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運議程(LGBT Agenda),一場接近半個世紀的性、婚姻、家庭文化改革,在全球政治上都具策略地推動。其推動的核心信念是,任何性傾向/性別身份/與性相關的,都是正常、天生、不可改變和合乎道德。所以,同運是性解放運動的一員。同志一字不限同性戀者,亦包括了雙性戀者、變性人、酷兒、陰陽人、直同志(LGBTQQIA)等不同的身份。一般而言,同運議程推動五個階段:一)去病化、二)去罪化、三)歧視法、四)婚姻制度;及五)領養、教育、政治身份……常常從教育、法律、教會及文化等方面著手。
以下扼要回顧2014年的同運議程。
SODO立法進程加快 同運組織路線分歧
在立《性傾向歧視條例》(Sexual Orientation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SODO”)一事上,同運組織有兩條明顯的路線。香港女同盟會、彩虹行動及大同組成「爭取性傾向歧視立法陣線」,此組織在2013年1月推出《性傾向歧視條例建議書》,全文共四頁。2014年3月9日「香港性小眾平權聯盟」推出全文共廿二頁的《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條例》立法建議書,[1] 此建議書是前者的進階版。在《中大學生報》的訪問中,[2] 兩個聯盟認為建議書的最大差異,在於後者有性別認同部份和宗教豁免條款。同月,香港基督徒學會、女同學社、同志公民得到政內局基金,出版《同志及跨性別平權報告》,建議推動該兩條歧視法。
據了解,政內局的「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曾委託性別研究及酷兒理論的專家、港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何式凝,以焦點小組形式,研究不同性傾向及性別認同人士,在僱傭、教育、接受服務、租用房屋等範疇受到歧視的情況。平機會亦自行推動性傾向歧視法的可行性研究(可參下段)。
另外,天主教教區湯漢樞機在《公教報》的訪問中表示,在SODO方面,關注公開宣講教義及實踐信仰的權利會否被限制和壓抑,同時亦不同意「豁免」,認為這會把教會與社會的關係分化。在同性婚姻方面,他表示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終身結合,堅決而明確地反對同性婚姻立法。[3]
平機會出位 越權推同運
若要算最落力推動同運議程的團體,非平機會莫屬。平機會於9月4日發表《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報告,顯示年齡歧視立法的必要性最高,而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優次、嚴重和普遍程度都名落孫山。但於2013年接替林煥光出任平機會主席的周一嶽揚言三年內要立SODO,而且今年繼續為國際不再恐同日(IDAHOT,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 Transphobia)致辭,[4] 又連續兩年為同志大遊行站台、獻唱。行徑惹公眾質疑,預設個人立場的周一嶽會否只偏聽贊成一刀切立法的意見?
與此同時,平機會於5月宣佈進行「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值得留意的是,研究範疇由過往的「性傾向」(女男同性戀LG、雙性戀B),進而擴展至「性別認同」(變性人Ts、跨性別Tg)和雙性人(Intersex,即雌雄同體、陰陽人)等範疇。
此外,進行研究的受委託機構為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的「性別研究中心」。一方面,研究主導者在同運上的支持立場一向鮮明;而實際舉辦的公眾研討會,在邀請嘉賓和研究方法上,都惹來甚多質疑。[5],[6],[7],[8]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更一度抗議此諮詢,拒絕出席作分享嘉賓。[9] 在「如何處理性傾向歧視問題」論壇中,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更質疑,進行性傾向歧視研究,已經超越了法例所賦予平機會的職權範圍。
除了進行與SODO有關的工作,平機會在7月至10月就「歧視條例檢討」舉行諮詢。文件旁敲側擊地動搖了家庭和婚姻的定義。其中的觸目關注分別是事實婚姻關係、同性事實婚姻關係、擴充家庭責任、騷擾及中傷方面的受保障範圍、擴大平機會權力,又創作「未婚夫婦」字眼,並將單身人士的身份等同已婚者,加入婚姻狀況歧視中。在諮詢中有超過十萬人聯署反對相關建議。[10]
跨性別議程 《婚姻(修訂)條例草案》最終被否決
另一宗可算是2014年熾熱的同運議程事件,必然是變性人婚姻。終審法院在2013年裁定變性人W可按變性手術後的新性別結婚,暫緩執行判決一年,讓政府和立法會處理法例事宜,在2014年5月已經屆滿。政府於4月23日提交《婚姻(修訂)條例草案》予立法會辯論,立法會最後於10月22日以40票反對(包括泛民、民建聯、自由黨、經民聯)的票數,否決《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議案。
雖法例未能通過,但婚姻登記官會按照法院命令執行《婚姻條例》,使W和跟她同一處境人士,可以手術後的新性別與異性結婚。其他問題遂交「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繼續跟進。
草案引起的主要爭論,在於是否應將完成整項變性手術的規定細節(去除及重建性器官)寫入婚姻條例的性別定義中。周一嶽、王維基、陳志全、新婦女協進會等均提出反對意見,認為強迫進行變性手術有機會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或《禁止酷刑公約》;而唯一在香港公共醫院進行變性手術的袁維昌則認為變性手術對易性症人士來說是解脫,條例的要求是基本和有足夠的彈性,否認變性手術是酷刑。明光社認為過度放寬至不須進行變性手術亦可以更改性別,會在生活上引起混亂。[11]
跨性別議程所涉及的,包括將性別認同障礙去病化、是否不用完成變性手術也可獲得新性別、何謂完成手術的界定、如何處理婚姻狀況(以離婚或民事結合方式)、立《性別認同歧視法》等。
教師守則被指歧視 家校界齊響警號
《明報》在1月24日報道沙田的基督教國際學校(ICS)要求學校員工跟隨《聖經》的道德標準,列明「從事任何形式的同性戀、亂倫、通姦、易服癖、人獸交、另一種性別認同、沉迷色情或任何會違反《聖經》性純潔、或違反一男一女婚姻的行為」都是違反操守,並要求教職員簽署。
此舉被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指涉及性傾向歧視;《蘋果日報》描述學校的做法是「公然歧視同志教師」;同運組織大愛同盟以聲明譴責學校干預員工性傾向(事實應為同性戀行為),又認為聲明書參照《聖經》中把「同性戀與亂倫、通姦和人獸交」相提並論,屬誤導及歧視。
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促請學校遵守《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當中訂明僱主應在招聘、晉升、調職、培訓、解僱、裁員,以及釐訂僱傭條款等,採用劃一甄選準則,不應提及「性傾向」。
人權律師莊耀洸在訪問中,指學校不理教育局呼籲,有機會被「殺校」。很明顯,在大家必須無條件接納及支持同性戀的政治正確大原則下,宗教自由和家長為子女選擇適合教育的權利,將會面臨重大挑戰。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關注組)則於1月5日發表聲明,支持校方捍衞辦學自由,並指出校方按其辦學理念對教師有品德要求,以對學生有示範作用是可以接受的。關注組同時亦批評《明報》沒有交待是否有職員因違背「聲明書」而被處罰,便與《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劃上關係,是為同運和立法造勢。及後,關注組在2月20日在東方日報刊登半版廣告,促請教育局尊重辦學自由,勿違反人權公約及教育守則,無理干預校方的辦學自由。
本社亦出版了「《性傾向歧視條例》對教育的影響」單張,率先探討在SODO立法後會帶來的影響。[12]
更多組織冒起 同運與學運
地球村效應下,香港難以獨善其身。縱然聯合國和歐洲人權法庭都曾明言,各地政府無須必然訂定同性婚姻,但當其他地方在法律上更改婚姻定義,對本港婚姻制度也帶來一定挑戰。
兩對在外地「已婚」的同性戀伴侶,於3月2日成立新的同運組織「虹雙囍」,其階段性目標是先爭取「承認外地已註冊的同性婚姻」,繼而爭取「爭取香港容許同性婚姻」。該組織的同志伴侶其中一人來港工作,另一人則未能以「伴侶」身份隨行留港,要隔三個月出入境一次,重新申請簽證。
此外,本年學運與同運兩者明顯結連起來。在2013年,「同志公民」facebook專頁主辦了「Action Q大專撐同志」行動,[13] 其後在2014年3月該行動正式命名為「大專同志行動Action Q」,他們在專頁上自稱為「跨院校的同志平權團體」,[14] 第一屆幹事有十人。[15] 曾有超過三百名成員參與同志遊行,並會擺放街站,他們又到台灣進行同志議題的交流,本年台灣的同志大遊行,大專同志行動與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到台灣,舉起六色彩虹旗和黃色雨傘,代表著民主運動和同志運動的一種緊扣關係(台灣則有太陽花學運與性別平權運動)。在婚姻條例修訂的公聽會中他們亦曾派員發言。[16]
而在九月啟動的罷課運動《罷課不罷學》中,也顯示出學運、民運都被同志運動捆綁一起。在義教的講座中,我們可見有些以同運論述為主題的講學,[17] 包括了陳效能主講的「中港關係論述中的家庭及性別倫理的建構與解讀」、何式凝主講的「愛慾與民主:尋「真愛」難,還是爭「真普選」難?」、 學人。性。聯盟(梁偉怡、金曄路、賴婉琪及大專同志行動代表)主講的「我城。我性,關我Q事」等。
因此,我們在面對民主運動與同志運動時,更須小心分析兩者的異同,詳細討論可參考關啟文在2014年11月21日所寫的博客文章《民主運動和同運不應綑綁在一起》。[18]
大型公開的同志活動
本年11月香港同志遊行參與人數創下9,000人新高。時值學運期間,學聯和大專同志行動等組織皆有參與遊行,兩個學生組織代表亦有為大會站台演講。參加者除了LGBT,還有雙性人(Intersex)、直同志(支持同運的異性戀者)、內地的同妻組織(同性戀者基於社會壓力所娶而卻被冷落了的異性戀妻子)及變裝者(Drag Queen)等。
大同、香港女同盟會、彩虹行動於5月以「三年衝刺 打倒歧視 爭取立法 必不可少」的主題舉辦國際不再恐同日(IDAHOT, 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 Transphobia)。 活動主辦單位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設置了一條隧道,內裡播放一些被歧視者的經歷的錄音,讓途人理解同志的處境。
「Pink Dot 一點粉紅2014」活動源自新加坡,6月由大愛同盟和粉紅同盟於香港合辦,而香港小童群益會性向無限計劃則協辦,活動並獲得美銀美林、巴克萊銀行、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高盛、摩根大通、澳新銀行、Google等多所跨國企業贊助;同時亦獲得一些藝人和知名人士支持,而黃耀明、何韻詩、趙式芝、杜德偉、馬詩慧、王曼喜、C AllStar等擔任粉紅大使。明光社並無對「一點粉紅」作出任何評論和呼籲。[19],[20]
同運團體親赴聯合國提交影子報告
2月下旬香港67個團體聯合向聯合國提交一份影子報告,分析和評論香港履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責任的情況,當中包括了彩虹行動和粉紅同盟,內容是促請聯合國向政府施壓,就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立法草擬和制訂時間表。
在6月香港數個同運團體,當中包括兩個匿名組織、跨性別權益會、彩虹行動、跨性別資源中心、香港女同盟會等參與了一份由超過500個非政府組織發起的聯合聲明,提交至第二十六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1] 其後於10月在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審議會中,粉紅同盟及跨性別資源中心以「聯合國婦女權利民間代表團」成員的名義,親身於瑞士日內瓦出席委員會並發言,他們於出發前曾於金鐘佔領區「連儂牆」前舉行記者會。
男男肛交修例及愛滋病感染數字高企
高等法院於2005年裁定,現行《刑事罪行條例》中針對16歲至21歲以下男性進行同性肛交違法的條文是違憲,因而宣告無效。事隔八年後,律政司於2013年12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會在《201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中修訂有關條文。
2014年第一至三季愛滋病病毒感染數字新增499宗,感染者中有424宗為男性(85.0%),75宗為女性(15.0%)。因同性性接觸而感染的有持續上升趨勢。在499宗新感染個案之中,由異性性接觸感染的有81宗(16.2%),由同性性接觸感染的有258宗(51.7%),而因雙性性接觸感染的有13宗(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