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網絡
即時通訊及社交網絡,由點對點、點對群組或群組對群組形成,讓我們隨時隨地都可以溝通,任何時候都可以分享,連繫無盡的世界。藉著互為分享、大家互為影響著彼此的價觀、行動及關係。
近來短視頻應用程式「抖音」(Tik Tok),正於香港中、小學裡迅速蔓延。西班牙《國家報》網站形容它「可與鴉片相比」:既黏著力高,使人重複地看源源不絕的短視頻;亦提供了創作空間及工具,使大家可不斷地試著自己拍攝,及上載欲得到別人讚好的短片。直到本年6月,「抖音」在全球已有1.2億個下載。
在facebook的世界中,或者你會發現一些很奇怪的短片,例如有人在列車車箱內無緣無故地跳舞,打功夫,或者看見一些人在「咪嘴」唱歌,或者做一些令人很震驚的表情、動作。他們大多是年輕人,玩的多數是一款叫「抖音」(Tik Tok)的短視頻App(手機應用程式)。今年4月,抖音每天上線使用的用戶數目已超過9,500萬。[1]
網絡世界變化急速,網上資訊可謂十分泛濫,有出自新聞媒體、內容農場、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網民等……資訊如何傳送到我們手上,其演化及方式都值得我們留意。
警方在2016年12月搗破一個跨國跨境「網上情緣騙案」集團,拘捕14人,案件涉及73名香港女子,被騙款項共5,800萬元。除了金錢損失的案件外,還有無數涉及性關係的網絡騙案,事主一往情深的付出,可惜遇上專業「玩家」,發生性關係後就一走了之。「網上情緣騙案」的受害者以女性為主,「網上勒索案」的受害者則以男性為主。根據警方數字,2016年錄得697宗「裸聊勒索案」,損失金額共240萬元。
觀察網絡分享資訊的閱讀發展,不少人表示「識睇一定睇留言」。在社交網絡,留言更多時只是為了「花生」──指旁觀者說三道四,甚是多事。
近月有位曾老師經幾努力成功登上珠穆朗瑪峰峰頂,傳媒大多正面報道,但同時網民卻質疑她在登山過程中見死不救,又有人稱登山靠的是當地雪巴人帶路和提點,所以根本不算是「挑戰」。
看到有學者指上網就像是水和電:[1]部份大城市開始提供免費Wi-Fi服務或在街道上能享受極高速的上網體驗,甚至有說歐洲國家已視上網為必須品,為每名國民的基本權利,當中包括法國、西班牙及瑞士。
網絡自由度高,相比起面對面的溝通,人們似乎比較容易隔著螢光幕,於網絡評論時事及人物。但有時可能會過了火,傷害別人,成了網絡欺凌;或燃起火頭,被人追擊和欺凌。社福機構香港遊樂場協會於本年調查訪問了香港、新加坡、台北、澳門和廣州五個地方合共4151名青少年,發現他們面對網絡欺凌的情況嚴重,曾遭受網絡欺凌的受害人多達72.9%,而曾網絡欺凌他人者亦有68%,最常見的網絡欺凌行為包括起底、騷擾及罵戰。許多曾經於網絡欺凌他人者,亦同時稱自己是受害人。在被網絡欺凌的人士中,僅兩成受害人會向他人求助。
我們習慣使用手機瀏覽訊息,很多人早已漸漸地懶得拿起報紙來看新聞。甚至有新聞系講師分享到他任教的學生中,很多都不想拿起報紙,因為油墨「污糟」,看了要洗手…… 但大家在網上看新聞,原來也不是透過新聞媒體的網站,而多在社交媒體的朋友所分享的新聞堆中,找比較吸引的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