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倫理

《性傾向歧視條例》不會限制言論自由?

麥沛泉
性傾向歧視立法關注組召集人
20/05/2005

同志組織以及支持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的一方經常宣稱,此法例只規限僱傭、教育、提供服務及設施、租住房屋及加入會社幾方面、範圍有限。[1]言下之意,《性傾向歧視條例》對市民的自由不會有什麼限制,更不會限制言論自由,立法以後仍然可以發表反對同性戀的言論,不會受到法例的懲罰,事實真的如此嗎?
 

「自由,多少人假汝之名!」(節錄)

撰文:秦民德 整理:陸君樂
中大校友、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國際法研究所)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6/08/2007

中大學生報處理「性」話題的態度到底是「尊重」到甚麼程度,相信同學、社會自有判斷。生活中有對與錯之別,判斷在於人的理性與良知,而不在於審裁處的判決;我們毋須法庭判斷孝順父母是否應該,人若放棄了可貴的理性與良知,把判斷是非的本能出賣給一個制度或一套遊戲規則,所指望得到的,只能是一個「說法」,而不是一個真相。
 

生命與倫理價值觀何其重要

蕭壽華牧師
宣道會北角堂主任牧師 | 明光社董事
16/07/2007

得知明光社預備籌募經費,成立「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及購置辦公室,感到是一件十分艱巨的事。其中的挑戰不單是經費的問題,更是在這個自由主義澎湃的年代,要開誠布公地探討生命與倫理的課題,多會成為眾矢之的,在行動中會舉步維艱,障礙重重。然而,我仍然贊成不應因而退縮,反當緊握著今天神給與明光社的機會與位份,以智慧及熱誠,推展這方面的研究及培育的工作,衝向浪潮,保護生命。
 

為《家暴條例》創雙贏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13/03/2009

防止家居暴力蔓延 要求家暴條例改名
既保障同性同居者 同時擴大保障範圍
 
近期社會對政府建議的《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有熱烈討論,然而坊間對一些反對政府原來建議的團體(包括明光社)存有大量誤解,我們希望一些對我們有先入為主印象的人士肯花點時間了解我們真正的立場:
 

挑戰倫理? 倫理挑戰!

----教牧現時面對的倫理挑戰
訪問: 陳燕萍 郭卓靈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拓展及教育)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6/07/2007

身處風氣和潮流轉變極快的社會之中,信徒的生命倫理觀或多或少會受到身邊環境的影響。教會除了教導聖經真理外,還會要求會眾將所學的道理融合於生活裡,教牧在教導上究竟遇到了什麼困難?基督教倫理觀如何能在信徒群體中得以鞏固?如何在社會更加體現這倫理觀?我們分別訪問了何志滌牧師、羅錫為牧師和李耀全牧師,分享他們在教會牧養信徒,處理有關生命倫理問題的經驗。

協助同性同居者爭保障

──基於人道 沒想太多
採訪及整理:陳穎翎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及政策研究)
13/03/2009

「我五呎五吋高,離開丈夫前只有七十多磅──我想若再不離開他,便要入青山了!」受虐十九載,笑言自己「死蠢」的群福婦女權益會主席廖銀鳳女士,致力幫助有同類遭遇的人士,積極推動政府更新《家庭暴力條例》,以便受虐者在社會中有更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