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公務員福利

對終審法院裁定同性結合享有猶如婚姻的福利深表遺憾

新聞稿

終審法院裁定高級公務員梁鎮罡及其於外國註冊的同性伴侶可以與異性夫婦一樣,獲得公務員配偶福利及合併評稅,本社對有關判決深表遺憾!本社初步認為:

1 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必然會削弱婚姻制度的獨特性

雖然法庭認同保障香港法例所界定的婚姻制度有其合法目的,但卻表示現時社會大衆對婚姻的道德價值觀念並非相關的考慮因素,令人遺憾!現時香港法例只承認一夫一妻的自然婚姻,有其客觀的基礎和清晰的界線,在倫理和社會功能(特別是盡量保護兒童福祉)上,有難以否定的重要性。若承認此案的同性結合,享有猶如婚姻的福利,便等同承認他們跟異性婚姻有同等地位,將會削弱本港婚姻制度的獨特性。我們深信只有一男一女的異性婚姻,才能保障所有兒童一出生時皆有在親生父母照顧下健康成長的機會。

2 終審法院應將婚姻制度交由社會討論

公務員同性伴侶福利案判詞簡析

李卓乘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6/2018

背景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於2014年4月在新西蘭和另一男子註冊結婚。回港後,他替其伴侶申請公務員的配偶福利和合併報稅,均被拒絕,故向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局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早前裁定兩項覆核一勝一負,梁的伴侶可享福利,但二人則不能合併報稅。(案件編號:HCAL 258/2015)梁和公務員事務局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