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章娛樂版不時以偌大篇幅刊登性感女星相片?有報章差不多平均每天也報道有關同性戀運動的消息,有些更出現偏頗的立場?有報章專欄正面描述男妓、開放性關係等,而忽視其負面影響?以上有關的內容,已不知不覺間滲入在學生經常訂閱的報章裡,影響著他們對時事的分析能力,及對兩性關係與身體價值的看法。作為教師及家長,為學生們選擇適合的報章閱讀,實在不能掉以輕心。
若提到不適合兒童及青少年閱讀的報章,老師及家長或許會想起幾份暢銷的報章,因為它們經常出現一些暴露,甚至色情的圖片及文字,有部份以往更有風月版。這實在難令師長放心讓兒童及青少年閱讀,恐怕他們學習了一些錯誤的性觀念。
「正氣」報章真的正氣嗎?
另一邊廂,有些報刊予人印象較「正氣」,內容看似少有譁眾取寵成分;而且更附設校園版,標榜提供一些適合學生閱讀的題材。這類校園版甚至會邀請同學成為小記者,由他們撰寫報道。故此,不少師長都建議學生訂閱這類報章,藉此提升學生閱讀及寫作能力。學校更會於學期開始時,提供全學年訂購報紙服務。家長或許並沒有太留意這些報章內容,但會因為信任校方推介而訂購。然而,若家長、老師留心其內容,便會發現這些校園報章,也未必全然「正氣」。以下我們將從相片暴露程度、對同性戀運動 (下稱同運)及性解放的報道及評論這些範疇,分析及比較三份入校報紙的報道手法。
一、相片暴露程度
一些入校報章所刊登的相片,其暴露程度可能會令大家大吃一驚。早於去年七月,本社已留意不少報章藉「o靚模」推出寫真集期間,用了頗大篇幅去報道她們的專訪或活動,而大部份版位亦被她們的泳衣及性感照佔去,用字亦曖昧得易令人想入非非。而大幅刊登這些報道的報章,其中也包括兩份廣受學校歡迎的《明報》及《星島日報》。故此,本社曾於當時去信這兩份報章表達不滿,指出他們為了吸引讀者而刻意賣弄女性身體。雖然當時中小學已到學期尾聲,但部份學生仍會在暑假期間繼續訂閱這兩份報章。當時《星島日報》回覆表示會加強留意並把關,而《明報》則沒有回覆。然而本社之後發現兩份報章仍有一些令師長擔憂的內容。
以2012年11月23日的《星島日報》為例,報紙以約四份一版面報道某位女星成為內衣店合夥人,並親身穿著內衣作為示範。[1] 報道用上三幅內衣圖片拼砌而成,女星雖然沒有擺出大膽姿勢,但若在同學中間傳閱,相信會令部份同學及老師感到尷尬。而《明報》於2013年2月18日報道同一位女星的新聞時,則更為誇張。[2] 全篇報道圍繞女星的緋聞,佔全版差不多一半的位置。然而其中最搶眼的幾幅圖片,卻用上女星新書中的性感圖片,當中更有袒胸露背的相片,與緋聞無半點關連。這些相片旁附上該女星澄清緋聞的說明,更是風馬牛不相及。以上例子實在令人難以明白,為何一份受學校歡迎的報章,竟然罔顧其對青少年的影響,真的使人十分失望。
本年書展期間關於寫真集的報道
若以本年7月不同報章有關宣傳寫真集的報道作比較,情況則更見清晰。《明報》於7月9日以C2全版作出有關藝人於今年書展的動向,其中更以超過一半版位,報道各女星、男模的寫真集。而內容也是主力探討他們如何突圍而出。[3] 所以,他們的性感照片,便充斥著半個版面。
反觀另一受學校歡迎的《星島日報》[4],只在兩天附上寫真集內的女模相片,版位總共亦只佔全版約四分一位置,相對來說是含蓄得多。若再與另外三份較大眾化的報章比較,只有《東方日報》[5]及《太陽報》[6]才能與《明報》看齊。《蘋果日報》當然也充斥著女模的性感內衣及泳衣照,而且更有男模的半裸、全裸圖片,根本在賣弄色情。然而,《蘋果日報》只把相關報道放在C8版,[7]篇幅也只是半版。這實在難以理解,為何《明報》竟比大眾化報章更著重以性感照作招徠?
報章有責任為學生把關
需要補充的是,雖然這些報道並沒有被裁定為不雅,不適合所有18歲以下青少年閱讀,然而要深思的是,這類擁有不少學生作為讀者群的報章,應否負上一定的社會責任,進行比法例要求更高的把關呢?若這類報章的對象包括學生,那內容即使不全對他們有益,也不應荼毒心智未成熟的下一代,歪曲他們對身體、性的觀念。否則,這些暴露、意識不良的報道,不但令一眾學生們「噴血」,更會令一眾老師及家長們「吐血」!
二、同性戀運動及性解放意識
現時在香港新高中學制中,通識科已成為必修科目。高中生需要透過新聞報道掌握更多世界大事。雖然在互聯網搜尋資訊方便,但不少網站資料的可信度仍成疑,老師普遍都會建議學生訂閱報章,以掌握更準確的內容。而一些會提供校園版的入校報章,除了會對時事部份加以解釋,更會提供一些通識教材,讓同學能練習答題,為公開試作好準備。
而初中生即使並不需要高考,但老師也會建議他們多看點報章,養成閱讀新聞的習慣。一般家長和老師,都會認為這些入校報章比較持平,會有平衡雙方觀點的報道,其價值觀亦較適合學生閱讀。豈料隨著時代巨輪轉動,入校報章也不再是一個保證。以下我們將以同運及性解放相關的報道、專欄等作為例子,去看看入校報章對這兩個議題的取向。
比較三份入校報章對同運及性解放的報道
自2012年下半年開始,同運議題鬧得熱哄哄,在社會造成不少迴響,同時也成為報章的焦點報道,引伸出大量有關同運及性解放的評論。我們以《明報》、《經濟日報》及《星島日報》這三份較多學生閱讀的報章,去比較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期間的相關文章,我們發現三者有著頗大的差異。(見表一) 在這段期間,《明報》共有274篇相關的報道,比《星島日報》多出超過100篇文章,而且更是《經濟日報》的5.8倍!由於《經濟日報》沒有娛樂版,或許少了很多有關同性戀藝人的報道。若扣除娛樂、體育等報道,《明報》仍然比《經濟日報》多出四倍。(見表二) 由此觀之,《明報》應該比其他兩份入校報章更願意花篇幅去深入探討這議題,理應可帶出更多不同觀點,讓學生進一步了解當中細節,不失為通識科的理想教材。不過,若我們再認真一看,報道卻未有達到此效果。
只作出片面及單方面的報道
就以相關報道最多的11月作為例子,當時因為何秀蘭議員於立法會提出有關「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進行動議辯論;加上有藝人於同志遊行「出櫃」,故此成為大家的焦點。然而本社亦於當時發起「關注立法會同志平權動議對言論及教育自由影響」網上聯署,表達我們的關注,聯署內容亦從沒提及「反對諮詢」。可是,我們的聯署隨後很快被報章「升格」為較強硬的「反對動議」。[8]
有議員於回應時指「僅要求公眾諮詢,內容十分溫和,明光社也要反對」。[9]在報道這樣的指責前,這些報章既沒瀏覽本社網頁求證,更沒有聯絡本社要求回應,這實在匪夷所思。當本社於11月9日撰文再次澄清「沒有提出反對諮詢」後,[10] 這些報章無論有多關注同運議題,也沒有撥出一點版面作出補充。即使該月《明報》仍然有點名批評本社的評論,該報編輯仍然無意翻查資料核實。當學生需要全面的認識和探討同運議題,報章卻選擇偏聽,不能客觀報道贊成和反對者的意見和理據,這實非學生之福,更非入校報章應有的態度。
扭曲及污名化
而在新聞報道中扭曲當事人原意,以及作出污名化的舉動,也竟然出現在這些報章上。例如其中一篇訪問譚子舜牧師的部份標題為「若兒是同志會盡力『拗直』」,[11]但觀看內文也只表示「又聲言若其兒子是同性戀,亦會盡力『教導』他,相信『神一定會原諒寬恕』」,將「教導」解讀成「拗直」,實在令人費解。
而5月其中一篇報道,描述精神科醫生康貴華為「一直提倡『拗直治療』」,[12]究竟這個描述是基於何種根據?還是只是基於一些偏見?以上的偏頗報道,很可能會令學生對同運議題未能有全面了解及分析。
性解放意識以軟性方式滲進報道中
在比較這些入校報章時,也發現部分文章鼓吹性解放的意識。例如有副刊或假日版作家,會探討與性解放有關的題目。內容除了關於同運外,更包括男妓、[13]沒有羈絆的性關係、[14]易服癖[15]等等。在這些文章下的人物,大多重視自身對性的享受、快樂,卻甚少談及這些關係所帶來的身心傷害。當這些正值青春期的中學生,從這些報章閱讀有關性解放的文章,或許才更令教師及家長們擔心。當然這並非要求一份報章要如教科書般「純潔」,但這些學生大多對性仍在摸索階段,未必能對一些提倡性解放的文章,有著適當的批判能力。此文章無意花篇幅去描述性解放的問題,只是若師長們發現原來報章有這些內容時,又是否放心學生去閱讀呢?
老師與學生一起閱讀報章
每份報章都有其風格,即使有報章支持同運及性解放,也並不是大問題。然而報章亦應以求真、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而非選擇偏聽及扭曲。師長們實在要加以留意,選擇一份盡責及適合的報章。另外當希望青少年閱讀報章時,師長們也應一起閱讀,那即使青少年有疑惑時,也能加以指導。
事件最新發展:
明光社成立於1997年5月,是一個關注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的非牟利團體:希望本著基督教信仰,藉研究、監察、教育及出版等工作去關心社會、服務人群。過去十多年,明光社一直關注香港傳媒的問題,並經常發表文章或以行動監察傳媒,協助市民大眾了解傳媒的問題,亦希望各傳媒機構能重視操守,發揮正面的力量。本社的董事和同工一直本著基督徒服務社群的態度處理各項社會議題,我們主要來自教育、傳媒、社工、醫療、學術及宗教等不同界別,以專業的態度就我們關注的議題發表意見。
在8月30日,《明報》以編輯部名義,於其報章A28頁觀點版中,以全版回應本社《入校 報章大比拼 —— 分析報道中相片的暴露程度、同性戀運動取向及性解放意識》文章。本社歡迎《明報》正視我們提出的關注,由於《明報》只列出標題,大家沒有機會觀看其內容,為了讓大家能更客觀、公平地了解雙方的論據,現在本社網站上將兩份資料並列,供教育界、家長和社會各界人士一同參考及討論。亦希望教育界和家長們積極發表意見,究竟大家對一些入校報章所刊登的內容和圖片,有怎樣的要求和期望?以及在未來密切留意一些入校報章的內容,積極向我們和有關報章反映意見。
在面對批評的時候,本社樂意聽取各界的意見,希望彼此皆能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由於本社之評論是以有關報道之內文及圖片為基礎,為了令讀者真正明白雙方的論據,理性討論,故有必要附上一些我們認為重要、曾經提及而在《明報》相關報道遺漏了之原文。
為尊重版權,請各位讀者勿以其他方式轉載有關報道之內容。
(讀者如想了解最新情況,請登入http://www.truth-light.org.hk/nt/statement/%E5%9B%9E%E6%87%89%E3%80%88%E5%85%A5%E6%A0%A1%E5%A0%B1%E7%AB%A0%E5%A4%A7%E6%AF%94%E6%8B%BC%E3%80%89%E4%B9%8B%E8%A9%95%E8%AB%96)
[1] 〈娜姐瞓身示範自家設計 獲日本內衣品牌招攬做合夥人〉,《星島日報》,2012年11月23日,第D11版。
[2] 〈被指酒店密會「豬迷」鬧爆 周秀娜 唔敢戀羅志祥〉,《明報》,2013年2月18日,第C2版。
[3] 〈中女Miki鍾嘉欣鬥0靚模〉,《明報》,2013年7月9日,第C2版。
[4] 〈Mika沙灘犯禁「隨處偷腥」〉,《星島日報》,2013年7月9日,第D3版。
[5] 〈Jeana Mia 聯手寸黃榕 Out〉,《東方日報》,2013年7月9日,第C4版。
[6] 〈趙碩之踩o靚模剝得就剝〉,《太陽報》,2013年7月9日,第C1版。
[7] 〈Suki縮咪教扮靚戰乳模〉,《蘋果日報》,2013年7月5日,第C8版。
[8] 〈何秀蘭動議同志平權明光社聯署反對〉,《星島日報》,2012年11月2日,第A16版。
[9] 〈教會團體反擊同志平權議案〉,《明報》,2012年11月6日,第A8版。
[11] 〈牧師批平機會變偏基會 若兒是同志會盡力「拗直」〉,《明報》,2013年2月16日,第A9版。
[12] 〈聖保羅男女中學 宗教課被轟曲解同志〉,《明報》,2013年5月22日,第A7版。
[13] 〈是哥也是你和我〉,《明報》,2013年6月30日,第P9版。
[14] 〈纏綿遊戲〉,《明報》,2013年5月5日,第P9版。
[15] 〈易服癖的智慧〉,《明報》,2013年3月17日,第P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