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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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fb 身要由己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03/05/2016

相信不少網民每天都會在facebook (fb)分享自己近況之餘,亦會看看朋友分享的相片和新聞,當看得「過癮」或對事件感到不憤,也可能會回應一下……fb已是我們大部份人生活的一部份。

落入抗爭夾縫的記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3/05/2016

暴力抗爭日漸升溫,記者於採訪期間多次受到示威者衝擊,最近一次發生在今年年初二凌晨,記者被示威者用磚「掟」中受傷送院,以及投訴被警員毆打,傳媒團體當然發出讉責聲明。即使不用肢體暴力,示威者近年時有干擾記者採訪,在直播新聞現場時在記者背後加插「佈景板」,甚至故意大聲叫囂。

議會 暴力?

張思晉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03/05/2016

2008年的「掟蕉事件」[1]後,「議會暴力」開始備受關注。反對派議員認為因不公平、不公義的「制度暴力」,要在議會上採取相應的「對抗行動」,如肢體暴力(掟蕉)、言語暴力(粗口諧音)及議事程序暴力(拉布)等。

慈愛的神 vs 公義的神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3/05/2016

當社會出現不公義而政府視和平抗爭「冇到」時,究竟信徒能否基於社會公義,以武力回應制度的暴力?筆者不相信那些支持基督徒可以動武的人都是冷血或沒有愛心之人,當中有些人正正因為很有愛心,看見別人受苦而感到痛心,才希望為自己或身邊的人抱打不平,伸張正義。

抗爭與和平

李耀坤博士    |    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副教授
03/05/2016

因著對六七暴動的負面經驗,香港人素來對暴力行動十分抗拒。過往就算是大型如50萬人上街的民眾運動,仍然和平有序得連一扇玻璃窗也沒有打破,令國際社會嘖嘖稱奇。在這樣的背景下,年初二的旺角警民衝突事件就顯得格外矚目。它揭示自雨傘運動以來,存在於香港社會中的矛盾正深刻地改變,甚至重塑這城的文化。

離異父母的共同責任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03/05/2016

婚姻和家庭是人類社會重要的基石,家人關係亦是人類最親密的關係,很多需要都能在當中得到滿足。但近年,社會出現很大的轉變,遲婚、不婚、離婚、再婚的現象變得非常普遍,根據政府統計處《香港人口趨勢1981-2011》資料顯示,2011年,男性及女性的離婚/分居人口所佔的比例分別是3.2%及5.5%。

建立正確意識 支援性侵受害者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03/05/2016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轄下的風雨蘭熱線,去年接聽逾千個求助來電。在近500宗可跟進個案中,約六成涉強姦,四成涉非禮及性騷擾。性暴力受害人在受到侵犯時固然受到傷害,亦往往因著害怕別人的眼光,或擔心影響工作,而選擇沉默以對。

還我正常情愛關係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3/05/2016

娛樂版近年把藝人的人際生活,都寫成小說般傳奇,令人不勝其煩。例如:在街上拍攝到野生捕獲(即遇見)的兩位異性,就是「有路」、同性則是「斷背」;二人進入任何地方是「短聚」;三人或以上的就是「派對」。已婚藝人與任何異性單獨見面,就是「婚外情」;或在外地「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