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情況在香港時有發生,曾有調查指香港校園欺凌問題亦是全球最嚴重的地區之一,若不妥善處理會導致學童心理質素受到影響,甚至出現自殺等危機。無論欺凌者、被欺凌者、學校、家長在欺凌事件上都有很多迷思,當事情真的發生了,學校或會像驚弓之鳥,希望盡快擺平事件,家長又怕得罪學校而啞忍,被欺凌者恐懼告訴老師反遭責罵而沉默不語,這些迷思最終會損害學童的身心靈健康。要校園變得和諧,各人必須調整自己的角色,才可讓學童有一個快樂的童年。本文將列舉一些欺凌的真實情況,而中華基督教會基灣小學(愛蝶灣)校長黃靜雯博士則會作出一些回應,透過她的經驗,拆解被欺凌者、學校和家長的迷思。
情況一:同學受到欺凌,但不敢對老師說,因怕「攪大件事」,又或怕遭到老師的責罰。
學校的迷思:黃博士提議學校應追尋學生不敢告訴老師的原因,真實的原因可能未必是怕「攪大件事」,這只是掩飾真正原因的藉口,例如學生其實是怕受到老師的責罵,又或怕要好的同學因此而被罰。學校要了解學生不願表達的原因,嘗試協助學生釋懷,令他對學校有安全感。調查的過程並不是為了向家長交代,最重要是保護小孩不會持續被欺凌。
若學生害怕被老師責罵,這種情緒不能忽視,學生可能有類似的經歷,或許見過有同學告訴老師後,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遭老師責罵,心裡有陰影。學校要像冰山理論所說,了解到學生看得見的行為只是冰山的表面,要向學生追查,這樣才能看見水平面之下的冰山。若學生是怕得罪好朋友而影響關係,學校應教導學生先放下「說出真相就影響朋友關係」的觀念,因為你的人生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朋友,或者你現在也有很多朋友,而且,亦要向學生解釋,若他真的當你是好朋友,便不會傷害你,做出如此行為。接著,老師也可引導學生思考好朋友做錯事,身邊的人會希望他會變好,告訴他可以改善的方法。在處理的過程中,有些人可能會被罵,但長遠來說對他是有正面影響,因為學生和老師都希望學校能有一個和諧的社群。此外,學校亦要向同學表達欣賞,因為他向別人的好處去考慮及出發。
被欺凌者的迷思:自己被欺凌,但不願意對老師說,因為怕老師反過來鬧自己,又或是怕對方受罰。黃博士認為同學應換個角度去思考,這是幫助對方明白這樣做不妥當,他可以透過這件事令對方知道自己做錯。同學不要集中在對方的行為上,而是想要令這個朋友變好,幫助這個朋友變得更受別人歡迎。
此外,老師有時說話大聲一點,學生誤以為這是責罵,家長可以教導孩子,有時老師或許講話比較直接,其實不是想鬧他,是希望他明白事件的後果,並鼓勵他主動與老師溝通。
情況二:學校得知欺凌事件,是否交給訓導主任處理最適合?若發生欺凌事件,是否應由女社工輔導女同學,男社工輔導男同學較好?
學校迷思:學校若知道有關欺凌的事件,通常學校答應家長三日內會調查並回覆家長,跟進事件的工作一般會分成兩部份,一是要作真實性的調查,二是學童情緒的處理。由於被欺負的同學會有恐懼,處於下風,情緒可能未紓緩,此時,學校切忌把事件當作同學之間玩耍看待,因為這會忽略了當事人的情緒。黃博士稱,老師應該與學童作分開面見及調查,不要安排欺負者與被欺負者一起作「對質」性的溝通,因為弱的一方很難在強的一方面前說出真話。最好能有兩位老師進行獨立的調查,兩位老師不會預先交流,而對同學的提問是一樣的,並抽取一些見證事件的同學來問,有交叉檢查的作用,從中了解個案的真實性,收集足夠資料後才進行正式會議,商討跟進對策。
家校合作十分重要,家長與班主任聯絡,班主任應成為調查組的核心成員,保持與家長的溝通,若有需要交給第二位老師處理,第二位老師最好也聯絡家長,以索取家長第一身的感受、憂慮及情況。調查結束後,主導的老師應主動與家長溝通,把結果告訴家長。若事件較為嚴重應由訓導主任、社工及班主任合作處理,理想是由訓導致電家長,讓家長知道最真實的情況,而不應由班主任代說。由於學校未必能聘請一男一女的社工,若不是嚴重的風化個案,社工必定有其專業的能力可以應付,無分男女。
情況三:家長知道子女被欺凌,向學校投訴會否培養子女投訴文化?
家長迷思:家長可以用身教去教導子女認識投訴的界線,例如一個管理員在當值期間睡覺,我們應該如何做?若果不投訴,大廈的住戶可能會有安全的危險,所以在這樣的體驗下,引導子女思考投訴是出於好意,並不是想管理員有壞的影響。家長亦可以教導子女如何向老師表達自己的感受,一些具體句子、表達方式都可以令他們易於表達自己。黃博士舉例,家長可教導子女說話不要含有判斷性,不要說人家轉述的事,只說自己親眼見到的事情,如:「我見到有同學這樣做」、「我覺得都需要話俾老師聽」、「我親耳聽到有人取笑他」、「我見到這件事可能不尋常,可能有不妥」、「我現在話俾老師聽,請老師判斷」等等。此外,家長亦可教子女在甚麼情況下告訴老師,例如最好在沒有人的地方,因為若有同學聽到,有機會增加心理壓力。若欺負他的人不在現場,他會更容易去表達自己的感受,安全感大點,令事情更加正面。若是低年級的學生或較害羞的學生,家長可以與他一起同行,說:「不如我先與老師說,然後你再講。」切忌對老師說:「你罰這位同學吧。」因為罰與不罰最終是由老師去判斷,把事情說了,老師便會去調查。如此在家校合作下,最終能幫助學童健康快樂地成長。
情況四:學生不願與老師分享,家長可以如何做?
學校迷思:若學生不願與老師分享,這已是信任的警號,在同學心目中,老師在學校很有權威,故學校要建立關愛的文化,促進良好的師生關係。透過學校的成長課,便是好的機會讓學生分享生活點滴,遇到與價值觀違背的事情,老師便可以加以指正,例如讓他們明白好朋友是不會傷害他們的。黃博士稱,學校要刻意安排班主任課,生命成長課,這些課堂可以讓學生與老師有時間溝通對話,表達心聲,不可只追趕課程。
總結
有時,學校因經驗及人手不足,未必能處理所有情況,家長也可以尋找專業的意見,並與學校合作,多體諒。當然,家長也要特別留意小朋友,若放學後發現他們身體有瘀傷、指甲印等,就要加以警覺。學童未必有判斷輕重的能力,他們或許以為是小事而不與身邊的大人說,但有些事,若不說只會加重其嚴重性,故此家長要與學童多溝通,最好是由大人去判斷事件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