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前線記者和高層老闆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2/2017

近日,七警案宣判,無綫電視的獨家新聞片段,成為整個判決的重要證據,連法官也稱這片可信可靠。無綫電視的攝影記者、編輯等被讚許,是有勇氣的人,同時其高層,因為當日堅持要求將新聞用一個非常嚴謹的方式處理,被批評為扭曲真相,無良知。

新聞怎樣處理,拿回新聞材料後,新聞時段用多長播放,放在那個時段,畫面、聲音、文字怎樣配合,表面上全部都是專業,但呈現出來的效果不一定必然持平和公正。有時,因著各種理由,高層可以選擇不出,暫緩,或者要求增加更多資料才會開始寫稿等等狀況。

有時,有些新聞因為不同原因而不見天日,已經是行內行外公開的秘密。原因可以很多,例如怕得罪不同的權貴;事件涉及公司老闆的其他生意;或者其生意伙伴;老闆與個別人士或官員的私怨等等,這種情況已經成為行內的潛規則,部份記者很懂得,縱然去了一個活動,即使社交網站怎樣將之直播,之後又有一堆評論及分析,理應重要到一個該大篇幅報道的活動似的,但回到公司,可以只是一條簡訊,甚至連之前第一時間所作的報道,原來也沒有出過街就被丟了。這些事往往會令人很灰心,有時甚至會因著各種原因,將新聞的重點扭曲,彷彿變成另一件事,這類情況幾乎成為不少新聞機構的日常運作。

不過,不少新聞工作者仍然有其執著,因為有這些前線記者,我們才會有機會看到更多的真象,從不同的角度拍到多一點東西。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不好做,但唯有依賴更多的前線記者,社會才有機會看到更多,更接近真相的報道。也唯有前線拍到精彩的畫面,高層們的那種掙扎才會被揭露,才能迫出他們作出道德的抉擇,而社會才有機會看到傳媒的節操。

前線記者,請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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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2月16日

關注範疇: 
傳媒
通識教育

相關文章

遊戲的爭議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9/08/2024

8月20日,一個由中國大陸遊戲公司花了6年時間製作的遊戲大作《黑神話:悟空》面世。遊戲發佈當天便成為了電玩遊戲平台Steam史上第二熱門的遊戲,銷售超過450萬份,並吸引超過210萬玩家同時在線。《悟空》被視為中國第一款真正意義上的3A(一般指高製作費用、高體量、高質量的單機遊戲),相信很多電玩玩家都預料不到中國大陸能夠出產到如此高品質並且揚名海外的遊戲吧。筆者在觀看遊戲直播後,的確感覺到遊戲各方面的設計都是高水準的,如故事的引人入勝,畫面的品質等等。

而事實上,《悟空》的確是深受國內以至海外歡迎,遊戲質素也能與一些遊戲大作並列,同時也是一個說好中國的故事,大大宣傳中國文化的作品。但人紅是非多,太有名氣似乎也引來不少爭議。

《悟空》產自中國,自然會有「中國式」的限制,某開發公司似乎向直播主提供一個話題清單,限制他們直播遊戲時所討論的話題,諸如女性主義宣傳、性別物化、新冠肺炎、政治以及其他引起負面輿論的內容,都是被禁止的,而微博的確禁止了多名被認為討論這款遊戲時違反其準則的用戶。

除了言論上的限制,也有一些人揭發其某些內容涉嫌抄襲。先是被稱為繪畫《西遊記》第一人的畫家李雲中在微博控訴《悟空》遊戲內疑似抄襲其《西遊記人物譜》中的悟空,他認為只是為他創作的悟空穿上裝備而已;藝術家李輝透過微博指出《悟空》中二郎神手臂上的臂鞲是疑似抄襲其作品,在遊戲中只是有少許改動;攝影師楠山禪亦表示遊戲中的佛像、概念圖與其作品極為相似。

有好的遊戲轟動遊戲界是一件好事,但當遊戲要進入海外以及公共領域與空間時,自然會有不少人對遊戲作出討論,而且在作者已死的時代,文本的解釋自然也變得開放,作為創作者也當有氣量讓別人討論,甚至批評,遊戲開發商限制他人討論政治話題,他們所使用的正正就是政治手段。限制言論以及涉嫌抄襲等風波的出現,會否讓人質疑中國製遊戲未必有足夠的預備衝出國際呢?

 


參考資料

爆款遊戲《黑神話:悟空》的成功與爭議。(BBC 25-8-2024)

《黑神話:悟空》被多人控抄襲!苦主曬對比圖嘆:原創很難嗎?(三立新聞網 24-8-2024)

媒體解碼

2020生命倫理對談 漂一本有聲好書

23/10/2020

當我們說人人都是記者時,傳統記者、網媒記者及公民記者到底有沒有分別?報業的營運愈來愈艱難,它們究竟有何出路?《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集結香港五大資深傳媒人蘇鑰機、陳韜文、李立峯、楊志剛及陳智傑的文章,為大家解讀正在發生的媒體事件、現象。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郭卓靈以豐富的插圖為大家介紹《媒體解碼》的第一部份——性質功能。關心香港傳媒的朋友,值得一看這短片。

收看「媒體解碼」短片,按此進入

讚爭

23/10/2020

《讚爭》一書提到當大家在社交媒體按讚和分享,原來足以參加一場戰爭。到底社群媒體如何對社會產生影響?美國智庫的戰略專家辛格(P. W. Singer)及衝突與社群媒體方面的專家布魯金(Emerson T. Brooking)合著的《讚爭》,提到別有用心者如何透過社群媒體,在美國或其他國家發動戰爭的真實個案。在新型戰場下,我們可以擺脫他人的操縱嗎?我們以生動的手法及以短片形式為大家闡述書中部份內容。

收看「讚爭」短片,按此進入

一夜瘋傳的性愛片段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4/08/2020

早前有人在網上公開多段兩名本港中學生的性愛片段,並在網絡上一夜瘋傳,涉事男女亦被快速起底。因為懷疑片段中的女生未成年,為了避免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討論區負責人及網民都主動將該片段刪除,廣傳的情況才靜止下來,而警方亦表示會介入調查。[1]

按現有法例,如果涉事男女中其中一方在事發時未滿16歲的話,該短片已屬於兒童色情物品,任何人製作、發佈以及管有該影片均已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製作、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2,000,000元及監禁八年,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五年,所以奉勸各位網民千萬不要分享及下載相關短片,以免觸犯法律,如果曾經下載的也應立即刪除相關檔案。

不過如果該男女已年滿16歲,那就不受《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監管。雖然仍能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來作出檢控,但從過去類似事件得知,警方作出拘捕的情況少之又少。而相信該片段是在未得當事人同意之下被公開及廣傳,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尊嚴,但可悲的是本港並沒有法律監管此等行為,讓當事人不斷受到傷害。

其實政府現正為窺淫罪進行公眾諮詢,當中亦建議訂立法例懲治在未經同意下發放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如果建議最終成為法律,不論當事人是否未成年,所有發佈該等影像的人,不論是上傳到討論區、還是朋友間私底下的「分享」,都將觸犯法律。這能大大阻止該等影像散播的情況,為受害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其實香港每年都會出現數宗類似的事件,而網絡上亦散佈大量偷拍和意外外洩的裸露影像。政府有責任盡早立法堵塞漏洞,以保障市民的基本尊嚴。不過就算有此法律,也不能確保自己的秘密影像不會外洩,所以拒絕拍攝那些相片及片段才是保障自己的最有效的方法。

 


[1] 〈兩名校男女生性交片流出 警網罪科跟進〉,《東方日報》,2020年8月20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20/bkn-20200820181031566-0820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4-8-2020

直播與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8/2020

有報道指有女網紅聲稱因為受到一男網民長期性騷擾,於是邀約對方上酒店房向對方「報復」,並在社交媒體上直播,最後該網紅被警方拘捕。[1]

有關該男網民的智力,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絕該網紅的要求,我們暫不在這裡討論;但有關行為(女方要求男方脫下衣服及褲子,並有疑似性虐待的行為)被拍攝下來及直播到社交媒體,究竟這樣的行為是否受法例監管?

首先,有關影片是以直播形式發佈,政府部門是不能預先審查,這與公開播放的流動影像(如在劇場中播放的片段或在公共交通工具播放的廣告)或上映的電影不同,後兩者要先交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審批或送檢分級。而在社交媒體上直播,內容一播出就是公開,縱然未必是許多人會即時看到,但最起碼有關用戶的朋友會最先觀看到。

社交媒體對直播的規管

但這類行為並不是「冇王管」的。社交媒體有自己的直播條例去規管用戶的行為,它們會持續檢討,以減少企業服務被利用及濫用,出現傷害或散佈仇恨的情況,它們最起碼會比政府的行動快一點吧。如在2019年新西蘭基督城恐襲案中,槍手透過facebook直播功能,向大眾即時播放犯案過程。facebook不久就限制及收緊網上直播條例,使用「一次封殺」政策,即任何用戶只要違反直播標準一次,就會立刻被禁止使用直播服務一段時間。另外,該公司在當時又稱將資助三間大學,研究自動刪除違規內容功能。[2] 及後facebook亦有發表內容審核報告,表示曾付出努力,刪除色情、仇恨言論及自殘自殺等內容的帖文。[3]

直播內容即使沒有禁錮、恐嚇或發生性行為的內容,但如果「公眾」對有關行為的「觀感」,認為它「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話,涉事者亦可能被控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又稱「有違公德」罪)。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在解釋有關罪行時指出:「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4]

互聯網是公眾地方嗎?

然而,在提控過程中,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而互聯網是否「公眾地方」?以往曾有一案件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法官指出「有違公德的罪行須於『實在的公眾地方』作出,互聯網乃虛擬世界,討論區只是傳達訊息的媒介,並非實在的地方,不符控罪元素。」[5] 但香港現時實在未有針對互聯網罪行的法例,管制網頁不雅和色情的資訊,都得靠多年前制定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政府每次在出現轟動的新聞時,只循例表示會檢討一下相關法例,之後便不了了之。

另外,就前文提及女網紅分享的直播內容,在其中可以看到她對該男網民所作的事、男網民處於尷尬的狀況,影片在網上直播後,可以被廣泛傳播,雖然現在有關影片已於網紅的社交媒體中被刪除,[6] 但在網上仍可輕易搜尋到有關影片。這其實可被視為「網絡欺凌」,就是發佈當事人的尷尬影像,對其聲譽及心靈可能造成長遠及永久的傷害。[7]

換位思考

所以,如將欺凌資訊傳開並嘲笑當事人,抱著「吃花生」的心態,對受害人幸災樂禍著實也不應該。或許大家可以在網絡分享資訊之前,先想一想當事人可能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多一份同理心,被欺凌者會少受一點傷害。

 

(原文於2020年8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Kelly Online】玩SM直播被捕 「搣時潘」宣佈永久退出網上工作〉,《頭條日報》,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0928/(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2] 〈Facebook收緊直播條例 推「一次封殺」政策〉,《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5月16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35136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3] 〈臉書半年刪除32億假帳戶及上千萬條虐童內容〉,BBC News 中文,2019年11月14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business-5041492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4]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Sexual-offences/#Acts-outraging-public-decency(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5]〈破壞公眾體統罪 終院曾裁互聯網非「公眾地方」〉,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6] 〈直播會網友 叫舔鞋脫衣 KOL搣時潘酒店被捕〉,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7]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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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6-8-2020

投訴文化下的寒蟬效應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7/2020

國安法出台後,怕自己出事的人走的走,擔憂自己寫的東西有問題的人暫時擱筆停寫,甚至有人暫時離開敏感的工作和崗位。但在國安法之前,更多人近月受著長期的投訴文化影響,部份更出現寒蟬效應,令人擔心。

在傳媒行業,行內的規則一向只求澄清事實,不會對記者、報館寫作的立場有任何投訴。因著新聞自由,大部份被傳媒報道的對象,例如政府、公司、機構等等,大都明白傳媒是監察社會的第四權,有責任求證求真。傳媒也會力求公平給予眾人回應的空間。不過近年就有新風氣,事無大小,只要該報或電子傳媒的寫作立場,與某政治集團所相信的有所不同,大家就會投訴、攻擊、指責,嚴重起來甚至會去抗議,要求傳媒道歉。傳媒走在浪尖上,雖見慣風浪,但有時也會選擇性低調地妥協。

不過近月這股投訴之風,幾乎遍及每個界別,例如學生的中文閱讀理解教材,寫了一句「警察打人」就遭人投訴指罵,常識課本寫英國佔領香港,同樣遭人投訴。在學界,有人更動員家長檢查孩子的工作紙等校內編寫的功課內容,有沒有「越軌」行為,動輒興師問責,要查找老師們的不足,甚至要求校方辭退「問題教師」云云。

於是,在新學年,已有不少人發現,部份出版的教學材料,特別是曾被投訴的出版社的教學材料,例如是補充練習、學習材料等,大量改編內容,例如文章若出現一些有爭議的政治人物(例如黃之鋒)彷彿已經是「死罪」,沒想到連作人物描寫,新版本的書也要刪去馬雲、林夕等,改為一些說出來許多人也不知道是誰的人物。被投訴之後,人心虛怯得連是其是非其非的能力也隨之失去,令人惋惜。

香港本來是一個特別多元、包容、華洋雜處、海納百川的國際城巿,若今日我們不堅持自己認為沒有問題的事,他日我們就會被這些不斷由自己想像出來的紅線,限制我們的日常生活。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7-7-2020

令人不自覺陷入的資訊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3/05/2020

大家在網絡上看資訊時,會不會因為有很多網友都認同,很多人都轉送有關資料,所以沒有仔細看清楚或作查證就完全相信?美國記者及傳播學學者沃爾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有一名句:「當眾人看法都相同時,就是沒人在認真思考。(When all think alike, no one thinks very much.)」 [1] 這句話仿似是警鐘在筆者的耳邊敲起,是一重要提醒。

在大數據之下,社交媒體很容易掌握用戶的喜好,它會先呈現用戶喜歡、關注的東西,而用戶自己也會主動讚好一些自己感興趣的專頁、加入有關群組,與喜好相近的朋友作互動交通,同溫層便這樣慢慢形成,而大家在社交媒體裡,看來看去都是大家認同的意見,在同聲同氣的回音廊中,就會聽不到其他的意見,或會覺得其他的意見只屬少數。而令我們聽不到其他聲音的原因:有一半是因為社交媒體的演算法,將我們喜歡的東西「餵」給我們看,這些資料是名副其實的News Feed(即facebook的動態消息,直譯就是消息餵養);而另外一半就是因為我們未夠主動去看社交媒體以外的資訊、新聞及書籍。

當然,多看不同的說法,聆聽不同的聲音,會幫助我們去了解世界正在發生甚麼事,但我們仍舊要謙卑,知道我們所了解的不一定是事實及事實的全部,或許我們是身陷在資訊戰中,被操控著看特定的資訊而不自知。

網絡成長及轉變

互聯網的「成長」經過很多轉變,當中傳播訊息方式及演化,其實也是源自於傳統的傳播媒介,但新的傳訊方式與過去完全不同。經過印刷、電報、無線電、收音機、電視……由文字傳遞到聲音、影像,到現在光纖、數位化,將以往媒介的訊息由一對少數、變成多數,再變成互動;傳訊時間亦大大縮短,訊息數量也變成海量。簡單而言,單一訊息可以很快送往全球,也可跨過語言障礙,傳送到不同地區。訊息每分每秒的,一則又一則的加入,數以百萬計地傳送,既交集又累積。

當中的變化還包括了話語權,人們可以在互聯網上表達意見,看似變得自由,這也是一些人對網絡上社交媒體曾有過的想法,Twitter共同創辦人伊凡.威廉斯(Evan Williams)曾說:「我原本以為每個人可以毫無顧忌的發言、交換資訊和想法,這個世界自然會變成一個更好的地方,不過我錯了。」[2] 當人和人以為社交平台可以成為輕鬆打交道的地方,卻不知不覺讓它成了政治戰場,或買賣交易的地方,而資訊本身就轉換成武器,影響著我們對事情的看法與立場、如何回應及相應的行為。

網絡成為思想控制

當全球約40億人在網絡上交流著、分享著,它變成一種互動的生態,亦可想像這會是一個收集資訊、追縱敵人、分析行為、游說別人、互相辯論、甚至是侮辱欺凌別人、控制人們行為的一個地方。

將網絡說成一個戰場,大家或會譁然,但這樣的戰爭卻是實在的發生,而且不是用槍、彈。強硬一點的,是由網絡數據流動入手,切斷網絡或設流動的限制,即是分區作出控制,以令一些資訊未能流通,或需要經過審查。更甚的是以評分制度來監控人們的言論及網上行為,甚或日常生活。未知香港於哪天會步入這境地。

而軟的呢?有些工具在戰爭時會使用,現在轉用於網上的,就是製造一些虛假情報,由可信人物或信譽高媒體,透過在社交媒體的人物、或在網絡中的敘事,影響大眾情緒,鼓動大家作出一些行動或決定。也就是以故事,刺激人們的行動反應。網絡使用者很容易不自覺跌入這場資訊戰中。

不自覺的被「洗腦」

我們之前的文章亦曾提及網絡充斥著假新聞,而假新聞的數量與傳播速度是高於事實報道。這代表著真實的資訊是會被淡化及被排擠。網絡上存在著很多訊息製作機器、網軍、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時事評論員……他們有很多讀者或信眾,有很多點擊率,吸引人閱讀及瀏覽。有時,我們或許在相信其內容之先,也要花點時間去觀察這些媒體或人物長期以來所持的立場或立場有否改變,我們是否已被「洗腦」?

我們要知道在網海上,可能會遇上不同背景的人,他們究竟是在說事實還是在捏造事實?尤其當我們只停留於同溫層,除了要小心查證以外,有些報道是在我們能力範圍內沒法知道真假的,我們最好暫時不下判斷或行動,繼續觀察。

最後,還要提醒一下,我們於網絡上的言論及行為習慣,是會被觀察及被分析的:你在臉書如何回應事件?你會否對一些事件有過度的反應?你的生活作息如何?常在哪裡流連?你的居住環境如何?可能你不知道,但極可能有人十分關心及留意你在網上的一舉一動。就算不是針對你的關注,但社交媒體仍是會記下每個用戶的活動數據以作分類和分析,及向用戶餵飼不同的廣告及訊息。如我們避不開仍要使用,也可以留意不要上載太多個人資料。如登入搜尋平台時可以用匿名身份進入,以減少自己搜尋的足跡被記錄下來。

(本文部份內容參考自P.W.辛格〔P. W. Singer〕及艾默生.T.布魯金〔Emerson T. Brooking〕著的《讚爭》〔LikeWar〕一書。)

(本文原載於第132期〔2020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P.W.辛格〔P. W. Singer〕、艾默生.T.布魯金〔E. T. Brooking〕:《讚爭:「按讚」已成為武器,中國、俄羅斯、川普、恐怖組織、帶風向者、內容農場,如何操縱社群媒體,甚至……不知不覺統治了你》(LikeWar: The Weaponization of Social Media),林淑鈴譯(台北:任性出版有限公司,2019),頁190,轉引自沃爾特.李普曼〔W. Lippmann〕:《外交的賭注》(The Stakes of Diplomacy)。

[2]  P.W.辛格等著:《讚爭》,頁45。

視像會議禮儀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6/03/2020

新冠肺炎疫情下,最多人關心的除了防疫裝備外,更多人關注的是通訊工具,由於在家工作情況普遍,網絡會議工具、軟件突然大行其道,開一個會動輒用上半小時,隨著免費工具加長了開會時間,可以用得更久,因此過程中也常鬧出趣事(瘀事),以下是一些例子,大家可以想想應怎樣處理:

  1. 如廁時或只穿內衣參與會議

有人參加網絡會議時,竟然一邊開會一邊去洗手間,即使關閉鏡頭,與會者看不到他的樣子,但沒想到沖廁聲會傳到其他人耳中;也有人在參加網上會議時,只穿內衣或如廁時將鏡頭對著自己的臉,以為這樣就很安全,但有時手機鏡頭一轉,所有人都知道他穿甚麼或在洗手間內。對這些事的觀點言人人殊:有些人以為不出影像就可以接受;有人認為去洗手間前向與會者發個訊息就可以,不用帶手機入洗手間內。其實除了從衛生角度出發,更要考慮觀感,應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聯想。

  1. 隨意分享畫面

有些人在使用分享畫面功能時,未有小心收好不該給他人看的內容,如網上購物版面、網上八卦新聞版面、甚至與其他人的對話,分享出來之後才慢慢在所有人面前挑選要分享的內容,其他與會者看到這些內容,不免會感到尷尬、突兀,也令人覺得分享畫面的人事前沒有好好準備、不夠專注和專業。

  1. 家人亂入亂說

有時候在家工作,孩子、配偶或者父母穿著睡衣、內衣在鏡頭前面出現,也會帶來一些尷尬,特別是在開工作會議時,可能家人並不知道素來自由自在的家突然變成了會議室,隨便說話、甚或講別人壞話、又或者孩子的出現會引來一陣喧鬧,打亂了整個會議。因此,使用網絡會議工具之前,最好和與會者及家人預先說明一下,讓大家有心理準備,也減少有關情況出現。小朋友相對比較難控制,可能開會時就要預先騰出一個空間來,給他們一些小任務去忙碌一下,以及拜託其他人照顧他們,之後才去開會。

  1. 不斷「疊聲」斷線

網上會議,某個程度像電台節目,不能像現實生活中可以即時回應,有時必須照顧不同與會者家中網絡的速度。發言時要留意,減少「疊聲」的情況,別人說話時就得忍耐一下,待對方說完才說。為了令與會者聽得清楚,講話不能太快,要放慢一點語速,又或者將部份講話內容改為用文字、圖片表達,減少因為網絡限制而出現的表達障礙。另外,網上會議因著不同的人在不同空間,有時要接受一些限制,部份人如受限於家中網絡速度,一出鏡聲音就難以順利傳送,為了節省數據流量令聲音傳送更加流暢,應該讓他們可以不出影像。

  1. 忽略私隱保障

開會和會議的內容未必與所有在同一空間內的人有關,例如在家中參加公司的網上會議,家人自然無需要知道會議的內容,因此開揚聲器實在不太好。有老師也坦言不太想出鏡,因為孩子的父母可能陪伴著他們一起「上課」,會有無形的壓力,也有與會者坦言不知道對方確實的位置,因為顯示的畫面只看到與會者的樣子,背景則轉換成圖畫。其實,不論是學習或開會,當使用網絡會議工具時,某程度也假設我們清楚知道與會者是誰,而參加會議者不應偷偷讓其他不相干的人加入。同理,與會者和老師拍的短片、發表的言論,理論上是給其他與會者和同學的,也不應截圖和錄影後放在別處。

網絡禮儀,不外乎尊重和包容,雖然不是在現實世界中見面,會令人遺忘了一些與人相處的規則,惟尊重不應分線上線下,也不應該因著對方不在你的眼前而有所改變。


參考文章:

網絡禮儀〉。《燭光》,第130期(2020年1月),頁8–9。

 

(原文於2020年3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20年3月6日

花生不只有毒 更有罪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2/07/2019

網絡的力量無限,很多人愛透過網絡討論事情,不論是藝人情慾事件,抑或是社會國家大事,人人喜歡月旦政事,邊討論時邊開著玩笑,這就是所謂的「食花生」。教牧後援會在5月28日就以「花生有毒:教牧如何應對網絡留言混戰」為題,與參加者一同探討究竟花生文化對社會有何影響,以及我們應該如何面對網絡討論所引發的問題。當晚的講員包括了獨立傳媒人春麗、觸動輔導中心性治療及家庭治療總監程翠雲及筆者。

筆者在當晚表示,在雨傘運動後,不少研究均指出討論區或社交網絡的討論,容易產生圍爐效應,相同觀點的人會走在一起,最後我們變成只有同類觀點的朋友,缺少了不同觀點的考慮,令人欠缺多角度分析。新近的研究指出,原來食花生的人,情緒容易波動,也傾向負面。而在夜間食花生的人的比率會比日間的高,另外負面帖文較正面帖文更容易引發討論。[1]

春麗分享時指,花生不但有毒,更有罪。他曾經以社交網站作為資訊交流的平台,但近月因個人理由褪網(不上網),他發現原來社交網站的設計,會影響自己對事物的看法和思考方式。他坦言曾因社交網絡資訊很多,誤以為這就是豐富,但離線後卻發現很少人與人之間相處的生活,因此要重新獲得結連。而社交網絡的所謂資訊多,其養份反而不及自己主動找的資訊有用。他認為在過程中更有機會接觸到生命,這比在社交網絡與人分享和溝通更加實在。他認為,若有人認為網絡世界就是世界的全部,甚至以為討論一下無傷大雅,花生就是一切,這不單只不好,更加是一種沉淪的罪。

程翠雲則表示,在網絡上因為別人見不到你的真人,甚至根本就不認識你,所以很多人就隨便不顧身份,說些很傷害人的話,這些話留在網上會造成不能修補的傷害,即使刪除,但在閱讀和轉傳中已經產生傷害。所以她呼籲牧者要小心在網上的言論,因為有時我們逞一時之快,所有話都成為文字記錄,容易恨錯難返,殘局亦不易收拾,所以說任何話都應該小心。

明光社

至於面對肢體間的紛爭,程翠雲建議發生衝突時盡量停止在網上討論,之後面對面傾談和分享,就較易化解紛爭。如果有人在網絡群組中惡意搞事,屢勸不改,無可奈何下也要行使管理員的責任,或者可以用各種方式另立新群組,減少衝突,以及確保肢體可以在安全的情況下分享。

 

[1] Justin Cheng, et al, “Anyone Can Become a Troll: Causes of Trolling Behavior in Online Discussions,” CSCW Conf Comput Support Coop Work, (2017): 1217—1218,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5791909/pdf/nihms933916.pdf.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直播有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07/2019

這個6月,我們發現最多人看的,不是電視新聞,也不是報章雜誌,因為大家直覺上已認為不同的電視和報章也有自己既定的新聞角度、取材,內容亦不一定全面,於是大家都追求看「直播」。以前直播多是政府、政黨或其他受關注團體的記者會,由於最少也有好幾小時的通知和準備,媒體可以帶備直播的儀器,但今時今日互聯網發達,到處都是流動網絡,其頻寬足夠做高清直播有餘,於是開展不少示威遊行的直播,而且因著遊行路線很長,一個網台可能有三、四個直播點,以滿足巿民對事發現場資訊的渴求。

直播真的會讓你看得更多、更真嗎?很難說。以記者會為例,直播可讓你看到記者會整個過程,但之前之後各人的互動,或者之後的追訪,就未必在直播的範圍,最後你可能仍然會損失一些你想知和想看的片段。另外,不同的電視台,選擇甚麼記者會作直播,其實就已經有議題設定,在6月初教協開記者會宣佈罷課時,無綫電視即時「拎走咪牌」,從這裡就可見即使有直播新聞也不等於有全面的新聞給你看。

由於對主流傳媒的不滿愈來愈深,很多人也會轉看網台的直播,特別是示威區的直播。記者一人拿著一部機,會好像網絡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直播般,將當時的情況描述出來。這些第一身視點的直播,相對很有現場感,記者有時還會看到觀眾的留言,與他們互動,或者走往觀眾想他們去的地點進行拍攝。這些主觀鏡頭第一個效果就是讓人覺得已經可以掌握現場的狀況,有網民更將這些不同的主觀角度放一起看,就更能看到整體的圖畫。於是大家對警方佈陣彷彿瞭如指掌,從多個角度看到的推撞就更加有證據去要求調查和追究。

不過,所有這些主觀角度其實也只是一個角度的視覺,我們難以判定這些資訊的真確性,在兵荒馬亂之間,我們容易受片面的影像影響分析,例如當記者視點看到警察突然全退,就已經直接質疑對方是擺「空城計」,到記者會當日即使警方如何解釋,那個「空城計」論調因此也不能洗脫,大量片面甚至只是一面之詞,就在這些不同的直播中出現,大家又再將這些片段以各取所需的方式剪輯,最後大家只能落在自己預設的想法和框架中,難以有互信地尋求真相。

同時,又因為直播的鏡頭非常多,不少人不眠不休的看不同的直播,不敢錯過任何一個細節。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李誠表示,不斷看這些片段,很容易會產生極端情緒反應,隨時會有衝突畫面的直播會令人變得緊張、憤怒、絕望。他建議如果發現身邊有人情緒因此受困,應勸喻他要暫時停止看相關的直播,甚至暫停使用相關的即時通訊或者社交網絡等工具,減少自己再受刺激的機會。或者改用文字等刺激程度相對較低的媒體來吸收資訊。

媒體瘋狂,我們要有節制。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4/07/2019

6月9日和6月16日,香港經歷了兩次大型的遊行,中間有一些抗爭遭警方驅散,及後有些不合作運動和示威活動。很多人認為這些活動令社會產生矛盾、撕裂、衝突,但如果大家細心觀察,會發現大部份人上班的仍然上班,上學的仍然上學,市容仍然大致和日常差不多,這些衝突只是局限在某些地方,不過由於傳媒聚焦報道,給大家的觀感和事件造成的影響會被放大了,多於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很多麻煩。稍後,筆者將撰寫幾篇文章,分析傳媒處理新聞時的方向和限制,如何令受眾對一些事件和衝突嚴重性的觀感產生偏差。

在兩次大型遊行中,很多人問究竟有多少人出來遊行?大部份傳媒直接將民陣和警方兩個南轅北轍的數字列出來做對比,企圖說明對方有誇大/誇小其辭,產生矛盾的效果。但同時社會上其實有不同的學者用不同的方法來估算遊行人數,最先走出來的有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他按即時影像計算遊行人數,他對6月9日的部份估算甚至比警方的還要低,又由於邀請他做研究的機構「香港發展中心」為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所成立,是故其數字便容易被懷疑有偏頗,於是反對條例的陣營往往用揶揄的方式去恥笑他和警方的數字。[1]

同一組數字在相對支持建制的傳媒中,卻成為金科玉律,將之與民陣和警方的數字並列,並以科學計算自居,變相用兩個數字去質疑民陣的說法。[2] 面對非常誇張的差異,本地傳媒即使在遊行後多天,似乎沒有人再以往七一遊行般,認真的去處理人數問題。自2003年七一遊行開始就有為香港大型遊行做人數統計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在接受路透社的訪問時,才道出人數差異愈大代表社會愈不信任的氣氛,同時亦表示他雖然之前有就遊行做人數科學計劃,但最近兩次並未能安排調查,但根據經驗,他作出了50萬人和80萬人估算,人數比民陣的低,比警方高。

事實上,對遊行人數的估計理應是傳媒追訪的焦點,因為人數的多少代表著事件的嚴重性,但似乎不少傳媒直接略過。一些非常親建制的傳媒,甚至直接放棄報道和理非的遊行,亦不報道任何遊行人數,改為報道一個由親建制團組成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發起的「護港安全撐修例大聯署」收集到82萬個網上聯署。先不談網上聯署是否有「水份」,這種將新聞完全封鎖的做法,似乎有欠公允。當然,換個說法,反對修例的傳媒,同樣沒有將這個網上聯署放在眼裡,要到最後有人查到這個聯署有「水份」才將之浮面。

傳媒處理新聞,有時最大的限制是,我們需要有消息來源,才能報道。就以今次人數之爭來看,如果沒有記者特意走去問葉兆輝,社會就直接少了一位專家提供可參考的數據。但同時,如果有人有心想做新聞,他就會特意用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方法去數算遊行人數,然後發新聞稿,讓別人看到所謂的真相的另一個可能性。

遊行人數、網絡聯署,寫與不寫,如何寫,佔版面多大,全部成為報章議題設定的工具。今日香港,不同立場的人均懂得用這些手段去呈現另一個真相出來,我們作為讀者,除了依靠傳媒人作守門員,替我們把關及篩選外,更需要擦亮眼睛,看看不同的編輯室,篩選了甚麼給我們看。也要時常提醒自己,這個世界可以有另一種人,活在另一個平行時空,因為他們與我們接收的訊息,可能非常不同。

表:各界對遊行人數估算:

遊行日期

民陣

警方

雷鼎鳴(科學計算)

葉兆輝(估計)

李鴻彥(大數據估計)

2019年6月9日

103萬[3]

24萬[4]

19.95萬[5]

約50萬[6]

75萬[7]

2019年6月16日

200萬+1人[8]

33.8萬[9]

40萬[10]

約80萬[11]

144萬[12]

 

 

[1] 〈【引渡惡法】曾指佔中蒸發數千億 雷鼎鳴:科學估算8時前僅8.2萬人遊行〉,《蘋果日報》,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09/5969534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2] 〈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星島日報》,2019年6月10日,網站: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16695-港聞-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3] 〈【政情網上行】69大遊行人數〉,now新聞,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1083(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4] 同上。

[5] 慈美琳、李偉欣、莊恭南:〈【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 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 警否認〉,《香港01》,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政情/338576/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警否認(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6] Simon Scarr, etal., “Measuring the masses: The contentious issue of crowd counting in Hong Kong,” REUTERS GRAPHICS, June 20, 2019, https://graphics.reuters.com/HONGKONG-EXTRADITION-PROTESTS/0100B01001H/index.html.

[7] 〈6‧16遊行人數飈 大數據系統早猜出 稱政府漠視輿情 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明報》,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0626/s00001/1561486947989/6-16遊行人數飈-大數據系統早猜出-稱政府漠視輿情-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8] 〈警方稱遊行高峰33.8萬人 雷鼎鳴團隊估算40萬人〉,香港電台網站,2019年6月17日,網站: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63275-20190617.htm(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9] 同上。

[10] 見註8。

[11] 見註6。

[12] 〈【引渡惡法】大數據顯示今日最多144萬人遊行 林鄭辣㷫市民留言13%粗口(傳媒人李鴻彥)〉,《蘋果日報》,2019年6月16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16/59721546(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6/2019

6月26日晚上,一群青年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的集會後,到了警察總部示威,當中有一段小插曲指,有警察混入人群中拍照又衝鐵馬,之後被人識穿落荒而逃走回警署。重看香港電台視像新聞,[1] 警方卻提出另一個版本,聲稱警員當天正準備回警察總部返夜更,但遇上非常不禮貌的遊行人士向他攻擊,這警員幾經辛苦才能狼狽地進入總部上班。

究竟哪一個版本才是真相?該名警員疑似返工的片段同樣被各傳媒拍下,理論上大家看片就可以評事理,可是單單看片,我們有很多東西都不能判斷,例如:該人士是否警察?他有沒有企圖扮示威者?這位警員真的準備到警察總部上班嗎?很多問題,其實在這條片中沒有回答過,也不能回答得到。

傳媒的傳統做法是,按圖描述,即是見到一名灰色衣服男子拿著甚麼在做甚麼甚麼,之後只要有人解讀,就按照誰人的身份表達,例如議員的版本是甚麼,警方的版本是甚麼,巿民現場看到的版本是甚麼等等,理論上,新聞照做,之後讓讀者自己思考哪個消息比較合理。比較有立場的新聞,可能就要在表達的比例上有分別,例如如果警方的版本比較可信,他們會報道得比較詳盡,其他版本則略談,至少有平衡報道。

不過,現在有些傳媒的做法卻是,只報道官方的說法,其他的說法完全不提,在未有官方說法時,則選擇用抗爭者是暴徒的角度去報道。這種做法明顯是以偏概全,將他們自己想放大的新聞全力放大,當新聞只報官方的事實解讀時,媒體就成為了官媒,如果只報道抗爭者的行動,也會成為一份抗爭者的報章,大家都只看到自己認同的部份,這就是社會為甚麼會產生很多非理性想法的原因了。

另外,更多人沒有留意的,是其實不少網絡直播也有這件事的前傳,即新聞報道所播放的內容之前所發生的事情。綜合不少現場人士的消息,該名人士似乎有在現場觀察,甚至拍攝,而為了在人群中不顯得太突兀,所以似乎也有附和遊行人士做的一些行為,不過當他企圖破壞示威者設置的鐵馬和物件時,就被人發現了,之後的事就和電視上看到的相似。

理論上,如能平心靜氣,理性分析一下,真相應該不難還原的,但似乎我們的媒體歸邊太快,也沒有企圖將之還原,總言之聽到官方說甚麼便鸚鵡學舌的抄一遍,對於示威者的說法也不交代不補充。當群眾見到這種完全將對方版本照單全收的做法時,難怪激起人的憤怒,於是就更狠的去罵對方是黑警,又指責對方返工沒有帶委任證等等。支持警方的一方又會說對方是失控青年,沒有看到事實等等。在現場的看著事情發生,又相信事情是他們那個版本的那些青年,看到別人的指責時,情緒又只會更波動,雙方不斷在互動。

可見,當傳媒只將片面的聲音展示時,即使本來能好好還原真相的一件事,最後也會成為社會紛爭不斷的原爆點。那些決定只作單向報道的傳媒,其實責無旁貸。如果說政府是撕裂社會的元兇,那麼這類傳媒可以說是間接的幫兇,因為他們沒有盡到作為監察者的責任,令人失望。而不願花時間查考真相的群眾,便會成為自願上釣的魚。

 

[1]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男子被追趕入警總 警方否認警員扮示威者〉,facebook,2019年6月27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708981682872833/UzpfSTgzMTkyNDcxNzoxMDE1NzAzNDQyMDYwNDcxO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6月27日)。

如何牧養愛投訴教會的人……我有話說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9/05/2019

在買賣或提供服務時,不少人動輒投訴,有的人甚至為了爭取更多「著數」而投訴,成為了討價還價的渠道。投訴,彷彿成為一種生活技能,但若在教會中運用這種「技能」,可以嗎?教會可以有「投訴機制」嗎?教會怎樣面對喜愛用投訴來表達需要的人呢?傳媒人春麗、觸動輔導中心程翠雲和筆者,在4月23日,就此議題與約30名教牧、團契導師分享如何牧養愛投訴教會的人。

對教會的投訴,大致可分三類,第一類是投訴教會的一些活動和安排,例如崇拜沒有敬拜隊,團契的節目太單調,講道的內容空泛等等。這類投訴相對較易處理,因為所討論的大體上都有事件作為根據,容易聚焦和處理。教會就不同的活動內容,如果已經有一定的框架,可以跟投訴人解釋框架的理念,如果對方提出的一些意見是合理又能改善活動,確實可以接受他的意見。但如果為了其他肢體的需要,或從牧養角度考慮,而不能依投訴人的意見作出改變,這就需要向他解釋,或者可以在一些全堂性的會議中提出,看看有沒有改變空間。

第二類投訴是與關係有關。大家總會期望教會是愛的群體,但要成為愛的群體的確不容易,因為總有些人可能因為不同肢體的說話、動作、表達等而受到傷害,牧者一旦接觸到肢體的傷口,往往要小心處理。既要讓他自己知道教會的確是個不完全的群體,所以肢體間的表達未必如他所預期的,同時又要表達教會的肢體也有盡力與他同行。這種針對關係的投訴不易處理,特別如果是因為在不同的場合,例如在網絡即時通訊工具中爭吵鬧翻,就更難處理。面對這種投訴,要有耐心,同時要讓雙方明白該如何處理衝突。

最後一類投訴是針對權威而提出的挑戰。有時肢體的投訴不是針對事,也不是針對關係,而是針對人,特別是牧者的權威。出現這種情況不一定就等於是牧者的錯,更多時可能是肢體以往的經歷,令他容易對牧者產生負面的情緒。遇上這類情況首先要了解肢體的需要,即使他的投訴用了非理性的方式去表達,也要忍耐。

以上三類只是一個很粗略的分類,除了了解投訴的內容和動機外,其實更重要的是面對自己。不少人以為面對投訴時,只要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就能解決,但現實是不少事情往往無法輕易解決。處理投訴的人,需要了解自己的限制,有些事情即使盡了力也可能是無力改變的,不要以為自己是神人,可以解決所有問題,過程中也不宜過份自責。在不同的投訴中,萬一自身能力不足以解決,首先不要太自責,如有需要,可以向外尋求協助。

另外,從教會的角度來看,我們更看重的應該是教會設立的目的,就是一群上帝揀選,蒙恩的罪人,在一同走窄路的過程中,互相建立和扶持的群體,但世俗的投訴文化卻是消費主義下的副產品,當中強調的是商人和消費者的關係、消費者的權益,以及兩者更多的消費活動。將這兩種不同的文化和思想框架放在一起,明顯會有衝突。

最後,有很多人問道,不少人因為在教會遇到很多問題,投訴不果最後離開教會,他應該怎麼辦?我們建議他認真找一個適合自己的信徒群體,畢竟基督徒是應該在一起的,至於是哪一種群體,我們鼓勵肢體在選擇的過程中,同時認識自己的需要,以致減少錯配的情況。

網上交友面面觀……我有話說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30/01/2019

兩個月前,小編在本欄訪問了兩位朋友,他們透過交友app(手機應用程式)認識,之後拍拖結婚收成正果。不少人驚訝問:明光社為何「鼓勵」網上交友,並訪問成功例子?明光社明白面對新世代,網上交友根本就是自然而然的生活部份。在網上交友和在一般社交場合交友一樣,其實都得小心謹慎。所以,如果大家在日常社交場合交友,從來都有界線和分寸,理論上就不會在網上交友時失守,但假若大家有雙重標準,則有可能遇上不同的問題。

阿強(化名)早在20年前的聊天室和討論區時代,就相約網友舉辦網聚。他說:「以前好簡單,有相同興趣的人就聚集在一起,互相確認對方的網名,實際上也不會問對方真實姓名。大家就著相同的話題聊天,有些後來發展成為固定的聚會,另外一些隨著人來人往就會分成不同小圈子,或者無疾而終(沒有再聚會了)。」

阿強參加的圈子,多數是一些「興趣小組」,由玩遊戲,攝影,唱K,砌模型,甚麼都有,也會互相幫助。他說:「有相同興趣的人這樣聚集在一起,就興趣而聊天,互相交流心得,也會搞些與興趣無關的『吹水』,糖水活動,難得志趣相投的朋友,大都十分珍惜這些情誼。」

這些興趣小組發展到今日,不少人即使平時沒有參加甚麼網絡活動,也會自己組織網上群組,例如居住同一區的朋友會聚在一起,透過群組交流區內資訊;有的父母會去找與子女同一天出世的小朋友群組,之後一起搞生日會;喜愛製作某些小手工的,會在群組分享自己的作品;購買某一個型號汽車的人,也有自己的車會網絡群組。這些群組除了交流心得外,近年更興起組員一同購物的風氣。

負責管理其中一個這類群組的阿德(化名)表示:「群組只要集合好幾百人,發起團購的話,因為興趣相投,容易成團,拿著幾百個名字就直接交給總代理,可以拿到一個更好的價錢買相同的東西,有些代理商更會直接到我們的聚會推銷產品,因為他們的目標客戶,十居其九其實已經集結在我們這些群組了。」

不過,這種「因利益而結合」的關係,不很穩定。例如新生嬰兒群組,初時會有很多公司來推銷嬰兒產品,但孩子長大後,各人的需要不同了,群組自然流散;一些搞團購的小組,後來發現產品出現問題,事情鬧大了,一起買東西的人會感覺自己被連累,也不願意再參與群組活動。部份群組後來更發現原來搞手就是透過這些團購活動賺錢,或從買方和賣方中間獲得好處,令事情變得很複雜。

所以,我們認為加入網上社群,或者在網上交友時,宜先留意整個社群的方向、目標和互動模式,例如群組是否會辦團購,還是純粹聊天,會否有網聚,活動的內容是甚麼等。在聊天過程中,和一般交朋結友一樣,要了解群組聊天的內容。一旦遇上大家未能接受的內容,要考慮是否繼續討論或者退出。如果要在當中消費購物,更要留意其中的使用條款、保養等問題,畢竟只是群組代購,售後服務可能也只是群組「捱義氣」代為處理,貨品沒有原廠保養,大家得衡量一下當中的利害。

網上交友是一件開心事情,但也要小心為上,以免受騙。如果大家能加入一個好的群組,可以認識很多有趣的朋友,擴濶生活圈子,未嘗不是一件樂事。

再思處理自殺新聞的原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6/2018

對於近日發生的屯門三屍慘劇,筆者深感哀痛。對於有部份報道將三名死者的樣貌公開,並使用「女疑兇」一詞去描述懷疑自殺的那位女死者,並將事件定性因為她飽受濕疹困擾才導致慘劇發生,筆者感到這種做法並不恰當。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以往曾於2004年出版過一冊《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1] 由於新媒體的變化,他們於2015重新出版一本名為《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2] 為傳媒工作者處理有關自殺的新聞或訊息時,提供一些指引。

以下是一些在手冊裡曾提及的原則及建議,在今次事件上,是值得媒體再次注意的:

1)保障私隱及顧及高危人士潛在危險:傳媒工作者在報道時應盡力減少造成傷害的可能性,要尊重自殺事主及家人的私隱,避免增添他們的傷痛,避免向自殺死者所屬的群體(包括網上群組)、居住的地方貼標籤,造成污名化,令他們承受重的心理壓力。[3]

2)在選題與編輯方面:除非涉及公眾利益或重大公眾關注的事件,避免將自殺新聞刊於頭版或傳媒網站首頁,盡量避免使用特大字體標題;另外,亦應避免自殺方法或單一自殺原因放在標題上。[4]

3報道內容方面:避免詳述自殺方式、過程,及如何獲取自殺工具之細節;避免將自殺原因簡單化。[5]

4)圖片及影像:因為受眾廣泛,避免刊登自殺者相片,如涉及公共利益而需要使用相片,宜採用「打格仔」方式淡化;避免標籤自殺地點為自殺熱點;避免以設計圖片及動畫去描述自殺方法、過程、場景(與自殺相關的設計動畫亦應避免)。[6]

5)網站方面:避免把自殺新聞列為網站首頁及推薦熱點;避免在自殺新聞之間建立相關鏈接。反之應將自殺新聞鏈接到相關防止自殺團體或精神健康服務網站。[7]

列出有關原則及建議,是因為筆者於網上看到不少報道,都未能符合前文曾提及的部份指引。為了尊重幾位死者及他們的親人、鄰舍,並減少對公眾造成負面影響,避免增加情緒不穩人士的壓力,希望媒體日後在報道有關的新聞時,可以參考報道自殺新聞的指引,並作出恰當的報道。

 

延伸閱讀: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與你同行WeCare」網頁,2018年,https://wecare.csrp.hku.hk/,2018年6月20日讀取。
 


[1] 梁天偉等編:《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香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

[2]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香港: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15),網址:https://csrp.hku.hk/wp-content/uploads/2015/06/RecommendationsSuicideRep...(2018年6月20日讀取)。

[3]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5。

[4]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7。

[5] 同上。

[6]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8。

[7] 同上。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1/6/2018

適應科技推進 香港電視發展與挑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與行動)
19/03/2018

香港的電視廣播在1957年開始,首先出現的是提供有線電視廣播服務的「麗的映聲」,當時麗的呼聲電視(後改名為亞洲電視——ATV)還是黑白影像的播映。因著香港引進了無綫電視科技,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於1967年開始了無綫電視(TVB)的中、英文台的免費娛樂和資訊啟播,並在同年開始提供彩色的廣播。因著無綫電視技術發展趨勢迅速,麗的映聲亦於1973年轉以無綫廣播技術播映。

明光社

當時靠不同地區的發射塔轉發電視訊號予接收器,各家各戶為接收更好的訊號,都會於大廈天台加上「魚骨天線」,這些景致都可謂當時的一種集體回憶。

兩台追逐收視

及後佳藝電視於1975年短暫出現,3台以百集長劇和武俠劇集互相爭奪收視,但佳視可能因起步太遲,不到3年便倒閉。亞洲電視與無線電視就繼續為香港市民提供免費電視服務,為了賺取賴以生存的廣告費而繼續作收視爭奪戰長達30多年。在這數十年間,兩電視台為求收視,都可謂出盡法寶,創作了不少經典劇集及綜藝節目,亦大量推銷到海外,特別是華人社區。另外,亦不斷引進外國的遊戲節目和劇集以增加新鮮感。

 

技術進步與收費電視出現

在1990年代,開始發展立體聲及多聲道廣播等,免費的衛星電視及收費的有線電視也先後於1991年及1993年開始啟播。因著網絡及寬頻等傳播技術慢慢成熟,電訊盈科亦推出now寛頻電視,於2003年開始以收費形式提供寬頻網絡傳送資訊及節目的服務。

而電視傳送方式的進步,全球的電視廣播開始走向數位化,多個發展國家已推出數碼地面電視廣播,以及高清晰度電視,收費的有線電視更率先於2001年將電視訊號轉為數位訊號廣播。而亞視與無線,亦和另一收費電視Now寛頻電視一樣,於2007年底前開始了標準清晰度或高清晰度的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服務。

 

一台獨大

明光社

進入2000年後,亞視除了以遊戲節目《百萬富翁》短暫勝出外,其他時段收視一直被無綫拋離,而無綫當時亦有不少深入民心的經典劇集,如《男親女愛》、《戇夫成龍》、《金枝慾孽》及《溏心風暴》等。不少劇集更因為首輯大受歡迎而繼續「食住條水」,續拍第二、甚至第三輯。這種做法,在外國亦十分常見,如美劇《老友記》(Friends)、《權力的遊戲》(Game of Thrones)及《身前身後》(Six Feet Under)等,都拍上了5至10輯不等。

另外,不少觀眾都有慣性收視的習慣,「睇慣咗」無綫,一按著電視就是第一台,別台的節目拍得多好,也難以超越,所以無綫亦被稱為「大台」。也由於高收視,往往就會參考以往成功的橋段,翻炒再翻炒,所謂「橋唔怕舊,最緊要受」,但長期靠著「食老本」的方式又或是抄外地成功劇集的橋段,一旦遇到新時代衝擊就會容易跌倒。

 

新競爭者的加入

2009年除了政府讓香港電台可以開設獨立免費數位電視頻道外,廣播事務管理局宣布免費電視牌照,城市電訊(香港電視網絡——HKTV)、有線寬頻(奇妙電視)及電訊盈科(香港電視娛樂——ViuTV)都有提出申請,欲成為免費電視台,令香港的電視競爭及質素提升。

而當被稱為「永恒」的亞視,最後由於經營不善而不獲當局續牌,更拖欠薪金,最終於2016年4月2日零晨「熄機」,終止地面電視廣播。取而代之,香港電台立即於其中、英文模擬電視頻道提供節目。而ViuTV亦接收了亞視的數碼廣播頻譜開始啟播,其提供的節目,如實況娛樂《帶著矛盾去旅行》、外購的資訊節目《恐怖醫學》與自家製劇集《瑪嘉烈與大衛系列:綠豆》,都曾製造了不少話題,並吸引不少觀眾收看。而奇妙電視亦已於2017年5月正式開台,提供24小時中、英語的綜合頻道。

能在這小市場中生存絶不容易,因為據報道指ViuTV進場一年已虧蝕了接近兩億,而奇妙電視與香港電台兩台的電視廣播節目亦似乎未見獲高收視。

 

科技繼續推動——網絡與網絡電視

上述所說,現在播放的免費電視台:無綫、香港電台、ViuTV及奇妙電視都是單向娛樂,即播放時間由電視台決定,作為觀眾,只能揀由不同的電視台安排好的節目。

但這些年,互聯網令人們的習慣改變了,有報告指出不少人於網上看資訊的時間多了,放在廣播電視時間少了。因為甚麼時候看和看甚麼網站、節目,都可以自己挑選,正所謂「有得揀,先至係老闆」,而網上亦可以看到許多不同的視頻,除了在Facebook、YouTube播放各式短片、細電影外,香港亦有不少私營免費電視節目播放服務的網站,如ViuOTT、樂視、香港電視網絡(HKTV)、毛記電視、龍耳電視,甚至最後復活的亞視OTT等…… 它們都可以讓人接觸到短片、電視劇、電影、社會現況等資訊。在網絡上的選擇多了,自然收看電視廣播的時間就會減少。

 

眼光的改變

明光社

所謂「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可以自由下載看到許多精彩創新的英、美、日、韓和內地劇時(有時還可以一次過瘋狂下載多集「煲劇」),自然會對大台的劇集提不起興趣。尤其是新一代,根本沒有「食飯就坐定定睇電視劇」的習慣,人人食飯就看手機。大台亦有面對現實,反省節目內容之餘,亦發展網絡電視的收費平台(如myTVSuper)及尋索合適港人的網絡廣告播放模式(如植入於Big Big Channel 的KOL、藝人直播及有趣短片中的廣告)。

來愈小的餅?

電視廣播業還在適應科技的推進,面對趨勢在走向網絡平台,觀眾投放到免費電視廣播節目的時間相信會越來越少,這塊餅會變得愈來愈小,如何努力吸引觀眾坐定定是一種挑戰;新進入戰場的電視台,如何可以打倒慣性收視,搶到觀眾支持,是一種挑戰;與大資本式萬馬奔騰、壯麗場境的億萬製作競爭,是一種挑戰;如何以合拍形式與內地或海外合作,而又可以拍回港劇味道,是一種挑戰;如何令港劇於外地賣埠,與韓劇、內地劇爭一席位,是一種挑戰;如何可以拓展網絡群眾,與國際性的網絡電視(如Netflix)競爭,令國際觀眾都可以透過網絡支持港劇,賺回資金繼續發展自家港劇,亦是一種挑戰……

看過ViuTV《綠豆》、《三一如三》,亦看到去年無綫的《踩過界》、《降魔的》、《誇世代》,都是不俗的創作,但如何吸引觀眾繼續支持粵語港劇及充滿香港特色的劇集,是所有電視製作團隊未來的嚴峻挑戰,因為關乎的不僅是收視的高低,甚至是生死存亡。

 

參考資料:

  1. 潘惠蓮,〈回顧香港的無綫和彩色電視廣播誕生〉,《傳媒透視》,網站:http://app3.rthk.hk/mediadigest/content.php?aid=2124
  2. New Media Habits for TV User Groups, TV and Media 2016, Ericsson Consumerlab. Website: https://www.ericsson.com/assets/local/networked-society/consumerlab/repo....
  3. 〈沈帥青:港台收視欠佳 公共廣播怎改變?〉,《香港經濟日報》,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855416/沈帥青:港台收視欠佳%20公共廣播怎改變?
  4. 〈港台電視節目欣賞指數調查 《鏗鏘集》居首 奇妙電視「包尾」〉,《香港01》,網站:https://www.hk01.com/港聞/137756/港台電視節目欣賞指數調查-鏗鏘集-居首-奇妙電視-包尾-

互動、內容才是王道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9/03/2018

根據最新的報告指出,對比2013年及2016年香港的電視廣告收益,由134億元減至119億元,跌幅為11%。[1] 相信與每日收看電視的市民在這幾年間跌至七成左右有關,而時間亦由每日3.2小時減至2.3小時。科技進步了,大眾選擇收看節目的途徑增多,網絡上容易收看各類節目,人們很自然會少了時間看電視,媒體的廣告費亦有不少轉而 投放在社交平台——如臉書、關鍵意見領袖(KOL)或微電影等形式中散播。電視除了加強現時電視節目內容以吸引廣告外,亦要另找尋生存渠道。

 

4K劇集不能只有

我們在前已有討論過電視台的步伐是一直跟在科技的發展往前走及改變的。現時香港的電視台的步伐又正在做什麼呢?作為龍頭大哥,TVB於2017年5月才開始播放首部4K全實景拍攝製作的劇集《不懂撒嬌的女人》,強調斥巨資在香港、上海的購物商場作實景拍攝,而當時劇集亦因為涉及中、港、台三地女性的分別,而引起了大眾一時的討論及收看,但這類反映社會現況的劇集不多。之後,就算還是以4K實景拍攝的《賭城群英會》及《溏心風暴3》等,亦因為內容乏味、因循,而未能維持較高的收視。

其實4K拍攝,早於2014世界盃已有,2016年Netflix都有4K資訊、NowTV亦與Samsung合作有Now One機頂盒點播4K節目……[2] 隨著科技發展,追求視覺的美與高解像度,實在是必要的了。然而,要吸引觀眾的追捧又豈能只靠視覺?

 

同步增加黏著螢光幕的吸引力

明光社

除了劇集,電視台晚間時段亦提供了不少飲食、旅遊或健康資訊等節目。但這類節目,亦和劇集一樣,可以隨時上網收看,卻很少提供可與觀眾同步互動的節目。如果能讓觀眾即時透過網絡作互動,參與遊戲節目,令觀眾黏著螢光幕的吸引力會大增。就如台灣,吸收了網絡平台節目的成功經驗,於是與電視台合作製作跨螢互動益智節目,「內容將會在直播平台與電視同步播出,網友可透過App與藝人共同答題過關搶獎金,留言討論也會被選取至攝影棚內的大螢幕上。」[3]這種遊戲方式涉及電視節目的播放與手機應用程式同步,並加上高度穩定的網絡連線。就能讓用戶「黏著」電視節目的播放時間上線,並於任何地點都可參與遊戲。明顯地這和創意運用科技及節目製作成本等方面都很有關係,是一種可以為電視這傳統媒體帶來更多年輕觀眾的做法。

而造星節目方面,如韓國的《Produce 101》及內地的《偶像練習生》,他們都有讓觀眾參與推選自己支持的年輕人成為偶像新女團、新男團。在這種有份參與及支持偶像出道的過程,會令觀眾投入度大增,並更易在偶像團隊(如I.O.I、Wanna One)組成後,更投入支持這些藝人。

 

靠大數據集合碎片

互聯網令人們容易選擇自己喜歡的內容,不用再必需要跟隨「大圍」去走,也是所謂「碎片化」的情況開始發生。觀眾甚至可以「碎裂」至完全不看大台節目,過往這種大眾傳媒的影響力亦正日漸遞減。而只於網上「煲劇」、看電影的人,相信大有人在。而按統計數字來說,有42%的人現在所花於看電視連續劇的時間比起他們五年前所用的時間為多,[4] 更稱一些懂得爭取時間煲劇的朋友為「煲劇跑手」(Binge Racer)。根據Netflix的統計,香港跑手人數是亞洲區的第五名,[5]還偏向愛好30分鐘內、節奏明快的劇集,連煲劇的速度都較快,三兩天已能看完一整季的節目,這結果符合香港人急速的生活節奏。

以上的資料其實在顯示,人們不是不再「煲劇」,而是更懂得善用時間於他們有空閒的時候,揀他們認為「值得煲」的劇。Netflix、Hulu及Amazon 這類OTT平台[6]提供了全球如海量般的劇集、電影……而且,他們因為於網絡平台上擁有觀眾收看節目的喜好和時間等大數據,更有利於統計及分析及提供未來製作、訂購劇集的方向。

 

別忘了內容才是王道

使用科技,得到的數據用作製作更好的節目,還是拿去吸引廣告商?看到大台斥資做Big Big Channel、myTV SUPER機頂盒、OTT,跟著潮流去做,甚至會有課金制度、廣告宣傳配套,短暫的利益可能不少。但見它過份地「力谷」這些新成立的網上渠道,連電視節目的內容都讓位給Big Big Channel作宣傳,[7]期望吸引更多人登記成用戶,卻忘記了電視台要做好電視節目的內容才是重點。[8]

面對著網絡上的推陳出新,若只跟隨外地的應用程式及節目提供的技術,那只是跟著別人後腿跑,[9]失去主次及方向。如將情況套到傳媒訊息傳遞的層面上來看,面對科技進步,人們的意見、思想卻走向碎裂的方向,吸收資訊亦同樣要求速度、方便、感官刺激的時候…… 我們又如何可以有效、恰當地傳遞既具吸引力,亦能有質素的內容呢?

 

[1]〈觀眾減 廣告收益跌11%〉,《蘋果日報》,2018年2月21日,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221/20310699

[2] 〈[4K是甚麼?]《不懂撒嬌的女人》大台首部4K全實景製作 唔使再睇低質廠景!〉,《Cosmopolitan》,https://www.cosmopolitan.com.hk/entertainment/15bd1d7d9a832ef

[3] 〈17直播攜手八大電視搶觀眾,打造「跨螢」互動益智節目〉,《數位時代》,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8082/17-media-partnered-with-gtv-for-a-new-game-show-in-taiwan

[4] TV & Media 2017 – A consumer-driven future of media, An Ericsson Consumer and Industry Insight Report, Ericsson Consumerlab. Website:

https://www.ericsson.com/assets/local/careers/media/ericsson_consumerlab_tv_media_report.pdf.

[5] 〈【煲劇如比賽】煲劇跑手一日跑完《深夜食堂》 香港跑手人數居冠〉,《香港01》,2017年10月23日,https://www.hk01.com/藝文創意/127337/-煲劇如比賽-煲劇跑手一日跑完-深夜食堂-香港跑手人數居冠

[6] OTT(Over the top),透過網路訊號將媒體內容建立在雲端,如Youtube、Netflix等。

[7] 〈只見Big Big Channel 再見香港小姐〉,《香港01》,2017年9月4日,https://www.hk01.com/01博評-藝.文化/116758/-港姐2017-博評-只見Big-Big-Channel-再見香港小姐。

[8] 〈Big Big Channel緊要過讀劇本 樂小姐叫藝員埋位前狂做直播〉,《香港01》,2017年11月15日,https://www.hk01.com/娛樂/133695/Big-Big-Channel緊要過讀劇本-樂小姐叫藝員埋位前狂做直播。

[9] 〈進擊的Big Big Channel,能攻陷誓死唔睇TVB的人嗎?〉,《香港01》,2017年6月23日,https://www.hk01.com/01博評-藝.文化/99964/進擊的Big-Big-Channel-能攻陷誓死唔睇TVB的人嗎-。

睇電視 唔再坐定定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01/03/2018

科技帶領潮流,亦改變了我們的生活習慣。不知不覺,在這幾年間,手機成為了我們娛樂和吸收資訊的重要渠道。

根據2017年度一份由愛立信發佈,有關電視與媒體的國際性調查,訪問了來自13個國家的20000個網上訪問,代表超過10億人的網上行為習慣,地域包括中國、台灣及南韓等多個亞洲重要地區。[1]報告顯示越來越多人會在不同的設備去看資訊,而用手機看電視或短片的人達七成,比2012年的時候增長了一倍。而當中的五份一人,每週更會花達六小時在手機觀看電視及短片。

而在年齡層上的行為習慣分別亦甚大。16-19歳的年青人會花多於一半的時間在看自己挑選的節目上;而對於60-69歳的長者來說,他們仍舊是以看電視現場節目或電視台已安排好了的節目為主,佔他們看電視節目的八成時間,情況與2013年相若。

由於行動設備(Mobile Devices)可方便使用者不在家時都看到節目,再加上可以自己挑選喜歡的節目觀看,16-19歳每週平均會用33小時看節目,對比各個年齡層,花的時間為最多。而總的來說,有42%的受訪者承認他們「煲劇」的時間比五年前多了。

而習慣以手機為主要觀看電視及短片工具(Mobility Centric),或習慣會在身處的地點便會轉變方便自己觀看節目的工具(Screen Shifter)的人們,都在按年不斷地在增加中,相比起十年前,升幅分別為4.4倍與1.4倍。而這兩群人花費金錢在自選電視節目及短片服務的金錢,相對於其他人多。

雖然「有得揀,先至係老闆」,但人們往往會花很多時間來挑選節目,去年就有13%的觀眾,平均每天會花達一小時去挑選節目!而根據2018埃森哲數碼消費者調查報告,訪問了約21,000名消費者發現,觀眾開始厭倦數碼遷移(Digital Migration),約八成半的消費者是不想轉變觀看的OTT(Over The Top)電視付費訂閱服務(Subscription Service)。[2]而愛立信的報告亦指出,一個方便大家搜尋自己喜歡的節目的系統,是現時大家迫切所需要的。

從上述的數字來看,人們已轉為趨向使用行動設備來觀看電視節目,尤以年青人為主;但亦因為方便了,使用的時間、被吸引去「煲劇」的時間亦會拉長。而「有得揀」時,卻因為時間有限,大家就會花大量時間去揀看什麼才好,可見「內容才是王道」。有質素、娛樂性高或具創意的節目才可以獲得更多觀眾挑選及支持。

 

 
  1. TV & Media 2017 – A consumer-driven future of media, An Ericsson Consumer and Industry Insight Report, Ericsson Consumerlab. Website: https://www.ericsson.com/assets/local/careers/media/ericsson_consumerlab....

[2] 84% of TV viewers don't want to juggle multiple subscription services:  http://www.thedrum.com/news/2018/01/29/84-tv-viewers-dont-want-juggle-mu....

 

影響力強大的#MeToo運動

郭卓靈 | 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5/12/2017

「#MeToo 」這標籤源於本年10月於美國幾十名女性指控一名電影公司創辦人及製作人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或性侵的事件,其後荷里活其他曾有相同遭遇的女星也相繼說出類似的經歷。在「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事件」後,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這個「#MeToo 」標籤,女演員Alyssa Milano鼓勵女性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被性侵犯的經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原來有不少人,包括知名人士、男性,都曾遭受過性侵犯或性騷擾的傷害。

 

這標籤牽起的漣漪更是國際性的,不少各地名人、政黨議員也相繼被揭發曾性騷擾拍檔、下屬,侵犯者因此要道歉、甚至失去名譽及群眾的支持,可謂「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當曾被性侵犯的受害者見到其他的受害者都能勇敢站出來,自己都可以打破沉默站出來指出罪行,並放到社交平台上發佈,其影響力真的一發不可收拾。

 

對於被侵犯者,或目擊案件者,我們一向都認為不要啞忍,要告訴可信靠的人,甚至報警。而對學生來說,他們可能還年幼,未必會有膽量去揭發事件或說出來,家長、老師、社工或朋友當察覺受害者的情緒、行為有異,都可以關心他們,鼓勵他們把發生的事件說出來,並將侵犯者繩之於法。

 

能夠站出來說自己曾受傷害,是一種勇敢的表現,但究竟要在哪裡說出這些經歷?說多少?面對著可以信任的人或執法者,我們當然建議可以勇敢地直說一切,讓自己的傷害、不快、被侵犯經過,可以被了解、記錄,令侵犯者得到相應的懲處,自己的傷口不用自己獨自承受,這當然最理想。

 

勇敢站出來抵制性騷擾及性侵犯的事件,阻止這些令人髮指的事情繼續在社會發生是值得欣賞的。但互聯網、社交媒體,在這個公眾平台說出自己被侵犯的經歷,情況就好像拿著一個「大聲公」,向公眾說出一些極隱私的事,這些聽眾/觀眾什麼人都有,既有心地善良的,也可能有惡毒心腸、落井下石的人,真的不知道會收到怎樣的回應,部份網民未必會如你的朋友般會關心、幫助、體恤你的難處及情緒,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或批評可能會對受害人做成二次傷害 (因為FB產生的控訴力愈大,對自己的殺傷力亦可能愈大),因此,互聯網並非一個理想的地方去詳細公開受性侵犯的經歷。

 

即使受害者們認為在網絡上公開說出「#MeToo 」面對過去的傷害並無不妥,也實在沒有必要把受侵犯的經過在社交媒體中說得巨細無遺,免得被人任意消費。

而作為網民,如見到有受害者站出來,也應該尊重他們的分享,無論分享得多與少,也不必去追問太多或作出推敲,甚至群起去欺凌被指為性侵犯的人,對性侵犯者最好的懲罰就是將其繩之於法。我們應該鼓勵受害人去尋求警方或可信賴的人協助,讓埋藏在心底的傷口可以平復,讓事情可以早日告一段落。

 

據網上資料,這場運動已伸延至世界多達八十多個國家,希望藉著這運動讓大家了解性騷擾、性侵犯事件可以在任何地方發生,不能無視事件對人的傷害,亦讓人有勇氣去指出罪行。而不同的機構、各地的政府部門都應開始正視問題及改善措施、政策,對各方都能作出保障,不再容讓這些令人髮指的事情繼續在社會發生。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5-12-2017

看圖作文還是新聞報道?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07/09/2017

9月4日香港發生一宗家庭衝突而引發的命案,案中丈夫涉嫌先用刀刺死妻子,並將她從住所單位高處拋下,再自己跳樓身亡。最終二人雙雙伏屍樓宇的平台上。據警方透露的消息指,妻子生死曾向親友透露懷疑丈夫有外遇,雙方亦曾因感情問題而爭吵,警方會循感情方向調查。

在眾多傳媒的報道中,有一網媒將關注點落在死者二人的薪金上。[1]報道第一段指出男死者為食物環境衛生署高級管工,女死者為政府新聞處新聞主任。記者翻查政府資料找出二人的薪酬來作對比,指出妻子的收入比丈夫高出一倍。

但報道在第二段隨即轉為引述專家的意見,指出香港社會仍然保留男性是家庭經濟支柱,男性要比女性強的期望,如妻子能力比丈夫強,男方長期受壓,或會在外尋求可以駕馭的對象填補心靈空缺,或會對妻子有敵視或仇恨心,甚至出現同歸於盡的念頭。報道又引述專家意見指夫妻出現薪金男低女高時應如何解決等等。

女死者收入比男死者高是事實,那位專家的意見或許也是社會上真實的現象,但兩者在這案件之中的關聯性有多少還是未知之數,媒體卻將兩人之收入與這慘劇連在一起,並起標題為「妻薪金高一倍 他人閒言恐傷感情 專家:婚前應討論」,引導讀者推測案中丈夫涉嫌婚外情及行兇,都是因為妻子收入高過丈夫這一個並未發現任何證據的原因。怎樣看這都是一則看圖作文的文章多於是新聞報道。

另外有一免費報章在報道此新聞時明明內文完全沒有提及死者二人的收入差距,卻不符內文地以「妻月薪多夫一倍 女尊男卑 悲劇伏線」為標題。[2]編輯的創作力豐富,但卻不符合新聞工作者應有的專業操守。

做記者最難學並最需要學的一項功課,就是承認有些事我們不一定會知道真正的原因,如果想知道案件的細節,還是等待更多的證據或警方發表的調查結果吧。

 

[1] 〈【夫婦墮樓】妻薪金高一倍 他人閒言恐傷感情 專家﹕婚前應討論〉,香港01,2017年9月4日。

[2] 〈妻月薪多夫一倍 女尊男卑 悲劇伏線〉,頭條日報,2017年9月6日。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