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社關路
燭光網絡 24期 (p.6)
林海盛牧師是昔日有份籌組明光社的其中一員,回顧明光社是於97年5月成立的,成立之前正是政權交接的過渡時期,當時社會上大部份的資源,無論是政府、政治團體、社工團體等,都關心政治方面發展;對於一些社會問題,卻缺少了聲音。幾年間,香港社會風氣出現了不少問題,特別是色情文化、海報、漫畫和電影等問題猖獗。社會道德倫理水平下滑,人與人之間亦漠不關心……
林海盛牧師一向都非常關注中英聯合聲明簽訂之後,從84年至97年間那段過渡期的牧養,他覺得面對社會的道德問題,教會可扮演一個角色;此刻,若教會不發聲,恐怕社會的道德問題會每況愈下。作為牧者,他認為教會應做一些工作,因當時大部份地方教會堂會,甚至聯會,對社會的道德問題都沒有聲音。
故此,林牧師與一班牧者和專業基督徒,當中有關啟文博士、余達心博士、梁林天慧女士、歐偉倡傳道、范卓揮先生等,於95年組成「基督徒關注色情文化聯委會」,著力關注社會的色情文化。不久大家都覺得,「關色文」一直以來的關注都只能停留於少數個別事件,有需要建立較長線的關注,於是「關色文」於96年籌組成立明光社。
當初計劃成立明光社,背後的目標就是成立一個基督徒關懷社會文化中心。希望基督徒可於社會中扮演一個先知的角色,關心社會的發展,特別面對一些社會問題,基督徒應有一些行動和聲音。當社會大眾都關心家庭問題時,我們尤其集中關心青少年免受社會不良文化影響。
回顧過去五年,林牧師覺得明光社於一些社會問題上的回應,都能扮演到先知的角色。明光社可說是聚集了基督教各界的資源,更深入及全面地回應社會上的問題,可補足香港教會過往於社關方面的缺乏。
過去五年的行動中,林牧師覺得其中一件比較印象深刻的事件,就是98年11月的陳健康事件,因有顯著的果效,當時這事件引起社會和教會關注到傳媒「造新聞」的問題,亦注意到傳媒操守等其他問題。而陳健康事件之後,亦引申了反傳媒污染運動;之後報業界亦籌組一個自我監察組織報業評議會。可見明光社的行動於社會上有深遠的影響。
另外一件行動,就是2001年年中開始的反賭波合法化行動,本來大家都以為這是一場必輸的仗,因以形勢來看,政府是勢在必行的;但因著反對聲音強烈,到現在賭波合法化仍未立法通過,民意諮詢期亦延長了,這可見明光社以及眾多輿論是可以給予政府一定壓力的。
社會上雖有人將明光社扣帽子,稱呼參與人士為「道德佬」,但扣帽子的其實都只是那些不認同我們立場的人,他覺得社會上大部份人對明光社的印象仍然是很正面的。而作為地方教會的牧者,林牧師亦覺得明光社可以為教會說一些應該說的話,是一件可喜的事。林牧師看到現時社會道德文化方面的發展是不樂觀的,社會道德亦只會越來越差,但他認為明光社可以發揮光和鹽的功效,以致下滑的速度可以減慢。
前瞻未來,林牧師認為明光社應加強與教會之間的聯絡,現在明光社很多資源都放在回應社會的問題上,這都是需要和緊急的;但畢竟我們是基督教組織,我們所做的需要被教會了解。香港大多福音派教會都強調傳福音,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教會是需要服侍社會的,於這方面明光社有助推動教會的關注。
林牧師認為,明光社可多與神學院合辦社關課程,加深教會對社關意識的關注,對教會在社關方面,從公民意識,屬靈教導及聖經真理的層面多作教導。而明光社亦要多與教會溝通,讓教會了解明光社的工作,以致教會能支持明光社所作的事工。另一方面明光社要更突出和鮮明地繼續建立社會形像,讓社會更多人知道明光社是一班關心社會倫理的基督徒,以得到社會更多方面的支持和接納。
最後林牧師勉勵明光社需要繼續努力,社會需要明光社的聲音,明光社亦需要教會的支持和行動上的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