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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無害」是否神話呢?
不少市民都相信色情文化會對人有不良影響,在一本近期的犯罪學專著Male Crime and Deviance: Exploring Its Causes, Dynamics, and Nature中,學者R. Barri Flowers也說:「在文獻裡色情物品與男性的犯罪傾向的相關已被清楚地證明,色情材料的使用與男性的侵略性、暴力、性犯罪、家庭暴力和其他反社會行為都有關連。
自律以外,仍有管制
於近年報章、雜誌不時發佈不雅或更甚的照片,公眾亦愈發關注不良照片或資訊在互聯網上流傳,2008年10月初,政府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希望改善現行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機制。
資訊極速流通的「任睇年代」
2008年剛過,傳媒及新媒體發生了許多值得我們關注的事情,亦使我們發現媒體受到色情文化的影響。有關新媒體(如互聯網及手機)的事件都與淫褻內容有關,甚至有關性罪行,情況值得留意。
誰能明白我?
相信「男女結合」才是合乎自然之道;相信「家有父母」才能培養出整全人格的孩子──今日,繼續堅持這個簡單的真理,是否已經「好Out」?身為基督徒,不能愛「同性戀」,又不能不愛「同性戀者」,面對後現代的世界,可以如何自處?
在地震後迎接海嘯
對於金錢觀念極重的香港人,2008年絕對是難忘的一年:年初,當經濟發展仍望「步步高」時,香港賽馬會再三籌劃針對未成年人士的賭博宣傳活動,港人置若罔聞;年中,四川大地震,港人目睹屍橫遍地的災場,經濟雖呈下滑,但大家仍一起為鄰舍大破慳囊,義無反顧;年底,金融海嘯,在身體毫無損傷,但錢袋卻所剩無幾的經濟隆冬,港人重新思索如何「逆境自處」……
你說打壓?我話保障!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由2008年10月開始至12月初,社會上有不少團體及個別人士均向媒體發表意見,散見於各個媒體報導及專欄文章。其中大部份都以擔心有關條例,會對網絡資訊自由及性多元資訊的流通受到打壓,表示想放寬《條例》或不想政府監管互聯網。
因此現在,大會,發佈這一世界人權宣言……
「鑒於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予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已被宣佈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因此現在,大會,發佈這一世界人權宣言……」
《世界人權宣言》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