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索引標籤
路難行、亦要行
加入明光社任項目主任(性文化)一職已有半年多的時間,主要負責研究有關「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條例」的議題。回想當初帶著周遭很多朋友不同的「意見」加入明光社,常被問到當時正學習運作一盤小生意的我,為何突然的要加入這見報率不弱且相當「激進」的機構中工作,還要處理極具爭議的議題?
自由的爭取與私隱的犧牲——孰重孰輕?
藝人梁詠琪早前在北京工作期間,其下榻酒店的房間,懷疑遭本港兩名娛樂雜誌記者擅闖;若是屬實,兩名記者的行為,明顯已觸犯法例,事態嚴重,傳媒的操守問題再次惹人關注。事實上,窺探或瞞騙式採訪手法一直存在,遇上一些涉及公眾利益的官員貪污或濫權等等大事件,以「放蛇」、「狗仔隊」或「偷拍」等方式採訪,亦無可厚非,但絕不能習以為常。
報刊愈趨不雅淫褻 九成市民評定有關報刊為非第一類刊物
現時許多進入家庭的周刊、雜誌及報紙,經常以報導色情場所內幕、娛樂界人士緋聞、日常生活作幌子,刊登大量祼露成份甚高,又或影像模糊的女性照片、裸照,配襯以突顯女性胸部、胴體的品味低劣描述字眼,以逐其販賣不良色情資訊之目的,情況嚴重。
從「通識」、「教育」看「工作影子計劃」
筆者作為在香港接受教育的一份子,感到香港的教育模式太側重專科知識的訓練,令學生對身邊的人和事缺乏關心。其實大學一年級的課程與高級程度會考的範圍有很多重疊的地方,因此高中專科課程確實有被簡化的必要,以換取空間擴闊學生的視野,讓他們更加關心身邊的人和事。
歡迎政府決定就824肛交年齡裁決提出上訴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歡迎政府決定就8月24日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裁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肛交行為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一裁決提出上訴。由於高等法院的裁決漠視了肛交的高風險,及對心智未成熟的16至21歲青少年所造成的深遠影響。此裁決帶來社會上廣泛的討論,最近更有調查指出接近5成的受訪者表示裁決並不合理,會鼓勵青少年的接觸高危行為。
走上癮的「走地盤」
足球博彩活動在香港漸趨普及,既可為喜歡欣賞球賽的市民提供額外娛樂,又可為政府提供穩定的財政收入(去年博彩稅佔政府稅收近10%)。但另一方面,博彩活動的普及化卻同時為社會帶來其他隱含成本(implicit cost),近年,因賭博而輕生和引致的家庭慘劇已不再是特別的「新聞」,而病態賭徒人數和18歲以下中學生參與賭波比率持續上升亦逐漸失去社會的關注。
入職一年感言:堅守信仰、企硬民主
在父親薰陶下,我一直都十分關注中國和香港的社會事務,還記得在九一年立法局首次引入地區直選時,我經常與父親討論選情,詢問他各候選人的政綱,當時父親對一位初出道、任職記者的候選人十分欣賞(當時我只不過是一個小四學生) !有趣的是在十多年後,即我大學畢業之時,我卻輾轉間成為她的議員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