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平機會對分權原則的損害及誤導公眾
敬啟者:
關注平機會對分權原則的損害及誤導公眾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聯同七十五間機構於3月9日發表聲明,敦促政府盡快新增一項反性傾向歧視條例(註一)。平機會此舉僭越了其職能,嚴重損害了極為重要的分權原則。
眾所週知,分權原則要求執法機關與立法程序保持實質距離,因為一旦執法機關干涉立法程序,執法機關的權力將會無限擴張,令權力分配失衡。因此,本地的執法機關如警署和廉政公署均要保持政治中立,對立法事宜保持緘默。本地法制特殊,現有的四條《歧視條例》不由警隊執法,而由平機會負責接受投訴、調查和起訴;故平機會實質上是一個執法機關。鑒於現行《歧視條例》中有兩項涉及言論自由的限制,平機會更是一權力極大的執法機關。它擁有連本地警隊都不具有的,對個別人士的個別言論提出起訴的權力(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