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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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3年5月)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4/05/2023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全球

電影小組:電影類型十講 第六講:犯罪動機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4/05/2023

資深影評人王礽福先生在4月份的電影小組網上講座中再次帶來一部好戲——《神探白朗:福比利大宅謀殺案》,他透過電影為大家講解第六種電影類型:犯罪動機。

走出跨性別的迷宮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4/05/2023

終審法院於本年2月裁定入境事務處以完整性別重置手術作為更改性別標記必要條件的政策違憲,裁決令本港的女跨男跨性別人士不用進行完整的性別重置手術,也可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

成長就是不斷學會如何選擇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05/2023

人生的困擾往往在於我們面前有太多選擇,但諷刺的是我們不少的選擇可能都不是經過深思熟慮,發自我們的內心,而是受社會環境、朋輩、傳統和別人的評語所影響。無論個人或群體,學會如何選擇和做決定,是十分重要的,否則恐怕只會隨波逐流、甚至被洪水所淹沒。

鄉音 留情

陳偉洪    |    過去10年,搬家超過10次。一家四口,由市區搬到長洲小島接受三年神學裝備;到德國短宣一年;再回小島牧養兩年;隨後出發,旅居台灣,等候上帝的吩咐。原以為暫居數月,誰不知停留四年,與旅居、流散者同行。之後又再啟航,遠赴英國,一步一步跟隨,繼續客旅人生。
17/05/2023

個人臉書(facebook, fb)賬戶不經不覺已開啟了15年。首數年,只是用作登記一些網絡小遊戲,給當時還年幼的女兒們消遣一下。到2011年才開始發帖留言,與友人分享一下生活逸趣及相片。每帖子的讚好(like)或回應,一般都不超過二、三十。

在失敗中再次遇見神

劉麗梅    |    作者為香港人,畢業於建道神學院,在香港牧會五年後嫁到台灣,現居台灣並在中華福音神學院進修教牧學博士,在台灣宣道會作義務傳道,主要協助教會和宣道差會開荒植堂及服侍在台港人。
11/05/2023

筆者在台灣房子的租約4月底就會完結,因此,需要重新再找房子搬家。眼看搬遷的時間已迫在眉睫,理所當然要做的就是找房子解決住屋問題。可是,在找房子的過程中卻困難重重,更遇上很多不愉快的經歷。

政治正確摧毀了創作?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0/05/2023

隨著自由主義不斷發展,社會追求開放、人權以及創新,以致不少弱勢社群的地位開始提升。以往被歧視,很少發言機會的群體都可以相繼發聲或提出指控,例如2017年的「#Metoo」運動便是指控一些人的性侵行為,後來不少人透過在社交媒體以標籤「#Metoo」來表示自己曾經被性侵。

博物館應否迴避爭議?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04/05/2023

最近筆者一口氣參觀了八間香港博覽館,包括了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M+博物館、北角油街、藝術館、歷史博物館、科學館、文化館、海防博物館。每間博物館都各有特色,令人目不暇給。不過,文人總喜歡在雞蛋裡挑骨頭,否則我又怎會找到那麼多寫作題材呢?

序:誰為性別定分界?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2/05/2023

「阿媽係女人」原本是很普通的常識,但在一個喜歡將詭辯和謊言重複一百遍就當作真理,群眾容易盲從附和的年代,我們必須重新思考,究竟決定一件事的真象,是依據制度上的權力,還是事物自己的本質?作為社會政策,究竟是要以個別人士的感受為依據,還是要以整體社會的福祉為前提?而作為信徒的,更應撫心自問,究竟我們最終要順從的是人間的終審,還是最後審判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