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互動=改變=改善?

──「電視互聯網」是好是壞?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研究主任
18/09/2009

由「Laughing哥復活」,「柴九不該死」,到批評「無綫新聞,事事(是是)旦旦」的「事(是)旦男」,互聯網上的討論對本港電視製作的迴響和影響力日增。但當電視台肯順應「網意」,改變劇集的結局,或是修改節目的時候,這真能帶動本港電視業作出改變嗎?而改變就是改善嗎?還是一貫的「換湯不換藥」,遷就收視率的動作而已?
 
長久以來,香港電視文化是獨特的:一台獨大的無綫電視,永遠都是我們電視機的「一號台」,就算是有亞視、有線,或衛視,甚至更方便轉台的搖控器,我們仍是對「一號台」永不轉軚。至於作為長期電視一號擁躉的「師奶」觀眾們,更是對它不離不棄──一回家就開電視,即使身在廚房。電視就像家人一樣有「人氣」,營造「一家人」的感覺。
 
新觀眾:新文化
 
相對而言,自90年代起,新一代的電視觀眾對電視的需求確是減少了。文化工作者馬傑偉更以「挑剔、揀擇、坐唔定」來形容新一代的電視觀眾。事實上,今天的電視觀眾,早已跳出電視框框。他們當中受互聯網文化的影響甚深。
 
這些被稱為「Y世代」的青少年,有人以「網絡世代」,甚至「螢幕世代」(screen teens,指的是電腦螢幕,而不是電視螢幕)來形容:他們酷愛上網,喜愛玩樂,熱愛在網上聊天交談及分享資訊,更喜歡一心多用:看電視的時候,同時打機、上網、發手機短訊以及使用電腦,他們都應付自如。電視反而變成他們可有可無的眾多娛樂的一種,與上一代的「電視迷」根本不一樣。
 
迅速熱爆的網上訓斥:「Flak」文化
 
事實上,近期多次衝擊電視台的事件,多由網民發起。一些行動更是由網上的「虛擬」活動,變成了真實的示威行動。其中就六四報道的「無綫新聞,是是旦旦」事件,就是由網上的不滿,轉變成示威者「是旦男」到六四維園現場「舉牌入鏡」示威。
 
事件最後使無綫腰斬直播,更罕有地要求YouTube網站刪除當日直播新聞中攝入「是是旦旦」的片段,說明了互聯網的動員能力和影響力可以是很可觀的,足以叫「一台獨大」的無綫電視神經繃緊。
 
當然,對於「是旦男」事件和六四新聞的採訪和報道手法,我們還可作更多向度的研究和分析。但單看「是旦男」事件的發展,就是典型的網上訓斥文化(Flak)的縮影:先是一針見血的批評,隨之迅速獲得網民認同,營造群眾壓力和聲勢,最後成為「跳出地面」的實際示威行動。
 
被網民指責者,很多時都會被塑造成死性不改的「死硬派」(hardcore)。目前的情況是:若你不幸地被這樣標籤,很大機會會即時成為在網絡上千夫所指的攻擊對象,所有你曾做過或牽涉過的事都會被一一羅列,成了網絡社會(甚至現實社會)嘲諷、謾駡的對象。
 
訓斥不等於改變,改變不等於改善
 
話說回來,雖然網上對電視節目是以批評居多,但當中也有良性互動的例子,如「Laughing哥復活」事件令無綫修改劇集結局,皆大歡喜,又或是七月份颱風莫拉菲襲港時,無綫新聞記者潘蔚林的「甩鞋甩帽」報道便大獲好評。在此可見,互聯網的確有能力成為對電視回應的一個有力平台,若能好好利用,可以產生良好的互動效應。問題是,怎樣才能將節目的改變,轉化成質素的改善?
 
我們要想深一層的是:很多時網民的回應,都是流於單一和表面,只對個別節目作出單一讚賞和批評,至於那些帶有偏見,甚至是個人攻擊的批評就更無建設性了。換言之,縱使此情況對個別劇集製作帶來改變,短期內卻無助於為整個電視文化帶來質量上的改善。
 

 
在「關心」與「是旦」之間,在批評與讚賞之中,我們要把握機會,培養出對傳媒教育的認知和素養,更要主動搜索事實的「真相」,懂得比較各個媒體的表述,保持敏銳度,從多角度分析資料,才能辨出真偽,提出建設性的批評和回應。
 

 
 
 

 
延伸閱讀:
 
1.馬傑偉(1992):《電視戰國年代》,香港,次文化堂出版。
2.Wallace, P.(2001)The Psychology of the Internet,陳美靜譯:《網絡心理講義》,台灣,天下文化出版。
3.香港電台《傳媒透視》,2009年6月號。
 

 

相關文章

從台灣#MeToo運動看網絡媒體的禁聲現象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08/2023

自從Netflix將台灣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上架後,台灣社會引發一連串的#MeToo事件,不同界別的人士紛紛公開以往被性侵或性騷擾的經歷,從政界到演藝界都無一倖免。當然,勇敢地指證他人曾侵犯自己,是一件值得欣賞的事,起碼可以避免日後出現更多的受害人,但當這些言論,無論是表達個人的經歷或澄清,只要出現在網絡上,大眾便會議論紛紛,誰對誰錯,一時之間都不容易弄得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大眾的言論傾向支持某一方,另一方的回應頓時會變得軟弱無力,甚至出現禁聲的情況。筆者在此預先聲明,本文並沒有意圖將責任加諸受害者,只是想提供多一種可能性去面對公眾言論。

於網絡上發表言論,在網絡多元的社會下,很容易引發所謂的「公關災難」。公關災難源於發言者的言論對其所屬單位及形象造成的負面影響,後續情況就是不斷收到負評,甚至是攻擊性言論。當然,引發公關災難的條件並不一定是發言者真的做錯了甚麼,而是某些人或網民因為該言論不討自己喜歡及先入為主等理由而蓄意公審相關人士。而公審,正正就是用壓倒性的輿論來攻擊他人,這同時也是屬於網絡欺凌的一種。然而,當我們留意別人在網上的言論時,以中立的態度應對是否在新一代網絡多元的社會下是不可能發生的呢?當我們崇尚「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時,卻會否在網絡上成為了「有罪推定」的舉證者?

台灣近日的#MeToo運動正正就是一個好好審視網絡禁聲現象的例子。過往數個月的#MeToo事件接連不斷,特別在政壇中的性騷擾事件,在20多天中,已經有多位政治領袖遭到指控。[1] 不過,最引人注目的應該就是演藝界的性騷擾事件了。在6月上旬開始,藝人許傑輝、宥勝、黃子佼、炎亞綸以及陳宣裕(NONO)等人分別被指控曾經性騷擾他人。

其中黃子佼的回應最為觸目,因為他先後在臉書發佈三段回應性侵指控的影片,除了向眾人坦露自己的成長史,讓自己的性格變得扭曲,兼向公眾道歉,並且在道歉之餘,也順便地透露圈內其他藝人的私生活,[2] 其中他指出:「他們都沒有錯嗎?只是因為他們不是metoo嗎?我不管,我就是要說出來,管你們去死,反正也沒人管我去死。」[3] 他的意思似乎是,為何其他人不道德的私生活可以倖免指控,而自己就因為性騷擾這不道德的行為被指控呢?在此,人們就會對黃子佼生出這樣的印象,雖然有道歉,但也想拖其他人下水,顯得他的道歉不太真誠。後來,據悉黃子佼因承受不了輿論壓力而有自殘的行為,直至7月19日,即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月,黃子佼再次現身社交媒體發表長達萬字的表白,不過重點不在於內容,而在於引言:

「這是一篇,寫了近一個月的文章 。這不是傳統的道歉文,比較接近日記文,但該致歉的,絕不會少。很抱歉它遲來了。而且,是瀑布文。起起伏伏,兩萬字上下,極長篇(所以這次我沒辦法〔一〕如既往齊頭齊尾)。

關於本文方向與字數多寡,我自認,什(甚)麼範本都不適用。而且,肯定無法滿足所有人。所以,我真心選擇我手寫我心,百分之百發自內心誠心。邀請~仍願意理解我的、給我機會的人,深入探索。

首先,如果您想閱讀,我懇求您先看完以下提醒,再往下,好嗎?」[4]

說白了的意思就是,若然已經有自己的立場,不再給他機會的人,不用再看下去,因為有這樣的前設,他已經再沒有說話的權利,就如被禁聲一樣。

而另外一個鬧得最沸沸揚揚的指控,就是有關藝人陳建州(黑人)涉嫌性騷擾事件,事情還涉及其太太范瑋琪,范也是一名女藝人。陳建州被一名前《黑澀會》成員周宜霈(大牙)指控性騷擾後,陳建州對大牙提出索償,後改為控告對方刑事誹謗。因陳建州對於任何性騷擾指控皆堅決拒認,而其太太亦力撐丈夫。不過輿論亦未有轉向,甚至將矛頭直指其太太范瑋琪身上,疑受事件影響,范的個人演唱會原定9月8日在台北舉行,最終亦被取消。大批網民亦在兩夫婦的社交媒體發表攻擊性言論。牽涉#MeToo事件、被指控的人,彷彿他們的語言已經失去其能力,只能單方面接受攻擊。

以上兩個性騷擾個案都未經審理,也沒有具體的證據指證涉事藝人。當然,愈多人對同一人提出指控,他們真的有犯下罪行的可能性會較高。但事實是,可能性高並不是百分百的肯定,人們心中第一時間便將被指控的人定罪,而往往在網絡媒體都會發生類似的情況,單方面的言論壓倒性地掩蓋其他人的聲音,網民未審先判地認為單方面的指控就是真相的全部,造成禁聲的亂象。我們可以關心提出指控的受害者,但不代表受指控的人必定有罪。在沒有任何具體證據以及判決前,我們能保持中立的心態去看待網絡上的言論嗎?這種亂象一旦延燒至支持自己丈夫的太太時,難道信任自己的丈夫,支持自己丈夫也是錯的、也有道德上的爭議嗎?在我們高舉「無罪推定」的時候,自己又有否虛偽地未審先判?而弔詭的是,近日又發生了另一宗事件,對於YouTube頻道微辣前經理輕生一事,有KOL提出:因為社交網絡不是法庭,所以「網民看到的就是證據」,有關的言論,難道是鼓勵大家要為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也選邊站才是正確態度?

一些台灣新聞網站,例如「民視新聞網」,往往會在其報道下方,寫上一句提醒讀者:「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1] 祝潤霖:〈台灣MeToo怎燒起來的?從輝哥到資政「人選之人」政壇真實版一次看〉,中時新聞網,2023年6月22日,網站: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22000066-260407?chdtv(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2] 黃笙:〈懶人包來了!黃子佼聲明「2萬→120字」精簡濃縮 7大重點一次看〉,民視新聞網,2023年7月20日,網站: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720W006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3] 胡冠廷:〈台灣藝人MeToo總整理》許傑輝、宥勝、黃子佼承認性騷!炎亞綸抵士檢複訊、NONO遭控妨礙性自主〉,風傳媒,2023年6月29日,網站: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09498?page=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4] 黃子佼,facebook,2023年7月19日,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2015GOGOGO/posts/835586181255224?ref=embed_post(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學會分辨也就學會生存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2

《難為正邪定分界》是40年前的流行曲,但當中包含的矛盾歷久常新,這個世界太複雜,人心狡詐、資訊氾濫、再加上我們自己的情緒和經歷、以及種種似是而非的邏輯,往往很容易令我們墮入迷宮,被其他人、甚至被自己所欺騙,因此,學會分辨、學會分析,才能夠令自己不會那麼容易變成糊塗人,更不會輕易被人愚弄。但無論我們多謹慎,有時亦無可避免會犯錯,不過,錯了一次、兩次尚情有可原,倘若一錯再錯,別人不取笑、甚至不指責我們,恐怕自己亦無地自容。當然,若果你覺得錯是自然不過、甚至「理曲氣壯」、享受「執迷不悟」的話,今期《燭光》對你恐怕並無幫助!

在互聯網已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沒有手機出門舉步維艱的年代,要學習分析和分辨,必須先從社交平台開始,特別是網上一些「不能不看」、「又爆又吸睛」,令人按捺不住要盡快昭告天下的訊息和新聞,不改掉「不想執輸」的心態,恐怕以訛傳訛只會是我們的宿命。要令自己學習停一停、想一想,靈修和靜觀會是一個不錯的入門,能夠「靜」就有更大的空間、更多的時間讓自己「觀」。惟有學會觀察自己、觀察別人,我們才不會單單被自己和別人的表面所蒙蔽,正如人與人之間的愛和感情有很多不同的種類和層次,從小學會分辨便能建立更健康的人際關係。而作為信徒,當我們學會觀察世情,我們才有能力去回應繁複的世情,對社會問題表達意見的時候有理有節,而不會令人覺得我們閉門造車、自言自語,有能力在紛亂的世情之中站立得穩,不會那麼容易沒頂。

社交媒體造就了仇恨言論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4/09/2022

互聯網發展至今,無可否認在傳播訊息、互動交流方面,它是十分有威力的工具。然而,當發佈者惡意地利用它去發佈虛假的資訊,而接收者又沒有戒心,未對訊息加以查證就相信,並於社交媒體分享時,這會令虛假資訊廣傳,並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具破壞力的言論

聯合國大會在2021年曾表示對「仇恨言論在世界範圍內呈指數級傳播和擴散」(“the exponential spread and proliferation of hate speech” around the world)的擔憂,議決了要打擊「歧視、仇外行為和仇恨言論」,並宣佈2022年6月18日為首個「打擊仇恨言論國際日」,[1] 而在2022年聯合國亦為此召集了一次非正式高級別會議。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就曾公開呼籲:「仇恨言論煽動暴力,破壞多樣性和社會凝聚力,威脅國際社會渴望加強團結的共同價值觀和原則。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助長仇恨言論,使其跨越國界傳播。在新冠疫情期間,針對少數群體仇恨言論的傳播進一步證明,許多社會極易受到仇恨言論所宣揚的污名化、歧視和陰謀的影響。」[2]

社交媒體如facebook、Instagram、YouTube、WhatsApp等……人們總會自行結集很多不同的群體,網絡就便利了各有不同喜好的網民,各自組成交流意見及觀點的平台,自行創作內容,並且在平台上發佈。因著社交媒體「演算法」的發展,它把社交媒體的用戶喜好計算出來,把他們喜歡看的內容推送給他們,也就慢慢令用戶一味接收單一立場訊息,這亦成為了人們缺乏機會接觸和接納多元意見內容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網民長時間待在社交媒體中,只接收與自己價值觀相近的訊息,形成了「迴聲室效應」(echo chamber effect)。社交媒體的演算法依據用戶的偏好提供個人化新聞,造成更大的迴聲室效應。[3] 這令社會的意見走向兩極化,「非友即敵」的氣氛也容易形成。

異類容易遭圍

這種「同聲同氣」的氛圍,喜歡就喜歡,不喜歡就一起不喜歡,而在「迴聲室」裡會比較容易出現對同一目標群起指責、謾罵或欺凌的情況。網絡上的欺凌者由於可以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也可能因為本身與被欺凌者沒有真實地接觸過,他們或會因為誤信錯誤的資訊,而肆無忌憚地在網絡上羞辱別人。有別於昔日報刊上的猛烈抨擊文章,網上的一篇仇恨言論文章往往可以長久留存,更可被瘋傳,這對當事人的傷害可以是很大和很長久的。

為甚麼會有「仇恨言論」的出現?其一大可能是人們想抬高自己,再針對與「自己」不同的人給予負面的評價。因此,在種族、性別、性傾向、膚色、信仰、出身等不同的背景下,都有可能出現區分「自己人」與「他人」的情況,人們會透過文字、照片或符號來貶低與自己不同的人。而仇恨言論亦容易因個別的事件被推論到該人士所屬的群體,當事件進一步發酵,該族群就會被抹黑,若有人再加鹽加醋,事件就會在網上流傳,形成網絡上的「仇恨言論」。[4]

如上文所言,社交媒體中的「迴聲室」和「演算法」就是很好的養份去滋養這種「排外」的心態,人們亦樂於逗留其中,並且進一步令自己更少機會去接觸不同的聲音。那麼,我們可以如何對抗「仇恨言論」?其實「仇恨言論」是一種「斷言」,很多時都不是基於事實,只要我們客觀的從多角度去觀察事情,理性地找出理據(如歷史或數據分析等資料),就能反駁這些「斷言」。

別待在新聞孤島

如何能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了「斷言者」?我們要避免身處於「新聞孤島」中,即避免只從社交媒體中獲得極端、片段式的媒體內容,因為這些群體所傳的資訊,很可能早已經過篩選,刪除了一些「自己人」不喜歡的新聞來源和報道,就像剔除政治觀點不同的網友一樣,群體只是「一言堂」,說來說去都只是一些和應自己的言論。

就如聯合國所提及:無論是國家、公司、媒體、信仰領袖、教育工作者、文明社會中的行動者(actors of civil society)、仇恨言論的受害者、青少年或者是任何一個人,我們在道德上都有責任去反對、打擊仇恨言論。然而,我們在行動之先,首先要習慣小心辨別和查證資訊,亦要了解資訊的影響力,並擴闊自己的視野,以免我們在社交媒體及網絡上誤傳訊息。若凡事只認為自己才是對的,以自己的立場為先而不願意看其他的資訊,就容易在網絡上誤信流言,並出言傷害了別人也不自知。

資料庫

新冠疫情引爆仇恨言論

「2019冠狀病毒病不會理會我們是誰,我們住在哪裡、相信甚麼,或者有甚麼區別……然而大流行卻持續地引發仇恨、仇外、找代罪羔羊與散佈恐慌行為的海嘯。」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2020年5月曾公開表示,新冠疫情引發仇恨行為。他指出反外地人的情緒在網上和街上升溫;新移民和難民被歸咎為病毒源頭,甚至被拒絕而無法接受治療;有可恥的網絡迷因提出長者是無關重要、可有可無的;有記者、醫療人員等因他們的工作而成為眾矢之的。他呼籲國際社會抵制仇恨言論。[5]

 

(本文原載於第146期〔2022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International Day for Countering Hate Speech,” United Nations, last modified June 18, 2022, https://www.un.org/en/observances/countering-hate-speech.

[2] 〈古特雷斯呼籲警惕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助長污名化和歧視〉,香港電台、yahoo!體育,2022年6月19日,網站:https://hk.sports.yahoo.com/news/古特雷斯呼籲警惕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助長污名化和歧視-195923216.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3日)。

[3] 張昕之:〈張昕之博士:信息混亂時代的溝通之道〉,香港浸會大學,2021年6月3日,網站:https://research.hkbu.edu.hk/tc/news/zhang-xinzhi-communication-in-the-age-of-information-disorder(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3日)。

[4] 泰森〔M. Theisen〕:《向下扎根!德國教育的公民思辨課7——過濾氣泡、假新聞與說謊媒體──我們如何避免被操弄?有自覺使用媒體的第一步》(Nachgefragt: Medienkompetenz in Zeiten von Fake News: Basiswissen zum Mitreden),王榮輝譯(台北,麥田出版,2019)。

[5] António Guterres, “We must act now to strengthen the immunity of our societies against the virus of hate,” accessed February 3, 2023, https://www.un.org/en/coronavirus/we-must-act-now-strengthen-immunity-our-societies-against-virus-hate; “UN chief says coronavirus is unleashing ‘tsunami of hate’,” Middle East Online, last modified May 8, 2020, https://middle-east-online.com/en/un-chief-says-coronavirus-unleashing-tsunami-hate.

為何總是記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4/03/2022

上週兩單新聞,令記者彷彿成為眾矢之的,一單是now新聞台記者在疫情記者會提問,內地醫護如出現醫療失誤的投訴機制為何,最後被指打擊內地醫護士氣,now新聞台最後出聲明道歉和澄清,[1] 及後更有一段偷錄的聲音檔案,[2] 內容是該台主管陳鐵彪要求記者要緊跟他的立場提問。

另一件事則是《明報》頭版報道,在有打針的死者中,打科興的佔87%,而打復必泰的人則佔12%,報道以「已打針染疫死者 87%打科興」為題,[3] 令社會大為震驚,最後政府出面將更多數據展示,[4] 並強調以沒有打針的死者的百分比為最高,而死者80歲打一針的死亡率,科興為5.83%,復必泰為3.44%。同時政府在新聞稿中,亦以不點名的方式,指出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死亡個案接種疫苗情況「作出誤導性報道」。

兩件事矛頭彷彿均指向新聞界無風起浪,影響抗疫,但細心想想兩件事的本質,其實也只是記者求真。在now新聞台的事件中,記者旨在查問一個簡單程序問題,而該問題本身有其需要性,甚至連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本身也有提問相同的問題,在這情況下為何由記者提問就會影響抗疫情緒呢?

在《明報》分析疫苗效用的新聞之中,歸根究柢問題不是《明報》報道方向,因為該報只能用政府官員本身提供的數據來分析,當日的數據的確可以分析到這個結果時,《明報》的說法嚴格來說沒有錯,當然到政府再提供新數據時,就能更準確地將事實呈現在讀者和巿民面前。可見,問題不是最初的報道不全面,而是政府願意提供多少數據給巿民和社會參考。

同樣道理,在now新聞台事件中,明顯地記者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問題的人,政府要做的當然不是顧左右而言他,相反應是早就作出準備,在記者提問之前,已準備好答案。退一步即使未有準備,要麼應該坦白表達要研究,或者承諾有關情況由政府一力承擔。

理論上,政府面對記者提問,從來不是孤軍作戰,政府也有自己的團隊做傳媒聯絡,整個政府新聞處理應好好準備資料,個別部門本身亦有新聞主任去做這些工作,令人擔心的是社會上不少人對政府面對傳媒的草率不聞不問,反而動員網軍,或者民間意見領袖,透過即時通訊工具或者社交網絡平台,匿名散播以偏概全或不實資訊,最後居然成功將風向帶到變成是記者的錯,實屬社會的不幸。


[1]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982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2HS3MYO2AQ(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認識假新聞 從定義說起

陳希芝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01/12/2021

相信市民對「假新聞」(fake news)一詞並不會感到陌生,其實早在1890年代已有人使用fake news這個詞,[1] 在今天,它更成為了一個日常用語。不過,要為假新聞這個詞下一個定義並不容易,學者亦有不同的看法。美國辭典界執牛耳的《韋氏字典》(Merriam-Webster)並未有收錄“fake news”一詞,他們認為這個詞是不需多加說明(self-explanatory)的,因為它只是個複合名詞,由兩個顯淺的字“fake”和“news”組成,當使用時大家自然是很容易明白其意思的。[2] 但有學者反駁,假新聞並非不需多加說明的詞語,因為它所涵蓋的大大超出了新聞的範疇,它可以是指向謠言、大話、惡作劇、胡鬧的話、諷刺的話、誤導的內容、偽冒的內容、捏造的內容和操控的內容。[3] 有政治人物將對自己作負面報道或有欠公允的新聞說成是假新聞,[4] 到底甚麼是假新聞?本文會嘗試從學者的見解,探討一下假新聞的定義。

錯誤資訊與虛假資訊

假新聞被指為「假」,可能是指它的內容是模仿、偽造、不可信的。[5] 研究錯誤資訊對社會影響、賓夕凡尼亞大學的講師Claire Wardle認為,假新聞不只涉及新聞,更牽涉到整個資訊生態系統(information ecosystem),而單單以「假」這個形容詞,亦不足以描述錯綜複雜、不同類型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即並非蓄意分享但與事實不符的資訊,及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即蓄意創作、分享的虛假資訊。[6]

Wardle將坐落於資訊生態系統中七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列出,它們分別是諷刺或模仿(satire or parody)、錯誤的聯繫(false connection)、誤導的內容(misleading content)、偽造的處境(false context)、偽冒的內容(imposter content)、操控的內容(manipulated content),及捏造的內容(fabricated content)。

她指,諷刺或模仿的內容並無意圖帶來傷害,目的可能只是引人發笑,但亦有令受眾受騙的潛在風險。而錯誤聯繫、誤導內容、虛假處境則涉及拙劣的新聞報道手法。錯誤聯繫是指標題與內文不符或圖片說明跟相片無關;誤導內容,則指錯誤引用資料,以陷害某人或對某事件帶來負面影響;而虛假處境則是指將真實的資訊連繫到虛假的處境之中。

她提到偽冒的內容,則是指有人刻意模仿某人作為消息來源,背後的動機可能是純粹想作出滑稽的模仿,但也可能是別有用心,以煽動、從中獲利或作政治宣傳、鼓吹一些思想。[7] 與諷刺或模仿相比,製作偽冒內容的人,其動機更顯複雜。而有關操控的內容,她指是真實的資訊或圖像遭到操控和利用,以圖欺騙接收資訊的人;而捏造的內容,則是指有關內容100%都是虛假的,製造這些資訊的人是故意這麼做,以圖欺騙及帶來傷害。

使用假新聞一詞的六種情況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研究新聞學的學者Edson C. Tandoc Jr.聯同兩位學者,研究了2003至2017年出版的學術文章,探索假新聞一詞如何被定義和使用,他們發現了以下六個種情況假新聞一詞會被使用:諷刺的新聞(news satire)、模仿的新聞(news parody)、捏造的新聞(news fabrication)、相片操控(photo manipulation)、推銷及公共關係(advertising and public relations),及政治宣傳(propaganda)。[8]

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跟Wardle提及的錯誤和虛假資訊分類有相似之處,Wardle都有提及諷刺的新聞、模仿的新聞、捏造的新聞、相片操控幾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不過,Tandoc Jr.的團隊在綜合過去的學術文章時,作了較詳盡的補充。幾位學者在文章解釋到,諷刺新聞式節目,以誇張幽默的手法去報道新聞;而模仿新聞的網站,則以滑稽的手法去模仿新聞人物。這兩類媒體都以娛樂觀眾、諷刺時弊為目標,受眾在大部份情況下都知道有關的報道並非真實事件。而捏造的新聞,則是指有心誤導讀者的報道,例如有些網頁會模仿新聞報道的風格來杜撰故事,令故事看起來更可信和合理。這類型的資訊會在網頁、網誌或社交媒體出現。Tandoc Jr.的團隊解釋到,當社會矛盾早已存在、大眾對某些政治或種族議題有重大分歧,受眾就愈難辨別收到的資訊是否捏造新聞。製作有關資訊者除了可能有政治意圖外,也可能在訊息分發的過程中獲得金錢利益。相片操控,則是指透過數碼軟件修改圖片,以合成的圖片或修改過的影片來杜撰事件。文章提到其實正規的通訊社如路透社,都會調整新聞相片,但他們有嚴謹的守則,只會平衡顏色和色調,而絕不會在相片作添加或刪除,而在調整顏色時亦會盡量避免影響到相片中的處境,以免引起讀者誤會。[9]

至於推銷及公共關係類型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它是一些以新聞形式推出的廣告,讀者會在具公信力的新聞網站中看到,其內容或會配以統計、訪問或學術研究,以推廣產品、為某公司賣廣告,或推廣某些思想。推銷形式的假新聞雖然會作出一些聲明(例如指出該欄位是付費欄位或聲明報章的編採人員無參與編輯),好讓讀者知道他們是在賣廣告,但其形式卻很容易惹人誤會,以為是正規的新聞報道。而在社交媒體中也會出現這類型的假新聞,例如有類似新聞的帖子會出現在用戶的頁面上,當用戶以為是新聞並點擊帖子後,才驚覺對方在推銷產品。最後,與政治宣傳相關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政治宣傳是指一些政治團體杜撰的新聞故事,以圖影響大眾的觀感。政治宣傳的假新聞或以新聞評論的形式出現,作者的評論帶有偏見或傾向某一方的政治陣營或觀點,以求說服讀者改變他們的想法。

資訊來源變得模糊

不論是Wardle對錯誤及虛假資訊分類還是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都有助我們對假新聞有進一步的理解。Wardle提出,要理解現時的資訊生態系統,就必須認識三個元素:第一、不同類型的資訊內容都有被創作和分享出去的情況;創作有關資訊者,他們的動機是甚麼;及有關的內容如何被傳播。現今社會資訊的流通量十分高,我們都正值資訊戰之中,她提醒讀者和觀眾,除了要留意無意中發放的錯誤資訊,更要注意有系統地進行的虛假資訊活動。因為社交媒體的出現,令政治宣傳的「原子(atoms)」分散出去,資訊被直接傳遞給本身已偏好某一方面資訊的目標用戶,而用戶進一步將訊息繼續分發出去。在此情況下,有關資訊便一下子像火箭般,透過用戶的朋友網絡,高速的發射到不同地方。[10] Tandoc Jr.的團隊亦有提到,社交媒體的出現除了令假新聞更容易被傳送,它同時亦令人對資訊來源的概念變得模糊,用戶看到的帖子,有可能是來自新聞機構的社交媒體,也有可能是朋友轉發的帖子,雖然用戶可以追蹤到帖子的來源,但這倚靠用戶是否自發地做這件事,而在一般情況下,用戶都很少會核查新聞來源。[11]

假新聞所牽涉的範圍甚廣,不同的人對它的定義都有一些分歧,若透過立法規管來遏止假新聞的傳播,恐怕在界定何謂假新聞時也會無可避免地引發爭議。此外,在辨別資訊發放者的動機,要了解他是蓄意發放虛假資訊還是誤傳錯誤資訊,亦有一定的難度。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社交媒體的興起,在資訊爆炸的年代要杜絕錯誤、虛假的資訊,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若循公眾教育的途徑,讓社會大眾對假新聞建立清晰的概念、了解發放錯誤資訊的不良後果,以及在分發訊息前先核查一下資訊來源,可能是一個更理想的應對方法。


[1]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Merriam-Webster, accessed September 20, 2021,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words-at-play/the-real-story-of-fake-news.

[2]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3] Nolan Higdon, The Anatomy of Fake News: A Critical News Literacy Education (Oak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20).

[4] 陳韜文:〈政治對立與社交媒體激發虛假新聞〉,載周詩韵等編:《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香港:明報出版社,2019),頁54。

[5] Edson C. Tandoc Jr., Zheng Wei Lim and Richard Ling, “Defining ‘Fake News’,” Digital Journalism 6, no.2 (August 2017): 140, https://doi.org/10.1080/21670811.2017.1360143.

[6] Claire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FIRST DRAFT,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6, 2017, https://firstdraftnews.org/articles/fake-news-complicated/.

[7]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8]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1–147.

[9]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4–145.

[10]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11]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39.

這兩年,新聞自由是怎樣被收窄的……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1/12/2021

2019年,全世界在看香港社會,以及世界各地不同的網絡抗爭事件,這令各地政府突然醒覺,原來很多網絡資訊,可以危害政權。網絡直播、評論、「起底」、分享等等網民的日常活動,政府以往從來未有想過要規管,但當發現整件事原來可以令社會停擺時,似乎不能不干涉了。


下面我們嘗試順時序還原過去兩年多香港政府對相關議題的取態:[1]
































日期

事件

2019年6月

反修例集會中出現大量警察對記者不合理的對待,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蒐集有關個案,單是6月10日及12日兩天就錄得17宗他們認為警員濫權的個案。


 

2019年7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幾位高官在一次於凌晨時份舉行的記者會中,遭記者提問「會否落地獄」,行政長官沒有回應問題,同日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稿亦沒有顯示相關問題。


 

2019年8月

傳媒傳出政府擬用1922年訂立的殖民地法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處理反修例運動出現激烈警民衝突,當中可以管制刊物及通訊。


 

2019年9月

警方在旺角清場行動時,多次阻撓傳媒拍攝,有攝影師被防暴警員推撞,又有受聘於傳媒機構的司機,在協助採訪期間遭催淚彈射中頭部,身體受傷。


 

2019年10月

政府緊急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要求遊行人士禁止蒙面,有官員曾表示記者將獲豁免,但有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警員命令除去面罩。警方稱在遊行中難以分辨誰是記者。當日有傳政府想統一發放記者證,雖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度澄清政府無這個意圖,但此舉已引起社會擔心政府欲打壓傳媒。


 


警方在鎮壓示威期間因為多次誤襲記者,又用電筒強光照射鏡頭,有記者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中突然宣讀聲明,警方同時即時撤離、中止記者會。


 

2019年11月

不少記者批評警方當時的例行記者會未有回應傳媒行家的提問,反而只是提出單方面的訊息,當中部份訊息與現場採訪的內容差距甚大。警方與傳媒關係因反修例運動的連串事件而惡化,11月初有記者在警方記者會上以「查警暴 止警謊」的標語戴在頭盔上作無聲抗議,雙方關係持續惡化。兩個記者組織及三個傳媒機構在6月至11月曾發出多篇聲明,指前線記者被警方阻礙採訪,過程中更曾被粗暴對待;有電視台新聞部負責人在11月下旬向警方遞交投訴信,指記者遭強行扯下面罩,被投擲催淚彈等。


 

2019年12月

政府留意到不少示威者透過網絡眾籌到世界各地賣廣告,宣傳其政治立場,甚至有組織邀請外地政要聲援他們,政府遂針對這些廣告,以及外地傳媒報道,作出澄清。另外,政府又批評黑衣暴徒罔顧巿民外出用膳的權利,闖入商場食肆破壞,行為令人憤慨,並指出干犯刑事毀壞罪行。


警方針對反修例風波中的傳媒報道,時事評論等發出多次澄清及表達意見,又指有傳媒使用的詞語,加深大眾對警隊誤解。此外,政府開始自己製作2019年大事回顧。


 

2020年2月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驚方訊息」環節,有嘲諷警方的內容,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收到二百多宗相關投訴,警方對此表示極度遺憾。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發言人表示,港台編輯方針必須準確持平。


 


壹傳媒主席兼大股東黎智英於2月底被捕。


 

2020年3月

無綫電視成功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申請,免去播放港台節目的要求,無綫電視隨即停播港台節目《議事論事》。


 

2020年4月

港台英語節目《脈搏》(The Pulse)在3月底播放的一集,在討論疫情時訪問了世衛助理總幹事艾爾沃德,談及有關台灣可否入世衛,4月初商經局局長邱騰華質疑節目中的表達有違一個中國的原則及《香港電台約章》。


 


港台另一節目《左右紅藍綠》2019年11月的其中一集,突然被算賬,通訊局收到三百多名巿民投訴,稱主持言論偏頗,煽動對政府或警方的仇恨。


 

2020年5月

通訊局在5月裁定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一段「驚方訊息」污衊和侮辱警方,向港台發警告。港台隨即檢討有關節目,在播放該季餘下五集的《頭條新聞》後,就暫停製作。


 

2020年6月

人大通過為香港制訂《國安法》,有關法例在630日晚上11時實施。

2020年7月

警方在7月中宣佈,《警訊》改由警隊自行製作,結束過往47年與港台合作拍攝該節目。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兼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7月底接受《大公報》專訪時稱,會參考外國對媒體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不排除立法監管傳媒。


 

2020年8月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於8月上旬舉行工作小組會議,檢視港台投訴機制及程序。


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表明不續約,商經局就廣播處長一職刊登職位招聘廣告。


 

2020年9月

9月下旬,警方宣佈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2020年11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11月被重案組高調上門拘捕,指她在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用查冊資料做新聞報道,被控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三間主要電台在11月接到通知,因《國歌法》自6月生效後,被要求每天播放一次國歌。


 


油麻地發生大火後造成八人死亡,有線記者於屋宇署資訊中心查閱涉事大廈圖則,調查是否涉及僭建,有關申請最初遭署方拒絕。其後,署方指基於公眾利益願意提供有關資料,又指處理查閱樓宇圖則申請時,須根據《版權條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保密責任的規定考慮。


 

2021年1月

運輸署推出新措施,如任何人想對車輛進行查冊,車主會收到電郵通知,載列申請車牌查冊者的名稱,申請目的等資料,如有車主懷疑個人資料可能被濫用的話,可以聯絡私隱專員公署或報警。記協批評新政策等於通風報信,打壓調查報道。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很多個人資料被「武器化」,導致有人受傷害,認為傳媒不應在查冊一事上獲得豁免,並與其他部門正檢視不同的查冊安排,減少不當情況出現。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中「驚方訊息」環節再有三集被評為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


 


港台就政府圍封佐敦四街時,報道政府派發的物資只有罐頭但未有罐頭刀和煮食工具等,被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批評為蓄意誤導,因為部份罐頭本身有自帶拉環。不過港台同時發聲明,當日亦有訪問部份受限區內居民,的確有居民因為沒有罐頭刀,開不到罐頭,打算退還有關物資。


 

2021年2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月初在立法會答問會中表示,「覺得香港電台極有需要改善」,並認為港台作為公營電台和政府部門,兩年內被通訊局裁定七宗投訴成立是難以接受。政府在2月下旬即公佈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稱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角色被動,建議加強編輯管治。政府同時宣佈跟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提前解約,委派資深政務官李百全空降港台擔任廣播處長一職。


 

2021年3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包括董事及公司秘書的身份證號碼和通常住址。


 


李百全於31日起出任廣播處長,他稱要盡快投入作為總編輯的角色,叫停播放《鏗鏘集》、《香港故事》、《議事論事》等他認為不持平和不客觀的節目。部份節目則更換主持人,又要求訪問特定政治立場的人士。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直言,管理層批評節目有問題,但未有拿出具體內容,前線同事需要有實例才可作跟進。


 

2021年4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因為車牌查冊被控兩項「明知而在要項作出虛假陳述罪」被判罪成,遭罰款6,000元,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而罪成的個案。

 


拍攝、後期剪接由政府新聞處領導,並由特首辦邀約各界人士接受行政長官訪問的節目《選委界別分組面面觀》,自4月底開始,在港台電視31台,晚上6時30分播放,節目共40集。


 

2021年5月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主動提出社會有「假新聞」,並稱如有媒體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有證據會拘捕或檢控。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要研究怎樣立法規管假新聞,未有具體時間表。有傳媒收到政府中人放風稱,政府內涉及新聞或資訊傳播政策的部門有四個:


1.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管新聞自由中涉及《基本法》和國際公約的部份;


2. 創新及科技局規管互聯網供應商及媒體發佈平台;


3. 民政事務局和屬下的政府新聞處是新聞業界的對口部門;


4. 保安局則負責涉及刑事的工作。


 

2021年6月

6月17日,500名警員持法庭手令搜查壹傳媒大樓,保安局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資產。


 


6月18日國安處起訴《蘋果日報》兩名高層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蘋果日報》於623日結束營運,624日出最後一份印刷版報紙,網站於同日零時關閉。


 


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下《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要求電影檢查員在審查及評級時,要留意影片有沒有「描繪、刻劃或表現」危害國家安全,或「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這些行為的內容。


 


《大公報》一名男記者涉車牌查冊而被控虛假陳述罪,獲控方提出以簽保守行為了事。


 

2021年7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電台節目中稱,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充斥大量假訊息,例如8.31事件中太子站有人死亡,誤導社會。他認為要就虛假訊息規管作進一步研究,並應該就假新聞立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後在一個節目中,主持人重提傳媒報道她在一閉門會議的講話內容,林鄭月娥稱傳媒不應報道有關內容,又指事件反映傳媒誠信及道德問題,主持人追問內容涉及公眾利益為何不可報道,又指公開錄音內容並不違法,林鄭月娥回應指:「或許有需要就相關情況立法」。


 


政府提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加強打擊違法「起底」行為。亞洲互聯網聯盟對此表示關注,早前有傳媒指幾間全球大型互聯網企業,包括facebook、Google和Twitter稱如政府繼續修例或考慮撤出香港,亞洲互聯網聯盟澄清無科企成員準備撤離香港。


 


首名《港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因為駕駛背後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被判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入獄九年。


 

2021年8月

8月中親建制社交群組瘋傳一幅截圖,稱特區政府不再承認記協發出的記者證,政府澄清時表示,現時沒有設立記者註冊制度,惟記者出席活動時須出示合資格記者證。


 


政府進一步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建議包括明文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是否會不利國家安全,並賦權政務司司長,若認為上映某些影片會不利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2021年9月

立法會在9月底通過《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在網絡上披露個人資料,將被起訴。此舉除了打擊「起底」活動外,同時亦可能會對新聞採訪自由造成打擊。


 

2021年10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10月初發表《施政報告》時指,特區政府「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政府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統籌「檢視或激活現有法例」以「打擊假新聞」、保障網絡安全等。


 

2021年11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11月中表示,政府正就處理假新聞問題進行法律研究,主要可透過「管理」或立法「刑事化」處理。他個人認為可優先考慮採用規管手段,由業界主導,自行設立專業化守則。


 

2021年12月

警方國安處於12月29日手持法庭手令,以涉嫌「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為由,搜查網媒「立場新聞」的辦公室等地點,拘捕七名與立場新聞有關的人士,並引據《港區國安法》,凍結立場新聞6,100萬元資產。立場新聞在同日宣佈即時停止運作,包括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立即停止更新及於日內移除,並遣散所有員工。記協發表聲明,表示深切關注警方以國家安全為名,在一年內多次拘捕傳媒高層及搜查儲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新聞機構。事件引發連串骨牌效應,至少六間網媒停止運作或終止新聞相關工作。

2022年1月

網媒「眾新聞」在社交媒體宣佈於14日起停止營運,網站不再更新一段時間後將會關閉,該聲明又提到「過去兩年社會的遽變,傳媒生存環境惡化」,令該機構的團隊無法再毫無擔憂地,達成其理念。

 



[1] 此表內容主要參考傳媒透視的「傳媒記事簿」輯錄而成。全文可按月份參考以下網頁。梁麗娟:〈傳媒記事簿〉,香港電台網站,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category.php?cid=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5日)。

我們與星的距離——從遙不可及到觸手可及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03/09/2021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8月19日

本地歌星、歌唱組合等偶像近來又開始紅了起來,人們瘋狂的去追星、炒賣演唱會門票、凌晨到商場「霸個好位」等第二天偶像的出現……這些情況彷彿在香港已很久沒出現了。但為何現在又會再次出現?現在的「星」與以往又有甚麼不同?他們是如何被捧出來的?時代的轉變,我們可以留意兩方面的演化:媒體與文化,它們的改變令造星文化的「主動權」也改變了。

從遠在天際到近在咫尺

以往,在未有互聯網或互聯網的互動發展沒現在那麼強的年代,偶像的塑造過程可以說是由各大唱片公司、經理人公司所控制,它們與大眾傳媒機構的關係,影響著藝人們的形象及星途。藝人們的形象、歌曲,經由公司設計,再由大眾傳媒報道出來,這也是觀眾對藝人們所認知的訊息,觀眾對藝人的認識,也只限於收看這些媒體資訊。最多,也只是通過一些偶像同樂會,可以比較近距離與偶像互動,偶像也能透過這些聚會和粉絲交流。但,這些距離還是有點「遠」。

不過,透過互聯網社交網絡的逐漸發展,大家都有了發放訊息和互相交流的平台。偶像的生活,他自己可以每天發放;作為粉絲,可以在社交平台加入偶像的專頁、討論區,又可以在Instagram追蹤偶像。偶像每天可以主動發放訊息(當然不少專頁背後也可能有專業人員計算、設計發放的內容),回應社會及抒發感受。而「偶像」——這些以往是遙不可及的「天王」、「天后」、「巨星」,現可以天天見到他/她的分享:工人姐姐煮早餐仍是煮得很不堪、做gym(健身)做到「爆汗」為了瘦身……我們可以看到歌神吃甚麼早餐,天后自拍大汗淋漓的相片,作為粉絲可以留言鼓勵他們,或者給一些「心心」,來個「讚」……最重要的是,曾是有很遠距離的偶像,像「神」一般,現在卻讓人感到他們是「人」,有情緒、有好惡。

「真誠」的感覺才是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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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女創作歌手Taylor Swift,亦是當今影響力巨大的歌手,在2008年甚至更早的時間,她已經開始用社交媒體直接與歌迷交流,[1] 更曾親自安慰被欺凌的粉絲。[2] 她曾說:「未來,藝人能拿到唱片合約是因為有粉絲——不是有唱片才有粉絲。」她洞悉了一個在網絡世代中的要訣,她的音樂帝國力量是來自於網絡粉絲大軍,她與這些粉絲的關係,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如「朋友」般的交流,她把自己的名氣「結合親密感與坦誠感」。[3] 亦因為這樣,有部份現時的「星」,也是在網絡上以自己的才華,吸引網民追蹤,再引起傳媒關注,這顛覆了以往由唱片公司招攬及宣傳新星的程序。

「主動權」流向觀眾

早年,韓國開始了Produce 101Super Star K節目,前者似香港的選秀節目《全民造星》,參賽者透過不同類型的歌舞比試,成績優異者可以獲選然後組成組合出道,而後者則似香港的《聲夢傳奇》,透過歌曲比拼以獲得經理人公司的合約。[4] 這種造星節目加入了觀眾可在互聯網評分的元素,觀眾看著自己支持的少男少女本來不太起眼,但透過節目的比拼及地獄式特訓環節,慢慢蛻變走上成功之路,對他們的寵愛自然有增無減!對有關節目來說,觀眾的寵愛是收視率和點擊率的保證,而他們出道後的歌曲、電視劇及廣告都會有一定的支持度。這些情況,我們可以從兩隊男子組合MIRROR及ERROR(成員均來自《全民造星》)出席於屯門市廣場舉行的電視台奧運宣傳活動可見一斑。[5]

造星機制是否公平?

明光社

然而,將參賽者能夠升級的重任交給擁有雪亮眼睛的觀眾,「公平」便變得十分重要,正正因為觀眾相信自己追捧的小鮮肉和小女神的星途是在自己手中,所以就會特別投入,為他們付出的,也可能特別多。內地選秀綜藝節目《青春有你》的投票機制與奶製品飲料掛鈎,粉絲需要購買該飲料,掃瓶蓋內的QR Code才可以投票,於是就有支持者斥巨資購入大量飲料,僱人開蓋掃碼,並把喝不完的奶直接倒掉,這剛好觸犯了中國的《反食品浪費法》。這種行為引起了輿論批評聲音:「把牛奶倒溝裡」、「別把青年人帶溝裡」。節目也在一片批評聲音下暫停播放。[6]

明光社

而韓國方面,2019年也爆出了Produce 101系列節目曾偽造數據,影響了「練習生」(參賽者)的淘汰名單,製作人更被判有期徒刑。[7] 我們可見這些造星節目背後的利益和商業瓜葛都可謂千絲萬縷,背後投票機制亦可能與商業營銷模式掛鈎,粉絲盲目追捧偶像的情況也可以極之瘋狂。

節目有令人動容的一面

從正面來看,透過互聯網,我們與這些有才華的藝人、造星節目參賽者的距離真的拉近了很多,可以支持對方,甚至可互動溝通,透過這些機會,我們看到平凡的人能有機會透過磨練,一步一步發掘其潛能,當中付出不少汗與淚,衝破了恐懼與困阻,勇敢地踏上進步的階梯,能有機會被關注和發揮所長。那些無論是比賽片段或是真人show的片段被拍攝下來後,使觀眾看到後被感動。這不單使彼此的距離拉近了很多,相信也鼓勵了不少人,知道向著目標努力進發,平凡人也會有發光發亮的機會,令自己向星的距離邁進了一步。

(本文原載於第140期〔2021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泰勒絲〉,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2022年7月25日,網站:https://zh.wikipedia.org/wiki/泰勒·斯威夫特(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1日)。

[2] Erin Strecker, “Read Taylor Swift’s Sweet Message to Bullied Fan,” Billboard, last modified January 27, 2015, https://www.billboard.com/articles/news/6451041/taylor-swift-sweet-message-bullied-fan-tumblr.

[3] P.W.辛格〔P. W. Singer〕、艾默生.T.布魯金〔E. T. Brooking〕:《讚爭:「按讚」已成為武器,中國、俄羅斯、川普、恐怖組織、帶風向者、內容農場,如何操縱社群媒體,甚至……不知不覺統治了你》(LikeWar: The Weaponization of Social Media),林淑鈴譯(台北:任性出版,2019),頁258–259。

[4] 伍麒匡:《韓流是這樣煉成的!》(香港:天窗出版社,2020)。

[5] 〈MIRROR+ERROR今現身屯市 粉絲提早霸位被趕 姜濤Ian出席活動 逾千鏡粉迫爆商場〉,《明報》,2021年7月23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娛樂/article/20210723/s00016/1626977980896/mirror-error今現身屯市-粉絲提早霸位被趕-姜濤ian出席活動-逾千鏡粉迫爆商場(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1日)。

[6] 孫聖然:〈青春有你3|粉絲為支持偶像大量牛奶倒溝渠 節目捱轟後責令暫停〉,《香港01》,2021年5月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大國小事/622184/青春有你3-粉絲為支持偶像大量牛奶倒溝渠-節目捱轟後責令暫停(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1日)。

[7] CHI:〈《PD》系列受偽造數據遭淘汰的練習生名單公佈!〉,Kpopn,2020年11月19日,網站:https://www.kpopn.com/2020/11/19/produce-101-series-contestants-who-were-eliminated-due-to-voting-manipulation(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1日)。

守護是我們的天職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誰會珍惜當你還擁有,將要逝去總想挽留……」電視劇《阿信的故事》的主題曲在人生的不同階段聽,相信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雖然許多事物無論我們多麼努力也是無法挽留,也會逝去,不過,當我們仍然擁有的時候,學會珍惜、努力守護才能夠令自己無愧於心。

當前香港變化很大,許多我們一直擁有的漸漸逝去,令人無限傷感,其中包括一直以來,作為自由社會標記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近期政府一連串的修例、行政措施和方向的改變,例如針對查冊、「起底」和假新聞,令新聞界逐漸踏入了佈滿地雷的區域,隨時非死即傷。面對這些威脅新聞自由的變化,除了新聞界之外,其實所有信徒和市民都應出一分力去共同守護,因為沒有新聞自由,傳媒不能發揮監察權貴的重要功能,受害的最終只會是市民。除了新聞自由之外,值得我們關注和守護的當然是我們的下一代,教導和協助他們保護自己的身體、私隱、對天生性別的認知,避免他們受不良事物的影響而出現沉溺行為,無論是網癮、賭癮,或以不健康的態度接收資訊,也是家長、教師、牧者和青少年工作者的責任。

縱然一些美好的事物如何或何時會逝去,很多時都不是靠著我們個人的意願和意志就可以改變,但今期《燭光》想提醒大家的是:不要因為我們的大意或掉以輕心而提早失去我們本來應該和值得擁有的事物。上帝給人類的第一個召命,就是要我們負責任地守護我們身邊珍貴的事物。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創世記二章15節)

查冊、起底與資訊自由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0/07/2021

傳媒透過查冊索取公開資料,作為新聞報道的佐證,原本是資訊自由的社會應有的基本權利,不過政府今年2月宣佈以打擊「起底」、濫用他人資料和私隱等理由,將這些可查閱的公開資料的權利大為收窄,有關的規管可能在今年下半年便會實施。有專題組記者表示,在收窄資訊發放的情況下,記者的工作仍然可以繼續,但其難度卻會增加,也會令假新聞問題更難杜絕;傳媒學者則指出削弱新聞工作以後,最終會影響整個香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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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查冊,是指查閱現時由政府部門管持的公共登記冊內的資料。在法例未收窄之前,這些資訊是公開歡迎巿民查閱的,近年政府更提供網上查冊服務,只要巿民輸入簡單資料,付費後就可自由下載相關資料,快捷簡單。土地交易、公司註冊、車輛登記、出生及結婚紀錄等,理論上很容易就可以買到。《蘋果日報》人物專題組記者陳珏明先生,6月11日出席由本社主辦的「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網上講座時表示,記者處理不同的新聞來源,特別是收到讀者提供的資料,俗稱「報料」時,往往都依靠這些公開資料做查證,以確保有關資料是有事實根據。

近年社會興起「人肉搜尋」,或所謂的「起底」,雖然表面上也是找出一個人的私人資料,但處理的手法就十分不同。陳珏明說:「記者可能和『起底』網民一樣,也會用各種搜尋器找尋一個人的背景資料,但不會將所有東西都刊登,只會刊登與所謂調查的事件相關的資料出來。」很多人誤以為記者就是「起底」專家,但實際上記者收集的資料,他們由搜集至刊登的整個過程,都是不斷把關,目標就是要減少出錯,而不是有相就刊出,有料就寫出來,消息要經核實和查證才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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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去年製作專題報道時曾經就車牌持有人查冊,被控兩項虛假陳述罪,法院裁定她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蔡已提出上訴,現時仍未有上訴結果。運輸署在上述案件判決後,在回覆傳媒的查詢時曾表示,署方會依照《公開資料守則》及相關條例/指引處理索取車輛資料的申請, [1] 其後該傳媒就嘗試透過有關方法向運輸署查詢一車輛的資料,但經過近兩個月時間,仍然無法取得有關資料,[2] 可見資訊流通的自由已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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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無國界記者的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的排名由2013年的全球58一直下跌到今年的80。[3]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在講座中表示,全世界不少國家和地方,均有保障資訊自由的法例,即使中國政府亦在2008年實施相關法例,但香港就沒有。梁博士指,在上世紀90年代,香港記者協會及一些立法會議員曾倡議訂立資訊自由法,但最後都不成功,結果換來的就是在1995年開始推行的《公開資料守則》。

《公開資料守則》把政府內部的公共資訊分為兩部份,包括可公開和不可公開查閱的資訊,政府認為一些資料不能公開,主要是因為資料涉及國防、外交、政府內部會議的討論或經濟管理(公開資料會影響金融巿場穩定)等。梁博士指,在過去十多年,政府都嘗試過用不同的方法收窄公眾可以獲取的資訊,也有一些舉動限制了新聞採訪工作,例如在去年9月,香港警方向傳媒致函,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的定義,拒絕承認記協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梁博士認為,政府將查冊等同「起底」,這是有少許誤導,亦令公眾產生誤會。此外,就有關政府宣佈收緊公司查冊安排時,特首林鄭月娥曾經說過:「睇唔到記者點解要有特權。」梁博士對於特首的態度有這樣的回應:「她覺得那個是特權,我覺得這個說法不是一個公道的說法,因為新聞工作最重要的是它代表公眾,去關心這個社會到底在發生甚麼事……如果削弱新聞工作,到最後犧牲的是公民社會。」梁博士補充,隨著科技發展,世界是追求公開透明的資訊流通,如果一直削弱下去,會影響整個香港,她重申公民對事件的掌握判斷等都是很重要的。

社會近日更有聲音稱要就假新聞立法,加以打擊和規管。其實,對於在網上出現的謠言、虛假資訊,梁博士和陳珏明均認為如果記者能夠有權去翻閱更多政府的資訊,理應有助澄清一些社會上的疑團,進而令大家可以有足夠的資料做理性分析,這亦有助減少陰謀論和謠言的散佈。

與大眾息息相關的新聞自由

明光社在今年6月11日晚上,舉辦了有關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的網上講座,由梁麗娟博士及陳珏明先生擔任分享嘉賓,當中探討到記者的查冊工作與網民「起底」行為的分別、政府建議對「起底」行為的規管,以及資訊流通、公眾知情權對社會的重要,誠邀大家掃描下面的QR Code重溫講座。(編按:想不到講座後兩星期,《蘋果日報》便停刊了!)

收看足本講座


[1]  林勵:〈運輸署突以《公開守則》處理車牌查冊 等十日仍未知結果〉,眾新聞,2021年5月3日,網站: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0925/蔡玉玲-車牌查冊-40925/運輸署突以《公開守則》處理車牌查冊-等十日仍未知結果(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9日)。

[2] 林勵:〈運輸署封殺查車牌 拖延兩個月後改口 《公開守則》、書面申請俱被拒〉,眾新聞,2021年6月16日,網站: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2451/車牌查冊-運輸署-42456/運輸署封殺查車牌-拖延兩個月後改口-《公開守則》、書面申請俱被拒(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9日)。

[3] “Hong Kong,”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accessed June 29, 2021, https://rsf.org/en/hong-kong.

 

路邊的酸橙不要採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02/12/2020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在未進入正題之前,我想跟大家分享一個自己在小學時聽過的故事:從前有兩兄弟在街上路過一株橙樹,弟弟指著橙樹說:「看哪!這株樹掛著很多橙,我們摘幾個來吃吧!」哥哥對弟弟潑冷水說:「這些是酸橙。」弟弟不相信,他摘了一個橙,剝了皮,嚐了一口之後便大叫:「很酸!你說得對!你怎麼會知道呢?」哥哥說:「如果這些橙很好吃,很多路過的人都會摘下來吃,還會輪到我們嗎?」

美國總統大選結束之後,很多YouTuber(以YouTube平台作為主要活動據點的網絡紅人)都言之鑿鑿地舉出選舉舞弊的證據,但有些傳聞已經到了違反常識的地步,令我嘆息的是, 那些在YouTube頻道派發這些「酸橙」的人包括了博士和教授。例如有一個傳聞是:美軍在德國法蘭克福的一次突擊行動中獲取了儲存美國總統大選資料的伺服器,當中的資料顯示出選舉有舞弊情況。這傳聞有重重疑點,甚至是違反常識。美軍在阿富汗、伊拉克、巴基斯坦等地方,採取單獨軍事行動是不足為奇的,例如2011年美國海豹敢死隊在巴基斯坦擊殺拉登,事前怕走漏風聲而沒有知會巴基斯坦當局。但美軍在德國這北約國家採取突擊行動則未免是匪夷所思,1986年美國為了懲戒利比亞支持恐怖主義而發動空襲,但法國拒絕讓美國轟炸機飛越法國上空,美國尊重盟友的主權,因此轟炸機在英國的機場起飛。

若果有真憑實據去證明大規模選舉舞弊的話,那麼共和黨與特朗普總統的律師團隊應該已經拿來作為反敗為勝的呈堂證供。但事實上,特朗普的律師團隊在多個州都敗訴,2020年11月下旬,賓夕凡尼亞州的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了特朗普對該州投票結果的指控,說他沒有具體證據。亞利桑那州檢察長Mark Brnovich是共和黨人,在11月初,他批評特朗普提出質疑僅有180張有問題選票的訴訟,他說:「即使這些選票有可能翻轉,我也不認為這將對選舉結果產生影響。」

保守派電台主持人Rush Limbaugh說,特朗普的法律團隊在新聞發佈會上許諾會投下「重磅炸彈」,但之後甚麼也沒發生。林博是共和黨的粉絲,若果有甚麼真材實料,他必會率先報道,還會輪到Youtuber嗎?

2020年7月,Stella Immanuel醫生發佈了一段有關使用羥基氯喹(HCQ)和其他治療新冠肺炎方法的視頻,社交媒體因為其訊息不實而禁止了該視頻,儘管如此,facebook上的一些人仍然堅持HCQ對治療COVID-19有效。2020年10月特朗普總統染上新冠病毒,白宮頂尖兒的醫療團隊採用了八種藥物去治療特朗普,但這些藥物並不包括HCQ。若果HCQ真的有效,特朗普的醫生會不採用嗎?其療效還需要由facebook的用戶去發掘嗎?

一個常見的解釋就是陰謀論,有人指出:深藏於美國的「暗黑勢力」(deep state)或者左膠媒體阻礙選舉舞弊和新冠肺炎等真相呈現。不過,若果有甚麼陰謀,我相信,無論是為了國家為利益或者是為了自己揚名立萬,吹哨人都會樂於發掘陰謀。

在越戰期間,國防部長Robert McNamara讓蘭德公司(RAND)的員工接觸有關越戰的「五角大樓文件」,其中一位蘭德公司的員工名叫Daniel Ellsberg,他認為,美國介入越南戰爭是不義的。 如果公眾知道「五角大樓文件」中的內容,將會激起結束戰爭的群眾壓力。1971年,他將「五角大樓文件」的副本先後交予《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出版。

1972年6月,在美國,一些神秘人非法闖入位於水門綜合大樓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辦公室,後來,兩位名叫Bob Woodward和 Carl Bernstein的記者對水門事件進行了深入調查,他們發現尼克遜(Richard Nixon)總統有份參與這一陰謀, 這醜聞最終迫使尼克遜辭去總統職務。

比較近期的例子就是前國家安全局合約職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在2013年,他揭發了美國國家安全局的反恐監聽侵犯了公民自由和私隱,他首先逃到香港,最後投奔俄羅斯。

好吃的橙一定會有人摘下來,如果在社交媒體上流傳的訊息可能是真的話,我相信在今天還有類似Ellsberg、Woodward、Bernstein、Snowden之類的吹哨人,現在美國會再次出現類似「五角大樓文件」、水門事件、國家安全局監聽等重磅炸彈。

在還未出現重磅炸彈之前,我只能夠對社交媒體的訊息保持著姑妄聽之(暫且聽聽,不是一聽便相信)的態度。「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話兒要交代,雖然樹上百橙開,路邊的酸橙不要採! 」[1]

 


[1] 參鄧麗君主唱歌曲〈路邊的野花不要採〉。

新聞,還是付錢看比較好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9/2020

新聞行業今日十分難做。媒體沒有資金做新聞,新聞記者受制於廣告和讀者興趣,只能做些沒有深度的新聞,部份免費網絡媒體更要為了流量而淪為標題黨,用誇張、出位的標題吸引網民點擊,做劣質新聞,部份則被財團收購,淪為財團喉舌。我們到訪不同的網絡平台,以為看了很多資訊,原來這些只為吸引我看廣告,平台不斷送上討我的東西,也不過是希望留在平台。最後我們知道的東西,反而是愈來愈少,愈來愈偏頗。我們可以怎樣打破這個困局呢?

收入與運作

首先我們要理解今日新聞資訊的運作。今日報紙銷量甚低,傳媒只能依靠三個方式賺錢:一、廣告;二、社交平台流量;三、收費。要賺取廣告的收益就務必要有非常吸引人的內容,以及,要在社交平台產生極大流量,以致有人願意落廣告,同樣地,這其實亦要求大量吸引人的內容。所以要做到第一、二點,最直接的方法是令新聞必須吸睛(引人注目)、簡單、易明、牽引情緒,甚至有機會加插植入式廣告。除非傳媒能成功透過收費,而且是獨立收費,即是讀者付款後不會影響編採決策情況下,編採部才能有足夠的自由度獨立、深入和有意義的文章。

不過,能成功進入收費模式的傳媒不多,大部份免費傳媒,為吸引眼球,引起讀者注意,以減低新聞生產成本,甚至為了討好投資運作的金主,往往會生產很多壞新聞,當中包括:一、標題與內文不符的新聞,例如選用誇張的標題,但內容卻不甚了了的新聞;二、快而不準的新聞,因著網絡24小時運作,不少傳媒索性就抄別家24小時新聞台的報道,直接改寫以作為自己的報道,營造緊貼時事的效果,但有時事態發展已有改變,往往又慢了半拍,於是出現快而不準的新聞;三、未經核實的新聞,很多網媒為求方便,用「爆」的標題改寫另一間網媒的新聞,以抓住讀者的好奇心,但在抄的過程往往不求甚解,也沒有辨別網絡上一些真假難分的訊息,常用「疑」、「或」等含糊的字眼取代核實的工作,網民收到訊息繼續將它們傳來傳去,最後假消息便不斷流傳。

社交網絡平台與政治

這類免費新聞,很多人在社交網絡分享、轉傳,如果立場客觀的,傳一下也無傷大雅,不過有時內容卻真假難分。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就有指整個選舉工程的操作就在社交網絡平台出現,他們先針對地選擇滲透一些社交網絡平台,並在適當時候針對性發放訊息,在改變網民對某些議題的立場,有關的做法成功之處在於網民習慣接收訊息,但求過癮開心而不問真假,最後整個選舉的風向居然就因著這些不同的社交平台的專頁而改變。

在香港近年也有很多類似的專頁,除了打正旗號做政治議題之外,也有煮食的、攝影的、二手買賣交易的專頁,看起來可以與政治無關,但到重要時份卻又會有一兩則有立場的新聞在專頁上出現。這種免費平台的資訊,即使社交平台本身想作出規管,也難以實行。是故筆者幾可肯定,以後大家在社交媒體的專頁閱讀那些不明來歷的新聞時,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小心閱讀。

閱讀持平的報紙

除此之外,為打破偏聽的情況,建議你選擇一至兩份中立持平的報紙,平心靜氣坐下慢慢閱讀。在社交媒體即使你仍然可以免費看到很多報紙的內容,甚至是全份的內容,但畢竟沒有排版和順序,你較知道事情的優次。因此,的話請回到該報章的主頁閱讀新聞,如能力許可,請盡量付費,買印刷版的報章,支持持平的報章。同樣,不少網媒評論和觀點也是有理有節的,可能的話也請加入付費行列,以表達對有關媒體的支持。

時間太少,網絡太雜,要知天下事,有時難免要花一點錢,讓人幫你更有效接收資訊。


參考書目
黃哲斌。《新聞不死,只是很喘:媒體數位轉型的中年危機》。台北:天下雜誌,2019。

傑夫.賈維斯〔J. Jarvis〕。《媒體失效的年代》(Geeks Bearing Gifts: Imagining New Futures for News)。陳信宏譯。台北:遠見天下文化,2016。


資料庫

紙本報章雜誌會消失?

傳統報社的收入倚賴報紙銷量,在網世代中工作愈見困難。紙媒的生意難做,紛紛尋求轉型。有媒體在2020年8月報道,當時即將離任的《紐約時報》行政總裁一職的Mark Thompson表示,他相信該報會在未來10年繼續印刷紙本報紙,甚至可能是15年,或者再多一點點時間,不過,如果說未來20年會繼續印刷紙本《紐約時報》,他則對此感到十分詫異。[1] 一些傳統紙本報章雜誌,在時代巨輪下成為了歷史的產物。有26年歷史的日本關西時尚雜誌Cazi Cazi在2020年7月宣佈停刊。[2] 鮑爾媒體集團澳洲公司(Bauer Media Australia)亦在同年7月宣佈旗下多本時尚雜誌,包括澳洲版的ELLE、《時尚芭莎》(Harper's BAZAAR)等停刊。[3] 在香港,免費報章《都市日報》亦自2019年年底停止出版印刷版。[4]

(本文原載於第134 期〔2020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Alex Sherman, “New York Times CEO Mark Thompson says he expects the end of the physical newspaper in 20 years,” CNBC, last modified August 10, 2020, https://www.cnbc.com/2020/08/10/new-york-times-ceo-physical-paper-will-end-in-20-years.html?&qsearchterm=MARK%20THOMPSON.

[2] 趙紀瑩:〈【紙媒寒冬】關西雜誌《Cazi Cazi》停刊 網上眾籌才是新出路?〉,《香港01》,2020年7月16日,網站:https://www.hk01.com/一物/498866/紙媒寒冬-關西雜誌-cazi-cazi-停刊-網上眾籌才是新出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3日)。

[3] 〈澳洲時尚芭莎ELLE等雜誌停刊〉,《信報》,2020年7月21日,網站:https://www2.hkej.com/instantnews/international/article/252740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3日)。

[4] 〈拖欠逾千萬印刷費 《都市日報》相關公司被頒清盤令〉,東網,2021年3月10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310/bkn-20210310102656538-0310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5日)。

視像會議禮儀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6/03/2020

新冠肺炎疫情下,最多人關心的除了防疫裝備外,更多人關注的是通訊工具,由於在家工作情況普遍,網絡會議工具、軟件突然大行其道,開一個會動輒用上半小時,隨著免費工具加長了開會時間,可以用得更久,因此過程中也常鬧出趣事(瘀事),以下是一些例子,大家可以想想應怎樣處理:

  1. 如廁時或只穿內衣參與會議

有人參加網絡會議時,竟然一邊開會一邊去洗手間,即使關閉鏡頭,與會者看不到他的樣子,但沒想到沖廁聲會傳到其他人耳中;也有人在參加網上會議時,只穿內衣或如廁時將鏡頭對著自己的臉,以為這樣就很安全,但有時手機鏡頭一轉,所有人都知道他穿甚麼或在洗手間內。對這些事的觀點言人人殊:有些人以為不出影像就可以接受;有人認為去洗手間前向與會者發個訊息就可以,不用帶手機入洗手間內。其實除了從衛生角度出發,更要考慮觀感,應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聯想。

  1. 隨意分享畫面

有些人在使用分享畫面功能時,未有小心收好不該給他人看的內容,如網上購物版面、網上八卦新聞版面、甚至與其他人的對話,分享出來之後才慢慢在所有人面前挑選要分享的內容,其他與會者看到這些內容,不免會感到尷尬、突兀,也令人覺得分享畫面的人事前沒有好好準備、不夠專注和專業。

  1. 家人亂入亂說

有時候在家工作,孩子、配偶或者父母穿著睡衣、內衣在鏡頭前面出現,也會帶來一些尷尬,特別是在開工作會議時,可能家人並不知道素來自由自在的家突然變成了會議室,隨便說話、甚或講別人壞話、又或者孩子的出現會引來一陣喧鬧,打亂了整個會議。因此,使用網絡會議工具之前,最好和與會者及家人預先說明一下,讓大家有心理準備,也減少有關情況出現。小朋友相對比較難控制,可能開會時就要預先騰出一個空間來,給他們一些小任務去忙碌一下,以及拜託其他人照顧他們,之後才去開會。

  1. 不斷「疊聲」斷線

網上會議,某個程度像電台節目,不能像現實生活中可以即時回應,有時必須照顧不同與會者家中網絡的速度。發言時要留意,減少「疊聲」的情況,別人說話時就得忍耐一下,待對方說完才說。為了令與會者聽得清楚,講話不能太快,要放慢一點語速,又或者將部份講話內容改為用文字、圖片表達,減少因為網絡限制而出現的表達障礙。另外,網上會議因著不同的人在不同空間,有時要接受一些限制,部份人如受限於家中網絡速度,一出鏡聲音就難以順利傳送,為了節省數據流量令聲音傳送更加流暢,應該讓他們可以不出影像。

  1. 忽略私隱保障

開會和會議的內容未必與所有在同一空間內的人有關,例如在家中參加公司的網上會議,家人自然無需要知道會議的內容,因此開揚聲器實在不太好。有老師也坦言不太想出鏡,因為孩子的父母可能陪伴著他們一起「上課」,會有無形的壓力,也有與會者坦言不知道對方確實的位置,因為顯示的畫面只看到與會者的樣子,背景則轉換成圖畫。其實,不論是學習或開會,當使用網絡會議工具時,某程度也假設我們清楚知道與會者是誰,而參加會議者不應偷偷讓其他不相干的人加入。同理,與會者和老師拍的短片、發表的言論,理論上是給其他與會者和同學的,也不應截圖和錄影後放在別處。

網絡禮儀,不外乎尊重和包容,雖然不是在現實世界中見面,會令人遺忘了一些與人相處的規則,惟尊重不應分線上線下,也不應該因著對方不在你的眼前而有所改變。


參考文章:

網絡禮儀〉。《燭光》,第130期(2020年1月),頁8–9。

 

(原文於2020年3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20年3月6日

有需要用血淋淋的大相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10/2019

民陣召集人再被襲擊,《蘋果日報》以頭版上半版無格仔刊登〈岑子杰再遇襲重傷〉,封面大相血淋淋。同一宗新聞,同一張相,《東方日報》和《明報》則放在內版處理,《東方日報》將相片血淋淋之處打格,《明報》則將相片縮得較細,至於《am730》同樣放在頭版,但只放在角落位置,並選用了另一張相對較廣角的圖片刊登。

反送中抗爭至今已超過100日,當中大大小小的衝突,我們見到報章在每次抗爭後都有大量血流如注的圖片。有精神科醫生坦言因為事情本身十分暴力,所以呼籲巿民如果感到不適應該停看有關新聞。

我們也不禁問,如此血腥的大特寫,是否有必要放在A1版?而且是一張相佔了頭版的上半版。需知道如此排版放在報攤和便利店的櫥窗中,就是將暴力活現在貨架上,男女老幼無可避免地要直視暴力後傷者的模樣。

以往新聞從業員,特別是突發記者,容易拍到兇案現場,他們甚至比警察更早到,拍到第一手圖片,但因為圖片特別血腥,往往會打格、或將血液的顏色刷掉,或者將圖片縮小,減少恐怖的感覺。不過今日的傳媒卻可以振振有詞地說,相片本身早就在互聯網傳來傳去了,翌日才出的那種震撼感早就退卻,部份人甚至認為這種令人氣憤的事,就是要用這些圖片才能表達出來。

如果純粹以暴力程度來說,近月的示威者和警察的暴力已不斷升級,傳媒有責任做好守門員的角色把關。我們可以體諒部份網絡直播的片段,在直播當時較難去控制畫面中暴力的呈現方式,但作為之後才報道的電子和文字媒體,理應在轉載這些訊息時,小心考慮畫面。現在不論任何立場的傳媒,也有過份、甚至片面強調另一方暴力行為的情況。傳媒帶有強烈立場的報道,容易令讀者也因此而情緒激動起來。

傳媒是第四權,是用來監察政府,而不是用來賣弄血色腥的,事實上報章有很多方法和角度去描繪事件,應照顧未成年或情緒容易受影響的市民,減少他們在毫無心理準備下看到有關情境的機會。而更重要的是亦有人質疑這是否遊行和選舉前的恐嚇,傳媒應盡量避免影響選舉的公平和公正。只有傳媒用冷靜而非煽情的方法去處理這類新聞,才能還我們一個冷靜和理性的社會。

(岑子杰將代表社民連參選沙田瀝源選區的區議會選舉,同區候選人包括公民力量的黃宇翰。)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4/07/2019

6月9日和6月16日,香港經歷了兩次大型的遊行,中間有一些抗爭遭警方驅散,及後有些不合作運動和示威活動。很多人認為這些活動令社會產生矛盾、撕裂、衝突,但如果大家細心觀察,會發現大部份人上班的仍然上班,上學的仍然上學,市容仍然大致和日常差不多,這些衝突只是局限在某些地方,不過由於傳媒聚焦報道,給大家的觀感和事件造成的影響會被放大了,多於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很多麻煩。稍後,筆者將撰寫幾篇文章,分析傳媒處理新聞時的方向和限制,如何令受眾對一些事件和衝突嚴重性的觀感產生偏差。

在兩次大型遊行中,很多人問究竟有多少人出來遊行?大部份傳媒直接將民陣和警方兩個南轅北轍的數字列出來做對比,企圖說明對方有誇大/誇小其辭,產生矛盾的效果。但同時社會上其實有不同的學者用不同的方法來估算遊行人數,最先走出來的有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他按即時影像計算遊行人數,他對6月9日的部份估算甚至比警方的還要低,又由於邀請他做研究的機構「香港發展中心」為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所成立,是故其數字便容易被懷疑有偏頗,於是反對條例的陣營往往用揶揄的方式去恥笑他和警方的數字。[1]

同一組數字在相對支持建制的傳媒中,卻成為金科玉律,將之與民陣和警方的數字並列,並以科學計算自居,變相用兩個數字去質疑民陣的說法。[2] 面對非常誇張的差異,本地傳媒即使在遊行後多天,似乎沒有人再以往七一遊行般,認真的去處理人數問題。自2003年七一遊行開始就有為香港大型遊行做人數統計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在接受路透社的訪問時,才道出人數差異愈大代表社會愈不信任的氣氛,同時亦表示他雖然之前有就遊行做人數科學計劃,但最近兩次並未能安排調查,但根據經驗,他作出了50萬人和80萬人估算,人數比民陣的低,比警方高。

事實上,對遊行人數的估計理應是傳媒追訪的焦點,因為人數的多少代表著事件的嚴重性,但似乎不少傳媒直接略過。一些非常親建制的傳媒,甚至直接放棄報道和理非的遊行,亦不報道任何遊行人數,改為報道一個由親建制團組成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發起的「護港安全撐修例大聯署」收集到82萬個網上聯署。先不談網上聯署是否有「水份」,這種將新聞完全封鎖的做法,似乎有欠公允。當然,換個說法,反對修例的傳媒,同樣沒有將這個網上聯署放在眼裡,要到最後有人查到這個聯署有「水份」才將之浮面。

傳媒處理新聞,有時最大的限制是,我們需要有消息來源,才能報道。就以今次人數之爭來看,如果沒有記者特意走去問葉兆輝,社會就直接少了一位專家提供可參考的數據。但同時,如果有人有心想做新聞,他就會特意用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方法去數算遊行人數,然後發新聞稿,讓別人看到所謂的真相的另一個可能性。

遊行人數、網絡聯署,寫與不寫,如何寫,佔版面多大,全部成為報章議題設定的工具。今日香港,不同立場的人均懂得用這些手段去呈現另一個真相出來,我們作為讀者,除了依靠傳媒人作守門員,替我們把關及篩選外,更需要擦亮眼睛,看看不同的編輯室,篩選了甚麼給我們看。也要時常提醒自己,這個世界可以有另一種人,活在另一個平行時空,因為他們與我們接收的訊息,可能非常不同。

表:各界對遊行人數估算:

遊行日期

民陣

警方

雷鼎鳴(科學計算)

葉兆輝(估計)

李鴻彥(大數據估計)

2019年6月9日

103萬[3]

24萬[4]

19.95萬[5]

約50萬[6]

75萬[7]

2019年6月16日

200萬+1人[8]

33.8萬[9]

40萬[10]

約80萬[11]

144萬[12]

 

 

[1] 〈【引渡惡法】曾指佔中蒸發數千億 雷鼎鳴:科學估算8時前僅8.2萬人遊行〉,《蘋果日報》,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09/5969534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2] 〈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星島日報》,2019年6月10日,網站: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16695-港聞-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3] 〈【政情網上行】69大遊行人數〉,now新聞,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1083(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4] 同上。

[5] 慈美琳、李偉欣、莊恭南:〈【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 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 警否認〉,《香港01》,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政情/338576/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警否認(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6] Simon Scarr, etal., “Measuring the masses: The contentious issue of crowd counting in Hong Kong,” REUTERS GRAPHICS, June 20, 2019, https://graphics.reuters.com/HONGKONG-EXTRADITION-PROTESTS/0100B01001H/index.html.

[7] 〈6‧16遊行人數飈 大數據系統早猜出 稱政府漠視輿情 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明報》,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0626/s00001/1561486947989/6-16遊行人數飈-大數據系統早猜出-稱政府漠視輿情-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8] 〈警方稱遊行高峰33.8萬人 雷鼎鳴團隊估算40萬人〉,香港電台網站,2019年6月17日,網站: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63275-20190617.htm(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9] 同上。

[10] 見註8。

[11] 見註6。

[12] 〈【引渡惡法】大數據顯示今日最多144萬人遊行 林鄭辣㷫市民留言13%粗口(傳媒人李鴻彥)〉,《蘋果日報》,2019年6月16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16/59721546(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6/2019

6月26日晚上,一群青年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的集會後,到了警察總部示威,當中有一段小插曲指,有警察混入人群中拍照又衝鐵馬,之後被人識穿落荒而逃走回警署。重看香港電台視像新聞,[1] 警方卻提出另一個版本,聲稱警員當天正準備回警察總部返夜更,但遇上非常不禮貌的遊行人士向他攻擊,這警員幾經辛苦才能狼狽地進入總部上班。

究竟哪一個版本才是真相?該名警員疑似返工的片段同樣被各傳媒拍下,理論上大家看片就可以評事理,可是單單看片,我們有很多東西都不能判斷,例如:該人士是否警察?他有沒有企圖扮示威者?這位警員真的準備到警察總部上班嗎?很多問題,其實在這條片中沒有回答過,也不能回答得到。

傳媒的傳統做法是,按圖描述,即是見到一名灰色衣服男子拿著甚麼在做甚麼甚麼,之後只要有人解讀,就按照誰人的身份表達,例如議員的版本是甚麼,警方的版本是甚麼,巿民現場看到的版本是甚麼等等,理論上,新聞照做,之後讓讀者自己思考哪個消息比較合理。比較有立場的新聞,可能就要在表達的比例上有分別,例如如果警方的版本比較可信,他們會報道得比較詳盡,其他版本則略談,至少有平衡報道。

不過,現在有些傳媒的做法卻是,只報道官方的說法,其他的說法完全不提,在未有官方說法時,則選擇用抗爭者是暴徒的角度去報道。這種做法明顯是以偏概全,將他們自己想放大的新聞全力放大,當新聞只報官方的事實解讀時,媒體就成為了官媒,如果只報道抗爭者的行動,也會成為一份抗爭者的報章,大家都只看到自己認同的部份,這就是社會為甚麼會產生很多非理性想法的原因了。

另外,更多人沒有留意的,是其實不少網絡直播也有這件事的前傳,即新聞報道所播放的內容之前所發生的事情。綜合不少現場人士的消息,該名人士似乎有在現場觀察,甚至拍攝,而為了在人群中不顯得太突兀,所以似乎也有附和遊行人士做的一些行為,不過當他企圖破壞示威者設置的鐵馬和物件時,就被人發現了,之後的事就和電視上看到的相似。

理論上,如能平心靜氣,理性分析一下,真相應該不難還原的,但似乎我們的媒體歸邊太快,也沒有企圖將之還原,總言之聽到官方說甚麼便鸚鵡學舌的抄一遍,對於示威者的說法也不交代不補充。當群眾見到這種完全將對方版本照單全收的做法時,難怪激起人的憤怒,於是就更狠的去罵對方是黑警,又指責對方返工沒有帶委任證等等。支持警方的一方又會說對方是失控青年,沒有看到事實等等。在現場的看著事情發生,又相信事情是他們那個版本的那些青年,看到別人的指責時,情緒又只會更波動,雙方不斷在互動。

可見,當傳媒只將片面的聲音展示時,即使本來能好好還原真相的一件事,最後也會成為社會紛爭不斷的原爆點。那些決定只作單向報道的傳媒,其實責無旁貸。如果說政府是撕裂社會的元兇,那麼這類傳媒可以說是間接的幫兇,因為他們沒有盡到作為監察者的責任,令人失望。而不願花時間查考真相的群眾,便會成為自願上釣的魚。

 

[1]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男子被追趕入警總 警方否認警員扮示威者〉,facebook,2019年6月27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708981682872833/UzpfSTgzMTkyNDcxNzoxMDE1NzAzNDQyMDYwNDcxO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6月27日)。

知己才能遇上知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5/2019

人貴自知,人很多問題的根源是由於對自己以及人的本性的不了解、不接納、及不願意面對,結果不單被人欺騙,也被自己欺騙。

喜歡自拍本來沒有問題,但當自拍成為一種不能自控的行為,除了失足墮斃外,也可能是失去自信和自我的開始,特別是當我們由自戀慢慢變為自欺,不斷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為自己整容,我們已無法接納真正的自己。人工智能換臉(Deepfake)技術只能欺騙他人,但我們最大的問題是不斷欺騙自己。

缺乏自知,我們便容易被別人的謊言欺騙,相信別人口中不真實的自己。缺乏對人性的了解,我們便不懂保護自己,忘了「防人之心不可無」、「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的處世之道,成為搭訕藝術家(PUA)的祭品或夾公仔遊戲的羊牯、賭徒。

正如戀愛是雙向的,要追求經得起考驗的關係,愛一個愛錫自己的人,便要先學會面對真正的自己,以及了解真正的對方。人生所有重要的事都要經過學習才能獲得,既然戀愛、以至婚姻及生兒育女都是人生重要的決定,為甚麼不先好好學習?惟有真正「知己」,才有機會遇上一個真正的「知己」,花多些時間學習怎樣戀愛絕對划算。

最後,了解自己不單對個人重要,對群體亦同樣重要。近年涉及不同群體的負面新聞愈來愈多,也隨著社會的風氣的改變,我們已活在無法獨善其身的年代,學習如何面對突發事件和負面新聞十分重要,也是機構、教會和學校負責人應有的常識,沒有常識的人,往往會犯上一些致命的錯誤,我們縱使未能做憂國憂民的知識份子,也要做個能保護機構、保護同袍的常識份子。

知難而進 如何在傳媒的地雷陣中逃生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5/2019

來者不善,這是今時今日很多人對傳媒的印象,從某個角度來說是真的,因為不少傳媒的確喜歡報憂而不是報喜,而負面和八卦新聞亦是不少讀者的興趣。正所謂好事不出門,醜事傳千里,對於平時很少接觸傳媒的人/機構/學校/教會來說,一旦記者找上門,自然覺得凶多吉少!

1. 答定唔答?唔識答都要答!

當機構真的出了事,涉及負面新聞,大家必須有心理準備,今次無論如何是死定了,逃也逃不了,問題只是大家想「安樂死」,還是「死都唔安樂」!處理得宜,可以將傷害性減低,雖未必能逢凶化吉,說不定卻可以絕處逢生,贏回一些同情和諒解。而在大家決定如何回應傳媒之前,必須先了解幾個事實:

第一,既然事情已經發生,無論是否回應,基本上傳媒都會報道,問題是大家想在報道之中有本身的回應,還是只得投訴者/受害者單方面的指控,再任由傳媒自行演繹或推斷事件?先入為主是人的特性,一旦事情已被定調,將來想更正的難度便更高,因此,若心存僥倖,希望不作回應讓事件淡化,往往只會適得其反。

第二,不回應雖然弊多於利,但胡亂回應卻是愚不可及。很多時當遇上負面的新聞,一般人的反應都傾向否認,不過,你無法知道記者手上擁有甚麼資料和證據,而記者亦往往喜歡用「唧牙膏」的方式披露手頭上的資料,有時甚至會有意無意誤導受訪者,讓對方作出錯誤判斷,跌入記者預先設計好的圈套,令錯誤如雪球般愈滾愈大,亦令新聞的轟動性愈來愈大。因此,不要胡亂回應,因為只要回應的資料有誤,都會成為罪加一等的理由和歷史的記錄,若前言不對後語,甚麼「意圖掩飾」、「砌詞狡辯」、「大話連篇」……恐怕就是未來傳媒對自己的批評。更不幸的是在互聯網尋找資料極其容易,今日的社交媒體更喜歡不斷回顧過去,任何失言、失態、失禮都會在每日、每月、每年不斷被重溫。

第三,現時傳媒競爭激烈,搶先報道已不是電台、電視的專利,而是所有報刊和網媒的共同目標,因此,一旦有事發生,莫說不能留待明日回應,就算遲一兩個小時回應也未必可以。當然,若對方有的是獨家消息,反而可以爭取多幾個小時去準備如何回應。處理危機是爭分奪秒的事,正如某廣告所說,大家「唔使心急、最緊要快」。

第四,有危亦會有機,既然已經出事,若以真誠及負責任的態度回應,記者也是人,受眾也是人,人心肉做,良好的回應態度,起碼不會火上加油,甚至可以挽回一些劣勢。

 

2. 如何回應?句句都要屬實。

首先,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雖然香港社會充斥著語言藝(偽)術,但公然說謊仍然是令社會大眾十分反感的事,由於旁人無法真正知道你的內心,因此,當你提供的資料不正確時,究竟你是說謊、胡塗、還是有所誤會已經無關重要,因為你已經為本來就不喜歡和不信任你的人,提供了有力的彈藥,可以大造文章,發動攻擊。所以,雖然回應傳媒是難以拖延的事,但亦毋須即問即答,若記者致電到辦公室,最好先由秘書或其他同事記下問題,並承諾盡快轉給負責人。若記者直接致電負責人的手機,而出事的又不是他本人的話,有一個初步回應是合情合理的,就是:「請詳細告知你的問題,我們會翻查手頭上已有的資料,並聯絡相關人士,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盡快給你一個初步的回應。」若自己出事,未想好如何回應之前,暫時關掉手機吧!

接下來的黃金一小時十分重要,最好先找一些可靠及有經驗的人士商量,並盡快對問題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和評估,包括有關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人物,涉及那些相關的資料和文件。立即聯絡涉及事件的相關人士,了解他們的初步回應,所有資料應白紙黑字記低,不要單憑記憶,因為記憶在關鍵時刻往往是不可靠的。當勾畫出事件的基本輪廓,便要評估事件的影響,然後才決定下一步如何回應。若涉及刑事罪行,盡快聯絡律師是最合宜的做法。其實香港很多基督徒律師,每間教會、基督教機構和學校也應該盡快物色適當的義務法律顧問,以便在有需要時可以給予初步的法律意見,避免誤墮法網。

其次,「錯就要認,打就企定」。香港太多不願意承擔責任的高官和有權有勢的上流社會下流人物,市民對一些厚顏無恥、推卸責任的人特別反感。因此,若確定有關負面新聞是真實的,道歉已是必然的選擇。當然,很多人怕公開道歉是怕要負上法律責任、甚至涉及賠償的問題。其實,若事件涉及刑事,首先應聯絡律師,律師自然會教大家如何回應,告訴大家哪些可以說,哪些不可以說。而且根據普通法的精神,疑犯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應該假設是無辜的,因此,不應公開代當事人認罪。不過,對於發生了不幸事件應表達遺憾、難過;對受害人表示關心、慰問、願意盡力協助;承諾盡快委派合適的人徹查事件,或協助執法部門調查;若證實有人犯錯不會包庇等等都是應有之義。當出現負面新聞,有關機構是否願意公平公正處理而不是意圖掩飾是最關鍵的,在未弄清事件的細節之前,我們最重要的不是急於下結論,而是願意努力追尋真相。

第三,因時制宜,靈活應變。回應是必須的,但怎樣回應卻可以按本身的情況(包括掌握的資料多寡,應付傳媒的能力和經驗)以及用何種方式回應最有利而靈活考慮。例如:

i. 開記者會硬闖:若已掌握充分的資料,亦已與當事人溝通和有相應的跟進對策,並對回應記者提問有經驗或信心,能公開回應是最好的,問題是大部份教會和機構的負責人皆沒有這方面的經驗和訓練,開記者會硬闖傳媒佈置的地雷陣前宜三思。

ii. 發出書面聲明:好處是知多少就說多少,以及避重就輕,並且有一個本身對事件看法的歷史記錄,亦不會被記者問到啞口無言。但壞處是若聲明太簡單和含糊,整件事仍有太多疑團的話,便會惹來迴避問題、意圖掩飾的批評。這亦會留下很多空間讓記者盡情質疑。因此,在聲明裡,若有負責人或辦公室聯絡人的電話,讓記者可以跟進較為合宜。

iii. 逐間傳媒機構回應:對於缺乏應付傳媒經驗的人來說這是較好的方法。首先,當接到傳媒就某項指控來電要求回應,可由秘書或負責公關的同事先要求對方講述有何問題,最理想的是以書面形式提供問題,(當然應有心理準備記者不會預先告訴你所有問題的內容,總會預備一些問題,希望殺你一個措手不及。)不過,起碼讓你知道大約發生何事,牽涉何人,以便爭取時間翻查有關資料或與相關人士聯絡及了解詳情。之後準備一份載有所有已知資料的「貓紙」,以便在回答問題時隨時翻查。最後,再想一想記者就有關事情可能會提出甚麼質詢,自己又應該怎樣回答。逐間傳媒機構回應的好處是可以令自己不斷改進,就算對第一、二間機構回答得不好,對第三、四間時仍有機會補救。若有需要,可再致電之前那些傳媒作補充。

明光社

iv. 盡量電話回應:用電話回應的好處是對方看不到你的表情,你就不會那麼緊張。另一方面,你可以預備很多相關資料、以及有同事在身邊為你隨時翻查資料。在不知道該如何回應時,甚至可以表示突然有要事(這也不是說謊,因為弄清楚事件才回答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或需要翻查資料,轉頭再覆對方,然後就從容不迫地掛線,爭取時間弄清對方的問題及商量如何回應,這是開記者會和接受現場採訪所沒有的優勢,對缺乏面對傳媒經驗的人和對事件詳情仍然不清不楚的情況特別適合。不過,對一些電子傳媒來說,當然希望有聲有影,要求當面採訪。為了挽回公眾的信任,有時亦難以迴避,可考慮將這些訪問放在較後位置,先累積一些回答其他記者的經驗,找出大家的關注焦點,並想好一些精簡而且重要,能概括事件的重點(sound bite),若察覺對方已有一些預設立場,更要不斷重複自己的重點,而在鏡頭前不要和記者爭拗,因為這不是直播節目,刪剪權在對方手中,爭論只會有害無益,因此,無論對方怎樣詢問,有幾句標準答案是可以不斷重複的,例如「唔肯定,詳細了解之後再覆你」、「涉及有關人士的私隱,不可以隨便公開」、「有些疑問要先諮詢律師的意見才能作答」、「有甚麼進一步行動和回應?要先開會商量,一有決定會立即公佈」。

最後,大家必須明白,連特首、誠哥都沒有辦法控制記者怎樣報道,阻止某些傳媒作人身攻擊,大家在傳媒面前不要自作聰明了,應該老老實實,雖然不是每一句都必須回應,但回應的每一句都必須基於事實,既然不幸的事件已發生,誠懇的態度起碼可挽回公眾一些同情。回應傳媒的策略得宜可以有助止血,但不能令大家「當冇事發生」!惟有知難而進,才有機會在傳媒的地雷陣中僥倖逃生。

抽水的偽術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04/2019

我明白,抽水(即時評論、回應、轉貼、二次創作等等)基本上就是網絡文化的精髓。透過抽水,有時很複雜的事件可以用一個簡單的視點來理解,有時可以觸類旁通,學到更多有趣的東西,有更多時,就是換來一下子的食花生(做旁觀者)的快樂。同時,我們也明白,水不能亂抽,所謂抽水,有時抽著火水,輕則傷身,重則跟車太貼,傷亡慘重。

本文以藝人偷食事件為例,看不同的機構、公司怎樣抽水,分析一下如何抽水時也講道德,即有是非對錯,那條底線應該在哪裡。(以下圖片翻攝自網路。)

例子一:與事件相關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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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抽水,爭議相對較少,例如衣服,裝備等等,都能以與誰人同款來作招徠。不過要留意,將爭議事件主角的名字用作招徠,如果在其他產品中,正常來說最好是先得到對方同意才用的,因為這畢竟是商業廣告,而非學術用途。

 

 

例子二:與事件無關,但取其引申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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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例子最多,通常商業產品也會用這個方法。相對安全的做法是取其正面價值,減少爭議的部份,但同時可以貼返新聞主題就最好。不同公司往往會配合自己在網上的形象,顧客的特點,做些針對性的語帶相關的宣傳。

 

 

例子三:語帶相關,極盡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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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抽水宣傳,其實本身已經有自己想要說的話,不過挪用當時新聞事件的情景來表達。這種操作其實十分危險,原因有二:1. 新聞事件不斷改變,事件與事件之間的改變,有機會影響本身想傳達的訊息;2. 當整件事用盡諷刺的筆觸去表達時,整件事給人的印象隨時變得負面,被認為是在別人的傷口上灑鹽,要用別人的負面新聞來宣傳自己的訊息,並不恰當,落井下石更與政府應有的形象並不相符。

 

 

例子四: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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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抽水的情況可以說是不只是揶揄當事人,甚至有取笑的味道,再加上那些主題標籤(hashtag)的寫法,作為公關,宣傳手法實在麻麻,將別人一件認錯的事如此諷刺,實在是有欠大體。同時作為一間專利的公共交通機構,應該有基本的社會責任,用惡搞的方式表達自己機構的訊息,只會惹來非議。

抽水,其實是一門不易的藝術,在幽默和戲謔之間,界線不容易分清,只是當人人都可以隨意發放訊息時,機構的網頁,其臉書的主頁,也應該是一個公關的渠道,如非必要,勿讓公關變成關公災難。

 

真相往往不能靠表面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1/2019

不要輕易相信眼前見到的事,特別在這「互聯網過敏症」大行其道的世代。正所謂知人口面不知心,何況可能是經過美圖秀秀、甚或是移花接木造成的人面。

網上交友不一定有問題,但和與任何陌生人交往一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而有關金錢和性的要求,莫說陌生人,就算提出的是朋友亦不能輕易答應,因為你/妳根本沒有把握了解他/她的真心,路遙才能知馬力,日久才有機會見人心,愈是重要的事愈需要耐性。

網上欺凌和網上情緣一樣,不要太快下判斷是十分重要的,互聯網的極速傳遞訊息和可以匿名是一個很大的引誘,令人以為毋須負責任和可以炫耀自己的觸角敏銳或辭鋒尖銳。但誰是真正的欺凌者、誰是受害人,靠表面的觀察往往會誤將馮京作馬涼。

民意有時原來也是像霧又像花,當某些政黨和團體受傳媒寵愛,讓它們的意見不斷受吹捧,卻原來不一定是真相,台灣去年底有關同性婚姻的公投,讓大家都上了寶貴的一課,大多數人的心聲往往竟無法傳開!

回到教會群體,作為強調愛心,重視公義的一群,我們在實踐信仰的時候究竟有沒有按真理辦事;我們重視的價值究竟有沒有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實踐出來;我們對待我們的同工究竟有沒有盡力做得更好?今期《燭光》想和大家探討的正是在待人接物上如何求真,而求真是要付代價的,真理不是用來對付別人,而是用來改變自己的。

自拍、直播者的自我形象與感覺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3/07/2018

大家是否喜歡自拍呢?在自拍及分享的過程中,你的感覺如何呢?當中的開心和滿足是來自覺得自己將相片拍得很好?還是來自別人按讚或文字回應?這些網絡互動又能否滿足人與人之間溝通的需要呢?

英語selfie(自拍)一詞早在2002年已在網絡出現,在2012年其「人氣」愈見高企,[1] 在2013年更成為了牛津詞典的年度詞語(Word of the Year 2013)。[2] 因著社交媒體的興起,selfie被媒體、普羅大眾廣泛使用。

就算閣下不是自拍愛好者,相信身邊總有一、兩位常常在不同的環境都喜歡自拍一番的親人、朋友吧。他們總是會偶爾拿出手機,甚至「自拍神棍」進行自拍,之後就會以「P圖」(用修圖程式)為相中人美肌、美顏,再放上社交媒體分享,盼望得到友好的回應及稱讚。

男男女女都有自戀的一面

Selfie一族似乎以女性居多,有調查數據顯示,女性在各種社交媒體上發佈自拍照的平均頻率差不多是男性的兩倍,這是否表示自拍、發佈的頻率愈高就是更加自戀呢?根據美國一份在2015年於學術期刊出版、有關兩性自戀情況的研究顯示,一般而言,男性比女性自戀,[3] 男性的自戀主要體現在壓榨他人和對權力渴求的行為上,而在虛榮心、自我炫耀方面,兩性之間沒有甚麼明顯的差異。[4] 而女性之所以更喜愛拍照分享,是因為它能強化外貌吸引力這種對女性重要的特質。

以往,我們的照片,多是由攝影師或別人拍攝,無論是角度還是效果,都不是自己所能控制。但現在,通過手機自拍高質素的前置鏡頭及修圖應用程式等硬件和軟件人們可以在社交媒體分享自己認為最美的一面,自由掌控自己的形象,有人稱之為印象管理[5] 如上文提到,男、女為求提升自己的外貌與吸引力,他們可以用美圖工具甚至改圖工具,令自己看起來更美,因為當中的美肌、縮小、放大等功能,令人的皮膚、身形、面貌等都可以虛擬地「改善」了許多,[6] 筆者會稱之為「虛擬整容」。

是印管理還是喬裝騙局?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由於網上分享自己的相片,可以是感性的、性感的、神秘的、美豔的、冷酷的……更重要是透過分享照片,得到別人認同的感覺,希望別人按自己的期望來認識自己、回應自己、也有不少人會在當中建立形象。眼見眾多友人的社交媒體相片都充滿「仙氣」,欲在芸芸眾生中被人關注、讚賞,有些人自覺外表比其他人優勝,所以發放出來的相片必然要有一定水平,起碼也不能比別人的差,更不能將自己醜化,為了「生存」,不少人會P圖修改自己的相片。

這種「理想形象」在面對面見到當事人之前,或許還可以令人充滿幻想及期盼;但當你真的看到了當事人,無論是外表、談吐、性格等等,這一切都呈現在人前時,以往的幻想也可能隨之破滅。所以這種「喬裝」也只限於網絡當中出現。

互動中的寂寞

網上直播也是現今社會流行的現象,除了部份人想以此來建立知名度、賺取金錢,實在亦有不少人是沒有太多計劃,喜歡用直播分享自己即時的心情、所處的地方及場景,以及自己的想法及一舉一動。電影《圓美圈套》(The Circle)中社交媒體公司Circle有句口號是:“Sharing is caring”(分享就是關心)。直播能令觀看者有一種參與其中的感覺,直播者亦可以一邊分享,一邊看到別人的回應,這種虛擬交流亦是一種互動,觀看者的反應,也可能會影響著直播者的行動。

社會學家Robert S. Weiss於“The Fund of Sociability”一文指出:「與他人的關係是不可或缺的,如失去它們會令人感到痛苦。」[7] 當我們於網絡互動中體驗過互相關心、讚賞、分享心事……我們大多都不想失去當中的親密感或信任,雖然我們在理智上知道網絡的關係是虛擬的,並不穩固。而我們想緊虛擬關係的背後原因,可能是源於我們在真實生活中感到寂寞:缺乏分享的對象,生活中缺少被關心的感覺。

當一些家長批評子女經常留連在網絡世界中,寧願與陌生人溝通也不願與家人傾談的時候,不知道這些家長有沒有真誠地關心子女,耐心聆聽、接納他們的想法,用愛去擁抱他們呢?

明光社
明光社

 

(本文原載於第121期〔2018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Selfie’ Named Word of the Year,” VOA New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9, 2013,

https://www.voanews.com/a/selfie-named-word-of-the-year/1793416.html.

[2] “Selfie named word of the year for 2013,” CNN, last modified November 20, 2013, https://edition.cnn.com/2013/11/19/living/selfie-word-of-the-year/index.html.

[3] Emily Grijalva et al., “Gender differences in narcissism: A meta-analytic review,”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41, no.2 (March 2015): 261–310, https://doi.org/10.1037/a0038231.

[4] 同上。

[5] Placing Individuals & Brands in the Digital World , “I Made Me: A Look At Online Impression Management” Medium, last modified January 20, 2021, https://dyi9.medium.com/i-made-me-a-look-at-online-impression-management-f1dbfb4c2ad5.

[6] 何樂高:〈【超多圖】P圖前後的絕望真相 網民:超越喬裝,完全是詐騙〉,《香港01》,2017年6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100009/超多圖- p圖前後的絕望真相-網民-超越喬裝-完全是詐騙(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9日)。

[7] Robert S. Weiss, “The fund of sociability: Relationships with other people are essential and their loss can be traumatic,” Trans-action 6 (July 1969): 36–43, https://doi.org/10.1007/BF02819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