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家族(Shoplifters)——血緣與親情並非必然聯繫
東京舊區裡,一對殺人犯男女治與信代,二人住在一直靠退休金和津貼過活的婆婆初枝家裡,並與在車上拾回來的小義子祥太一起合作偷竊,以維持生活,初枝亦收留了離家的少女亞紀,沒血緣關係且又被遺棄的五人恍如一個小家庭,互相支持著大家繼續生存。他們好心收養了被虐小女孩樹里,令家庭增添一員,大家的愛心溫暖著她。
東京舊區裡,一對殺人犯男女治與信代,二人住在一直靠退休金和津貼過活的婆婆初枝家裡,並與在車上拾回來的小義子祥太一起合作偷竊,以維持生活,初枝亦收留了離家的少女亞紀,沒血緣關係且又被遺棄的五人恍如一個小家庭,互相支持著大家繼續生存。他們好心收養了被虐小女孩樹里,令家庭增添一員,大家的愛心溫暖著她。
家庭是組成一個社會的重要單元,是維繫社會凝聚力及促進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家長作為家庭的頭,其角色的重要性(無論是對子女,或是對整體社會)是不容置疑的。家長的角色既然如此舉足輕重,那麼,誰是(或誰可以成為)孩子的家長便顯得重要。以下將透過美國的狀況,探討誰是家長對孩子福祉的影響。
本文嘗試從一些國際公約以及香港的法例,審視家庭的定義;家庭與社會的關係;以及家庭的相關法例,從而指出其背後所隱含一套社會對於家庭價值的理念。
一些支持性解放和同運團體近年在台灣推動所謂「多元成家」,簡而言之,就是要打破一直以來社會組成家庭的一些基本元素,包括透過婚姻、血緣、領養和姻親關係而形成的一種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在親疏有別的前提下,家人成為我們在時間、精力和金錢皆有局限的情況下,優先要關心的對象。
人工生殖科技日趨成熟,今時今日往往不再是問能不能做到,而是應不應該做。當中的倫理探討非常豐富,而且是不斷發展下去的,有關討論更會直接影響國家如何制訂法例以平衡爭議。
平機會在《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文件中,提出在《性別歧視條例》中保障「事實婚姻關係」的建議(詳細情況請參閱本期《燭光網絡》第6至9頁『同居等於結婚?平機會拆毀婚姻關係的「事實」』一文),亦同時套用到《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上,文件更進一步要求將《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沿用十七年的的「家庭崗位」變更為「家庭
有人說家庭愈來愈多元化,除了現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的核心家庭之外;亦有因離婚或喪偶而出現的單親家庭,或父母皆不在,依賴親友照顧小朋友(如爺孫、姑姪或甥舅),以及兄弟姊妹所組成的非核心家庭;此外,更有由異性或同性同居產生的組合,因此,家庭的定義應擺脫過往只限婚姻、血緣或領養這些先決條件而產生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