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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執法漏洞多 三級影碟隨處播
2000年6月提出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修訂諮詢文件,在石沉大海差不多四年後壽終正寢!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於今年1月26日向立法會表示,政府將不會就修改此法例作跟進,理由是所收回的意見有分歧,此舉令一直以來關注此事的多個教育、社工、家長及宗教團體十分遺憾,亦覺政府並無誠意及積極正視不雅物品氾濫的問題。
3G喜與憂—業界人士專訪
自本港首家第三代流動電話服務(簡稱3G)供應商於年初投入服務後,憑著強大的傳輸能力及多樣化的服務,3G電話已成為電訊業界中炙手可熱的新產品。當視像電話,拍照錄影,上網電郵,電影新聞,甚至色情資訊都可自由下載,3G產品會不會是另一個「色情暴力」兼而有之的失控世界?
科技熱賣世紀
第三代流動電話(3G)來勢洶洶,據說開售第一天,很多青年情侶也躍躍欲試,體會透過電話看見對方,看見愛侶在遙遠的那邊所看見的世界,彷彿兩人之間建立了一條連接牛郎織女的鵲橋,兩顆心便因此拉近。
「人權」不是任填銀碼的支票
打開報章,每天幾乎都有不同的人士,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方法,提出不同的訴求,但理由卻往往不約而同,就是基於「人權」!彷彿任何群體(無論是否弱勢),只要他們認定了某些訴求是他們的基本權利,而其他人無論基於任何原因(例如倫理道德、社會制度、宗教信仰或醫療健康等)未必認同,便是侵犯了他們的「人權」!是「歧視」的行為!下文嘗試和大家舉幾個常見的例子。
誰為人權定界限?
很多時當與人討論人權的觀念及內容的時候都會發現不少困難,尤其當人履行某一些人權的時候卻有可能是侵犯另一些人的某些權利,而不同的權利當中有些是不可並存的。隨著近年人權意識不斷膨漲,「剝奪xx的權利」、「對xx造成歧視」等口號充斥整個社會,正如法律哲學家Dworkin所言,人權成為了一張皇牌(trumps),因它可以被視為凌駕於集體利益之上,而又合理化其行動及利益訴求。
人權的限制與性權的迷思
性革命提倡一種極端的人權觀:個人人權神聖不可侵犯,只要雙方同意,又不傷害他人,做甚麼都沒有關係。這又衍生了泛性權觀(以下簡稱性權):社會不單不應立法禁制任何一種性行為,更應主動消除性傾向歧視。性道德是壓制人的權力工具,所有性傾向(同性戀、雙性戀、獸交、孌童、SM、亂倫、變性、易服等)都應全盤接受和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