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還是生存?論標準工時
21/05/2015
今日的香港,貧富懸殊,小市民每天營營役役,只求兩餐溫飽,有瓦遮頭。可是活在高度資本主義的香港下,這卑微的願望卻是如此遙不可及。面對通脹無情的颷升、樓價肆意地上揚,普羅市民只能任由經濟發展扭曲他們的生命,在不斷的加班、加班、再加班之下,人們對理想生活的追求或許已成為一種虛妄。
標準工時委員會較早前委託顧問進行的研究報告,指全港有近七十二萬八千名打工仔每週工作超過51.5小時,而飲食業僱員每週工時中位數更達54小時。不過,標準工時委員會最近卻拒絕制定統一標準工時,只建議修定《僱傭條例》,要求合約列明僱員工時、用膳和超時工作的安排,有關安排惹來勞工界強烈的批評。
施政報告近日出台,筆者想與讀者提出兩項有趣的觀察。
第一、施政報告以「年青」兩字為標題,有文化大師質疑此詞語是無中生有,因為在中文慣常用法中從來只有年輕,沒有年青,遂推而廣之,指報告的中文水準「水皮」。至近日有傳媒人在自己寫的專欄小格中,指已翻查數本大字典,卻發現「年青」二字,並早成為規範字詞。
當香港開始訂立最低工資和標準工時的時候,社會中引發了激烈的爭論。站在僱員立場,自然是贊成對勞工立法保障,但也有人認為這有違了香港持之以恆的自由經濟市場原則,雙方皆有理據,莫衷一是。究竟,勞動是甚麼?勞動是不是「打工賺錢」這樣簡單?在討論這問題前,我們需要將「勞動者」、「勞動力」和「勞動市場」界定清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