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索引標籤
關心家庭,正視暴力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3/03/2009
近期因為應否直接將同性同居者加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還是將條例改名和修訂當中的釋義,避免抵觸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的社會共識,引起社會上不少的討論,其後更加轉化為反宗教霸權的遊行。
以兩性關係法保同性關係
採訪及整理: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及政策研究)
13/03/2009
《家庭暴力條例》“Domestic Violence Ordinance”(下稱《家暴條例》)並非一條頻常被使用的條例。執業律師戴少清先生,在執業廿多年的經驗中,處理過不少家事個案,對有關條例有相關的認識和見解。
各國不同話「家暴」
吳慧華
| 明光社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研究員
13/03/2009
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都有類似香港的《家庭暴力條例》,然而,在當地獨特的文化及處境下,各國的條例與香港最大的分別,莫過於以上五國或當中地區大都接納「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民事結合」(civil union)、「民事伴侶」(civil partnership)或家居伴侶(domestic partnership),以致相關條例把同性伴侶視作家庭成員、涵
為《家暴條例》創雙贏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3/03/2009
防止家居暴力蔓延 要求家暴條例改名
既保障同性同居者 同時擴大保障範圍
近期社會對政府建議的《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有熱烈討論,然而坊間對一些反對政府原來建議的團體(包括明光社)存有大量誤解,我們希望一些對我們有先入為主印象的人士肯花點時間了解我們真正的立場:
一樣先行街、睇戲、食飯……
張勇傑
| 明光社 項目主任 (性教育)
25/02/2009
有機構早前進行了一個針對初中生戀愛及性觀念的調查,成功訪問了1200多名初中生。調查報告顯示青少年的性觀念漸趨開放,17%接受朋友以金錢換取性關係,6%接受自己以金錢換取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