耶四十八26,29)。不過,即使如 此,神最終仍看顧摩押(耶四十八47)。所以,與其說是神不滿意以利米勒「移民」摩押,不如說是猶太人視摩押為淫亂之地,認為「移民」摩押便表示對神不 忠。
[134]Tremper Longman III, The Book of Ecclesiastes,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 Michigan: Wm B. Eerdmans, 1998), 118.
[135]William P. Brown, Ecclesiastes, Interpretation (Louisville, Kentucky: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11), 45;參張祥志,〈從「五經」及「智慧文學」看苦難的問題〉,頁28-29。
[136]「他使萬事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傳三11上)。這裡,《呂振中》譯本較貼近原文的意思:「上帝造萬物,按其定時都很美好」。另見《思高》譯本「天主所行的一切事宜,都很適時」。參Brown, Ecclesiastes, 42-43; Longman III, The Book of Ecclesiastes, 119.
[137]參Marvin E. Tate, Psalms 51-100,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20 (Dallas, Texas: Word, 1990), 238.
[138]參同上,239。
[139]參同上,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