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明光社有關「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的問卷調查結果

30/11/1999

注意事項:

  1. 本問卷之調查對象為18歲以上之成年人。
  2. 若被訪者反對成立報業評議會,於回答完第6題之反對理由後,不用再回答其餘問題,直接轉往第16題,填寫受訪者背景。
  3. 你認為現時報章侵犯私隱情況是否嚴重?

    (547) 是(轉第2題)  〈85%〉

    (99) 否(轉第3題)  〈15%〉

  4. 若是,你認為那一類人被報章侵犯私隱的情況較為嚴重?(可選多於一項)

    (76) 小市民   (342) 公眾人物  (462) 藝人

    (140) 政府官員  (7) 其他

  5. 新聞界表示會加強自律,改善現時報章侵犯私隱的情況,你相信會有效嗎?

    (162) 相信 (轉第5題)  〈25%〉

    (476) 不相信(轉第4題)  〈74%〉

  6. 你不相信新聞界能夠自律,原因是:(可選多於一項)

    (197) 幾份最暢銷報章的老闆不願參與有約束力的報業公會

    (215) 新聞行政人員及前線記者沒有能力抗衡老闆一些違反專業操守的指令

    (167) 新聞行政人員及前線記者沒有勇氣拒絕老闆一些違反專業操守的指令

    (404) 業內競爭激烈,令新聞界為刺激銷路而放棄專業操守

    (23) 其他

  7. 你是否贊成成立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

    (469) 是(轉第7題)  〈73%〉

    (176) 否(轉第6題)  〈27%〉

  8. 若否,原因是:(可選多於一項)(答完請轉第16題)

    (76) 應由業內人士自律,反對外界監管新聞機構

    (130) 會影響新聞自由

    (87) 會受政府操控

    (22) 會吸引大量投訴,令報章疲於奔命

    (70) 報章在報導社會問題時會有所顧忌

    (75) 報章在調查涉及公眾人物及政府官員的事件時會有所顧忌

    (13) 其他

  9. 若成立報業評議會,你認為除了私隱外,應否同時處理以下問題:(可選多於一項)

    (337) 渲染色情及暴力的報導手法  〈72%〉

    (301) 渲染色情及暴力的副刊及專欄  〈64%〉

    (373) 失實報導  〈80%〉

    (228) 違反社會道德的報導及內容

    (174) 影響社會安定的報導及內容

    (8) 其他

  10. 你認為報業評議會的組成方式,應該是:

    (86) 照法改會建議,由行政長官委任一名德高望重的人士,再由他委出由三人組成的委任委員會,再由委任委員會委任評議會成員(轉第10題)

    (90) 絕對不能由政府委任

    (285) 部份可由政府委任,但必須少於(8)75%(113)50%(85)25%(轉第9題)

    (8) 其他

  11. 若不由政府委任,你認為應由何種方式產生?(可選多於一項)

    (73) 全面直選

    (193) 業界代表由各業內公會選舉產生

    (49) 業界代表由各業內公會委任

    (185) 業外人士由有關團體選舉產生

    (49) 業外人士由有關團體委任

    (10) 其他

  12. 你認為報業評議會的成員應該:

    (33) 全部由業內人士組成  (轉第11題)

    (33) 全部由業外人士組成

    (370) 有業外人士參與,其餘為業內人士,但業外人士不應(轉第 12題)多於(33)75%(259)50%(72)25%

    (2) 其他

  13. 你贊成全部由業內人士組成,不應有業外人士參與的原因是:(可選多於一項)

    (27) 業外人士不了解新聞運作

    (13) 業外人士參與會影響新聞自由

    (10) 業外人士參與會影響新聞界的專業地位

    (7) 業界人士完全有能力處理有關問題,毋須外界人士參與

    (1) 其他

  14. 若有業外人士參與,你認為應包括那些人士?(可選多於一項)

    (130) 法官     (202) 律師  (209) 學者    (239) 大專新聞系講師

    (205) 教師     (217) 社工  (180) 家長    (274) 關注傳媒組織

    (280) 傳媒評論員  (129) 議員  (112) 政府官員  (20) 其他

  15. 你認為報業評議會的工作權限應包括:(可選多於一項)

    (353) 制訂專業守則  〈75%〉

    (326) 接受市民投訴並作出仲裁  〈70%〉

    (266) 主動進行調查  〈57%〉

    (114) 嘗試進行調解

    (289) 公開譴責違反操守的機構而免受誹謗起訴  〈62%〉

    (178) 被譴責的機構必須以指定篇幅刊登譴責內容

    (41) 以罰款處分有關機構

    (8) 其他

  16. 是否支持法改會建議,初犯最高可罰款五十萬,再犯最高一百萬:

    (312) 是(轉第16題)  〈67%〉

    (145) 否(轉第15題)  〈31%〉

  17. 你認為評議會在罰款的權限應為:

    (90) 不應有罰款權力,以免影響新聞自由

    (55) 應提高罰則,以收阻嚇作用

    (30) 其他

  18. 性別: (292) 男 〈45%〉   (353) 女 〈55%〉
  19. 年齡:

    (99) 18–20  (216) 21–30  (177) 31-40

    (105) 41–50  (27) 51–60  (21) 61或以上

  20. 教育程度:

    (32) 小學程度  (268) 中學  (46) 預科

    (231) 大專    (45) 碩士或以上

  21. 職業:

    (103) 學生     (25) 家庭主婦  (2)記者

    (22) 僱主╱商人  (214) 白領    (43) 藍領

    (124) 其他(包括失業、已退休、及其他非在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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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4/08/2020

早前有人在網上公開多段兩名本港中學生的性愛片段,並在網絡上一夜瘋傳,涉事男女亦被快速起底。因為懷疑片段中的女生未成年,為了避免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討論區負責人及網民都主動將該片段刪除,廣傳的情況才靜止下來,而警方亦表示會介入調查。[1]

按現有法例,如果涉事男女中其中一方在事發時未滿16歲的話,該短片已屬於兒童色情物品,任何人製作、發佈以及管有該影片均已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製作、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2,000,000元及監禁八年,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五年,所以奉勸各位網民千萬不要分享及下載相關短片,以免觸犯法律,如果曾經下載的也應立即刪除相關檔案。

不過如果該男女已年滿16歲,那就不受《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監管。雖然仍能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來作出檢控,但從過去類似事件得知,警方作出拘捕的情況少之又少。而相信該片段是在未得當事人同意之下被公開及廣傳,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尊嚴,但可悲的是本港並沒有法律監管此等行為,讓當事人不斷受到傷害。

其實政府現正為窺淫罪進行公眾諮詢,當中亦建議訂立法例懲治在未經同意下發放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如果建議最終成為法律,不論當事人是否未成年,所有發佈該等影像的人,不論是上傳到討論區、還是朋友間私底下的「分享」,都將觸犯法律。這能大大阻止該等影像散播的情況,為受害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其實香港每年都會出現數宗類似的事件,而網絡上亦散佈大量偷拍和意外外洩的裸露影像。政府有責任盡早立法堵塞漏洞,以保障市民的基本尊嚴。不過就算有此法律,也不能確保自己的秘密影像不會外洩,所以拒絕拍攝那些相片及片段才是保障自己的最有效的方法。

 


[1] 〈兩名校男女生性交片流出 警網罪科跟進〉,《東方日報》,2020年8月20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20/bkn-20200820181031566-0820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4-8-2020

直播與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8/2020

有報道指有女網紅聲稱因為受到一男網民長期性騷擾,於是邀約對方上酒店房向對方「報復」,並在社交媒體上直播,最後該網紅被警方拘捕。[1]

有關該男網民的智力,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絕該網紅的要求,我們暫不在這裡討論;但有關行為(女方要求男方脫下衣服及褲子,並有疑似性虐待的行為)被拍攝下來及直播到社交媒體,究竟這樣的行為是否受法例監管?

首先,有關影片是以直播形式發佈,政府部門是不能預先審查,這與公開播放的流動影像(如在劇場中播放的片段或在公共交通工具播放的廣告)或上映的電影不同,後兩者要先交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審批或送檢分級。而在社交媒體上直播,內容一播出就是公開,縱然未必是許多人會即時看到,但最起碼有關用戶的朋友會最先觀看到。

社交媒體對直播的規管

但這類行為並不是「冇王管」的。社交媒體有自己的直播條例去規管用戶的行為,它們會持續檢討,以減少企業服務被利用及濫用,出現傷害或散佈仇恨的情況,它們最起碼會比政府的行動快一點吧。如在2019年新西蘭基督城恐襲案中,槍手透過facebook直播功能,向大眾即時播放犯案過程。facebook不久就限制及收緊網上直播條例,使用「一次封殺」政策,即任何用戶只要違反直播標準一次,就會立刻被禁止使用直播服務一段時間。另外,該公司在當時又稱將資助三間大學,研究自動刪除違規內容功能。[2] 及後facebook亦有發表內容審核報告,表示曾付出努力,刪除色情、仇恨言論及自殘自殺等內容的帖文。[3]

直播內容即使沒有禁錮、恐嚇或發生性行為的內容,但如果「公眾」對有關行為的「觀感」,認為它「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話,涉事者亦可能被控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又稱「有違公德」罪)。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在解釋有關罪行時指出:「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4]

互聯網是公眾地方嗎?

然而,在提控過程中,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而互聯網是否「公眾地方」?以往曾有一案件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法官指出「有違公德的罪行須於『實在的公眾地方』作出,互聯網乃虛擬世界,討論區只是傳達訊息的媒介,並非實在的地方,不符控罪元素。」[5] 但香港現時實在未有針對互聯網罪行的法例,管制網頁不雅和色情的資訊,都得靠多年前制定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政府每次在出現轟動的新聞時,只循例表示會檢討一下相關法例,之後便不了了之。

另外,就前文提及女網紅分享的直播內容,在其中可以看到她對該男網民所作的事、男網民處於尷尬的狀況,影片在網上直播後,可以被廣泛傳播,雖然現在有關影片已於網紅的社交媒體中被刪除,[6] 但在網上仍可輕易搜尋到有關影片。這其實可被視為「網絡欺凌」,就是發佈當事人的尷尬影像,對其聲譽及心靈可能造成長遠及永久的傷害。[7]

換位思考

所以,如將欺凌資訊傳開並嘲笑當事人,抱著「吃花生」的心態,對受害人幸災樂禍著實也不應該。或許大家可以在網絡分享資訊之前,先想一想當事人可能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多一份同理心,被欺凌者會少受一點傷害。

 

(原文於2020年8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Kelly Online】玩SM直播被捕 「搣時潘」宣佈永久退出網上工作〉,《頭條日報》,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0928/(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2] 〈Facebook收緊直播條例 推「一次封殺」政策〉,《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5月16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35136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3] 〈臉書半年刪除32億假帳戶及上千萬條虐童內容〉,BBC News 中文,2019年11月14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business-5041492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4]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Sexual-offences/#Acts-outraging-public-decency(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5]〈破壞公眾體統罪 終院曾裁互聯網非「公眾地方」〉,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6] 〈直播會網友 叫舔鞋脫衣 KOL搣時潘酒店被捕〉,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7]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6-8-2020

投訴文化下的寒蟬效應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7/2020

國安法出台後,怕自己出事的人走的走,擔憂自己寫的東西有問題的人暫時擱筆停寫,甚至有人暫時離開敏感的工作和崗位。但在國安法之前,更多人近月受著長期的投訴文化影響,部份更出現寒蟬效應,令人擔心。

在傳媒行業,行內的規則一向只求澄清事實,不會對記者、報館寫作的立場有任何投訴。因著新聞自由,大部份被傳媒報道的對象,例如政府、公司、機構等等,大都明白傳媒是監察社會的第四權,有責任求證求真。傳媒也會力求公平給予眾人回應的空間。不過近年就有新風氣,事無大小,只要該報或電子傳媒的寫作立場,與某政治集團所相信的有所不同,大家就會投訴、攻擊、指責,嚴重起來甚至會去抗議,要求傳媒道歉。傳媒走在浪尖上,雖見慣風浪,但有時也會選擇性低調地妥協。

不過近月這股投訴之風,幾乎遍及每個界別,例如學生的中文閱讀理解教材,寫了一句「警察打人」就遭人投訴指罵,常識課本寫英國佔領香港,同樣遭人投訴。在學界,有人更動員家長檢查孩子的工作紙等校內編寫的功課內容,有沒有「越軌」行為,動輒興師問責,要查找老師們的不足,甚至要求校方辭退「問題教師」云云。

於是,在新學年,已有不少人發現,部份出版的教學材料,特別是曾被投訴的出版社的教學材料,例如是補充練習、學習材料等,大量改編內容,例如文章若出現一些有爭議的政治人物(例如黃之鋒)彷彿已經是「死罪」,沒想到連作人物描寫,新版本的書也要刪去馬雲、林夕等,改為一些說出來許多人也不知道是誰的人物。被投訴之後,人心虛怯得連是其是非其非的能力也隨之失去,令人惋惜。

香港本來是一個特別多元、包容、華洋雜處、海納百川的國際城巿,若今日我們不堅持自己認為沒有問題的事,他日我們就會被這些不斷由自己想像出來的紅線,限制我們的日常生活。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7-7-2020

令人不自覺陷入的資訊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3/05/2020

大家在網絡上看資訊時,會不會因為有很多網友都認同,很多人都轉送有關資料,所以沒有仔細看清楚或作查證就完全相信?美國記者及傳播學學者沃爾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有一名句:「當眾人看法都相同時,就是沒人在認真思考。(When all think alike, no one thinks very much.)」 [1] 這句話仿似是警鐘在筆者的耳邊敲起,是一重要提醒。

在大數據之下,社交媒體很容易掌握用戶的喜好,它會先呈現用戶喜歡、關注的東西,而用戶自己也會主動讚好一些自己感興趣的專頁、加入有關群組,與喜好相近的朋友作互動交通,同溫層便這樣慢慢形成,而大家在社交媒體裡,看來看去都是大家認同的意見,在同聲同氣的回音廊中,就會聽不到其他的意見,或會覺得其他的意見只屬少數。而令我們聽不到其他聲音的原因:有一半是因為社交媒體的演算法,將我們喜歡的東西「餵」給我們看,這些資料是名副其實的News Feed(即facebook的動態消息,直譯就是消息餵養);而另外一半就是因為我們未夠主動去看社交媒體以外的資訊、新聞及書籍。

當然,多看不同的說法,聆聽不同的聲音,會幫助我們去了解世界正在發生甚麼事,但我們仍舊要謙卑,知道我們所了解的不一定是事實及事實的全部,或許我們是身陷在資訊戰中,被操控著看特定的資訊而不自知。

網絡成長及轉變

互聯網的「成長」經過很多轉變,當中傳播訊息方式及演化,其實也是源自於傳統的傳播媒介,但新的傳訊方式與過去完全不同。經過印刷、電報、無線電、收音機、電視……由文字傳遞到聲音、影像,到現在光纖、數位化,將以往媒介的訊息由一對少數、變成多數,再變成互動;傳訊時間亦大大縮短,訊息數量也變成海量。簡單而言,單一訊息可以很快送往全球,也可跨過語言障礙,傳送到不同地區。訊息每分每秒的,一則又一則的加入,數以百萬計地傳送,既交集又累積。

當中的變化還包括了話語權,人們可以在互聯網上表達意見,看似變得自由,這也是一些人對網絡上社交媒體曾有過的想法,Twitter共同創辦人伊凡.威廉斯(Evan Williams)曾說:「我原本以為每個人可以毫無顧忌的發言、交換資訊和想法,這個世界自然會變成一個更好的地方,不過我錯了。」[2] 當人和人以為社交平台可以成為輕鬆打交道的地方,卻不知不覺讓它成了政治戰場,或買賣交易的地方,而資訊本身就轉換成武器,影響著我們對事情的看法與立場、如何回應及相應的行為。

網絡成為思想控制

當全球約40億人在網絡上交流著、分享著,它變成一種互動的生態,亦可想像這會是一個收集資訊、追縱敵人、分析行為、游說別人、互相辯論、甚至是侮辱欺凌別人、控制人們行為的一個地方。

將網絡說成一個戰場,大家或會譁然,但這樣的戰爭卻是實在的發生,而且不是用槍、彈。強硬一點的,是由網絡數據流動入手,切斷網絡或設流動的限制,即是分區作出控制,以令一些資訊未能流通,或需要經過審查。更甚的是以評分制度來監控人們的言論及網上行為,甚或日常生活。未知香港於哪天會步入這境地。

而軟的呢?有些工具在戰爭時會使用,現在轉用於網上的,就是製造一些虛假情報,由可信人物或信譽高媒體,透過在社交媒體的人物、或在網絡中的敘事,影響大眾情緒,鼓動大家作出一些行動或決定。也就是以故事,刺激人們的行動反應。網絡使用者很容易不自覺跌入這場資訊戰中。

不自覺的被「洗腦」

我們之前的文章亦曾提及網絡充斥著假新聞,而假新聞的數量與傳播速度是高於事實報道。這代表著真實的資訊是會被淡化及被排擠。網絡上存在著很多訊息製作機器、網軍、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時事評論員……他們有很多讀者或信眾,有很多點擊率,吸引人閱讀及瀏覽。有時,我們或許在相信其內容之先,也要花點時間去觀察這些媒體或人物長期以來所持的立場或立場有否改變,我們是否已被「洗腦」?

我們要知道在網海上,可能會遇上不同背景的人,他們究竟是在說事實還是在捏造事實?尤其當我們只停留於同溫層,除了要小心查證以外,有些報道是在我們能力範圍內沒法知道真假的,我們最好暫時不下判斷或行動,繼續觀察。

最後,還要提醒一下,我們於網絡上的言論及行為習慣,是會被觀察及被分析的:你在臉書如何回應事件?你會否對一些事件有過度的反應?你的生活作息如何?常在哪裡流連?你的居住環境如何?可能你不知道,但極可能有人十分關心及留意你在網上的一舉一動。就算不是針對你的關注,但社交媒體仍是會記下每個用戶的活動數據以作分類和分析,及向用戶餵飼不同的廣告及訊息。如我們避不開仍要使用,也可以留意不要上載太多個人資料。如登入搜尋平台時可以用匿名身份進入,以減少自己搜尋的足跡被記錄下來。

(本文部份內容參考自P.W.辛格〔P. W. Singer〕及艾默生.T.布魯金〔Emerson T. Brooking〕著的《讚爭》〔LikeWar〕一書。)

(本文原載於第132期〔2020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P.W.辛格〔P. W. Singer〕、艾默生.T.布魯金〔E. T. Brooking〕:《讚爭:「按讚」已成為武器,中國、俄羅斯、川普、恐怖組織、帶風向者、內容農場,如何操縱社群媒體,甚至……不知不覺統治了你》(LikeWar: The Weaponization of Social Media),林淑鈴譯(台北:任性出版有限公司,2019),頁190,轉引自沃爾特.李普曼〔W. Lippmann〕:《外交的賭注》(The Stakes of Diplomacy)。

[2]  P.W.辛格等著:《讚爭》,頁45。

視像會議禮儀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6/03/2020

新冠肺炎疫情下,最多人關心的除了防疫裝備外,更多人關注的是通訊工具,由於在家工作情況普遍,網絡會議工具、軟件突然大行其道,開一個會動輒用上半小時,隨著免費工具加長了開會時間,可以用得更久,因此過程中也常鬧出趣事(瘀事),以下是一些例子,大家可以想想應怎樣處理:

  1. 如廁時或只穿內衣參與會議

有人參加網絡會議時,竟然一邊開會一邊去洗手間,即使關閉鏡頭,與會者看不到他的樣子,但沒想到沖廁聲會傳到其他人耳中;也有人在參加網上會議時,只穿內衣或如廁時將鏡頭對著自己的臉,以為這樣就很安全,但有時手機鏡頭一轉,所有人都知道他穿甚麼或在洗手間內。對這些事的觀點言人人殊:有些人以為不出影像就可以接受;有人認為去洗手間前向與會者發個訊息就可以,不用帶手機入洗手間內。其實除了從衛生角度出發,更要考慮觀感,應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聯想。

  1. 隨意分享畫面

有些人在使用分享畫面功能時,未有小心收好不該給他人看的內容,如網上購物版面、網上八卦新聞版面、甚至與其他人的對話,分享出來之後才慢慢在所有人面前挑選要分享的內容,其他與會者看到這些內容,不免會感到尷尬、突兀,也令人覺得分享畫面的人事前沒有好好準備、不夠專注和專業。

  1. 家人亂入亂說

有時候在家工作,孩子、配偶或者父母穿著睡衣、內衣在鏡頭前面出現,也會帶來一些尷尬,特別是在開工作會議時,可能家人並不知道素來自由自在的家突然變成了會議室,隨便說話、甚或講別人壞話、又或者孩子的出現會引來一陣喧鬧,打亂了整個會議。因此,使用網絡會議工具之前,最好和與會者及家人預先說明一下,讓大家有心理準備,也減少有關情況出現。小朋友相對比較難控制,可能開會時就要預先騰出一個空間來,給他們一些小任務去忙碌一下,以及拜託其他人照顧他們,之後才去開會。

  1. 不斷「疊聲」斷線

網上會議,某個程度像電台節目,不能像現實生活中可以即時回應,有時必須照顧不同與會者家中網絡的速度。發言時要留意,減少「疊聲」的情況,別人說話時就得忍耐一下,待對方說完才說。為了令與會者聽得清楚,講話不能太快,要放慢一點語速,又或者將部份講話內容改為用文字、圖片表達,減少因為網絡限制而出現的表達障礙。另外,網上會議因著不同的人在不同空間,有時要接受一些限制,部份人如受限於家中網絡速度,一出鏡聲音就難以順利傳送,為了節省數據流量令聲音傳送更加流暢,應該讓他們可以不出影像。

  1. 忽略私隱保障

開會和會議的內容未必與所有在同一空間內的人有關,例如在家中參加公司的網上會議,家人自然無需要知道會議的內容,因此開揚聲器實在不太好。有老師也坦言不太想出鏡,因為孩子的父母可能陪伴著他們一起「上課」,會有無形的壓力,也有與會者坦言不知道對方確實的位置,因為顯示的畫面只看到與會者的樣子,背景則轉換成圖畫。其實,不論是學習或開會,當使用網絡會議工具時,某程度也假設我們清楚知道與會者是誰,而參加會議者不應偷偷讓其他不相干的人加入。同理,與會者和老師拍的短片、發表的言論,理論上是給其他與會者和同學的,也不應截圖和錄影後放在別處。

網絡禮儀,不外乎尊重和包容,雖然不是在現實世界中見面,會令人遺忘了一些與人相處的規則,惟尊重不應分線上線下,也不應該因著對方不在你的眼前而有所改變。


參考文章:

網絡禮儀〉。《燭光》,第130期(2020年1月),頁8–9。

 

(原文於2020年3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20年3月6日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直播有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07/2019

這個6月,我們發現最多人看的,不是電視新聞,也不是報章雜誌,因為大家直覺上已認為不同的電視和報章也有自己既定的新聞角度、取材,內容亦不一定全面,於是大家都追求看「直播」。以前直播多是政府、政黨或其他受關注團體的記者會,由於最少也有好幾小時的通知和準備,媒體可以帶備直播的儀器,但今時今日互聯網發達,到處都是流動網絡,其頻寬足夠做高清直播有餘,於是開展不少示威遊行的直播,而且因著遊行路線很長,一個網台可能有三、四個直播點,以滿足巿民對事發現場資訊的渴求。

直播真的會讓你看得更多、更真嗎?很難說。以記者會為例,直播可讓你看到記者會整個過程,但之前之後各人的互動,或者之後的追訪,就未必在直播的範圍,最後你可能仍然會損失一些你想知和想看的片段。另外,不同的電視台,選擇甚麼記者會作直播,其實就已經有議題設定,在6月初教協開記者會宣佈罷課時,無綫電視即時「拎走咪牌」,從這裡就可見即使有直播新聞也不等於有全面的新聞給你看。

由於對主流傳媒的不滿愈來愈深,很多人也會轉看網台的直播,特別是示威區的直播。記者一人拿著一部機,會好像網絡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直播般,將當時的情況描述出來。這些第一身視點的直播,相對很有現場感,記者有時還會看到觀眾的留言,與他們互動,或者走往觀眾想他們去的地點進行拍攝。這些主觀鏡頭第一個效果就是讓人覺得已經可以掌握現場的狀況,有網民更將這些不同的主觀角度放一起看,就更能看到整體的圖畫。於是大家對警方佈陣彷彿瞭如指掌,從多個角度看到的推撞就更加有證據去要求調查和追究。

不過,所有這些主觀角度其實也只是一個角度的視覺,我們難以判定這些資訊的真確性,在兵荒馬亂之間,我們容易受片面的影像影響分析,例如當記者視點看到警察突然全退,就已經直接質疑對方是擺「空城計」,到記者會當日即使警方如何解釋,那個「空城計」論調因此也不能洗脫,大量片面甚至只是一面之詞,就在這些不同的直播中出現,大家又再將這些片段以各取所需的方式剪輯,最後大家只能落在自己預設的想法和框架中,難以有互信地尋求真相。

同時,又因為直播的鏡頭非常多,不少人不眠不休的看不同的直播,不敢錯過任何一個細節。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李誠表示,不斷看這些片段,很容易會產生極端情緒反應,隨時會有衝突畫面的直播會令人變得緊張、憤怒、絕望。他建議如果發現身邊有人情緒因此受困,應勸喻他要暫時停止看相關的直播,甚至暫停使用相關的即時通訊或者社交網絡等工具,減少自己再受刺激的機會。或者改用文字等刺激程度相對較低的媒體來吸收資訊。

媒體瘋狂,我們要有節制。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4/07/2019

6月9日和6月16日,香港經歷了兩次大型的遊行,中間有一些抗爭遭警方驅散,及後有些不合作運動和示威活動。很多人認為這些活動令社會產生矛盾、撕裂、衝突,但如果大家細心觀察,會發現大部份人上班的仍然上班,上學的仍然上學,市容仍然大致和日常差不多,這些衝突只是局限在某些地方,不過由於傳媒聚焦報道,給大家的觀感和事件造成的影響會被放大了,多於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很多麻煩。稍後,筆者將撰寫幾篇文章,分析傳媒處理新聞時的方向和限制,如何令受眾對一些事件和衝突嚴重性的觀感產生偏差。

在兩次大型遊行中,很多人問究竟有多少人出來遊行?大部份傳媒直接將民陣和警方兩個南轅北轍的數字列出來做對比,企圖說明對方有誇大/誇小其辭,產生矛盾的效果。但同時社會上其實有不同的學者用不同的方法來估算遊行人數,最先走出來的有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他按即時影像計算遊行人數,他對6月9日的部份估算甚至比警方的還要低,又由於邀請他做研究的機構「香港發展中心」為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所成立,是故其數字便容易被懷疑有偏頗,於是反對條例的陣營往往用揶揄的方式去恥笑他和警方的數字。[1]

同一組數字在相對支持建制的傳媒中,卻成為金科玉律,將之與民陣和警方的數字並列,並以科學計算自居,變相用兩個數字去質疑民陣的說法。[2] 面對非常誇張的差異,本地傳媒即使在遊行後多天,似乎沒有人再以往七一遊行般,認真的去處理人數問題。自2003年七一遊行開始就有為香港大型遊行做人數統計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在接受路透社的訪問時,才道出人數差異愈大代表社會愈不信任的氣氛,同時亦表示他雖然之前有就遊行做人數科學計劃,但最近兩次並未能安排調查,但根據經驗,他作出了50萬人和80萬人估算,人數比民陣的低,比警方高。

事實上,對遊行人數的估計理應是傳媒追訪的焦點,因為人數的多少代表著事件的嚴重性,但似乎不少傳媒直接略過。一些非常親建制的傳媒,甚至直接放棄報道和理非的遊行,亦不報道任何遊行人數,改為報道一個由親建制團組成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發起的「護港安全撐修例大聯署」收集到82萬個網上聯署。先不談網上聯署是否有「水份」,這種將新聞完全封鎖的做法,似乎有欠公允。當然,換個說法,反對修例的傳媒,同樣沒有將這個網上聯署放在眼裡,要到最後有人查到這個聯署有「水份」才將之浮面。

傳媒處理新聞,有時最大的限制是,我們需要有消息來源,才能報道。就以今次人數之爭來看,如果沒有記者特意走去問葉兆輝,社會就直接少了一位專家提供可參考的數據。但同時,如果有人有心想做新聞,他就會特意用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方法去數算遊行人數,然後發新聞稿,讓別人看到所謂的真相的另一個可能性。

遊行人數、網絡聯署,寫與不寫,如何寫,佔版面多大,全部成為報章議題設定的工具。今日香港,不同立場的人均懂得用這些手段去呈現另一個真相出來,我們作為讀者,除了依靠傳媒人作守門員,替我們把關及篩選外,更需要擦亮眼睛,看看不同的編輯室,篩選了甚麼給我們看。也要時常提醒自己,這個世界可以有另一種人,活在另一個平行時空,因為他們與我們接收的訊息,可能非常不同。

表:各界對遊行人數估算:

遊行日期

民陣

警方

雷鼎鳴(科學計算)

葉兆輝(估計)

李鴻彥(大數據估計)

2019年6月9日

103萬[3]

24萬[4]

19.95萬[5]

約50萬[6]

75萬[7]

2019年6月16日

200萬+1人[8]

33.8萬[9]

40萬[10]

約80萬[11]

144萬[12]

 

 

[1] 〈【引渡惡法】曾指佔中蒸發數千億 雷鼎鳴:科學估算8時前僅8.2萬人遊行〉,《蘋果日報》,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09/5969534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2] 〈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星島日報》,2019年6月10日,網站: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16695-港聞-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3] 〈【政情網上行】69大遊行人數〉,now新聞,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1083(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4] 同上。

[5] 慈美琳、李偉欣、莊恭南:〈【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 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 警否認〉,《香港01》,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政情/338576/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警否認(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6] Simon Scarr, etal., “Measuring the masses: The contentious issue of crowd counting in Hong Kong,” REUTERS GRAPHICS, June 20, 2019, https://graphics.reuters.com/HONGKONG-EXTRADITION-PROTESTS/0100B01001H/index.html.

[7] 〈6‧16遊行人數飈 大數據系統早猜出 稱政府漠視輿情 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明報》,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0626/s00001/1561486947989/6-16遊行人數飈-大數據系統早猜出-稱政府漠視輿情-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8] 〈警方稱遊行高峰33.8萬人 雷鼎鳴團隊估算40萬人〉,香港電台網站,2019年6月17日,網站: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63275-20190617.htm(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9] 同上。

[10] 見註8。

[11] 見註6。

[12] 〈【引渡惡法】大數據顯示今日最多144萬人遊行 林鄭辣㷫市民留言13%粗口(傳媒人李鴻彥)〉,《蘋果日報》,2019年6月16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16/59721546(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6/2019

6月26日晚上,一群青年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的集會後,到了警察總部示威,當中有一段小插曲指,有警察混入人群中拍照又衝鐵馬,之後被人識穿落荒而逃走回警署。重看香港電台視像新聞,[1] 警方卻提出另一個版本,聲稱警員當天正準備回警察總部返夜更,但遇上非常不禮貌的遊行人士向他攻擊,這警員幾經辛苦才能狼狽地進入總部上班。

究竟哪一個版本才是真相?該名警員疑似返工的片段同樣被各傳媒拍下,理論上大家看片就可以評事理,可是單單看片,我們有很多東西都不能判斷,例如:該人士是否警察?他有沒有企圖扮示威者?這位警員真的準備到警察總部上班嗎?很多問題,其實在這條片中沒有回答過,也不能回答得到。

傳媒的傳統做法是,按圖描述,即是見到一名灰色衣服男子拿著甚麼在做甚麼甚麼,之後只要有人解讀,就按照誰人的身份表達,例如議員的版本是甚麼,警方的版本是甚麼,巿民現場看到的版本是甚麼等等,理論上,新聞照做,之後讓讀者自己思考哪個消息比較合理。比較有立場的新聞,可能就要在表達的比例上有分別,例如如果警方的版本比較可信,他們會報道得比較詳盡,其他版本則略談,至少有平衡報道。

不過,現在有些傳媒的做法卻是,只報道官方的說法,其他的說法完全不提,在未有官方說法時,則選擇用抗爭者是暴徒的角度去報道。這種做法明顯是以偏概全,將他們自己想放大的新聞全力放大,當新聞只報官方的事實解讀時,媒體就成為了官媒,如果只報道抗爭者的行動,也會成為一份抗爭者的報章,大家都只看到自己認同的部份,這就是社會為甚麼會產生很多非理性想法的原因了。

另外,更多人沒有留意的,是其實不少網絡直播也有這件事的前傳,即新聞報道所播放的內容之前所發生的事情。綜合不少現場人士的消息,該名人士似乎有在現場觀察,甚至拍攝,而為了在人群中不顯得太突兀,所以似乎也有附和遊行人士做的一些行為,不過當他企圖破壞示威者設置的鐵馬和物件時,就被人發現了,之後的事就和電視上看到的相似。

理論上,如能平心靜氣,理性分析一下,真相應該不難還原的,但似乎我們的媒體歸邊太快,也沒有企圖將之還原,總言之聽到官方說甚麼便鸚鵡學舌的抄一遍,對於示威者的說法也不交代不補充。當群眾見到這種完全將對方版本照單全收的做法時,難怪激起人的憤怒,於是就更狠的去罵對方是黑警,又指責對方返工沒有帶委任證等等。支持警方的一方又會說對方是失控青年,沒有看到事實等等。在現場的看著事情發生,又相信事情是他們那個版本的那些青年,看到別人的指責時,情緒又只會更波動,雙方不斷在互動。

可見,當傳媒只將片面的聲音展示時,即使本來能好好還原真相的一件事,最後也會成為社會紛爭不斷的原爆點。那些決定只作單向報道的傳媒,其實責無旁貸。如果說政府是撕裂社會的元兇,那麼這類傳媒可以說是間接的幫兇,因為他們沒有盡到作為監察者的責任,令人失望。而不願花時間查考真相的群眾,便會成為自願上釣的魚。

 

[1]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男子被追趕入警總 警方否認警員扮示威者〉,facebook,2019年6月27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708981682872833/UzpfSTgzMTkyNDcxNzoxMDE1NzAzNDQyMDYwNDcxO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6月27日)。

網上交友面面觀……我有話說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30/01/2019

兩個月前,小編在本欄訪問了兩位朋友,他們透過交友app(手機應用程式)認識,之後拍拖結婚收成正果。不少人驚訝問:明光社為何「鼓勵」網上交友,並訪問成功例子?明光社明白面對新世代,網上交友根本就是自然而然的生活部份。在網上交友和在一般社交場合交友一樣,其實都得小心謹慎。所以,如果大家在日常社交場合交友,從來都有界線和分寸,理論上就不會在網上交友時失守,但假若大家有雙重標準,則有可能遇上不同的問題。

阿強(化名)早在20年前的聊天室和討論區時代,就相約網友舉辦網聚。他說:「以前好簡單,有相同興趣的人就聚集在一起,互相確認對方的網名,實際上也不會問對方真實姓名。大家就著相同的話題聊天,有些後來發展成為固定的聚會,另外一些隨著人來人往就會分成不同小圈子,或者無疾而終(沒有再聚會了)。」

阿強參加的圈子,多數是一些「興趣小組」,由玩遊戲,攝影,唱K,砌模型,甚麼都有,也會互相幫助。他說:「有相同興趣的人這樣聚集在一起,就興趣而聊天,互相交流心得,也會搞些與興趣無關的『吹水』,糖水活動,難得志趣相投的朋友,大都十分珍惜這些情誼。」

這些興趣小組發展到今日,不少人即使平時沒有參加甚麼網絡活動,也會自己組織網上群組,例如居住同一區的朋友會聚在一起,透過群組交流區內資訊;有的父母會去找與子女同一天出世的小朋友群組,之後一起搞生日會;喜愛製作某些小手工的,會在群組分享自己的作品;購買某一個型號汽車的人,也有自己的車會網絡群組。這些群組除了交流心得外,近年更興起組員一同購物的風氣。

負責管理其中一個這類群組的阿德(化名)表示:「群組只要集合好幾百人,發起團購的話,因為興趣相投,容易成團,拿著幾百個名字就直接交給總代理,可以拿到一個更好的價錢買相同的東西,有些代理商更會直接到我們的聚會推銷產品,因為他們的目標客戶,十居其九其實已經集結在我們這些群組了。」

不過,這種「因利益而結合」的關係,不很穩定。例如新生嬰兒群組,初時會有很多公司來推銷嬰兒產品,但孩子長大後,各人的需要不同了,群組自然流散;一些搞團購的小組,後來發現產品出現問題,事情鬧大了,一起買東西的人會感覺自己被連累,也不願意再參與群組活動。部份群組後來更發現原來搞手就是透過這些團購活動賺錢,或從買方和賣方中間獲得好處,令事情變得很複雜。

所以,我們認為加入網上社群,或者在網上交友時,宜先留意整個社群的方向、目標和互動模式,例如群組是否會辦團購,還是純粹聊天,會否有網聚,活動的內容是甚麼等。在聊天過程中,和一般交朋結友一樣,要了解群組聊天的內容。一旦遇上大家未能接受的內容,要考慮是否繼續討論或者退出。如果要在當中消費購物,更要留意其中的使用條款、保養等問題,畢竟只是群組代購,售後服務可能也只是群組「捱義氣」代為處理,貨品沒有原廠保養,大家得衡量一下當中的利害。

網上交友是一件開心事情,但也要小心為上,以免受騙。如果大家能加入一個好的群組,可以認識很多有趣的朋友,擴濶生活圈子,未嘗不是一件樂事。

再思處理自殺新聞的原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6/2018

對於近日發生的屯門三屍慘劇,筆者深感哀痛。對於有部份報道將三名死者的樣貌公開,並使用「女疑兇」一詞去描述懷疑自殺的那位女死者,並將事件定性因為她飽受濕疹困擾才導致慘劇發生,筆者感到這種做法並不恰當。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以往曾於2004年出版過一冊《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1] 由於新媒體的變化,他們於2015重新出版一本名為《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2] 為傳媒工作者處理有關自殺的新聞或訊息時,提供一些指引。

以下是一些在手冊裡曾提及的原則及建議,在今次事件上,是值得媒體再次注意的:

1)保障私隱及顧及高危人士潛在危險:傳媒工作者在報道時應盡力減少造成傷害的可能性,要尊重自殺事主及家人的私隱,避免增添他們的傷痛,避免向自殺死者所屬的群體(包括網上群組)、居住的地方貼標籤,造成污名化,令他們承受重的心理壓力。[3]

2)在選題與編輯方面:除非涉及公眾利益或重大公眾關注的事件,避免將自殺新聞刊於頭版或傳媒網站首頁,盡量避免使用特大字體標題;另外,亦應避免自殺方法或單一自殺原因放在標題上。[4]

3報道內容方面:避免詳述自殺方式、過程,及如何獲取自殺工具之細節;避免將自殺原因簡單化。[5]

4)圖片及影像:因為受眾廣泛,避免刊登自殺者相片,如涉及公共利益而需要使用相片,宜採用「打格仔」方式淡化;避免標籤自殺地點為自殺熱點;避免以設計圖片及動畫去描述自殺方法、過程、場景(與自殺相關的設計動畫亦應避免)。[6]

5)網站方面:避免把自殺新聞列為網站首頁及推薦熱點;避免在自殺新聞之間建立相關鏈接。反之應將自殺新聞鏈接到相關防止自殺團體或精神健康服務網站。[7]

列出有關原則及建議,是因為筆者於網上看到不少報道,都未能符合前文曾提及的部份指引。為了尊重幾位死者及他們的親人、鄰舍,並減少對公眾造成負面影響,避免增加情緒不穩人士的壓力,希望媒體日後在報道有關的新聞時,可以參考報道自殺新聞的指引,並作出恰當的報道。

 

延伸閱讀: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與你同行WeCare」網頁,2018年,https://wecare.csrp.hku.hk/,2018年6月20日讀取。
 


[1] 梁天偉等編:《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香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

[2]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香港: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15),網址:https://csrp.hku.hk/wp-content/uploads/2015/06/RecommendationsSuicideRep...(2018年6月20日讀取)。

[3]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5。

[4]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7。

[5] 同上。

[6]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8。

[7] 同上。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1/6/2018

適應科技推進 香港電視發展與挑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與行動)
19/03/2018

香港的電視廣播在1957年開始,首先出現的是提供有線電視廣播服務的「麗的映聲」,當時麗的呼聲電視(後改名為亞洲電視——ATV)還是黑白影像的播映。因著香港引進了無綫電視科技,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於1967年開始了無綫電視(TVB)的中、英文台的免費娛樂和資訊啟播,並在同年開始提供彩色的廣播。因著無綫電視技術發展趨勢迅速,麗的映聲亦於1973年轉以無綫廣播技術播映。

明光社

當時靠不同地區的發射塔轉發電視訊號予接收器,各家各戶為接收更好的訊號,都會於大廈天台加上「魚骨天線」,這些景致都可謂當時的一種集體回憶。

兩台追逐收視

及後佳藝電視於1975年短暫出現,3台以百集長劇和武俠劇集互相爭奪收視,但佳視可能因起步太遲,不到3年便倒閉。亞洲電視與無線電視就繼續為香港市民提供免費電視服務,為了賺取賴以生存的廣告費而繼續作收視爭奪戰長達30多年。在這數十年間,兩電視台為求收視,都可謂出盡法寶,創作了不少經典劇集及綜藝節目,亦大量推銷到海外,特別是華人社區。另外,亦不斷引進外國的遊戲節目和劇集以增加新鮮感。

 

技術進步與收費電視出現

在1990年代,開始發展立體聲及多聲道廣播等,免費的衛星電視及收費的有線電視也先後於1991年及1993年開始啟播。因著網絡及寬頻等傳播技術慢慢成熟,電訊盈科亦推出now寛頻電視,於2003年開始以收費形式提供寬頻網絡傳送資訊及節目的服務。

而電視傳送方式的進步,全球的電視廣播開始走向數位化,多個發展國家已推出數碼地面電視廣播,以及高清晰度電視,收費的有線電視更率先於2001年將電視訊號轉為數位訊號廣播。而亞視與無線,亦和另一收費電視Now寛頻電視一樣,於2007年底前開始了標準清晰度或高清晰度的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服務。

 

一台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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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000年後,亞視除了以遊戲節目《百萬富翁》短暫勝出外,其他時段收視一直被無綫拋離,而無綫當時亦有不少深入民心的經典劇集,如《男親女愛》、《戇夫成龍》、《金枝慾孽》及《溏心風暴》等。不少劇集更因為首輯大受歡迎而繼續「食住條水」,續拍第二、甚至第三輯。這種做法,在外國亦十分常見,如美劇《老友記》(Friends)、《權力的遊戲》(Game of Thrones)及《身前身後》(Six Feet Under)等,都拍上了5至10輯不等。

另外,不少觀眾都有慣性收視的習慣,「睇慣咗」無綫,一按著電視就是第一台,別台的節目拍得多好,也難以超越,所以無綫亦被稱為「大台」。也由於高收視,往往就會參考以往成功的橋段,翻炒再翻炒,所謂「橋唔怕舊,最緊要受」,但長期靠著「食老本」的方式又或是抄外地成功劇集的橋段,一旦遇到新時代衝擊就會容易跌倒。

 

新競爭者的加入

2009年除了政府讓香港電台可以開設獨立免費數位電視頻道外,廣播事務管理局宣布免費電視牌照,城市電訊(香港電視網絡——HKTV)、有線寬頻(奇妙電視)及電訊盈科(香港電視娛樂——ViuTV)都有提出申請,欲成為免費電視台,令香港的電視競爭及質素提升。

而當被稱為「永恒」的亞視,最後由於經營不善而不獲當局續牌,更拖欠薪金,最終於2016年4月2日零晨「熄機」,終止地面電視廣播。取而代之,香港電台立即於其中、英文模擬電視頻道提供節目。而ViuTV亦接收了亞視的數碼廣播頻譜開始啟播,其提供的節目,如實況娛樂《帶著矛盾去旅行》、外購的資訊節目《恐怖醫學》與自家製劇集《瑪嘉烈與大衛系列:綠豆》,都曾製造了不少話題,並吸引不少觀眾收看。而奇妙電視亦已於2017年5月正式開台,提供24小時中、英語的綜合頻道。

能在這小市場中生存絶不容易,因為據報道指ViuTV進場一年已虧蝕了接近兩億,而奇妙電視與香港電台兩台的電視廣播節目亦似乎未見獲高收視。

 

科技繼續推動——網絡與網絡電視

上述所說,現在播放的免費電視台:無綫、香港電台、ViuTV及奇妙電視都是單向娛樂,即播放時間由電視台決定,作為觀眾,只能揀由不同的電視台安排好的節目。

但這些年,互聯網令人們的習慣改變了,有報告指出不少人於網上看資訊的時間多了,放在廣播電視時間少了。因為甚麼時候看和看甚麼網站、節目,都可以自己挑選,正所謂「有得揀,先至係老闆」,而網上亦可以看到許多不同的視頻,除了在Facebook、YouTube播放各式短片、細電影外,香港亦有不少私營免費電視節目播放服務的網站,如ViuOTT、樂視、香港電視網絡(HKTV)、毛記電視、龍耳電視,甚至最後復活的亞視OTT等…… 它們都可以讓人接觸到短片、電視劇、電影、社會現況等資訊。在網絡上的選擇多了,自然收看電視廣播的時間就會減少。

 

眼光的改變

明光社

所謂「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可以自由下載看到許多精彩創新的英、美、日、韓和內地劇時(有時還可以一次過瘋狂下載多集「煲劇」),自然會對大台的劇集提不起興趣。尤其是新一代,根本沒有「食飯就坐定定睇電視劇」的習慣,人人食飯就看手機。大台亦有面對現實,反省節目內容之餘,亦發展網絡電視的收費平台(如myTVSuper)及尋索合適港人的網絡廣告播放模式(如植入於Big Big Channel 的KOL、藝人直播及有趣短片中的廣告)。

來愈小的餅?

電視廣播業還在適應科技的推進,面對趨勢在走向網絡平台,觀眾投放到免費電視廣播節目的時間相信會越來越少,這塊餅會變得愈來愈小,如何努力吸引觀眾坐定定是一種挑戰;新進入戰場的電視台,如何可以打倒慣性收視,搶到觀眾支持,是一種挑戰;與大資本式萬馬奔騰、壯麗場境的億萬製作競爭,是一種挑戰;如何以合拍形式與內地或海外合作,而又可以拍回港劇味道,是一種挑戰;如何令港劇於外地賣埠,與韓劇、內地劇爭一席位,是一種挑戰;如何可以拓展網絡群眾,與國際性的網絡電視(如Netflix)競爭,令國際觀眾都可以透過網絡支持港劇,賺回資金繼續發展自家港劇,亦是一種挑戰……

看過ViuTV《綠豆》、《三一如三》,亦看到去年無綫的《踩過界》、《降魔的》、《誇世代》,都是不俗的創作,但如何吸引觀眾繼續支持粵語港劇及充滿香港特色的劇集,是所有電視製作團隊未來的嚴峻挑戰,因為關乎的不僅是收視的高低,甚至是生死存亡。

 

參考資料:

  1. 潘惠蓮,〈回顧香港的無綫和彩色電視廣播誕生〉,《傳媒透視》,網站:http://app3.rthk.hk/mediadigest/content.php?aid=2124
  2. New Media Habits for TV User Groups, TV and Media 2016, Ericsson Consumerlab. Website: https://www.ericsson.com/assets/local/networked-society/consumerlab/repo....
  3. 〈沈帥青:港台收視欠佳 公共廣播怎改變?〉,《香港經濟日報》,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855416/沈帥青:港台收視欠佳%20公共廣播怎改變?
  4. 〈港台電視節目欣賞指數調查 《鏗鏘集》居首 奇妙電視「包尾」〉,《香港01》,網站:https://www.hk01.com/港聞/137756/港台電視節目欣賞指數調查-鏗鏘集-居首-奇妙電視-包尾-

互動、內容才是王道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9/03/2018

根據最新的報告指出,對比2013年及2016年香港的電視廣告收益,由134億元減至119億元,跌幅為11%。[1] 相信與每日收看電視的市民在這幾年間跌至七成左右有關,而時間亦由每日3.2小時減至2.3小時。科技進步了,大眾選擇收看節目的途徑增多,網絡上容易收看各類節目,人們很自然會少了時間看電視,媒體的廣告費亦有不少轉而 投放在社交平台——如臉書、關鍵意見領袖(KOL)或微電影等形式中散播。電視除了加強現時電視節目內容以吸引廣告外,亦要另找尋生存渠道。

 

4K劇集不能只有

我們在前已有討論過電視台的步伐是一直跟在科技的發展往前走及改變的。現時香港的電視台的步伐又正在做什麼呢?作為龍頭大哥,TVB於2017年5月才開始播放首部4K全實景拍攝製作的劇集《不懂撒嬌的女人》,強調斥巨資在香港、上海的購物商場作實景拍攝,而當時劇集亦因為涉及中、港、台三地女性的分別,而引起了大眾一時的討論及收看,但這類反映社會現況的劇集不多。之後,就算還是以4K實景拍攝的《賭城群英會》及《溏心風暴3》等,亦因為內容乏味、因循,而未能維持較高的收視。

其實4K拍攝,早於2014世界盃已有,2016年Netflix都有4K資訊、NowTV亦與Samsung合作有Now One機頂盒點播4K節目……[2] 隨著科技發展,追求視覺的美與高解像度,實在是必要的了。然而,要吸引觀眾的追捧又豈能只靠視覺?

 

同步增加黏著螢光幕的吸引力

明光社

除了劇集,電視台晚間時段亦提供了不少飲食、旅遊或健康資訊等節目。但這類節目,亦和劇集一樣,可以隨時上網收看,卻很少提供可與觀眾同步互動的節目。如果能讓觀眾即時透過網絡作互動,參與遊戲節目,令觀眾黏著螢光幕的吸引力會大增。就如台灣,吸收了網絡平台節目的成功經驗,於是與電視台合作製作跨螢互動益智節目,「內容將會在直播平台與電視同步播出,網友可透過App與藝人共同答題過關搶獎金,留言討論也會被選取至攝影棚內的大螢幕上。」[3]這種遊戲方式涉及電視節目的播放與手機應用程式同步,並加上高度穩定的網絡連線。就能讓用戶「黏著」電視節目的播放時間上線,並於任何地點都可參與遊戲。明顯地這和創意運用科技及節目製作成本等方面都很有關係,是一種可以為電視這傳統媒體帶來更多年輕觀眾的做法。

而造星節目方面,如韓國的《Produce 101》及內地的《偶像練習生》,他們都有讓觀眾參與推選自己支持的年輕人成為偶像新女團、新男團。在這種有份參與及支持偶像出道的過程,會令觀眾投入度大增,並更易在偶像團隊(如I.O.I、Wanna One)組成後,更投入支持這些藝人。

 

靠大數據集合碎片

互聯網令人們容易選擇自己喜歡的內容,不用再必需要跟隨「大圍」去走,也是所謂「碎片化」的情況開始發生。觀眾甚至可以「碎裂」至完全不看大台節目,過往這種大眾傳媒的影響力亦正日漸遞減。而只於網上「煲劇」、看電影的人,相信大有人在。而按統計數字來說,有42%的人現在所花於看電視連續劇的時間比起他們五年前所用的時間為多,[4] 更稱一些懂得爭取時間煲劇的朋友為「煲劇跑手」(Binge Racer)。根據Netflix的統計,香港跑手人數是亞洲區的第五名,[5]還偏向愛好30分鐘內、節奏明快的劇集,連煲劇的速度都較快,三兩天已能看完一整季的節目,這結果符合香港人急速的生活節奏。

以上的資料其實在顯示,人們不是不再「煲劇」,而是更懂得善用時間於他們有空閒的時候,揀他們認為「值得煲」的劇。Netflix、Hulu及Amazon 這類OTT平台[6]提供了全球如海量般的劇集、電影……而且,他們因為於網絡平台上擁有觀眾收看節目的喜好和時間等大數據,更有利於統計及分析及提供未來製作、訂購劇集的方向。

 

別忘了內容才是王道

使用科技,得到的數據用作製作更好的節目,還是拿去吸引廣告商?看到大台斥資做Big Big Channel、myTV SUPER機頂盒、OTT,跟著潮流去做,甚至會有課金制度、廣告宣傳配套,短暫的利益可能不少。但見它過份地「力谷」這些新成立的網上渠道,連電視節目的內容都讓位給Big Big Channel作宣傳,[7]期望吸引更多人登記成用戶,卻忘記了電視台要做好電視節目的內容才是重點。[8]

面對著網絡上的推陳出新,若只跟隨外地的應用程式及節目提供的技術,那只是跟著別人後腿跑,[9]失去主次及方向。如將情況套到傳媒訊息傳遞的層面上來看,面對科技進步,人們的意見、思想卻走向碎裂的方向,吸收資訊亦同樣要求速度、方便、感官刺激的時候…… 我們又如何可以有效、恰當地傳遞既具吸引力,亦能有質素的內容呢?

 

[1]〈觀眾減 廣告收益跌11%〉,《蘋果日報》,2018年2月21日,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221/20310699

[2] 〈[4K是甚麼?]《不懂撒嬌的女人》大台首部4K全實景製作 唔使再睇低質廠景!〉,《Cosmopolitan》,https://www.cosmopolitan.com.hk/entertainment/15bd1d7d9a832ef

[3] 〈17直播攜手八大電視搶觀眾,打造「跨螢」互動益智節目〉,《數位時代》,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8082/17-media-partnered-with-gtv-for-a-new-game-show-in-taiwan

[4] TV & Media 2017 – A consumer-driven future of media, An Ericsson Consumer and Industry Insight Report, Ericsson Consumerlab. Website:

https://www.ericsson.com/assets/local/careers/media/ericsson_consumerlab_tv_media_report.pdf.

[5] 〈【煲劇如比賽】煲劇跑手一日跑完《深夜食堂》 香港跑手人數居冠〉,《香港01》,2017年10月23日,https://www.hk01.com/藝文創意/127337/-煲劇如比賽-煲劇跑手一日跑完-深夜食堂-香港跑手人數居冠

[6] OTT(Over the top),透過網路訊號將媒體內容建立在雲端,如Youtube、Netflix等。

[7] 〈只見Big Big Channel 再見香港小姐〉,《香港01》,2017年9月4日,https://www.hk01.com/01博評-藝.文化/116758/-港姐2017-博評-只見Big-Big-Channel-再見香港小姐。

[8] 〈Big Big Channel緊要過讀劇本 樂小姐叫藝員埋位前狂做直播〉,《香港01》,2017年11月15日,https://www.hk01.com/娛樂/133695/Big-Big-Channel緊要過讀劇本-樂小姐叫藝員埋位前狂做直播。

[9] 〈進擊的Big Big Channel,能攻陷誓死唔睇TVB的人嗎?〉,《香港01》,2017年6月23日,https://www.hk01.com/01博評-藝.文化/99964/進擊的Big-Big-Channel-能攻陷誓死唔睇TVB的人嗎-。

睇電視 唔再坐定定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01/03/2018

科技帶領潮流,亦改變了我們的生活習慣。不知不覺,在這幾年間,手機成為了我們娛樂和吸收資訊的重要渠道。

根據2017年度一份由愛立信發佈,有關電視與媒體的國際性調查,訪問了來自13個國家的20000個網上訪問,代表超過10億人的網上行為習慣,地域包括中國、台灣及南韓等多個亞洲重要地區。[1]報告顯示越來越多人會在不同的設備去看資訊,而用手機看電視或短片的人達七成,比2012年的時候增長了一倍。而當中的五份一人,每週更會花達六小時在手機觀看電視及短片。

而在年齡層上的行為習慣分別亦甚大。16-19歳的年青人會花多於一半的時間在看自己挑選的節目上;而對於60-69歳的長者來說,他們仍舊是以看電視現場節目或電視台已安排好了的節目為主,佔他們看電視節目的八成時間,情況與2013年相若。

由於行動設備(Mobile Devices)可方便使用者不在家時都看到節目,再加上可以自己挑選喜歡的節目觀看,16-19歳每週平均會用33小時看節目,對比各個年齡層,花的時間為最多。而總的來說,有42%的受訪者承認他們「煲劇」的時間比五年前多了。

而習慣以手機為主要觀看電視及短片工具(Mobility Centric),或習慣會在身處的地點便會轉變方便自己觀看節目的工具(Screen Shifter)的人們,都在按年不斷地在增加中,相比起十年前,升幅分別為4.4倍與1.4倍。而這兩群人花費金錢在自選電視節目及短片服務的金錢,相對於其他人多。

雖然「有得揀,先至係老闆」,但人們往往會花很多時間來挑選節目,去年就有13%的觀眾,平均每天會花達一小時去挑選節目!而根據2018埃森哲數碼消費者調查報告,訪問了約21,000名消費者發現,觀眾開始厭倦數碼遷移(Digital Migration),約八成半的消費者是不想轉變觀看的OTT(Over The Top)電視付費訂閱服務(Subscription Service)。[2]而愛立信的報告亦指出,一個方便大家搜尋自己喜歡的節目的系統,是現時大家迫切所需要的。

從上述的數字來看,人們已轉為趨向使用行動設備來觀看電視節目,尤以年青人為主;但亦因為方便了,使用的時間、被吸引去「煲劇」的時間亦會拉長。而「有得揀」時,卻因為時間有限,大家就會花大量時間去揀看什麼才好,可見「內容才是王道」。有質素、娛樂性高或具創意的節目才可以獲得更多觀眾挑選及支持。

 

 
  1. TV & Media 2017 – A consumer-driven future of media, An Ericsson Consumer and Industry Insight Report, Ericsson Consumerlab. Website: https://www.ericsson.com/assets/local/careers/media/ericsson_consumerlab....

[2] 84% of TV viewers don't want to juggle multiple subscription services:  http://www.thedrum.com/news/2018/01/29/84-tv-viewers-dont-want-juggle-mu....

 

影響力強大的#MeToo運動

郭卓靈 | 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5/12/2017

「#MeToo 」這標籤源於本年10月於美國幾十名女性指控一名電影公司創辦人及製作人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或性侵的事件,其後荷里活其他曾有相同遭遇的女星也相繼說出類似的經歷。在「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事件」後,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這個「#MeToo 」標籤,女演員Alyssa Milano鼓勵女性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被性侵犯的經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原來有不少人,包括知名人士、男性,都曾遭受過性侵犯或性騷擾的傷害。

 

這標籤牽起的漣漪更是國際性的,不少各地名人、政黨議員也相繼被揭發曾性騷擾拍檔、下屬,侵犯者因此要道歉、甚至失去名譽及群眾的支持,可謂「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當曾被性侵犯的受害者見到其他的受害者都能勇敢站出來,自己都可以打破沉默站出來指出罪行,並放到社交平台上發佈,其影響力真的一發不可收拾。

 

對於被侵犯者,或目擊案件者,我們一向都認為不要啞忍,要告訴可信靠的人,甚至報警。而對學生來說,他們可能還年幼,未必會有膽量去揭發事件或說出來,家長、老師、社工或朋友當察覺受害者的情緒、行為有異,都可以關心他們,鼓勵他們把發生的事件說出來,並將侵犯者繩之於法。

 

能夠站出來說自己曾受傷害,是一種勇敢的表現,但究竟要在哪裡說出這些經歷?說多少?面對著可以信任的人或執法者,我們當然建議可以勇敢地直說一切,讓自己的傷害、不快、被侵犯經過,可以被了解、記錄,令侵犯者得到相應的懲處,自己的傷口不用自己獨自承受,這當然最理想。

 

勇敢站出來抵制性騷擾及性侵犯的事件,阻止這些令人髮指的事情繼續在社會發生是值得欣賞的。但互聯網、社交媒體,在這個公眾平台說出自己被侵犯的經歷,情況就好像拿著一個「大聲公」,向公眾說出一些極隱私的事,這些聽眾/觀眾什麼人都有,既有心地善良的,也可能有惡毒心腸、落井下石的人,真的不知道會收到怎樣的回應,部份網民未必會如你的朋友般會關心、幫助、體恤你的難處及情緒,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或批評可能會對受害人做成二次傷害 (因為FB產生的控訴力愈大,對自己的殺傷力亦可能愈大),因此,互聯網並非一個理想的地方去詳細公開受性侵犯的經歷。

 

即使受害者們認為在網絡上公開說出「#MeToo 」面對過去的傷害並無不妥,也實在沒有必要把受侵犯的經過在社交媒體中說得巨細無遺,免得被人任意消費。

而作為網民,如見到有受害者站出來,也應該尊重他們的分享,無論分享得多與少,也不必去追問太多或作出推敲,甚至群起去欺凌被指為性侵犯的人,對性侵犯者最好的懲罰就是將其繩之於法。我們應該鼓勵受害人去尋求警方或可信賴的人協助,讓埋藏在心底的傷口可以平復,讓事情可以早日告一段落。

 

據網上資料,這場運動已伸延至世界多達八十多個國家,希望藉著這運動讓大家了解性騷擾、性侵犯事件可以在任何地方發生,不能無視事件對人的傷害,亦讓人有勇氣去指出罪行。而不同的機構、各地的政府部門都應開始正視問題及改善措施、政策,對各方都能作出保障,不再容讓這些令人髮指的事情繼續在社會發生。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5-12-2017

從電影感受信仰、生命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6/08/2017

「憐憫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憫。」

《聖經新譯本》〈太 5﹕7〉

 

文﹕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謝芳

 

電影,作為繼繪畫、雕塑、建築、音樂、文學、舞蹈及戲劇之後的第八種藝術,大家樂於在影院、家中,甚至下載至平板電腦、手機中觀看,每套的故事情節、音樂、特技、鏡頭、角色塑造…等層面成為大家細心欣賞和分析的必備元素。但真正吸引的是當中豐富我們生命的訊息,仿如讓心靈去了一趟旅行。

兩位對電影有濃厚興趣的牧者、生命導師:中國神學研究院天恩諾佑教席神學科副教授雷競業博士(小雷老師)及宣道出版社社長王礽福傳道(礽福),接受專訪時分享電影的「奧妙之處」。

心靈去了一趟旅行

「很多香港人喜歡去旅行,但對我來說,去旅行要籌備的事情太多…看一套電影,就等於去了一次旅行。」平日忙於寫書、教學的小雷老師,總會偷閒看看電影,投入另一個世界,讓心靈去一趟旅行。他特別喜歡處於一些極端或特殊的環境,觀察人的情緒反應及了解人的生活,所以奇幻、鬼怪或真實描繪某一類人生活的電影,他都喜愛。

他特別提到一些拍得很好的電影,如《血色童話》(Let the Right One In) ,能讓他思想在不死的處境中,身處沒人理解的孤單世界會如何;《凍死骨》(Winter’s Bone) 中帶出了山區居民的掙扎與面對極端環境的生存問題;《血鑽》(Blood Diamond) 描述南非白人的鑽石買賣與兒童士兵的問題等。「很感謝電影創作者所花的心血,帶我們投入到很多世界不同的境況,了解與自己現在的生活有何不同。」

荷里活電影以外還有很多風格

同樣在年少時期已開始喜愛電影的礽福,自從中學暑假與同學以手提攝錄機拍槍戰電影後,大學時期更於台灣導演協會當攻讀生,雖不是正式在課室中學習,但透過與老師、學生的交談,他對電影的認識及熱愛與日俱增。「荷里活三幕劇的電影固然很精彩緊湊,但還有其他節奏、風格的電影,如日本電影《東京物語》、歐洲電影《羅馬假期》…節奏很緩慢,但可以讓觀眾有空間去感受劇中人的情感。看『悶片』都是一種學習呢!」他說道。

礽福有深厚的文學根底,很喜愛王家衛電影的台詞:「電影《東邪西毒》中有些台詞是自己曾經講過,而有些說話,我將來都應該會講。」他認為電影可以帶出預言的作用,令我們代入角色去感受,去思想將來。

安全的近距離接觸

談到電影與信仰的關係,小雷老師認為有些電影會明顯地挑戰大家的信仰想法,例如《遇見你之前》(Me Before You) 講及一名充滿活力的年輕人因為一次意外令他全身癱瘓,愛情令他由憤世嫉俗中改變過來,但最終他還是要選擇安樂死。

「電影會挑戰你去想為何有人會想安樂死? 他們面對著甚麼困難?他的成長,世界給他甚麼價值觀,以致人會作出這種選擇?電影不單反映這是社會的悲劇,亦會讓大家反省何謂一個有意義的人生,社會可懂得珍惜生命的可貴…」他稱這是一個安全範圍中的挑戰,讓大家進入主角的生命;從而思想,如果將要進行安樂死的主角就站在你面前,作為他的朋友,你會如何回應他的選擇?

把電影連繫到OIA查經?

對於礽福,本來是純娛樂的享受,卻發現原來很多基督徒不懂如何「看電影」,亦受到電影內容的衝擊,而開始思想電影與信仰的關係。「當戲院播放《斷背山》、《達文西密碼》時,信徒很緊張,怕這些電影衝擊信仰。人們知道我常看電影,就邀請我去講;為此,我多看幾次電影,也對字幕去作分析,作充足的準備。」之後,礽福、小雷老師與其他一些有心人開始在教會舉辦電影小組,慢慢以OIA查經法 (O-觀察、I-解釋、A-應用) 及做分場等方法,去分析及討論電影。

「電影,就是以影像說故事。和現實世界一樣,很多事實不是用口說出來,而是觀察出來的。就算說了一句,也要從影像去找呼應。」他認為語言會有瞞騙,而我們應觀察鏡頭所展現的,是否和說的一樣?是否重複了一些訊息?人物的外表、衣著改變又代表著甚麼?「帶電影小組,需要重複去看一套電影。有機會用心去再看它們,才會看到更多的事。當找到了一些新發現,就會很開心!」

在故事中發現人性

礽福多次提到我們要學懂看故事,因為愈會看故事,解讀經文就會愈好。他認為很多人解經解得不好,是因為對生命的理解不夠立體,看不到故事背後很多很深刻的人性及細節。「為何大家能投入金庸世界,會說『人在江湖』,遇到別人有難,又說『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因為大家覺得當中的世界很真實,我們才會用內裡的世界與角度去看我們身處的世界,並將內裡的道理在真實世界應用。」

而對於大部分是記敍形式的聖經,我們又可否重立聖經世界於我們的內心?建立一個很豐富的意象世界,以至在面對及處理不同的情況時:「是聖經的世界跑出來,而不是金庸的江湖世界跑出來!」他更認為我們很少代入聖經世界去感受,成為認知的一部分,所以沒有在生活中將感受代入及使用。

進入其世界 了解其心聲

因著電影可帶我們去深入了解不同的世界及處境,小雷老師在文化神學科目中會介紹學生去看不同的影片(包括電視及電影),以了解流行文化,並解釋現代文化及後現代文化,他亦會建議學生去看一些流行電影來明白不同的社會文化,並得以了解人們的心靈及價值觀,並思想作為基督徒可以如何回應。「所有的神學、講道,都是和文化對話。講道是投入去與會眾的文化對話,生命才會改變,也幫助他們以另一個角度去了解世界。」「另外,牧者可以去看與服侍對象相關題材的電影,以增加大家的共通語言及文化背景的了解,如青少年事工的傳道人去看青少年很喜歡看的電影,或有關青少年的電影,並多與他們討論,以了解他們的看法。」

最後,對於分辨與面對電影的訊息,礽福稱他會常帶著謹慎而悲觀的態度去看電影,「看電影要清醒地看,細思當中的訊息。」以電影去看世界是好的,但他也提醒了我們,創作者可能會有「作者的善意」或「作者的惡意」,無論是大團圓結局,或對人物的描寫,都和現實有一定的距離,或刻意地隱藏事實,所以我們看電影還是要保持幾分清醒。而小雷老師亦認為電影如其他好的藝術作品一樣,是一種表達生命中的美與善的方式,遇到好的電影就好好的去享受。當然亦要按照個人的信心去做,如果認為該電影會對自己造成不良影響,就不要挑戰自己的屬靈功力。

 

學習如何欣賞電影

「古往今來的經典電影都要看看。大家可以按電影發展史慢慢去看,由美國史上首部有巨大社會影響力的電影《一個國家的誕生》(The Birth of a Nation),到希治閣、第一、二次世界大戰的電影、再到史提芬.史匹堡、及基斯杜化.路蘭等。電影不單敘述故事,也與當時的社會連接,我們可以從中追索歷史,了解不同年代的文化、價值觀、甚至鏡頭運用的進步等。」(小雷老師)

「無論甚麼文化的經典、流行電影都可看看。對於大師的作品,未必會看得明白,但可以用一個謙卑的心,給大師留一個空位。因著生命的成長、經歷複雜了,人生的口味都會不同。現在看不明白的電影,他日可能會有所共鳴。」(礽福)

 

曾經刊載於:

談天說道,明報,A13頁,2017年8月16日
 

比對7月23日翠林男子墮樓新聞及報道自殺新聞的建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7/07/2017

於2017年7月23日中午,有一名男子在將軍澳翠林邨墮樓,不同的報章對於這事件的報道手法都很不同,而更有報章的報道引起了評論。我們為此在網上媒體中找了有關的報道作為比較。我們於網上找到《星島日報》、《頭條日報》、《東方日報》、《蘋果日報》、《成報》、《文匯報》及《都市日報》對這事件作出報道。

《星島日報》〈情困男危站單位外花槽 飛墮簷篷亡〉所用的照片是打了格仔的男事主屍體及有兩名消防員拉起已打格的染血白布,男事主跌落在鐵線上的手未有打格。

《頭條日報》所用的題目和照片與《星島日報》所用的一樣,並加上一張遠距離看到地上的救生氣墊及一樓簷篷上數位紀律部隊人員及醫護人員在處理屍體的照片,和一張當事人曾攀爬及危坐的空花槽照片。兩則報道未有見當事人的樣貎,報道未有列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資料。

《東方日報》的報道〈翠林邨情困男危站窗邊 對峙1小時後墮下亡〉,清楚列出多張事主翻身墮樓跌至平台死亡的連環圖、只對跌落在簷篷上的屍體胸口作了打格處理,但其滲出血液的肢體清晰可見。該報道還附有十八秒短片,除了見到當事人在花槽攀爬的片段,也用連環圖相片配上了當事人墮樓趺落簷篷的巨大聲音,其影片最後的鏡頭亦由遠拉近至當事人,雖然影片已打了格,但其倒臥在簷篷、頭胸及膝部淌血、手舉高向上的動作仍可以清楚見到。此報道有列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

網絡上,亦可找到《蘋果日報》兩篇有關事件的報道〈赤膊男翠林邨單位外攀爬 飛墮簷篷不治〉及〈情困男危坐墮樓不治〉。兩則新聞用同一段新聞影片,片段可見事主在花槽、窗外危險上下攀爬及危坐情況。片段亦有記錄跌落在簷篷的屍體,全身作了打格處理。前一則的文字及影片均有提供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後一則只在影片中提供。

《成報》〈31歲漢疑為情墮樓亡〉的簡短報道,未有列出相片;《都市日報》〈疑情困男爬出花槽 失足高處墮下亡〉報道則刊出了翠林邨樓宇的照片,兩則簡短新聞均未有列出防止自殺求助熱線。

《文匯報》〈情困男危坐花槽句鐘跳樓亡〉附有紀律部隊人員在簷篷處理屍體(已蓋上白布)的相片,並列出了防止自殺求助熱線資料。

根據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在〈新媒體催化自殺「傳染效應」?〉一文指出有研究報告顯示自殺報道愈顯著,成群自殺出現的機會愈大。[1]另外,他亦指出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年發表的《自殺新聞報導建議》中,亦提到美國專業新聞工作者協會(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的工作操守第一條是「尋求真理、如實報導」(Seek truth and report it);第二條是「將傷害減至最低」(Minimize harm)。即是對傳媒專業的要求來說,「尋求真理、如實報導」的同時,恪守「將傷害減至最低」的原則亦同樣重要。

按世界衛生組織在2000年發出一份《自殺預防──供媒體工作者參考》[2]的資料亦列出了傳媒報道自殺新聞的原則及禁忌,如:應該只提供相關數據、指明死者除自殺外尚有出路、提供社會及社團救助機構的信息;亦不應該刊登死者照片、不應詳細描述自殺的方法、切忌為自殺歸結為單一原因等。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網站[3]列出的《記者專業守則》、《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及《記協對處理自殺新聞的指引》可見以下幾個與報道自殺新聞有關的要點:

  1. 記者報道即使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亦不應侵擾他人的悲哀和不幸。
  2. 新聞從業員在處理新聞的時候,尤其是涉及暴力、性罪行、自殺等社會新聞,應避免淫褻、不雅或煽情。
  3. 記者在拍攝意外事件時,應顧及受害人及其家屬的感受,盡量把對他們的心理影響及傷害減到最低。
  4. 攝影記者在拍攝過程中應該尊重被攝者的私隱。
  5. 新聞攝影工作者(包括攝影記者和圖片編輯)應謹慎處理血腥、暴力、噁心和色情圖片。使用時須考慮

           i) 對說明新聞事件的必要性;ii) 對社會的影響;iii) 對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影響。

從上述列出的一些傳媒報道,讀者可以逐一再按進連結,親自細閱每篇報道的文字、用圖及短片,以了解及細思它們的報道方式,及比對上列三個機構給予傳媒的建議,有哪些部份它們做得好,有哪些它們應該要改善?

對於這宗自殺案件,每篇報道都指出當事人是為情所困而自殺,但可能只有當事人才知道真實原因而自尋短見,媒體將之歸結為一個原因,對當事人及有關的人士都不太恰當。

另外,我們亦可以細思一下,自殺者跳樓的過程、其墮樓所發出的巨大聲響是否真的需要給讀者知道?我們可以想像到對當事人的家屬所造成的影響及傷害可以有多大?所謂的「新聞自由」或「公眾利益/知情權」是否可以作為傳媒的擋箭牌去報道新聞? 

既然知道鉅細無遺的報道自殺方式容易有機會做成「模仿」效應或所謂的自殺「傳染效應」(contagious effect)時,作為專業的新聞工作者,是否應該為免產生「模仿」效應,而作出一定程度的自我約制?即使是對點擊率十分渴求,我們亦寄望傳媒工作者不會犠牲對社會的責任及使命,亦尊重自殺事件中事主及其家屬,不應雪上加霜,讓人於網上任意重複瀏覽事主自殺的情況,實在會加添其家屬及親友的傷痛。

 

註:配圖為網上圖片

 


[1]傅景華,〈新媒體催化自殺「傳染效應」?〉,取自《端傳媒》,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321-opinion-fukingwah-newmedia/,2016年3月21日。

[2] 世界衛生組織精神健康部,〈自殺預防──供媒體工作者參考〉, 取自世界衞生組織網站:http://apps.who.int/iris/bitstream/10665/67604/10/WHO_MNH_MBD_00.2_chi.pdf,2000年。

[3] 香港記者協會,https://www.hkja.org.hk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7月31日

傳媒的無形影響力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06/2017

你要把這些話不斷地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或行在路上,或躺下,或起來的時候,都要談論。《聖經新譯本》〈申6﹕7〉

雖然傳播媒體發展日新月異,由以往的報章雜誌、電視和電台廣播,到現代的網媒、YouTube、社交平台等媒體。資料由單向轉至互動,以往傳媒的第四權,漸漸瓦解,各網民的細小聲音卻又可集合成為無形的影響力。這些變化如何影響著青少年的價值觀及理解兩性關係的看法呢?

 

採訪: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 謝芳

 

筆者近月走訪了由愛家共融網絡主辦,多個基督教團體協辦的「基督教性倫理峰會2017」,活動凝聚數百位關心「性」議題的信徒及領袖,從多個向度了解成長環境如何影響青少年的性別自信,從而探討如何建立孩子發展健康的性別自信。其中的分享環節邀請了多媒體創作總監,又稱為「狗仔隊之父」的歐建樑先生(春麗)及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歐陽家和先生(家和)暢談有關傳媒及流行文化對影兒童及青少年影響,內容有趣,特意在此與大家分享。

 

媒的吸睛大法

 

春麗的開場白就是解釋身為男士卻改這個女性名字的來由,藉此向大家講解傳媒「吸睛」(吸引眼球的注意)的技倆。他說,初入行當記者時,上司便教他要改一個特別的名字,好讓藝人們容易記住他,結果喜歡打電子遊戲機的他立即聯想到格鬥遊戲《街頭霸王》中的「春麗」─ 全世界格鬥遊戲中第一個女性人物,她的「兩邊包子頭」和身穿藍色褂子的古裝造型及高速旋轉「鶴腳腿」,最為人熟悉。

 

結果,這個虛擬世界的女性名字成為歐建樑的代號,與藝人打交道,的確令很多人難以忘懷和眼前一亮,「傳媒就象我選擇這女性名字一樣,時而顛覆男女角色,時而選取『夠爆』的東西來吸引大家注意。」當時的傳媒的價值觀,就是要能吸引人們注意,其動機就是生存。春麗認為很多傳媒不會花時去報道太普通的東西……如何變得吸引?就是把正常的東西,加進一點點「不平凡」的東西進去。

 

早期至今 藝人都一樣

 

「早在七、八十年代,部分藝人會刻意打造帶點顛覆男女的形象,如羅文、梅艷芳,男的帶點嫵媚、女的走中性路線,使大家對他們有特別、不平凡之觀感。」春麗認為從「任白」時代至今,不少藝人喜以這類打破傳統框框、標奇立異的形象示人,再加上內在努力及藝術造詣,確是讓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春麗指出,在娛樂圈的生態中,由管理層至化妝師,再到藝人,都會存在一些性取向不同的人,或者他們亦會加點點特別形象去營造特別的自己。那麼在這圈子內,每個人都顯得特別,大家就會覺得見怪不怪了。

 

但是,無論他們是刻意營造的,或是自然流露出來的這種流行文化,卻又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我們如何看世界。「一點點的不同,加添了一點點的『曖昧』感,對人來說是有點吸引力。」春麗特別提到早前一個文化活動《曖昧──香港流行文化中的性別演繹》,看到由雜誌封面到電影,再到藝人與他們演繹的角色,性別表達的曖昧存在於各種傳媒及藝術之中。他認為看這些曖昧的娛樂訊息,不會令青少年的性取向改變,只會對很多事情的界線變得模糊了。

 

傳媒販賣性聯想 定性別「標

 

對於傳媒及文化研究亦十分熟悉的家和同樣指出,傳媒製造標奇立異,就是從「加多一點點」、「改變一點點」開始。「雜誌以封面標題來使人有性聯想,內裡的文字、配圖,無論是驚艷的或是難看的,亦使看的人情緒被牽動而深深留下印象。」家和舉出例子﹕一些廣告與天氣報告節目,加入美女、或性聯想的形容詞和影像作為配圖,為的亦是吸引眼球,最終目的仍是為了增加銷售利潤而已。

 

媒體對男、女性的塑造及描繪影響著大家如何看自己及別人,亦定下了男與女的「標準」應該是怎樣,並對號入座。如果覺得自己「不對」,可能會來個自我改造;若是別人「不對」,就會繼續追尋下一個。

 

韓劇與BL漫畫 影響戀愛觀

 

網絡發展,令到大家接觸資訊方便了很多,隨時可以「煲」劇、看漫畫。對於愛情觀,家和認為韓劇中對戀愛的描繪充滿著「又係又唔係」的曖昧感覺。這些含混、曖昧及隱藏的感覺,可能令人覺得很吸引,並沉迷當中。主角們又是俊男美女,使青少年十分追捧,並相信當中的愛情。「但當他們未經歷過黑與白,就直接給他們灰色,他們被引導去相信這些愛情,到長大了還繼續相信及期待這些不真實的愛情。」

對於BL (Boys’Love) 即男性間的戀愛漫畫,家和認為屬「虛構幻想的男同性戀」,不完全等同於現實中的男同性戀。以往印刷版的漫畫有監管,但放在網上就未必能夠再被監管,內容界線難測。而且,看多了「HeHe」的漫畫,人們不會變成同性戀者,卻會變成「腐」,就是看到當中的情節,深深相信而走不出不來,繼續把生活看到的人際關係,想像成BL一般。「情況就如人們看了亦舒、張小嫻的小說一樣,深深相信與期待,再走出不來。」家和笑說道。

 

從大眾傳媒到互聯網

 

進到互聯網這互動時代,網民不單吸收網絡中的訊息,亦可以自己發放訊息,對網民造成影響,希望成為具影響力或受注視的人,從中建立自信。但年青人往往只憑外表、追隨人數和點撃率等外在東西來尋找自我認同。就如現在於網絡出現的「娘娘」、「派軍糧」等現象,男生甘願做兵,接受感情上一女多男的曖昧關係,扭曲了戀愛的價值觀,甚至令女性認為付出一點點性感,就可獲得利益而走向ptgf(Part time girl friend,兼職女友,即援交)之路。

 

家長的行為亦是一種訊息

 

家和分享與小孩子相處的經驗,認為孩子的世界是故事的世界,與他們一起看完傳媒述說的故事後,亦應再重新與子女回顧看過的故事,好好解答他們心中的疑難;看到不好的內容,要與他們一起重新建立故事,使他們轉念,再思想、經歷一次好的故事。他相信青少年的世界亦是一樣,容讓他們參與創作,鼓勵他們用媒體表達自己,再思想、尋找自己,再把好的元素加進生命當中。

 

與青少年一同創作的豐富經驗的春麗亦認為,讓青少年說出自己的戀愛觀、價值觀,自己去面對困難與思考,教導者可在旁邊將聖經真理按需要去餵養青少年,不要硬塞道理。他覺得一起拍微電影是很好的方法,讓他們代入角色思考、面對處境。

 

最後,春麗、家和提醒大家,傳媒、網絡鋪天蓋地的資訊的確會對青少年的價值觀造成影響,活於世界的我們沒可能完全避免,但作為家長,在孩子們面前的言行,亦是一種訊息與生命的見證。靠著每天與子女們的相處,對身邊事物、各種關係的回應,呈現在子女眼前,都是一種榜樣。信徒群體應做好自己,不是沒有界線、或模糊界線地生活,而是要確立好界線,並將界線傳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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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刊載於:

談天說道,明報,2017年6月21日
 

又是天文台的錯?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4/06/2017

早前打風,天文台在五時許近下班前宣佈掛八號風球,之後產生一系列交通擠塞問題,先有鐵路出現故障,之後地面交通工具又因天雨路滑,要減慢車速行駛,引來一條條長龍不散。

翌日有報章大字標題怒斥天文台,既批評她估計錯誤,又批評她收工前才掛八號是錯誤的決定云云。實際上如果我們翻查當天資料,早在三時天文台就發出預警,通知大眾大約五時掛八號風球,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這預警目的就是「讓僱主有充裕時間,按照行業/機構的實際情況,提早讓僱員分批下班,以保障他們的安全和緩和交通擁擠」。

可惜,按照不少報章的描述,大部份僱主視守則如無物,也不顧念一眾僱員的需要,最後安排在懸掛風球的一刻才安排下班,這是極不理想的做法,當日勞工處的發言人亦強調,僱主應盡快安排僱員分批下班,特別是行動不便的僱員,例如懷孕和肢體傷殘的僱員,或需要用渡輪服務往返住所和居住地點偏遠的僱員,更應獲准優先下班。

環顧鄰近不同地區,深圳、惠州及汕尾多地當天下午已宣佈停工停課,香港的全日制學校卻沒有提早放學。工作、學習也用到盡,最後一刻才放人,在沒有實質犯法的情況下,無視政府提供的守則,要求僱員打工「做到最後一秒」。香港人這種做到盡的心態,換來的是要住得偏遠的員工耗用超過三個小時才能安全抵家休息。

惡劣天氣不容易預計,天文台也會有錯的時候,遇上故障愈來愈頻密的鐵路問題,造成大量人力資源的浪費。年年賺大錢,加價絕不手軟,又不改善服務質素的鐵路公司難辭其咎。但僱主因著自身的貪婪而產生意外,同樣也會影響生產力,亦會影響人的心態。我們的社會可以多一點良心,給僱員多一點安全,讓他們可以安安樂樂,在惡劣天氣下早點回家,安全地過一天嗎?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