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引軒然大波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7/2011

台灣教育部計劃在本年8月在國中小學原有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另外加入「認識同志」的議題,其目的在幫助國中小學生學習尊重和接納不同性別認同、性傾向者。「台灣真愛聯盟」(簡稱「真愛聯盟」)提出反對的意見,並向教育部提出五個指控,[1]更在網上發起聯署,截止6月底連署總人數已超過21萬人。
 
事件在台灣掀起一場有關「性別」議題的爭論。「真愛聯盟」一方透過家長、教師和教會等傾向保守的網絡,向公眾傳遞反對的訊息,指出教育部編印的三套教師資源手冊內容不恰當,認為在國小五至六年級要教的並不是手冊強調的「認識多元性傾向」,而是認識並尊重不同的性別特質;又指教師資源手冊只強調「性需求與情感需求可以分開來滿足」,沒有提醒學生在心性未成熟之前發生性行為的後果和同性性行為的高危險性,反而暗示「國中小」學生在性交過程中,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但根據台灣刑法,與未滿14歲的男女進行性行為是違法的。
 

四大訴求  立委贊同

「真愛聯盟」表示教材內容可能混淆兒童性別認知,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並引導其發展多元情慾(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甚至不確定),以及多元家庭(男男婚、女女婚、性愛分離伴侶等)。她們認為教育部應更積極的落實教導生命教育、品格教育與合宜的性教育,而非只是消極於教導情慾解放、安全性行為及同志教育。她們有以下四項訴求:

  1. 我們尊重且不歧視個人之性別傾向,但是反對在國中小教育階段中,加入多元情慾、多元家庭、多元婚姻之教材。
  2. 立即停止發放現行不當的教師資源手冊教案、教材至全國中小學、停止辦理相關的研習活動,並重新編輯。
  3. 重新編輯時,應以相當的篇幅納入「不同於性解放概念」的性別教育之論述。性別教育專家不能只含括單一觀點者,並應邀請家長、青少年兒童心理發展學者,以及生命教育、品格教育、課程專家以及倫理議題方面之專業人士參與。
  4. 至於解決性別歧視/霸凌、性別認同、性別氣質刻板印象的現實問題,應更積極的落實教導生命教育、品格教育與合宜的性教育,而非只是消極於教導性解放、安全性行為及同志教育。[2]

 事件引起台灣立法委員的關注,有立委、教師和家長團體質疑國小是否適合教導小朋友多元情慾、多元婚姻等性別議題,更有立委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中向教育部提供質詢,指出教育部製作的教育資源手冊內容非常不妥,認為教材易引起混淆。因著社會上強烈的反對聲音,教育部表示將重新啟動課綱修訂機制,討論課綱裡「認識多元的性取向」這項能力指標是否從國小階段開始教授。[3]
 

真相聯盟VS真愛聯盟

對性別議題持較開放立場的人士亦不甘示弱,製作名為「台灣真相聯盟」(簡稱「真相聯盟」)的網站,在網上發文逐點駁斥「真愛聯盟」的論點,指責「真愛聯盟」提出不實內容來欺騙公眾,歧視同性戀者,仇恨製造。她們指出「真愛聯盟」:

  1. 是由基督教/天主教保守教派在背後主導的組織。
  2. 以造假、扭曲、斷章取義後的內容搏取群眾的支持。而教育部編制的是教師參考用的手冊,並非要直接用在小朋友身上的教材。
  3. 同時進行網路與實體連署,連署程序不公不義。
  4.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最嚴重的歧視都能說是尊重。

 「真相聯盟」亦發動抗議「真愛聯盟」的聯署,截止6月底已有37,000多人參加。[4]報章及網絡上亦出現為數不少反對「真愛聯盟」的評論。
 
「真愛聯盟」在爭議聲中上載「說明澄清」,如指出教育部編印的教師參考用手冊內附有多個教案,根本就是給各科老師使用的課程教材[5],及向教育部遞交長達54頁的《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課綱修訂建議書》;[6]另一方的「真相聯盟」亦逐一作出反駁。[7]到目前為止,雙方之間的爭辯還在進行。
 
台灣立法院在6月6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禁止校園「性霸凌」行為,以他人的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即屬違法。[8]立法只是治標,教育才能標本。筆者相信無論「真愛聯盟」和「真相聯盟」雙方都期望能減少校園「性霸凌」行為出現,性別平等教育確實有在校園實施的需要,且看台灣教育局如何處理這次的爭論。
 

 
[1]詳情請參閱第78期《燭光網絡》P.16-17〈同志教育滲入台灣校園〉
[3]2011/05/05,《自由時報》,〈情慾、同志教育列課綱立委砲轟〉。
[6]http://dl.dropbox.com/u/32034437/致教育部國教司%20%20%20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課綱修訂建議書-含附錄5表.pdf
[8]2011/06/08,《聯合報》,<立院三讀通過性霸凌最重可退學>。

相關文章

家中有個同性戀孩子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17/05/2021

家中有同性戀孩子,父母可能滿腦子的問題,先問為甚麼會這樣,隨即責怪自己,是否有甚麼做得不好,同時又希望孩子可以變回異性戀者,但實際上事情並非如此簡單就可以處理,當中的掙扎、擔心、爭吵,可以怎樣處理?家長又是否知道孩子的想法?明光社在今年3月11日舉辦「家中有個同性戀孩子」網上講座,邀請了同性戀者的父母,曾經歷過同性戀生活的過來人,以及牧養同性戀者的牧者,分享他們的經歷和心聲。

李生李太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知道他是同性戀者,是孩子自己「出櫃」告訴父母自己是同性戀者,李生坦言第一個反應是憤怒:他說:「我拍枱佢又拍枱,完全無偈傾,傾親就鬧交。」李太承認,剛知道時當然是很驚,因為不知道同性戀是甚麼一回事,同時又很擔心,不知道同性戀對孩子有甚麼影響。

曾經是同性戀,但近年決定正式離開同性戀生活的香港心性教育協會輔導總監姜雁慈笑言,家中父母真的不明白同性戀其實是甚麼一回事。她憶述「出櫃」那天,其實純粹心血來潮,只覺得媽媽心情很好,就主動告訴她,豈料對方以為自己懷孕,最後說了一整天以為她已經很明白,但原來並不是。她說:「點知第二日,即係過咗24小時,我哋去飲茶嘅時候,佢先喺度追問……」

知道之後,是否就代表會很懂?很接納?當然不。李太說:「知道之後,其實唔知點算好,因為其實唔係好知係咩事,幸好當時已經有返教會,教會牧者轉介他們到機構尋求協助,機構亦好好,很多時候關心我哋嘅需要。」李太後來也加入了該機構的家長小組,在過程中與一眾同路人,學習認識同性戀的生活,並在過程中學習接納自己的孩子。

渴望父母的接納

姜雁慈笑言,其實作為子女也有自己的擔心。她說:「近呢三年愈來愈想同屋企人講,但之前會隱瞞屋企人,唔想佢哋唔開心,同性戀對我嚟講係人生最大嘅秘密,會唔會屋企人唔知會開心啲呢?但係如果佢哋最後都唔知,我覺得我存在的身份有點迷失,我覺得我會好想我最親的阿爸阿媽知道,我其實期待他們接納我,很想他們對我說:『唔緊要,其實我都係好愛你。』」

中學時期對自己是否同性戀有很多困惑的阿龍,自小缺乏父愛,他坦言因為本來就很少見爸爸,所以不會向他「出櫃」,同時又因為家庭成員各有自己的擔子,所以中學時期也不太想分享自己的性傾向。面對他認為混亂的家庭狀態,最後還是跟姐姐分享了自己的性傾向,幸好姐姐十分接納,阿龍認同,要向家人分享自己的性傾向會有很多擔心,覺得父母未必認識這是甚麼,同時也擔心他們不接納。阿龍現在已不再困惑,還與姜雁慈一起幫助有困惑的人士。

憂心子女的將來

牧養青少年和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群體的青少年牧者陳銳澤(Jason)認為,其實子女和父母面對這個議題時,彼此都有很多掙扎,但肯定的是大家都很珍惜跟對方的關係,同時也不懂得表達關心,很多眼淚就在這種狀態中出現。他說:「其實子女想同爸爸媽媽講之前會好焦慮,擔心無咗個屋企和爸爸媽媽,關係一開始係可以變得好僵,而爸爸媽媽知道事情之後,往往會怪自己,係咪教得唔好,令到自己的仔女變成同性戀,將個責任放晒喺自己身上面。有啲父母甚至會擔心仔女係同性戀者,到仔女年老的時候就無仔女陪伴佢哋。」

這些傳統的思想本身並沒有對錯,只是傳統文化使然,但Jason形容,這樣會令父母很自然的想去「扭轉」這情況,父母表面上像要教子女怎樣做,其實是想修補覺得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他又指:「其實呢一代的人看自己的身份時,比較放鬆一點,佢哋有多一點的資源,朋友圈的接納多咗,識傾的人多咗,不論在網上和教會實體都有人幫助佢哋,比較大的宗派的青年牧者,他們愈來愈不會逃避去講呢件事,當知道他們身邊的羊有這些掙扎時,有許多人願意去接受裝備,接受不同訓練,有些事他們面對得更多,這是一個轉變。」

搭建溝通的橋樑

曾經在小組中與不少同性戀者父母分享的姜雁慈認同Jason的說法,並指出必須要讓父母明白,孩子的性傾向不是由父母決定的,孩子自己也有份選擇,至於孩子是否改變,這是他們的決定,父母可以做的事未如他們想像的多。她表示,家長致電求助,有的會心急希望子女改變,又或者乾脆說想認識一些已經脫離了同性戀生活方式的過來人,讓他們了解可以怎樣令子女改變。她會跟這些家長解釋,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同,而改變往往是基於愛和溝通才會出現。她說:「我會對他說,這些是生活的習慣,是需要時間才改變,如果大家可以溝通,就用日常你們的溝通模式作為起點,慢慢搭建可以溝通的橋樑和空間,這對長遠來說是好事。」她又以自己跟爸爸的關係為例子,因著愛和溝通,彼此的關係有所改變,她更在生活中微小的事情上,感到父親的愛和關心,亦經歷在愛中被建立。

看足本講座,截至5月4日,影片觀看次數已達432次。

明光社

同運議程LGBT Agenda(2018年8月)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4/09/2018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國際

美國疾控中心的調查顯示,自認是同性戀,雙性戀或性向不確定的青少年在2017年有14.6%,較2015年上升了3.4個百分點。2015年的調查亦顯示上述群體有較多人涉及各種危險行為,如煙酒大麻、醉駕、13歲前便有性行為、以及有多名性伴侶等。也有人指出在大城市的學校區域中,也就是計生會(Planned parenthood)可順利推行計劃的區域,則有更多這類青少年。

美國聯邦政府衛生及人類服務部(HHS)曾經對那些因信仰緣故拒絕讓同性伴侶收養的機構,凍結其15%的資金,有機構因而被迫關閉。眾議院籌款委員會在7月通過了一項修正案,允許領養機構以宗教為由拒絕同性伴侶的申請。

美國的兒童圖書服務聯會(隸屬美國圖書館聯會)的一個委員會表示支持變裝皇后(Drag Queen)故事時間,讓孩子聽有關同性戀的故事。紐約一名僅10歲的變裝小孩(Drag Kid)在同志驕傲月接受訪問。有媒體稱他為「未來是屬於酷兒的證據」。

美國印第安納州布朗斯堡鎮(Brownsburg)一名管弦樂隊老師因不想鼓勵跨性別行為而拒絕稱呼一名跨性別學生的新名字,他因此被迫辭職。

美國加州有一個妻子,不介意與丈夫前女友同住,最後夫婦二人都愛上該女子,更決定在結婚一週年同時向她求婚,並有意舉行「三人行訂婚儀式」,日後一起生兒育女。   

 

英國愈來愈多學校,為照顧跨性別學生的需要,考慮禁止女生穿裙,現時最少有40所中學已實施該政策。有女權人士不滿有關做法。  

英國西約克郡一所女子監獄,有未接受性別重置手術的男跨女囚犯,性侵四名女囚犯。  

倫敦的同志遊行中,女性主義者與跨性別團體起了衝突。  

英國一名在公營部門工作的醫生,在接受成為健康及殘疾評估員的培訓時,導師要求他須依據病人心理認同的性別填寫報告,該醫生卻認為性別是由生理及基因決定而拒絕配合,最後他遭解僱,理由是他的行為有可能觸犯平等法例。

英國跳水運動員戴利(Tom Daley)宣佈代母為他及其同性伴侶誕下兒子。

蘇格蘭宣佈公立學校將對年僅五歲的兒童教授新的性別課程,讓他們知道性別是由他們自行「決定」。  

 

加拿大同運異見人士Bill Whacott,兩年前因在同志遊行中派發福音及提供同性戀者醫療資訊的單張而被捕,政府為此發出全國刑事逮捕令,他遂向警方自首。拘留期間,他稱只獲少量食物及得不到所需藥物。他在保釋外出後更遭公司解僱。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管治於6月落入進步保守黨手中,新任教育部長宣佈將在秋季學期,棄用現時涉及性別認同、肛交等內容的性別教育課程。  

加拿大阿爾伯塔省一名男子為節省每年1,100加元的汽車保費,決定申請更改性別身份。只需數週的時間,他便收到標註他為「女性」的新出世紙。 

多倫多一名婦人不滿在女子庇護所,被迫與一名男跨女人士共用房間,她向人權法援中心查詢時,反遭中心指她以男性代名詞稱呼室友,已涉嫌構成歧視及觸犯人權法。

 

一項新研究指出接受荷爾蒙療法的男跨女人士,患上心血管疾病的機會率比生理女性高80至90%。 

 

葡萄牙國會於7月通過一項法律,讓16歲以上公民只需自我聲明,而不需要提供醫生開出的「性別困擾」證明,便可以改變其性別;新法案必須得到總統簽署後才能生效,但他曾在4月時拒絕簽署第一個版本的性別法。  

 

以色列政府通過新法律防止同性戀者透過代母得到孩子,新法引起大規模的同運人士示威。一位拉比發言反對同性領養,200多名拉比聯署支持他,他們指責同運人士用咄咄逼人、恐怖及不停運用傳媒進行洗腦工作,試圖令人將不道德的性行為視為英雄。  

 

本地

公務員同性伴侶福利案,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將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

菲籍男跨女人士三年前提出司法覆核,稱在囚時遭警方及懲教署不人道對待。高院裁定申請人部份勝訴,指署方拖延他接受荷爾蒙治療屬失職,並提醒相關部門為跨性別者搜身時要顧及其私隱及尊嚴,又建議警方未來訂立指引。但高院同時裁定有關部門的做法不涉及歧視及違憲。 

有同志組織與大學做了一項有關本港女性性小眾的調查,發現近八成受訪者曾經歷最少一種「親密暴力」,當中以心理暴力比例最高,其次是身體暴力,當中僅兩成人願意向警方及社署求助。  

正生書院男生乘男同學沐浴後未穿回上衣之際,兩度摸對方乳頭。法官不接納被告因貪玩才有此舉動。現年18歲的被告非禮罪成,被判入戒毒所接受治療。

(資料截至2018年8月21日)

駁廢婚主義:為公義而設的婚制

招雋寧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1/09/2018

女權:從父權裡解放

主張酷兒理論的女權者主張廢除婚姻制度。在他們眼中,這種結合制度是男人用以維持特權階級、壓制他人的歷史產物。當代的男和女都應該從權力所建構的婚制中,得到解放。即使同志爭取同性婚姻,也不過是跌入「同志渴望特權」的迷思,剝削其他性小眾。在不具道德批判下,人可以自由分合──沒有一種生活擁有更多稱譽、資源、權力。結論就是徹底廢婚。

 

自由至上主義:從公權裡解放

自由至上主義者都同意以上結論,只是理由不盡相同。他們透過放大婚制歷史上某些差異部份(dis-continuous),證明「婚制型態不一而足」,從而支持婚制任人改變。既然婚姻定義充滿爭議,政府就更應該保持中立。若政府承認某一套婚姻,或以此體現某種宗教或道德觀念,就會迫令其他人違背其良心,強制接受,人追求個人幸福的自由就受到侵犯。

他們相信政府不能說「某一套婚制才是正確」,也無權干預每個人對私人結合的喜好。人與人之間私人、有共識的性關係,要向政府登記,這樣豈不極權嗎?自由至上主義者以此解釋,政府根本沒有角色去干預私人婚姻關係。所以,政府不應舉行婚禮,登記婚姻關係,就婚姻關係訂立任何法律。

 

婚制原為公義

兩個廢婚思想的共通部份都在於貶抑婚制,即剔除權力的「御准」──就算是訂立私人契約,都應是沒有道德價值、不由他人干預的,不是那種在道德意義或在公共權利上有「較優越」意義的婚姻盟約。

男女婚制真的只是權力的產物,沒有其他意義嗎?英國布里斯托大學(University of Bristol)法理學教授朱利安.韋科斯(Prof. Julian Rivers)有力地駁斥廢婚主義者,認為廢婚是徒有形式。

他從法理的觀點,見到婚姻法一路走來,源於解決家庭關係的不公義情況。他列舉了大量婚制法規,分析婚制以代理的角色(as a proxy),保障人的基本權利。

 

累積經驗的法律代理

韋科斯教授認為,廢婚只是表面上可行,但去到最終,還是要重新制訂某種與現時所謂「婚姻」內涵相約的制度。因為,即使社會裡沒有婚姻法律和制度,人還是會結合,結合裡還是會出現不公,不公還是要訴諸外在的仲裁。

舉例說,婚制的發展一路走來,已能保障女性離婚時分得家產,這法規原是出於公義──雖說真實賺工錢的可能是男方(或女方),但女方(或男方)卻付出了打理家務的勞力,離婚時女方(或男方)應分得財產。而人性卻告訴我們,願意結合的人鮮有為失婚張羅打算。沒有婚制,私下結合的人一旦鬧翻卻未能分得財產,現實生活中,他們最終還是訴諸法庭來討回自己的公道。

相類情況不勝枚舉:夫妻雙方免被侵權的法例、前任女友/男友繼承遺產、配偶不能成為證人、法定父親的婚生推定、配偶的福利和租戶權責……韋科斯教授形容,今天法庭為著上述林林總總的官司而苦惱。過往,婚制作為代理能較輕省地處理的問題,但對現今許多不肯結婚的人來說,他們變相是沒有受到保障。

 

廢婚徒有形式

韋科斯教授看穿廢婚主張,形容其為「形式與實體(form and substance)的張力」。

從前婚制未完善,男女兩性的結合,弱勢的一方(女性和兒童)往往得不到保障。英國政府就曾借用了基督宗教對婚姻的規範等等,發展出現代婚制,以求撥亂反正,守護弱勢人權。其後,廢婚主義者以解放為由,不再希望以悠久的婚制結合,然後為私下結合重新定下新名稱:同居(形式)。在實際的同居關係(實體)裡,較弱勢的一方遇上不公義,又再次等待公權力為他伸冤。

這顯示了相當大的吊詭──以廢婚脫離權力的主張,使人更大程度地訴諸於法庭的公權力。法庭面對過多同類的結合訴訟的張力,又會要求政府以某種「形式」去解決結合的種種問題,促使制訂同居法規──現實裡還是與婚制大同小異。

實質意義上,這種結合制度不論叫作「婚姻」還是「同居」,都是指向同一類結合。原因是,在概念上是先有婚姻關係(實體),才因應而衍生出婚姻制度(形式)。

廢婚主義者所主張的不過是削減了婚姻的「官方性」──再沒有婚姻登記和其法規,但那種結合仍繼續發生,人仍然需要婚制去肯定公正的功能。況且,即使是廢婚主義者都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現今世界裡從沒有一個司法系統裡是完全沒有婚姻法的。

政府為所有「善」都下個定義,固然會帶來不幸,相信這是不容否定的。但若果廢婚主義者不理會婚制一路走來的貢獻,它防止或彌補了許多家庭中的不公義,這其實是不公允地抹煞了婚制的善。自由至上主義者須要重新審視「婚制」是一種維繫人取得幸福的基本益品(primary goods)。酷兒理論常被女性主義內部批評「離地」──解釋力低──是故也不無原因。大量私下同居的人不單沒從權力中解放出來,烏托邦式的平等仍有如迷霧般捉摸不定,與支持廢婚的酷兒理論者的想像背道而馳。

 

參考文章:

Hill, Daniel. “The State and Marriage: Cut the Connection.” Tyndale Bulletin 68, no. 1 (May 2017): 95–119. https://www.academia.edu/34386142/THE_STATE_AND_MARRIAGE_CUT_THE_CONNECTION.

Rivers, Julian. “Could Marriage Be Disestablished?” Tyndale Bulletin 68, no. 1 (May 2017): 121–151. http://www.tyndalehouse.com/Bulletin/68=2017/Rivers-32.pdf.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1/9/2018

台灣同志教育為香港敲響警鐘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3/01/2017

性教育對兒童及青少年成長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因當中內容足以影響將來社會整體的性價值觀。台灣同運人士早已洞悉先機,極力從教育層面加入同運元素,從小影響學童。今天台灣課室的情況,極有可能成為明天的香港,因此我們更需了解台灣的狀況。

《性別平等教育法》中的性別不止於男女

台灣於2004年頒布《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平法),當中註明立法目的為「旨在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1] 性別平等本應是指男女兩性在社會上不會出現差別對待,而且這也是普遍地被接受的概念,但因社會對於性別的概念出現改變,性別不只局限於生理上的男女兩性,所以台灣當局於2011年修訂性平法,將性別擴展至性別特質、性別認同及性傾向上。[2]

性平法為中小學的性別平等教育訂下一系列課程綱要,當中包括「認識多元的性取向」、「尊重多元的性取向」、「認識多元的家庭型態」等,校方不可因著這些「性別」元素而在招生、教學及其他方面存在差別待遇。[3] 性平法亦要求學校在編寫、審查或選用教材上要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呈現多元的性別觀點,學校亦需避免因著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而出現的性霸凌情況。當中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中的「性別」並不止是生理性別,亦包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從此同志議題取得進入校園的正當性,學校只能從正面的角度評價各種性別議題,反對及批評的聲音從此被迫在校園消音。

學校教材成另一個必爭戰場

台灣教育部並沒有就性別平等教育訂下指定教材,但就曾委託專家學者編撰合乎性別平等教育原則的性平教材以供教師參考(小學:《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初中:《性別好好教》),但當中卻以性解放的角度切入,提倡多元情慾,[4] 甚至將違反台灣刑法的行為(如兒童與少年的性行為及墮胎)合理化,最終這些教材在輿論大力反對下下架。[5]

在性平法的框架下,性解放思潮不斷滲進校園,反對同志議題的資訊卻被排除於外,持保守立場的性教育機構亦面臨被趕出校園的壓力。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曾於2012年9月6日發出公文,指有關貞愛立約承諾、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等宗教團體課程,不宜納入性別平等教育及性教育課綱內容,呼籲學校慎選團體到校負責性教育。[6]

「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協會」是台灣一個推行生命教育的機構,他們的《青春啟航》性教育課程教導學生持守身體界線,拒絕婚前性行為,鼓勵「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價值。因此,協會引來批評,指課程內容違反性平課綱中多元性別觀點的要求,亦被指沒有向學生教導「安全性行為」的知識。值得注意的是《青春啟航》課程的對象其實只是小學五六年級的學生,而台灣的學校其實在其他課堂上已經有教導安全性行為了。[7]

人與人之間意見儘管出現分歧,但仍可以和而不同地以尊重的態度相處,但以上事件讓我們看清台灣同志運動眼中的尊重和多元,原來只限於認同及採用他們那套性解放多元性別霸權論述,更要將與他們立場不同的性教育內容趕出校園。

香港性教育非必修課程

回到香港的處境,教育局並沒有將性教育列為必修課程,只建議學校把性教育融入各學科課程之中。本港仍然沿用1997年由當時教育署出版的「學校性教育指引」,在學前教育、小學及中學三個階段羅列出一系列的性教育主題及教學目標。「性傾向」的教學早已出現在中學階段「了解自己」的性教育主題中,指出要尊重及接納不同性傾向及生活方式的差異,相信大家在這基礎上都能有共識。但就著性傾向及性別認同再作更深入討論的話,卻已超出這指引的範疇。

校方須留意性教育工作坊內容

香港情況有別於台灣,台灣的學校以公立為主,香港則以津貼學校為主。因著以學校為本的政策,學校的辦學使命及管理工作落在辦學團體及法團校董會身上,學校對於性教育的內容及方向有絕對自主性,教育局則退居為支援學校的角色。因著同志議題近年在世界各地備受關注,所以多了學校關心此課題,校方並會邀請坊間團體到校負責有關同性戀的性教育工作。

本港一些關心同志議題的機構能為學校提供同性戀性教育工作,當中不少更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或平等機會委員會的資助。但必須留意的是政府資助不等如政府或教育當局一定認同有關內容。在尊重同性戀者的大前提下,亦必須承認同性戀在現今社會仍然是一個具爭議性的議題,而多元性別、性別中立、性傾向歧視、同性婚姻等議題也難以在社會中得到共識。學校在選取機構時要加倍留意機構本身對此議題的立場及其性教育工作的內容,以檢視是否切合學校的期望及要求,很多時單憑題目或口號,未必能真正了解其背後究竟會教甚麼。

 

 

[1] 「性別平等教育法」,全國法規資料庫,2013年12月11日,網址: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7

[2] 同上

[3] 同上

[4] 「國中小性平教材「教做愛」 教部被糾正」,《自由時報》,2013年11月15日,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30451

[5] 同上。

[6] 「守貞公約 墮胎影片 禁入校園?引發性解放論戰」,《中時電子報》,2012年10月1日, 網址:《中時電子報》,https://goo.gl/9jQMKx

[7] 「彩虹媽媽遭立委質疑 網友:拒絕婚前性行為是最好的教育」,「風向新聞」,2016年11月1日,網址:https://kairos.news/55524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6年12月)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3/01/2017

台灣立法院漠視民意積極推動修改《民法》以通過同性婚姻,令社會產生極大撕裂。香港同運亦涉及不同層面,綜觀世界各地同運都採取不同的手法,使同運的價值觀慢慢潛移默化,讓人減低捍衛道德價值的敏感度。

國際

成為對抗同運潮流的小眾堅持

墨西哥下議院投票以19對8否決通過同性婚姻。[1]

羅馬尼亞憲法法院將一宗有關同性婚姻的案件轉交至歐洲法院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羅馬尼亞政府拒絕承認Adrian Coman及其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二人在比利時結婚,並於2012年移居羅馬尼亞,因同性婚姻在當地並不合法,政府並不承認。[2]

美國德克薩斯州一間名為Wilshire Baptist Church的浸信會教會,其網站表示不會因會友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否決其成為教會領袖、進行嬰孩奉獻禮或舉行結婚。德克薩斯州浸信會聯會 (Baptist General Convention of Texas, BGCT) 於11月向該教會的領袖George Mason發警告信,表明不接受認同同性性行為的教會的奉獻,教會也不能派員參與年度會議,而且該教會的會友亦不能擔任總會的領袖及董事會。[3]

去年10月中美國德克薩斯州聯邦法官發出臨時禁制令,禁止由奧巴馬政府強推的「廁所法案」,並適用於全國。[4]

歐洲法院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否決愛爾蘭都柏林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 Dublin)退休教授向校方申請同性伴侶可在他死後領回退休金。退休教授Dr. David Parris於2010年退休時投訴,指校方禁止其同性伴侶可申領他的退休金,校方的理據是民事結合在2011年才在愛爾蘭正式生效,而那時Dr. Parris已年過60歲。而歐盟準則並沒有要求愛爾蘭必須追溯承認民事結合前的相關福利,故裁定不涉及歧視 。[5]

改變不能提

馬爾他國會通過有關肯定性傾向、性別身份及性別表達的法例,提供更正治療及發出與之相關的宣傳均屬違法,觸犯者會被罰款1,000至5,000歐羅或監禁最多5個月。[6] 新法例亦將更改性別的年齡降低至16歲,有關人士毋須向法庭申請或得到父母同意。[7]

美國紐約州伊利縣議員Patrick Burke倡議立法禁止有關提供性傾向改變的治療。[8]

異見不能說

英國一名中學教學助理Victoria Allen按信仰原則回答學生關於同性戀的提問,翌日即被校長查問,校長並表示對她進行調查,在這期間她的工作範疇會被收窄,最後她收到紀律警告信。Allen決定上訴,學校後來道歉,表示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信仰。[9]

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一名父親向學校校董會申請,當學校教導有關同性戀、跨性別,及其他違反信仰教導的性教育時帶走兩名孩子,法官表示包容與平等比個人的宗教在公共教育中得到保障更重要。有提倡宗教平等的機構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認為這個聲稱多元及包容的國家內沒有真正的包容。[10]

北愛爾蘭餅店Ashers Barkery於2014年因信仰立場,拒絕應同志組織要求製造支持同性婚姻的蛋糕而被裁定違反歧視條例,餅店負責人其後上訴至最高法院,並於去年11月22日進行聆訊。[11]

加拿大國會討論議案C-16(Bill C-16),內容提議修改加拿大人權法及刑事法,將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列入被禁止的歧視範疇,並將對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的仇恨言論列為刑事罪。[12] 多倫多大學亦就以上議案舉辦論壇,多元性別研究中心主管及心理學系教授Jordan Peterson表示他拒絕使用「性別中性」的稱呼,認為這只是為了政治正確,亦指出議案C-16會帶來負面影響,包括:攻擊了客觀事實及生理的意念。[13]

台灣同運氣勢凌厲 政府傾側力推

台灣嘉義縣成為第11個准許同性伴侶註記的縣市,政府於去年10月開始接受註記,同性伴侶可簽署醫療同意書、代辦護照、申請照護假等。[14] 而在去年12月26日,台北市政府發出「同性伴侶證」,縱然該市已有同性伴侶註記服務,但民政局官員為了進一步促進同性伴侶權益,以及方便同性伴侶證明其關係,於是發出同性伴侶證。[15] 在首日已有七對同性伴侶申請,共發出十四張證。[16]

時代力量黨詢問五位大法官提名人是否贊成同性婚姻,五人當中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傾向認同,張瓊文主張用特別法承認類似婚姻的生活模式,黃昭元則表示相關釋憲聲請繫屬司法院大法官,以免影響審判獨立而不作回應。[17]

台北市政府於去年10月下旬的同志遊行當天高掛彩虹旗表示支持。而遊行積極推動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及刑法第235條[18],當晚亦於總統府前有極度意淫的脫衣舞及音樂表演。

同一時間不同政黨力推民法修正草案,[19] 以令同性伴侶締結婚姻。不同的修正草案版本在2016年11月初通過一讀,及至11月17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主席初審尤美女、許毓仁及時代力量黨團版的婚姻平權法案,但因引起重大意見分歧,而且眾多反對市民聚集在立法院門外抗議,[20],[21],[22] 最後需暫停並於11月24日及28日開公聽會。[23] 公聽會的爭論點在於修民法還是立專法,但兩個方案都引起社會極大爭議。[24] 台灣民意基金會就「同性婚姻合法化」進行全國性民調,發現目前社會對此議題的共識程度是零。[25] 

到12月初近18萬市民上街反對修改《民法》及表達對性平教育的不滿。[27] 之後,挺同運的團體亦舉行集會,並聲稱有25萬人參與。[28] 及至12月26日初審通過修法草案,預計最快2017年4或5月完成三讀。[26]

本港

滙豐銀行總行門前放置兩隻代表支持LGBT的彩色獅子,毀譽參半。

同運團體正申辦成為2022年同志運動會的主辦城市,若申請成功,香港將會成為亞洲首個主辦城市,有關團體預計會帶來數以億元的經濟收益。[29]

特區政府被揭發於去年6月發出外交通知,容許駐港的領事館官員的同性伴侶和配偶,只要能出示證明他們關係的文件,以及持外交及官方護照,便可獲發簽證留港,亦毋須申領工作簽證便可留港工作。[30]

香港同志遊行於2016年11月26日舉行,多位立法會議員、多國領事及平機會主席陳章明均有出席,遊行於雨中舉行,人數比去年為少。

衛生防護中心公佈本地第三季新增190宗愛滋病病毒感染個案,當中有98人透過同性或雙性性接觸感染。[31]

本文資料截至2016年12月27日

 

[1] “ Mexican congressional committee rejects gay-marriage bill,” 9 Nov 2016, CBSNEWS, http://www.cbsnews.com/news/mexican-congressional-committee-rejects-gay-marriage-bill/

[2] “Romania to consult with European court over same-sex marriage case,” NBC News, 9 Nov 2016, http://www.nbcnews.com/feature/nbc-out/romania-consult-european-court-over-same-sex-marriage-case-n689551 ; “Romanian court refers gay marriage case to ECJ,” http://www.politico.eu/article/romanian-court-refers-gay-marriage-case-to-ecj/

[3] “Texas Baptist Convention issues warning after congregation votes to allow openly ‘gay’ members, leaders,“ Christian News, 15 Nov 2016, http://christiannews.net/2016/11/15/texas-baptist-convention-issues-warning-after-congregation-votes-to-allow-openly-gay-members-leaders/

[4] “Judge: transgender bathroom injunction is nationwide ,“ Chron, 19 Oct 2016, http://www.chron.com/news/houston-texas/article/Texas-AG-Paxton-heralds-order-in-transgender-9983482.php

[5] “Trinity lecturer loses discrimination case at European Court,” The Irish Times, 24 Nov 2016, http://www.irishtimes.com/news/politics/trinity-lecturer-loses-discrimination-case-at-european-court-1.2880464

[7] “New York Legislator Names Law to Ban Conversion Therapy After Mike Pence”, Fortune, 23/11/2016, http://fortune.com/2016/11/22/conversion-therapy-ban-mike-pence-law/

[8] “Bill to ban gay conversion therapy doesn’t shy away from its target, spelling out PENCE,” 23 Nov 2016, Independent, http://www.independent.co.uk/news/world/americas/mike-pence-gay-conversion-therapy-ban-bill-law-prevention-of-emotional-neglect-and-childhood-a7434336.html

[9] “ U.K. school apologizes for issuing disciplinary warning to teaching assistant who answered student’s questions n homosexuality,” 28 Nov 2016, Christian News, http://christiannews.net/2016/11/28/u-k-school-apologizes-for-issuing-disciplinary-warning-to-teaching-assistant-who-answered-students-questions-on-homosexuality/

[10] “ Court rejects Hamilton dad’s fight to get warnings from school board over ‘’false teachings”, CBC, 28 Nov 2016, http://www.cbc.ca/news/canada/hamilton/court-rejects-hamilton-dad-s-fight-to-get-warnings-from-school-board-over-false-teachings-1.3870555

[11] “Gay cake case may be heading for UK supreme court,” the guardian, 16 Nov 2016, https://www.theguardian.com/uk-news/2016/nov/16/gay-cake-case-referred-to-uk-supreme-court

[13] "U of T professor doesn’t believe in gender neutral pronouns, criticized by UBC professor in debate,", The Ubyssey, 24 Nov 2016, http://www.ubyssey.ca/news/ubc-professor-participates-in-forum-on-bill-c-16/

[14] 「同性伴侶註記 嘉縣開放申請」,聯合新聞網,2016年10月21日,http://udn.com/news/story/7326/2037858

[15] 「繼高市後 北市核發同性伴侶證 」,《聯合報》,2016年12月23日,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314/2186850

[16] 「台北發出七對『同性伴侶證』」,《大公報》,2016年12月27日,網址:http://www.takungpao.com.hk/taiwan/text/2016/1227/49070.html

[17] 「時力10問大法官提名人 3位認同同志婚」,聯合新聞網,2016年10月16日,http://udn.com/news/story/1/2027397

[18] 「『18禁!』情慾流動很爽? 同志大遊行不能戳的秘密」,風向新聞,2016年10月31日,https://kairos.news/55284

[19] 「婚姻平權跨首步 藍綠民法修正案付委」,中央通訊社,2016年11月8日,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11085017-1.aspx

[20] 「台灣立法院擬推同性婚姻合法 贊成反對意見交鋒」,BBC,2016年11月17日,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11/161117_taiwan_same_sex_marriage

[21] 「杯葛婚姻平權審查 國民黨團出招要求先開30場公會」,風傳媒,2016年11月17日,http://www.storm.mg/article/190756

[22] 「2萬人 反同性婚 圍立院 擋下修法」,《台灣蘋果日報》,2016年11月18日,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118/37455787/

[23] 「婚姻平權法案頻遭杯葛,「先開兩場公聽會再審」」,關鍵評論,2016年11月17日,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4351

[24]同婚公聽會初登場 特別法或入《民法》正反激辯」,勞苦網,2016年11月24日,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6966

[25] 游盈隆,「關於當前同性婚姻的社會共識」,蘋果日報,2016年12月2日,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02/37471298/

[26] 「婚姻平權 初審通過 民法同性婚 合法第一步 挺同淚下 反同抗議 」,《聯合報》,2016年12月27日,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8375/2193486

[27] 「全台串聯 拒修民法 18萬人上街 家反同婚」,中時電子報,2016年12月4日,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204000297-260114

[28] 「25萬人爭平權 總統:同志有權結婚」,《台灣蘋果日報》,2016年12月11日,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11/37481467/

[29]「港團體申辦同志奧運 宣揚平等共融 料增5億經濟收益」, 蘋果日報,2016年10月23日,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23/19809550

[31] 「衛生防護中心回顧二零一六年第三季本地愛滋病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布,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1/29/P2016112900236.htm

港台同運進程回顧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3/01/2017

台灣正處於同性婚姻爭議的風尖浪口上,相信在一水之隔的香港亦會受影響。兩地同性戀運動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展,由當時至今天,兩地的同運均發展至相當遠的路程,台灣甚至走至同性婚姻的關口。本篇以時間線的形式,向讀者闡述兩地同運的大事發展,讓大家窺探其發展進程。

(文字版)

相關層面

台灣

年份

香港

相關層面

 

 

1983年

「麥樂倫事件」直接導致法律改革委員會公佈「有關同性性行為之法律研究報告書」,建議法律不予追究年逾21歲男性在雙方同意而私下進行之同性性行為[1]

法例

社會運動

祁家威(台灣投身同志運動的第一人)申請與同性伴侶公證結婚被拒,曾提出釋憲遭駁回

1988年

 

社會運動

首個同志組織「我們之間」成立

1990年

7月立法局以31對13票通過男男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2]

 

 

1994年

立法局議員胡紅玉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平等機會條例草案》),建議立法禁止就身份及不同狀況,當中包括「性別、家庭崗位、年齡、性傾向、種族、殘疾、政治及宗教理念」作出的歧視行為[3],最後遭否決。

法例

社會運動

「新公園事件」促使第一個男同志聯盟組織「同志空間行動陣線」出現

1995年

 

 

 

 

1996年

立法局議員劉千石以私人條例草案重提《家庭崗位,性傾向及年齡平等機會條例草案》,最後遭到否決
 

政府宣佈因調查反映85%市民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故不會草擬保護同性戀者及雙性戀者的反歧視法

法例

社會文化

11月許佑生及葛瑞公開舉行同志婚禮[4]

 

 

1998年

政府設立「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或跨性別人士享有平等機會,或為性小眾提供支援服務。[5]

服務

文化

台北市政府首度主動舉辦國際同志論壇、「彩虹遊園會」及製作《認識同志手冊》

 

2000年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重新就應否定立性傾向傾視法討論[6]

法例

法例

完成「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增列同性戀者可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7]

2001年

 

 

法例

「人權基本法」草案在六次會議後獲全體委員通過[8]

2003年

 

 

文化

11月舉行第一屆同志遊行,是全球華人地區首次舉辦同志遊行

教育、學校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平法》)

事源:

2000年發生葉永鋕事件[9],一些性別平權教育人士指責學校沒有關注葉因其性別氣質被欺凌的問題,因而令人關注性傾向、性別氣質。2000年12月教育部的「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倡性別多元教育。

 

2003年5月《性平法》草案完成,2004年6月23日制定公佈《性平法》代替《兩性平等教育法》。[10] 

2004年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屬下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提交報告,認為政府就立法一事進行全面諮詢是適當時機[11]

法例

 

 

2005年

 

 

 

政府於5月成立「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12]

服務

高院裁定男男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的年齡規範降至16歲[13]

法例

法例

立委蕭美琴首次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

2006年

 

 

 

 

 

 

2007年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07年家暴條例(修訂)條例草案》,表示不應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保障,2008年6月二讀辯論期間,政府在沒有進行任何諮詢的情況下向立法會議員承諾將把同性同居者納入《家暴條例》保障範疇,因爭議聲音太大,政府舉行公聽會,2009年6月政府建議加入不涉及任何關於婚姻、配偶或夫妻的同居關係定義,12月三讀通過修訂,條例更名為《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

法例

 

 

2010年10月至2013年5月

出生性別為男性的變性人W與男子註冊結婚被拒(原因:婚姻必須是一名男性與一名女性的結合,而所謂男性、女性的定義,是指出生時的性別),申請司法覆核裁定敗訴,W申請上訴;2011年11月上訴庭駁回上訴,指出W案涉及修改婚姻法例的內容,引起公眾爭議應交立法當局處理;2012年3月上訴至終審法院,2013年5月終審法院以四對一裁定變性人有結婚權利。

法例

教育、校園

性平委員會製作一部有關教導青少年探索身體性快感之性教育短片《青春水漾》,2013年於全台中小學校園,引起當地不同團體向教育局提出質詢及反對。[14]

2011年

 

 

法例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出多元成家立法草案,草案包括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草案,三草案同時送交立法院審查

2012年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當選後公開其男同性戀者身份,並表示會在會議中積極推動同運。

 

 

 

2013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成立「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小組成員大多為同運人士[15]

 

法例

立法院司法制度委員會將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排入議程,不少立委迴避拒審。因法務部持反對態度但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贊成,最後未有具體結論[16]

2014年

立法會三讀通過男男同性性行為的合法年齡修訂為16歲。[17]

法例

法例

5月起高雄市、台北市及台中市先開辦同性伴侶註記,已登記的同性伴侶可簽署手術同意書、享「家庭照顧假」等[18],即使已註記的同性伴侶可享福利,他們仍表明會爭取同性婚姻。[19]

2015年

 

 

法例

8月祁家威正式向大法官遞交同性婚姻釋憲聲請,台北市民政局及新北市政府都分別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0]

「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向政府提交報告,提出在教育、醫療、社工等範疇制定約章,沒有要求立法[21]

 

 

 

教育、校園

台大機械系甄選入學考題提到「家庭是由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組成」,被教育部指違反《性平法》而罰款三萬元[22] 校方不服提出上訴。[23]

2016年

1月平機會發表「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指歧視情況嚴重,立法刻不容緩。但實際上報告刻意隱藏反對數據,隨意扭曲公眾意見。[24]

 

社會運動,傳媒

10月29日台灣的同志遊行當天,台北市政府高調掛起彩虹旗,桃園縣政府亦於遊行前一晚把外牆亮起彩虹色支示支持。[25] 而當天晚會內容更驚見在總統府前跳脫衣舞,亦有意淫的音樂表演[26]

香港政府准許駐港的外國領事館人員,只需出示文件證明自己與同性配偶的關係,便可為其配偶申請留港簽證,其伴侶毋須工作證便可留港工作。[27]

 

法例

不同政黨力推同性婚姻,提出民法修正草案,[28] 11月17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由尤美女擔任主席,意圖審查修正案,[29] 但因引起重大意見分歧,以及有眾多反對市民聚集在立法院門外抗議,[30],[31] 最後需暫停,並於11月24日及28日開公聽會。[32] 公聽會的爭論點在於修民法還是立專案,但兩個方案都引起社會出現極大的爭議。[33] 台灣民意基金會所造的民調亦顯示社會對同性婚姻沒有共識。[34] 及至12月26日初審該修正草案並獲通過,預計最快2017年4或5月才會完成三讀。[35]

 

 

 

 

[1]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報告書──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論題二)》,http://www.hkreform.gov.hk/tc/docs/rhomosexual_c.pdf

[2] 香港立法局,「香港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90年7月,http://www.legco.gov.hk/yr89-90/chinese/lc_sitg/hansard/h900711.pdf

[3] 《平等機會(家庭責任、性傾向及年齡)條例草案》,https://issuu.com/hkaaf/docs/1994_equalopportunitiesbill

[4] 「11月10日─台灣首場同志婚禮」,中國時報,2015年11月10日,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10000464-260109

[5]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 推廣有關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平等機會」,立法會CB(2)727/09-10(03)號文件,2010年1月,網址:http://www.legco.gov.hk/yr09-10/chinese/panels/ca/papers/ca0118cb2-727-3-c.pdf

[6] 阿蘭‧西爾斯(Alan Sears),克雷格‧奧斯頓(Craig Osten)著,陳恩明譯,《移風易俗的同性戀運動》第二版,明光社。

[7]「法務部研擬完成「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台灣立報,2001年6月27日,網址: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57661 

[8] 「「人權基本法」草案」,網址:https://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8997/13/51041113.pdf

[9] 葉永鋕因性別氣質遭同學欺凌,後被發現倒臥於校內廁所,最後死亡,死因鑑定指葉是因自身疾病以致昏跌造成頭顱骨骨折。

[10] 《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部,網址: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30508

[11] 民政事務委員會,《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委員會最後報告》,CB(2)737/03-04,2003年,網址:http://www.legco.gov.hk/yr05-06/chinese/panels/ha/papers/ha0310cb2-1291-8c.pdf

[12]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網址:http://www.cmab.gov.hk/tc/issues/equal_gender.htm

[13] 「高院法官驚人裁決 挑戰傳統道德觀念 男同志贏官司16歲肛交合法」,《太陽報》,2005年8月25日,網址: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50825/s_news.html

[14] 「《青春水漾》教找性高潮?家長轟:禁止A片進入校園」,東森新聞雲,2013年11月1日,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1/289642.htm

[15]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成員名單,網址:http://www.cmab.gov.hk/tc/issues/equal_advisory_group.htm

[16] 「同志婚姻修法 政府內部不同調」,中時電子報,2014年12月23日,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223000458-260106

[17] 「肛交覆核勝訴 9年後始修例」,《明報》,2015年5月14日,網址:https://goo.gl/lpmOn8

[18] 「同性伴侶所內註記作業」,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網址:http://ca.gov.taipei/ct.asp?xItem=109438196&ctNode=80771&mp=102001 ;

「同性伴侶關係註記」,台中市政府民政局,網址:http://www.ud.taichung.gov.tw/ct.asp?xItem=1545911&ctNode=29852&mp=10201D ; 「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受理申請及刪除同性伴侶關係所 內註記實施計畫」,高雄市鳳山居第一戶政事務所,網址:http://fongshan-hr.kcg.gov.tw/MasterPage/c_index.aspx

[19] 「伴侶權益最新進展」,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網址:https://tapcpr.org/marriage-equality/counties

[20] 「同性婚姻 北市將提釋憲」,中央通訊社,2015年7月23日,網址: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7235007-1.aspx

[21]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工作報告」,網址:http://www.cmab.gov.hk/doc/issues/full_report_c.pdf

[22] 「首例!台大考題違性平法 被罰3萬」,自由時報,2016年8月25日,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25089

[23] 「試題違性平法被罰3萬 台大不服申覆」,自由時報,2016年10月22日,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44388

[24] 明光社,「平機會「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公眾電話調查部份之分析」,獨立媒體,網址: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40390

[25] 「台灣同志大遊行登場:蔡英文籲「保持信念」,北市府升起彩虹旗」,關鍵評論,2016年10月29日,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2775

[26] 「媒體不會告訴你的真相:總統府前同志大遊行晚會 驚見脫衣舞 陰莖猥褻(本文兒少不宜)」,台灣守護家庭,2016年10月30日,網址:https://taiwanfamily.com/99967

[27] 「港府特事特辦 駐港領事館人員同性伴侶可留港兼免簽證工作」,852郵報,2016年11月18日,網址:http://www.post852.com/189317/港府特事特辦 駐港領事館人員同性伴侶可留港兼職/

[28] 「婚姻平權跨首步 藍綠民法修正案付委」,中央通訊社,2016年11月8日,網址: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11085017-1.aspx

[29] 「抗議聲浪太大 尤美女宣布同婚修法先開兩場公聽會」,今日新聞,2016年11月17日,網址:http://www.nownews.com/n/2016/11/17/2284012

[30] 「「台灣立法院擬推同性婚姻合法 贊成反對意見交鋒」,BBC,2016年11月17日,網址: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11/161117_taiwan_same_sex_marriage

[31] 「杯葛婚姻平權審查 國民黨團出招要求先開30場公會」,風傳媒,216年11月17日,網址:http://www.storm.mg/article/190756

[32] 「婚姻平權法案頻遭杯葛,「先開兩場公聽會再審」」,關鍵評論,2016年11月17日,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4351

[33] 「同婚公聽會初登場 特別法或入《民法》正反激辯」,勞苦網,2016年11月24日,網址: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6966

[34] 「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同婚零共識 立法如10級地震」,中時電子報,2016年11月29日,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29001286-260118

[35] 「婚姻平權 初審通過 民法同性婚 合法第一步 挺同淚下 反同抗議 」,《聯合報》,2016年12月27日,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8375/2193486

 

港台同運進程回顧 (詳細版)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3/01/2017

台灣正處於同性婚姻爭議的風尖浪口上,相信在一水之隔的香港亦會受影響。兩地同性戀運動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展,由當時至今天,兩地的同運均發展至相當遠的路程,台灣甚至走至同性婚姻的關口。。本篇以簡單表列的形式,向讀者闡述兩地同運的大事發展,讓大家窺探其發展進程。

相關層面

台灣

年份

香港

相關層面

 

 

1983年

「麥樂倫事件」直接導致法律改革委員會公佈「有關同性性行為之法律研究報告書」,建議法律不予追究年逾21歲男性在雙方同意而私下進行之同性性行為[1]

法例

社會運動

祁家威(台灣投身同志運動的第一人)申請與同性伴侶公證結婚被拒,曾提出釋憲遭駁回。2013年再次登記結婚遭拒,12月到司法院控訴恐同違憲,2015年8月正式向大法官遞交釋憲聲請[2]

1988年

政府發表諮詢文件《有關同性戀罪行的法律應否修改?》

社會運動

首個同志組織「我們之間」成立

1990年

7月立法局以31對13票通過男男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3]

法例

多個同運團體首次在立法院舉辦「同性戀人權公聽會」[4]

1993年

 

 

 

 

1994年

立法局議員胡紅玉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平等機會條例草案》),建議立法禁止就身份及不同狀況,當中包括「性別、家庭崗位、年齡、性傾向、種族、殘疾、政治及宗教理念」作出的歧視行為[5],最後遭否決。

法例

社會運動

「新公園事件」促使第一個男同志聯盟組織「同志空間行動陣線」出現

1995年

 

 

宗教

5月第一間同志教會「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成立

 

1996年

立法局議員劉千石以私人條例草案重提《家庭崗位,性傾向及年齡平等機會條例草案》,最後遭到否決
 

政府宣佈因調查反映85%市民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故不會草擬保護同性戀者及雙性戀者的反歧視法

法例

社會文化

11月許佑生及葛瑞公開舉行同志婚禮[6]

 

6月多個同志團體成立「同志諮詢熱線」成立並提供服務

1998年

政府設立「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或跨性別人士享有平等機會,或為性小眾提供支援服務。[7]

服務

文化

6月「同志諮詢熱線」向內政部社會司立案,成為第一個全國性同志組織,全名為「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台北市政府首度主動舉辦國際同志論壇、「彩虹遊園會」及製作《認識同志手冊》

 

9月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預算100萬舉辦同志相關活動

2000年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重新就應否定立性傾向傾視法討論[8]

法例

法例

完成「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增列同性戀者可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9]

2001年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屬下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提交報告,包括捐血、肛交等相關討論[10]

 

法例

「人權基本法」草案在六次會議後獲全體委員通過[11]

2003年

同運人士衝擊天主教堂,於彌撒進行期間衝上祭壇阻礙彌撒進行[12]

宗教

文化

11月舉行第一屆同志遊行,是全球華人地區首次舉辦同志遊行

教育,學校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平法》)

事源:

2000年發生葉永鋕事件[13],一些性別平權教育人士指責學校沒有關注葉因其性別氣質被欺凌的問題,因而令人關注性傾向、性別氣質。2000年12月教育部的「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倡性別多元教育。

 

2003年5月《性平法》草案完成,2004年6月23日制定公佈《性平法》代替《兩性平等教育法》。[14]

2004年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屬下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提交報告,認為政府就立法一事進行全面諮詢是適當時機[15]

法例

 

 

2005年

 

2月有同志團體提出(香港女同盟會及香港彩虹)於榆林書店(老闆有基督教信仰)的門外擺放關於同性愛的書籍刊物,遭書店職員拒絕,4月一群同志團體共10多名成員到讓書店外抗議

文化

政府於5月成立「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16]

服務

高院裁定男男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的年齡規範降至16歲[17]

法例

法例

立委蕭美琴首次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

2006年

7月香港電台於合家歡時段播放名為《同志‧戀人》的節目,該片紀錄了女同性戀者及同運領袖曹文傑的訪問,廣播事務管理局事後收到投訴,於2007年1月表示該片未有符合《通用業務守則》中紀錄片須「持平報道」的準則,不適合於合家歡時段播放,。6月後曹文傑入稟法院投訴廣管局,2008年2月高院法官夏正民裁定廣管局的判決帶有性傾向歧視及產生對言論自由的不合理干預,即使如此判詞中提到為保障兒童權益,廣管局有責任和權力監管於合家歡時段不應播放涉及「性」題材的節目[18]

傳媒,法例

12月同運人士要求《家庭暴力條例》修訂,將同性伴侶加入受保護類別

法例

 

 

2007年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07年家暴條例(修訂)條例草案》,表示不應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保障,2008年6月二讀辯論期間,政府在沒有進行任何諮詢的情況下向立法會議員承諾將把同性同居者納入《家暴條例》保障範疇,因爭議聲音太大,政府舉行公聽會,2009年6月政府建議加入不涉及任何關於婚姻、配偶或夫妻的同居關係定義,12月三讀通過修訂,條例更名為《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

法例

 

 

2010年10月至2013年5月

出生性別為男性的變性人W與男子註冊結婚被拒(原因:婚姻必須是一名男性與一名女性的結合,而所謂男性、女性的定義,是指出生時的性別),申請司法覆核裁定敗訴,W申請上訴;2011年11月上訴庭駁回上訴,指出W案涉及修改婚姻法例的內容,引起公眾爭議應交立法當局處理;2012年3月上訴至終審法院,2013年5月終審法院以四對一裁定變性人有結婚權利。

法例

教育、校園

性平委員會製作一部有關教導青少年探索身體性快感之性教育短片《青春水漾》,2013年於全台中小學校園,引起當地不同團體向教育局提出質詢及反對。[19]

2011年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當選後公向表明男同性戀者身份,並表示會在會議中積極推動同運

 

法例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出多元成家立法草案,草案包括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草案,三草案同時送交立法院審查

2012年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當選後公開其男同性戀者身份,並表示會在會議中積極推動同運。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提出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展開諮詢;而陳志全則提出修正議案,要求立法會於該屆啟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工作,最後遭否決。

法例

傳媒

多元成家草案引起不同團體的爭議,歌手張惠妹力挺同性婚姻而舉行免費演唱會,估計達二萬人次[20]

2013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成立「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小組成員大多為同運人士[21]

 

法例

立法院司法制度委員會將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排入議程,不少立委迴避拒審。因法務部持反對態度但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贊成,最後未有具體結論[22]

2014年

立法會三讀通過男男同性性行為的合法年齡修訂為16歲。[23]

法例

 

 

 

民間組織虹雙囍成立,表明爭取同性婚姻平機會於進行有關歧視條例檢討收集意見時,偷偷將異性或同性的「事實婚姻關係」人士納入《性別歧視條例》之內[24]

社會運動

法例

5月起高雄市、台北市及台中市先開辦同性伴侶註記,已登記的同性伴侶可簽署手術同意書、享「家庭照顧假」等[25],即使已註記的同性伴侶可享福利,他們仍表明會爭取同性婚姻。[26]

2015年

香港教育學院助理教授郭勤博士發表由平機會研究資助計劃贊助的「同性/雙性戀及跨性別中學生在校園遇到的騷擾和歧視經歷」研究報告,指校園中歧視性小眾情況嚴重,[27]媒體爭相報導道。但實際上該研究存在極大問題。[28]

 

法例

8月祁家威正式向大法官遞交同性婚姻釋憲聲請,台北市民政局及新北市政府都分別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9]

「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向政府提交報告,提出在教育、醫療、社工等範疇制定約章,沒有要求立法[30]

 

社會運動

10月同志遊行主題「年齡不設限:解放暗櫃,青春自主」,請來多位藝人「撐場」。[31],當中有同志團體提出「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227條」,引起不同家長及宗教團體的不滿,台北市長柯文哲亦反對廢除刑法227條的立法[32]

教育、校園

台大機械系甄選入學考題提到「家庭是由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組成」,被教育部指違反《性平法》而罰款三萬元[33] 校方不服提出上訴。[34]

2016年

1月平機會發表「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指歧視情況嚴重,立法刻不容緩。但實際上報告刻意隱藏反對數據,隨意扭曲公眾意見。[35]

 

社會運動,傳媒

10月29日台灣的同志遊行當天,台北市政府高調掛起彩虹旗,桃園縣政府亦於遊行前一晚把外牆亮起彩虹色支示支持。[36] 另九個外國駐台代表處首次組成「外國代表處隊伍」參加遊行[37]

 

當天的遊行標語鼓吹性解放思潮,如:人獸要成家、娛樂嗑藥合法化,今年主要推動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及刑法第235條[38]

 

而當天晚會內容更驚見在總統府前跳脫衣舞,亦有意淫的音樂表演[39]

香港政府准許駐港的外國領事館人員,只需出示文件證明自己與同性配偶的關係,便可為其配偶申請留港簽證,其伴侶毋須工作證便可留港工作。[40]

 

法例

不同政黨力推同性婚姻,提出民法修正草案,[41] 11月17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由尤美女擔任主席,意圖審查修正案,[42] 但因引起重大意見分歧,以及有眾多反對市民聚集在立法院門外抗議,[43],[44] 最後需暫停,並於11月24日及28日開公聽會。[45] 公聽會的爭論點在於修民法還是立專案,但兩個方案都引起社會出現極大的爭議。[46] 台灣民意基金會所造的民調亦顯示社會對同婚沒有共識。[47] 及至12月26日初審該修正草案並獲通過,預計最快2017年4或5月才會完成三讀。[48]

 

 

 

 

[1]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報告書──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論題二)》,網址:http://www.hkreform.gov.hk/tc/docs/rhomosexual_c.pdf

[2] 「爭同志婚姻合法 祁家威聲請釋憲」,中時電子報,2014年12月24日,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224002336-260402;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2015回顧」,2016年2月9日,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tapcpr/photos/a.10150711237530965.410810.368820985964/10153320850965965/?type=3&theater

[3] 香港立法局,「香港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1990年7月,網址:http://www.legco.gov.hk/yr89-90/chinese/lc_sitg/hansard/h900711.pdf

[5] 《平等機會(家庭責任、性傾向及年齡)條例草案》,網址:https://issuu.com/hkaaf/docs/1994_equalopportunitiesbill

[6] 「11月10日─台灣首場同志婚禮」,中國時報,2015年11月10日,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10000464-260109

[7]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 推廣有關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平等機會」,立法會CB(2)727/09-10(03)號文件,2010年1月,網址:http://www.legco.gov.hk/yr09-10/chinese/panels/ca/papers/ca0118cb2-727-3-c.pdf

[8] 阿蘭‧西爾斯(Alan Sears),克雷格‧奧斯頓(Craig Osten)著,陳恩明譯,《移風易俗的同性戀運動》第二版,明光社。

[9]「法務部研擬完成「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台灣立報,2001年6月27日,網址: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57661 

[10]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委員會報告》,CB(2)2053/00-01,2001年,網址:http://www.legco.gov.hk/yr00-01/chinese/panels/ha/papers/2053c.pdf

[12] 「教堂衝擊兩面睇 陳日君斥警未認真對付示威」,蘋果日報,2003年8月19日,網址: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30819/3481673

[13] 葉永鋕因性別氣質遭同學欺凌,後被發現倒臥於校內廁所,最後死亡,死因鑑定指葉是因自身疾病以致昏跌造成頭顱骨骨折。

[14] 《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部,網址: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30508

[15] 民政事務委員會,《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委員會最後報告》,CB(2)737/03-04,2003年,網址:http://www.legco.gov.hk/yr05-06/chinese/panels/ha/papers/ha0310cb2-1291-8c.pdf

[16]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網址:http://www.cmab.gov.hk/tc/issues/equal_gender.htm

[17] 「高院法官驚人裁決 挑戰傳統道德觀念 男同志贏官司16歲肛交合法」,《太陽報》,2005年8月25日,網址: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50825/s_news.html

[18] CHO MAN KIT v. BROADCASTING AUTHORITY, HCAL 69/2007,(HKSAR High Court 2007), 第93-98段及104-108段,網址: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61024&QS=%2B&TP=JU

[19] 「《青春水漾》教找性高潮?家長轟:禁止A片進入校園」,東森新聞雲,2013年11月1日,網址: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1/289642.htm

[20] 「張惠妹挺同志婚姻開唱 借哏牧師郭美江:有鑽石撿嗎?」,ETtoday,2013年12月23日,網址:http://star.ettoday.net/news/309220

[21]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成員名單,網址:http://www.cmab.gov.hk/tc/issues/equal_advisory_group.htm

[22] 「同志婚姻修法 政府內部不同調」,中時電子報,2014年12月23日,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223000458-260106

[23] 「肛交覆核勝訴 9年後始修例」,《明報》,2015年5月14日,網址:https://goo.gl/lpmOn8

[24]「歧視條例檢討」,平等機會委員會,網址:http://www.eocdlr.org.hk/tc/document-02.html

[25] 「同性伴侶所內註記作業」,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網址:http://ca.gov.taipei/ct.asp?xItem=109438196&ctNode=80771&mp=102001 ;「同性伴侶關係註記」,台中市政府民政局,網址:http://www.ud.taichung.gov.tw/ct.asp?xItem=1545911&ctNode=29852&mp=10201D ; 「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受理申請及刪除同性伴侶關係所 內註記實施計畫」,高雄市鳳山居第一戶政事務所,網址:http://fongshan-hr.kcg.gov.tw/MasterPage/c_index.aspx

[26] 「伴侶權益最新進展」,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網址:https://tapcpr.org/marriage-equality/counties

[27] 「65%準教師對性小眾偏見」,《明報》,2015年5月28日,網址:https://goo.gl/mE78qM

[28] 明光社,「正視校園欺凌 看清研究報告」,獨立媒體,網址: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5221

[29] 「同性婚姻 北市將提釋憲」,中央通訊社,2015年7月23日,網址: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7235007-1.aspx

[30]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工作報告」,網址:http://www.cmab.gov.hk/doc/issues/full_report_c.pdf

[31] 「何韻詩、陳美鳳 力挺台灣同志大遊行」,自由時報,2015年10月10日,網址: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471500

[32] 「廢除刑法227替兒少性行為除罪?柯P簽承諾書表達反對立場」,關鍵評論,2015年11月13日,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30839

[33] 「首例!台大考題違性平法 被罰3萬」,自由時報,2016年8月25日,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25089

[34] 「試題違性平法被罰3萬 台大不服申覆」,自由時報,2016年10月22日,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44388

[35] 明光社,「平機會「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公眾電話調查部份之分析」,獨立媒體,網址: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40390

[36] 「台灣同志大遊行登場:蔡英文籲「保持信念」,北市府升起彩虹旗」,關鍵評論,2016年10月29日,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2775

[37] 「9外國駐台單位 正式加入同志大遊行」,自由時報,2016年10月27日,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868903

[38] 「「18禁!」情慾流動很爽? 同志大遊行不能戳的秘密」,風向新聞,2016年10月31日,網址:https://kairos.news/55284

[39] 「媒體不會告訴你的真相:總統府前同志大遊行晚會 驚見脫衣舞 陰莖猥褻(本文兒少不宜)」,台灣守護家庭,2016年10月30日,網址:https://taiwanfamily.com/99967

[40] 「港府特事特辦 駐港領事館人員同性伴侶可留港兼免簽證工作」,852郵報,2016年11月18日,網址:http://www.post852.com/189317/港府特事特辦 駐港領事館人員同性伴侶可留港兼職/

[41] 「婚姻平權跨首步 藍綠民法修正案付委」,中央通訊社,2016年11月8日,網址: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11085017-1.aspx

[42] 「抗議聲浪太大 尤美女宣布同婚修法先開兩場公聽會」,今日新聞,2016年11月17日,網址:http://www.nownews.com/n/2016/11/17/2284012

[43] 「台灣立法院擬推同性婚姻合法 贊成反對意見交鋒」,BBC,2016年11月17日,網址: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11/161117_taiwan_same_sex_marriage

[44] 「杯葛婚姻平權審查 國民黨團出招要求先開30場公會」,風傳媒,216年11月17日,網址:http://www.storm.mg/article/190756

[45] 「婚姻平權法案頻遭杯葛,「先開兩場公聽會再審」」,關鍵評論,2016年11月17日,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4351

[46] 「同婚公聽會初登場 特別法或入《民法》正反激辯」,勞苦網,2016年11月24日,網址: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6966

[47] 「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同婚零共識 立法如10級地震」,中時電子報,2016年11月29日,網址: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129001286-260118

[48] 「婚姻平權 初審通過 民法同性婚 合法第一步 挺同淚下 反同抗議 」,《聯合報》,2016年12月27日,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8375/2193486

 

婚姻關係的法、理、情

受訪者:葉美施律師 撰文:梁永豪先生 | 葉美施律師 :在法律界執業超過18年,也是一位家事及綜合調解員、家事調解監督及心理輔導員,每天在「法」、「理」、「情」中遊走,以不同的角度協助個人及家庭解決問題。曾在政府、私人機構、慈善團體及教會就不同的法律議題、調解技巧、個人成長及家庭關係講座擔任講者,也喜歡與人分享她的跨專業經驗。 || 梁永豪先生: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主責有關家庭、婚姻、性傾向歧視等的法律研究、資料搜集與整理,並繕寫相關文章。梁永豪畢業於理工大學會計系,其後取得倫敦大學的法律學士及中文大學的金融理學碩士,多年來在銀行界從事會計及財務工作。
22/06/2016

1. 前言

現今世界各地,傳統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姻制度不斷受到衝擊。一方面,傳統婚姻的離婚率很高,另一方面,要求承認傳統婚姻之外的親密伴侶關係 (如同性婚姻、事實婚姻) 的訴求愈來愈强,也陸續有歐美國家承認該等關係。作為國際大都市,香港亦受到這些趨勢的影響。本文主要探討兩個主題:第一個主題涉及香港的婚姻制度,先闡述香港《婚姻條例》及婚姻制度對維持婚姻的穩定關係、家庭及社會和諧的重要性,再說明性解放及多元婚姻的主張對人倫及社會造成的影響;第二個主題談論夫妻相處之道,探討維持美好婚姻所需的個人素質及其他因素。

 

2. 婚姻的定義

根據香港《婚姻條例》,在此條例下舉行的婚禮均屬基督教婚禮或相等的世俗婚禮,意指婚禮「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這定義正正符合《聖經》所述神創造時的設計 (創世記二章24節「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種忠於神的設計及創造的婚姻是自然不過的。

《婚姻條例》亦規定年滿16歲的人士才可結婚 (16-21歲結婚則須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其原意是保護心智及肉體尚未成熟的女子。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與未滿16歲女子發生性行為,即犯刑事罪。這條例雖然特別保護女性,但與男女平等並無衝突。基於男女的差異,男女未必能在每樣事上機械式地平等。例如,男女在家庭中各有獨特的角色:一般來說,男會較主動,會帶頭,在理性事情上多參與及作決定;女士則多照顧孩子,關顧家人的起居飲食。男女有不同的分工,這也符合神對男女角色不同的設計。

 

3. 多元婚姻引申的問題

姻之外的親密關係的訴求愈來愈强,如同性婚姻,甚至兩人以上的結合。但這種不限性別及不限人數的關係只會造成混亂,再發展下去,恐怕將來也不會有人倫的規範了。這裡所討論的不是一般的人際交往及關係,而是一種很獨特、親密及尊貴的婚姻關係。若這種關係也可以開放,則在每一個生活範疇,都會造成混亂。

序化。但一旦關係不受約束,人倫的界線及其相應的法律權責便變得模糊。例如,目前涉及兒童的法例,對兒童父母的定義非常清晰,但若容許不限性別及人數的伴侶組合,法律便難以界定誰是孩子的父親及母親,以及誰是孩子的兄弟姊妹。另外,在遺產、信託及物業方面的權責亦不會像目前般清晰。現時,一個人就算沒有訂立遺囑,他大概也知道自己死後的財產會如何分配。但若人倫的關係不清晰,一個人若沒有立遺囑,他的遺產便不知會如何分配。家庭是構成社會的重要基石,若家庭的界線不清晰,便會造成社會混亂。

或許有人會辯稱,「愛」最偉大,只要大家相愛,有何不可? 原則上,愛心應該是普世性的,所以愛心愈多愈闊就愈好。但世上有不同種類的愛:有朋友的愛、伴侶的愛、父母對子女的愛等。每一種愛都有它的規範及界線。這樣,人才能活得有層次,身心靈才得以平衡及健康。愛若是沒有規範,人際關係就變得沒有秩序,從而產生混亂。人若可以隨便與任何人發生親密關係,他的心靈能否適應及承受? 自由與自私有時很容易混淆,自由若不受管束,只會帶來傷害。

 

4. 「事實婚姻」可行嗎?

有人提出「事實婚姻」的概念,即一對同居的伴侶雖然沒有結婚,仍可享有猶如婚姻的權利。提出這訴求的人的矛盾在於,他們既想取得婚姻盟約所賦予的權利,但又不想進入該盟約。或許,他們不想受婚姻的束縛,兩人相處、離婚畢竟是繁複的事情。他們想有一個隨時能抽離並結束關係的自由,一種不需承諾的自由。但權利與承諾是並行的,若不肯進入婚姻,又怎可獲取婚姻所賦予的權利呢?這最終是婚姻觀的問題。

有人選擇同居而不結婚,因為不知道自己是否已找到真正的另一半,或對對方信心不足。但這種擔心及缺乏信心,正好證明了雙方還未到進入一種身心靈親密關係的時候。他們只接受肉體上的親密,但又不想作出承諾,這也是一種矛盾。

也有人認為,結婚後如覺得配偶不合適,另選一個又有何不可?資深婚姻及家庭治療師霍玉蓮女士在一次名為〈點滴親和〉的婚姻治療訓練課程提到:「因為戀愛是自由選擇,婚姻是雙方自願停止選擇。」本人很同意這觀念,若然要選,就選定一個。若結婚後可再選一個,那又為何要結婚呢? 以父母對孩子的責任作為類比:父母決定生下孩子後,是否可以隨時選擇不養育孩子呢? 決定結婚與決定生孩子,同樣是一種終身的委身。

 

5. 香港婚姻制度的功能

眾多婚姻失敗的個案是否與婚姻制度有關?若有關係,應該不會有人結婚了。婚姻失敗是人的問題,包括個人的問題,以及兩人相處的問題。個人方面,有童年成長的問題,或曾經歷一些創傷,但不懂得自醫及幫助自己,於是將這些傷痕帶入婚姻。另外,婚姻失敗亦與社會價值觀的改變有關,當不健康的婚姻價值觀成為主流觀點,便會大大影響新一代對婚姻的看法。

事實上,香港的婚姻制度是鼓勵男女雙方審慎行事的。首先,結婚前要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並要等待十五天,若沒有人反對才可註冊結婚,及要舉行特定的儀式。另外,除了生活上的改變外,結婚後雙方的法律地位及社會角色也有所改變,例如一般婚前所訂立的遺囑在婚後都屬無效。再者,夫妻有照顧孩子的法律責任。這種種規範令人須在結婚前慎重考慮。畢竟,婚姻不是一時一刻的感覺,而是一生一世的盟約。盟約的精神在於有愛、有權利、有責任。

由於婚姻對一個人的財產有重大的影響,於是有人會與配偶簽訂婚前協議書,指明雙方若離婚,對方只能(或不能)分得甚麼財產。從雙方的關係來說,婚前協議書不是好的做法。若結婚時已設想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這與婚姻是一生一世的盟約這一本質大相逕庭。有一些特殊的例子,主要因雙方家庭的資產懸殊,一方為了保障其龐大的家族生意,會從商業的角度出發而要求另一方簽署婚前協議書,另一方亦想證明他/她不是為了對方的財產而結婚,大家在有共識下便會簽署。但無論如何,這可能會令彼此的信任關係受到一定的影響。
 

6. 香港婚姻制度的改善空間

在結婚方面,目前《婚姻條例》的規定是合理的。在離婚方面,近期有一份諮詢文件,強調離婚後父母對孩子的共同責任,而不再著眼於管養權的爭訟。這份文件的精神是好的,因為父母對孩子各有不同的責任與角色,這些責任與角色在離婚後應繼續維持。大部份父母都願意繼續承擔有關的責任,而離婚亦不應令雙方對立。故此,除了一些特殊情況 (例如:父母其中一方想利用該機制要脅對方),文件的建議是好的。

或許有人會認為,要求已離婚的父母共同商討孩子的事宜,會延續他們之間的磨擦,令雙方難受。但問題是,父母是將重點放在自己的感受上,還是放在孩子的福祉上?孩子既然永遠是他們的孩子,他們可否為了孩子而犧牲一下?由於父母的角色不同,孩子的事若全由一方決定,會不夠全面。另外,孩子的事宜亦可找家事調解員協調,講清楚雙方負責照顧的範圍。文件的建議亦有助減少父母為孩子的管養權而打官司。

近年亦有其他離婚方面的改善措施。例如,家事法庭會較著重孩子的福祉,並設立特別商議離婚後孩子福祉的聆訊。這幾年亦新增了調解方面的法例,希望將和諧及和平帶進婚姻。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問題像疾病一樣,若不及早處理,可能難以挽回。故此,宜有一些機制為夫妻定期檢查婚姻關係,防患於未然。

 

7. 父母與孩子

調孩子的權利,但權利與欲望要分清楚。一個心智未成熟的孩子尚未能了解自己真正的需要,故此,成年人不能讓孩子的喜好成為他的權利。被保護及被撫養是孩子的權利。但若孩子不喜歡吃飯,家人是要尊重他的決定,還是為保護他而使他明白吃飯的重要呢?若學校發覺學生有一些特別偏好的思想或行為,應通知及與家長討論,家長若任由孩子按其意願行事,實際上是不負責任的。若孩子有能力完全自作決定,他就毋須上學及受家長管教了。任何權利均帶有責任,無條件的權利只會帶來不良的後果。

孩子的福祉是夫妻處理兩人不和的其一重要考慮因素。鑑於離婚對未成年孩子的影響深遠,夫妻有時會為了孩子而暫緩離婚。但是,除非夫妻在這過渡期間能改善關係,否則離婚是遲早的事。尤其現今女性經濟較獨立,妻子未必會無限期忍受。

到了離婚的時候,孩子仍扮演重要的角色。若然夫妻雙方都是愛孩子的,他們會為了孩子而願意在財產處置及孩子管養等事宜上合作。相反,若夫妻將孩子作為雙方角力的籌碼,或者將憤怒投射在孩子身上,甚或是出於爭競之心,則會增加雙方調解的難度。重點是夫妻是將焦點放在自己身上還是孩子身上?

離婚後,孩子大多數由母親撫養,很多夫妻在這事上一般有共識,爭議較少。這主要是父親與母親的角色不同使然。照顧孩子是母親的天性,母親一般較細心、溫柔,而父親一般擔當理性的支援、供養及補給的角色。離婚後,母親一般會負責孩子的功課及生活,而父親則會負責孩子的運動及戶外活動。

 

8. 第三者與婚姻

因婚外情而離婚的個案,很多時候是已經發生了不只一次的婚外情。若其中一方首次發生婚外情,並且願意回頭,得到對方原諒的機會較高,婚姻得以挽回。畢竟,被背叛的一方可能覺得自己亦有不對的地方。其實,婚外情只是表徵,未必是離婚的真正原因。雙方不成熟,不成長,不懂得解決困難,執著自己的期望等問題,才是離婚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婚外情不同一夜情。很多時候,婚外情之所以難捨難離,是因為婚外情也涉及感情及責任 (雖然不應該開始)。另外,雖未有正式統計,但一般來說,相對於女性,男性較難接受配偶出軌,從而影響了挽回婚姻的成數,這或許與傳統社會男尊女卑的觀念有關。

 

9. 結語

要有美滿的婚姻,首先要忠於婚姻的盟約,堅持婚姻是一生一世的。第二,要提高自省的能力。不要只看到對方的錯及只會抱怨,不要單單期望對方改變,要明白自己也有不足的地方,從而願意在個人的性格及雙方的關係上成長,並願意改變自己。另外,亦要分辨真正問題的所在,例如,是雙方的關係真的出了問題,還純粹是對方的惡習引致惡果 (如欠下賭債)?若雙方有解決不了的問題,最後便要及早向有關人士求助,例如接受婚姻輔導,避免問題惡化至不可收拾。第三,要明白家庭也涉及實際及事務性的運作,需要透過共同合作及處理這些實務去提昇雙方的關係。第四,要給予對方個人的空間,尊重對方繼續去追求理想。

孩子心.性與家庭關係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04/2016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 神是獨一的耶和華;你要全心、全性、全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我今日吩咐你的這些話,都要記在你的心上;你要把這些話不斷地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或行在路上,或躺下,或起來的時候,都要談論。你也要把這些話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頭帶。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柱上和城門上。」(申六4-9《聖經新譯本》)

和諧的家庭,再給予孩子關愛與接納,是讓孩子心性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孩子在不同年齡會處於不同的學習階段,心性發展亦是一樣。父母之間的關係、與孩子如何相處,對孩子了解自己、接納自己及處理人際關係等都有著深遠的影響。

為了解更多,我們訪問了具有多年幫助同性戀、性別焦躁人士及其父母處理情緒困擾的資深精神科專科醫生康貴華,與大家分享一些他曾輔導的個案。 

心性發展主要階段

他說﹕兒童及青少年心性發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1) 生理性別身份的賦予;2) 建立心理性別身份/性別認同的階段;3) 性傾向的形成。對於首兩個階段來說,家庭關係對孩子的影響十分重要。零至兩歲是幼兒心理社交成長發展的首個重要階段,他們會建立對照顧者(主要為父母)的信任。嬰兒會因照顧者滿足他的基本需要,而對照顧者產生信任,從而建立依附關係。幼兒在這時會因著成人的教導,慢慢察覺這是男女有別的世界,並探索和理解自己的性別。

情感依附的基礎

「由於性別認同是因各種生理、心理和人際關係的因素互動形成,子女與同性父母建立情感依附的關係,是性別認同的基礎。」康醫生進一步解釋道:「六歲前,是兒童建立性別認同的重要時間,如果父母與孩子的關係良好,能建立到情感依附的關係,孩子就會模仿他們:女孩與母親認同及模仿,男孩則需由母親的情感依附與認同,轉移至與父親的認同及模仿,漸漸成長及獨立。父母需於這階段彼此配合並以身作則。」
 

個案一:八歳小男孩的改變
有關父母需要互相配搭來教養子女,康醫生和我們分享一個八歲男孩的個案。一位母親發現其八歲兒子對裸體男人十分感興趣,而且性格、喜好都比較像女孩子,又曾被男同學嘲笑,會很害怕跟男同學玩,難於和他們「埋堆」,母親擔心其性取向而向康醫生求助。

經過了解後,發現孩子的爸爸一開始不懂照顧兒子,忽略了與孩子一同傾談和活動的時間。為加強父子的關係,爸爸加入參與教導和幫助孩子,星期六開始帶兒子行山,邊走邊分享許多有趣事情,發掘共同興趣,談及槍械、戰爭、科學知識等話題。就算母親一起三人行,母親有時會刻意讓兩父子獨處,讓他們深入傾談。

久而久之,兒子有所改變:他不但能與父親深入討論不同的話題,而且可以改善和同性同學的關係、喜歡男孩子玩意,鞏固了男性的身份。亦因著多了爸爸對自己的關懷,更能有信心去面對學校發生的事情,與父親關係親密了,家庭之間的關係亦更加互動和緊密。

 
在這個案中,康醫生強調父母要同心協力教養孩子,男主外之餘,亦要參與在家庭內,不可將教導子女的責任全推卸給母親,更應擔當領導角色,父親的角色是不能取代的。同時,母親亦應放手,安排多些機會給兒子及父親相處,建立認同感,因為男孩子能與母親分離獨立,對他的心性成長非常重要。

 

個案二:家庭重男輕女的後遺症
年輕女子Cat在家中四姊妹中排行第三,為了得到多點注意,能和爸爸親密點,她會陪爸爸玩車、打球。當她發現爸爸因此很高興,於是就把自己「變」得比較男性化,包括衣著、玩具和興趣等。Cat的爺爺也曾清楚表示自己是重男輕女;媽媽是家庭主婦,在家中沒有話事權,常處於被動的位置。她不想自己跟媽媽一樣弱勢。

在這個狀況下,Cat不認同母親和女性的角色,轉而認同父親和男性的角色,墮入了一種稱為「性別身份和角色不配合」的狀況,繼而影響她日後形成同性戀的傾向。

 
「無論家庭重男輕女或重女輕男,都會損害子女的性別自信。父母必須放下自己的偏好,無條件地接納和欣賞子女的性別。而如果家庭關係中,媽媽的地位很弱,甚至被父親暴力對待的話,會影響女兒不想自己將來會有媽媽的境況,而想做強者、話事的女性,並對抗父親和保護弱勢的母親。」康醫生分享道。

父母角色的重要

每個家庭都有不同的情況,父母的崗位的配搭、參與、身教,都十分重要。男女都不應只是男主外、女主內。康醫生認為家庭中,應該是「男主外、內;女主內、外」。作為爸爸,不可只顧外間的事,回家甚麼都不處理,不參與,和子女沒溝通;媽媽亦是,除了家庭,對外間的事情亦不可完全不懂。無論工作、事務有多累多煩瑣,父母都要付出足夠的時間,培育婚姻的關係、建立父子情、母女情,並對子女作多些正面肯定及稱讚。

身教,就是子女透過看到父母之間如何彼此相愛、尊重和合作,在當中學習成長。丈夫如何尊重妻子、如何處理爭執衝突,孩子都一一看在眼裡,他們會在當中學習和模仿。因為父母是子女最早期所接觸的兩性角色的模範。

當看見媽媽稱讚爸爸,而爸爸又作好的榜樣,全心全意關心家庭及自己,兒子會學到如何作一個會被妻子愛及讚賞的好男人,女兒亦會盼望將來會有一個像爸爸一樣愛自己和家庭的丈夫。同樣,當看到父母互相尊重和幫助,孩子們會領略兩性都是好的、是平等的,雖各有強弱之處,也需要彼此輔助、配搭來維繫家庭。

給單親者的建議

近年單親家庭愈來愈多,子女多由母親獨力去撫養,康醫生建議應尋找男性親友作支援,擔當代父的角色,可以照顧、傾談和關心子女,成為男孩子的榜樣,陪他成長。教會方面,亦可特別安排一個男性導師去關心他、鼓勵他。如果配偶已離世,可多向子女講述已離世配偶的優點、生前的好榜樣,並鼓勵子女學習。

最後,康醫生的結語是﹕「男與女都有其特質,我們都應該細心了解,學習互相扶持、配合,並為下一代作好的榜樣。」
 

 

延伸閱讀

Dear 爸媽 —— 請幫我建立性別自信
主編:吳慧華
出版: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明光社)
一本寫給一眾父母的書,希望父母們促進子女健康的心性發展(包括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的建立),亦有助父母明白孩子的性別焦躁狀況,幫助孩子建立性別自信。引導他們欣賞兩性,並明白如何彼此配搭。

 

《打開「心․性」的天空》教育小册子

印製:後同盟 (查詢/索取: 82039601)
資助: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
讓讀者對兒童及青少年心性發展的不同階段有基本的認識,澄清種種引起歧視的誤解。對家長而言,為建立孩子的性別自信,提供具體的建議。

 

曾經刊載於:

《明報》  談天說道  20/4/2016 孩子心.性與家庭關係

文字背後的意識形態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08/10/2015

本周一發生了一宗令人惋惜的事件,一名20歲少女為情所困而燒炭身亡。從報章對這宗新聞的描述,我們能發現一些奇怪的地方。

某報館在案發當日的即時新聞中稱,「死者兩年前與男友分手後,至今仍未釋懷」。記者及後進一步訪問死者的街坊,據說死者有同性戀傾向,所以在翌日發行的報紙中稱,「有同性傾向的20歲少女,疑兩年前與『男友』分手後仍藕斷絲連,一直無法釋懷」。因為記者發現死者有同性戀傾向,所以在男友一詞加上開關引號,暗指那位男友並不是男性。這新聞引起部份同志團體的不滿,認為報章將異性戀模式套在同性關係上。

社會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在近年有顯著改變,公眾與同性戀者接觸的機會也增加。我們或會發現大家日常使用的詞彙有所不足,或會在有意無意間將異性戀關係的詞彙套用在同性戀者身上,令同性戀者感到冒犯,這是我們在說話時需要加以留意的。不過,在我們現有的詞彙裡,其實已足以描述以上新聞所提及的關係,記者大可以用「同性伴侶」,或直接以「伴侶」來取代「男友」一詞,讀者也可以更清楚了解新聞的內容。

但在歐美國家卻出現了另一個極端。為了製造一個同性戀「友善」的環境,便將現有異性戀關係的詞彙一律改為中性的詞彙。結婚證書上以伴侶一及伴侶二來取代新郎新娘的稱謂;在學校的文件上則以家長一及家長二取代父母。這豈不是反過來以同性戀模式套用在異性關係上嗎?這種雙重標準背後所反映的又是甚麼意識形態呢?

曾經刊載於:

《成報》 8/10/2015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6月)

文麗兒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7/2015

國際

 
美國全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

美國最高法院於4月28日就「同性婚姻是否違憲」進行口頭辯論;其後於6月26日九名大法官以5:4裁定同性婚姻合憲。在進行口頭辯論前,最高法院是次收到歷來數目最高[1]的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 [2],其中包括由同志伴侶撫養的Robert Oscar Lopez, B.N. Klein, Heather Barwick, Katy Faust等人,以孩子福祉反對同性婚姻。[3] 辯論前夕更有市民遊行至最高法院表示不接受由法庭定義婚姻,反映此議題複雜且涉及公共利益。[4]

裁決在當地引發激烈討論,超過一百間福音派教會領袖表示不會向最高法院的判決屈服,即使教會被迫認同同性婚姻,他們都會堅守一男一女的婚姻才是合乎信仰。多個州份表示不承認同性婚姻,甚至停止簽發結婚證書:路易斯安那州表示地方法院沒有實施執行判決前都不會承認同性婚姻;[5] 密西西比州考慮停止簽發結婚證書;[6] 位於阿拉巴馬州的Pike及Geneva市不會簽發結婚證書;[7] 猶他州立法官員草擬不再簽發結婚證書的相關文件;[8] 田納西州政府草擬牧師保護法以保障牧者不會被強迫為同性伴侶證婚。[9]

 

愛爾蘭成首個以公投通過修訂婚姻憲法的國家

愛爾蘭同性婚姻公投前夕,一直引起代孕及同志領養等問題的關注。[10] 當地天主教教會表態反對後,其所開設的婚前課程服務遭政府撤資。[11] 5月22日公投結果以62%通過同性婚姻,成為首個以人民公投形式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12] 政府表示希望在秋天可以把婚姻法案進行憲法修訂。[13] 分析指社交媒體、世代價值觀、教會性侵醜聞均是促成同性婚姻的原因。[14] 此外,德國[15] 澳洲的同運團體紛紛緊隨愛爾蘭,爭取讓國民對同性婚姻進行公投。[16]

 

各地同性婚姻情況

北愛爾蘭議會於4月27日以49比47票第四次否決同性婚姻議案。[17] 格陵蘭議會於5月26日以27比0票通過跟隨丹麥的同性婚姻法例,包括承認同性婚姻、准許同性領養及教會必須為同性伴侶證婚,法例將於10月生效。[18] 然而,早前瑞士一對男同性伴侶在美國透過代孕獲得一名孩子,瑞士最高法院卻不承認由美國所發出及寫上兩個父親的出生證明。[19]

現任古巴領袖的女兒於同志遊行當天為同性戀者舉行沒有法律效力的集體婚禮。[20] 至於在關島,一對女同性戀者四月控訴關島政府拒絕同性婚姻,[21] 及後她們得直,美國政府於六月正式通過關島的同性婚姻。[22] 台灣台南市於5月20日起接受戶籍為高雄市的同性伴侶到戶政事務所進行不具任何法律效力的登記,以安慰同志。[23]

 

同運改變教會傳統

英國蘭卡斯特修道院牧者Chris Newlands提出為變性人以新身份堅振,但當地聖公會牧者指出教會應接納所有人,但為變性人進行祝福聖禮(service of blessing)則有違基督信仰中創造的教導。[24] 蘇格蘭長老會代表於5月16日以309對182票通過各堂會可按立已進行同性民事結合的人為牧者及執事,[25] 並在一週後以215對195票通過就按立已進行同性婚姻的人作牧者及執事進行諮詢;如大比數會友同意,此議案則會於明年會議就修訂進行投票。[26]

至於在美國,美國循道衛理聯合教會於5月18日以26對10票通過於2016年會議提出修改會章,主要是提出容許同性戀者擔任牧職,並刪除會章中指同性性行為有違聖經的字眼,並容許神職人員主持同性婚禮。[27] 德克薩斯州於5月21日以141對2票通過《牧師保護法》(Pastor Protection Bill, SB 2065),以保障教會及神職人員因捍衛信仰的原因而不會被強制要求舉行同性婚禮。[28]

 

性解放意識從不同層面滲透

台灣校園的性解放風氣盛行,中小學的性別平等教育正面鼓吹同性戀文化,引起家長不滿;[29] 政治大學的學生為爭取性權,於校園行政大樓外張貼數十張男女赤裸交歡的海報。[30] 台北市政府將補助表格上的「性別」改為「稱呼」,並有先生、女士及其它這三項選擇。[31]

英國全國教師聯盟在四月時通過一項動議,請教師向英國政府施壓,要求強制規定在所有學校的性教育政策中包括對同性戀關係的正面描述;然而,教會學校教師的信仰自由將會受影響。[32] 牛津英漢辭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表示考慮在稱謂中加入「Mx」代表跨性別或那些不希望定義自己性別的人士。[33]

日本教育部推動全國小學至高中學校容許跨性別學生按自定的性別穿校服及使用洗手間。[34]

 

多元家庭關係及混亂倫理

英國男子Adam與妻離婚,與雙性戀女生Brook發展開放式性關係,現與兩名雙性戀女生及兩名兒子同住,並繼續尋找第四者加入。[35] 英國婦人Ellen Brown十二年前捐出卵子給媽媽及繼父,並代母懷孕,生下龍鳳胎後給自己的母親正式領養。[36]

 

強制接受同運教育

美國緬因州一所小學在沒有知會父母的情況下教導小一的學生探索並肯定跨性別。[37] 而在加拿大,則有一名公立小學的女同性戀教師公開分享如何向四歲小孩灌輸同性戀與同性婚姻的美好。[38] 而在安大略省,省長Kathleen Wynne與反對開放的性教育課程的家長對話後表示不會修改內容,家長可選擇在敏感課堂時把孩子帶走。[39]

 

「歧視」成打壓異見的最大理由

北愛爾蘭家庭式經營的亞設餅店(Ashers Baking Company)因拒製寫上「支持同性婚姻」標語的蛋糕而被告性傾向歧視及政見歧視,結果判敗訴並罰款500英磅加堂費,[40] 店主Daniel決定上訴。

美國密蘇里州於4月7日的人民公投以51.4%廢除已定立的《性傾向及性別認同歧視法》。[41],[42],[43] 總統奧巴馬去年簽訂行政指令禁止一切政府部門及政府承辦商於職場歧視LGBT員工,[44] 過去六個月已向相關持分者發出規則及要求他們在工作間實施此指令。[45]

印第安納州一間家庭式經營的回憶薄餅店(Memories Pizza)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表示不會為同性婚禮提供服務,其後受到恐嚇並被迫暫時結業,[46] 後來店主表示一如以往歡迎同性戀者光顧,但不會為同性婚禮提供服務。[47] 俄勒岡州餅店Sweet Cakes by Melissa拒絕製作同性婚禮蛋糕被告歧視,當地勞工局行政法官宣判店主要向投訴人賠償135,000美元,折算港幣逾一百萬。[48]

肯塔基州一間戶外用品公司HOO拒絕印製提倡同運的T恤被告,法庭判決HOO並沒有違反法例,維護了HOO的良心、宗教自由。[49]

 

其他公共政策改變

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 建議修訂捐血指引,容許男同性戀者只要健康狀況良好及在過去一年並未有與同性發生性關係便可捐血。[50] 加拿大變性人組織在爭取更改身份證明文件上的性別後,繼而向人權審裁處投訴,要求停止由醫生單憑快速檢視嬰孩的性器官,就決定嬰孩的性別。組織認為錯誤的出生證明對人造成傷害,進一步推動去除兩性的議程。[51]

 

本港

英國民事結合女子 在港申請司法覆核

兩名女子QT及SS於2011年在英國進行民事結合,QT隨後兩次向香港入境處申請受養人簽證被拒,因為入境處按政策中的「配偶(spouse)」泛指男女結合的異性婚姻,QT因而提出司法覆核。[52]

 

國際不再恐同日 兩隊路線

大同、女同盟會、香港彩虹等同運組織以「同志家暴」為主題,於5月17日下午在銅鑼灣開設攤檔。至於粉紅同盟、大專同志行動、各大專學院學生會、跨性別資源中心等同運組織則以「免費擁抱雙性人」作招徠,於當天晚上在尖沙咀碼頭舉行活動。

 

陳志全遭侮辱 教育市民至為重要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港鐵車廂內遭到兩名女乘客以涉及性意識的字眼作出侮辱性的指罵,陳志全向平機會作出投訴。該情況或觸犯了現行《性別歧視條例》中的性騷擾。香港性文化學會就事件作出回應,提到反對任何形式的侮辱,亦反對以言入罪,處於不文明的言行之中,應教育社會大眾以提升公民素質。[53]

 

本文資料截止2015年6月26日
 

 

 


[1] http://blogs.findlaw.com/supreme_court/2015/04/a-taste-of-the-many-amicus-briefs-in-the-same-sex-marriage-case.html

[2]法庭之友不是訴訟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能是出於自願之下,或是回應訴訟雙方的當事人請求,法院之友提出相關資訊與法律解釋的法律文書給法庭,以協助訴訟進行,或讓法官更了解爭議的所在。網址: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3%95%E9%99%A2%E4%B9%8B%E5%8F%8B

[3] http://www.supremecourt.gov/ObergefellHodges/AmicusBriefs/14-556_Robert_Oscar_Lopez_and_BN_Klein.pdf

[4] http://christiannews.net/2015/04/26/thousands-march-for-marriage-in-d-c-as-churches-nationwide-stand-for-marriage/

[5] http://www.nola.com/politics/index.ssf/2015/06/bobby_jindal_administration_sa_1.html

[6] http://www.newsweek.com/following-supreme-court-decision-mississippi-may-stop-issuing-any-marriage-347740?piano_t=1

[7] http://thinkprogress.org/lgbt/2015/06/27/3674802/states-resisting-same-sex-marriage/

[8] http://fox13now.com/2015/06/26/lawmaker-has-bill-drafted-to-do-away-with-marriages-in-utah/

[9] http://www.timesfreepress.com/news/politics/state/story/2015/jun/26/tn-lawmakers-drafting-tennessee-pastor-protection-act-response-same-sex-marriage-ruling/311704/

[10] http://www.irishtimes.com/news/politics/marriage-referendum/referendum-body-to-clarify-position-on-surrogacy-and-adoption-1.2210110

[11] http://www.irishtimes.com/news/politics/state-cuts-funding-for-catholic-marriage-agency-accord-1.2210101

[12] http://www.theguardian.com/global/live/2015/may/23/counting-underway-for-irelands-referendum-on-marriage-equality

[13] http://www.irishtimes.com/news/politics/bill-allowing-gay-marriage-to-be-enacted-by-end-of-july-1.2225768

[14] http://www.irishtimes.com/news/politics/marriage-referendum/jane-suiter-lessons-from-the-yes-and-no-campaigns-1.2226705

[15] http://zeenews.india.com/news/world/germany-no-closer-to-legalising-same-sex-marriages_1602903.html

[16] http://www.theguardian.com/world/2015/may/21/australians-will-feel-ashamed-if-ireland-votes-for-same-sex-marriage-advocate

[17] http://www.bbc.com/news/election-2015-northern-ireland-32488247

[18]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greenland-adopts-same-sex-marriage

[19] http://www.contracostatimes.com/california/ci_28161947/swiss-supreme-court-rules-boy-cant-have-2

[20] http://www.bbc.com/news/world-latin-america-32602007

[21] http://www.nbcnews.com/news/us-news/guam-couple-seek-overturn-ban-same-sex-marriage-n340886

[22] http://www.theguardian.com/us-news/2015/jun/05/guam-us-territory-recognise-same-sex-marriage

[23] http://udn.com/news/story/3/904652-%E9%AB%98%E5%B8%825%E6%9C%8820%E6%97%A5%E8%B5%B7%E5%8F%97%E7%90%86%E5%90%8C%E6%80%A7%E4%BC%B4%E4%BE%B6%E8%A8%BB%E8%A8%98

[24] http://christiannews.net/2015/05/25/church-of-england-considering-ceremony-to-re-baptize-transgenders-in-their-new-name/

[25] http://www.telegraph.co.uk/news/religion/11610532/Church-votes-to-let-deacons-and-ministers-have-same-sex-civil-partnerships.html

[26] http://www.theguardian.com/uk-news/2015/may/21/church-of-scotland-married-gay-ministers

[27] http://christiannews.net/2015/05/23/united-methodists-propose-to-change-church-law-to-allow-homosexual-behavior/

[28] http://txvaluesaction.org/texas-house-passes-pastor-protection-bill/

[29] http://taiwanfamily.com/97392

[30]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3/609022/

[31] http://www.storm.mg/article/50188

[32] http://www.telegraph.co.uk/education/educationnews/11517177/Promote-gay-relationships-as-positive-in-school-teachers-say.html

[33] http://www.independent.co.uk/news/uk/home-news/gender-neutral-honorific-mx-to-be-included-in-the-oxford-english-dictionary-alongside-mr-ms-and-mrs-and-miss-10222287.html

[34] http://www.japantimes.co.jp/news/2015/04/30/national/social-issues/schools-japan-let-transgender-students-use-whichever-locker-room-prefer/#.VXADrNKqqkp

[35] http://www.dailymail.co.uk/femail/article-3036709/Man-TWO-live-girlfriends-share-child-rearing-date-nights-kingsize-bed-wants-woman-in.html

[36] http://www.worldwideweirdnews.com/2015/04/09-w112785.html

[37]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first-graders-exposed-to-book-about-transgender-boy-without-parental-notifi

[38] https://www.lifesitenews.com/news/lesbian-teacher-how-i-convince-kids-to-accept-gay-marriage-starting-at-4-ye

[39] https://www.lifesitenews.com/opinion/why-kathleen-wynnes-claim-that-parents-can-opt-out-of-sex-ed-is-an-utter-fa

[40] http://www.belfasttelegraph.co.uk/news/northern-ireland/ashers-bakery-lose-gay-cake-case-we-will-not-be-closing-down-we-have-not-done-anything-wrong-says-boss-31233797.html

[41] http://time.com/3814038/missouri-town-repeals-protections-lgbt-residents/

[42] http://www.buzzfeed.com/dominicholden/springfield-missouri-voters-repeal-lgbt-rights-ordinance#.irpvwVgyy

[43] http://www.yesonquestion1.net/news/springfield-gay-voting-yes-to-stand-up-for-freedoms-of-both-sides

[44]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14/07/21/obama-gay-rights_n_5605482.html

[45]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15/04/08/lgbt-job-discrimination-federal-contractors_n_7025564.html

[46]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15/04/01/memories-pizza-gofundme-donations_n_6989852.html

[47]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3033049/Full-house-Indiana-pizza-parlor-reopens-owners-840-000-donations-saying-won-t-cater-gay-weddings.html

[48] http://christiannews.net/2015/04/25/judge-seeks-135000-fine-against-christian-bakers-for-declining-to-make-cake-for-gay-wedding/

[49] http://christiannews.net/2015/04/27/court-upholds-right-of-christian-company-not-to-print-t-shirts-with-gay-pride-messages/

[50] http://www.latimes.com/science/sciencenow/la-sci-sn-fda-gay-men-blood-donors-20150512-story.html

[51] http://news.nationalpost.com/news/canada/b-c-human-rights-tribunal-to-consider-striking-gender-designation-from-birth-certificates

[52] http://news.mingpao.com/pns/%E9%9A%A8%E5%90%8C%E6%80%A7%E4%BC%B4%E4%BE%B6%E4%BE%86%E6%B8%AF%E8%A2%AB%E6%8B%92%20%20%E8%8B%B1%E5%A5%B3%E4%BB%8A%E8%A6%86%E6%A0%B8-%E3%80%8C%E9%85%8D%E5%81%B6%E3%80%8D%E6%8C%87%E7%95%B0%E6%80%A7%20%E7%84%A1%E6%B3%95%E9%A0%98%E3%80%8C%E5%8F%97%E9%A4%8A%E4%BA%BA%E7%B0%BD%E8%AD%89%E3%80%8D/web_tc/article/20150514/s00002/1431539525762

[53] http://www.scs.org.hk/b5_news_details.php?id=20&type=3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2月)

文麗兒、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3/2015

國際

美洲、歐洲、亞洲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的情況

2015年1月6日美國佛羅里達州的同性婚姻正式生效,但仍有多個州政府的上訴繼續。第五巡迴法院辯論的法庭簡報中,有四名由同志養大的同性戀者陳述通過同性婚姻對兒童的負面影響。隨著各州聯邦法院和政府對同性婚姻看法嚴重分歧,最高法院於2015年1月決定再次處理「同性婚姻是否違憲及州分是否可自行禁止同性婚姻」。

位於南美的智利國會在1月28日通過民事結合法,將給予同性未婚伴侶與已婚夫妻相等的福利,如可以互相繼承對方的財產、領取伴侶的養老金等。

蘇格蘭於2014年12月16日正式實施同性婚姻。另外,一對於英國結婚的男同志遷往北愛爾蘭,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之前曾三次否定同性婚姻的北愛爾蘭政府承認他們的婚姻。

芬蘭國會在2014年11月以105對92票通過同性婚姻及讓同志領養孩子,此事同時引起教會撕裂。當地路德宗教會的圖爾庫大主教公開贊成立法,因此有接近12,000名信徒離開該教派。芬蘭的同性婚姻正式生效年份為2017年,但當中仍有不少變數,包括大選、引發公投和立法程序等都有可能推翻結果。

2015年1月越南政府廢除禁止同性婚姻的規定,任由同性伴侶舉行婚禮,但政府並不會在法律上承認該結合。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2014年12月下旬安排審查《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部分條文,草案一直惹來高度爭議。

 

美國少女與父親結婚 同屋三人倫理複雜

美國一名18歲自稱雙性戀的女孩,相隔12年後與其親生父親透過facebook與她聯絡。經過五天相處後,女孩更與父親發生性關係,並自覺彼此深深愛上對方,於是決定結婚。生父與女友分手並轉投女兒懷抱,但三人仍同一屋簷下,該18歲女孩表示三人相處甚歡。女孩的生母仍未得悉女兒與前夫決定舉行婚禮,該女生表示婚後會與父親遷往亂倫合法化的紐澤西州居住,並生育下一代。

 

阿肯色州歧視法 遭當地公民推翻

阿肯色州費耶特維爾市的公民成功爭取特別投票,並推翻去年已通過的 《公民權利條例》5703條第119章(Civil Rights Ordinance Number 5703 Chapter 119)──禁止僱主、業主、商人等對「性傾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歧視的法案。最具爭議之處,是自稱變性者有權自由使用某一性別的浴室、更衣室等。反對者認為「將之稱為公民權利條例是誤導,因為條例正正剔除市民的公民權利和自由。」

 

新增蛋糕店案 歧視法迫使異見受罰

美國科羅拉多州餅店Azucar Bakery拒為一名顧客在其訂製的兩個蛋糕上寫上「上帝厭惡同志」字眼,餅店受到當地公民權利委員會以「宗教歧視」之名調查。但投訴者Bill Jack的說法卻不盡相同,他要求製作兩個蛋糕並分別寫上四句「上帝恨惡罪」、「同性戀行為是可恨的罪」、「上帝愛罪人」、「當我們還作罪人時基督為我們死」,及相關聖經經文。可見歧視法乃特別保護真正弱勢的法例,可以令異見者被罰。

 

英國法官相信父母比「單一性別」家長好 被罰再培訓

68歲英國太平紳士Richard Page於家事法庭主理一宗同志領養案件時,私下向其他幾位法官提出意見:「嬰兒由一男一女所生比只有一種性別的家長好。其他法官不同意並投訴他「將信念強加單一性別家長之上」。最後首席大法官認為他嚴重失職,給予Page公開警誡,並判令他參與「再教育」課程。

 

台、泰、美變性人議程

台灣內政部通過18歲以上公民經「性別變更委員會」面談及六個月冷靜期後,毋須摘除性器官便可到戶政機關登記新性別。泰國在2014年的憲法修訂中,首次加入「第三性」的字眼,意味法律上正式承認第三性別,並於4月審理及通過。

美國明尼蘇達州全國高中聯盟(MSHSL)委員會以18比2票通過,容許有家長信確認的變性學生,按變更的性別參與賽事及使用相關性別措施。期間比較爭議的討論在於男變女的學生參與女性賽事。

 

變性學童浴室案 學校敗訴賠美金七萬五

生為男性的Nicole Maines兩歲時「被」確定為女性, 2007年就讀第五級時Nicole被校方批准與其他女同學一起使用女性浴室。後來另一男同學聲稱自己也有權與女同學一起使用女性浴室,才令事件被公眾注目;而校方亦要求Nicole改用單人浴室。2008年學校被當地人權委員控告,法庭判校區敗訴並須賠償共75,000美金。

 

英、美、加、德、台同志教育推行的情況

英國政府規定所有公立學校必須擁抱「英國價值」--不可向學生表示對同性戀負面的意見,教育部的專責部門OFSTED派員到學校監察,並一度關閉兩間有信仰背景的學校示眾。有校長表示不能接受以「英國價值」為名的新措施,因這無助學生得到好成績。

美國聯邦教育局公民權利辦公室發出通告,將跨性別列入《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中的受保障人士,而此法列是與在教育領域的性別歧視有關。這意味著一切有關性別分類的措施,例如:性教育課、體育課的安排、浴室和更衣室等,都應該按跨性別學生所選擇的性別身份作出分類。

加拿大安大略省公立學校推行所謂「性傾向及性別身份包容語言」政策,要求學生不再用「爸爸媽媽」、「丈夫妻子」或甚至是「先生女士」,而改為採用「家長或監護人」、「伴侶或配偶」,並以姓氏稱呼比自己年長的人。

一批家長於於2015年1月30日在德國漢堡集會,期間遭受到另一批示威的性小眾襲擊,他們向家長投擲瓶子、炮仗和雪球等,一名15歲女童頭部被割傷送院。當地約150名家長反對在學校推行強制性教育課程,向幼稚園、中小學推動「性多元」意識。在集會期間,他們只是和平高舉「幼稚園不是換妻會所」、「讓孩子成為孩子」等標語。

台灣自2004年6月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並要求各縣向中、小學生灌輸同志教育。有同運團體稱不容許違反性別平等教育的精神,因此不應該教導尚未成年的國小學生「婚前不該有性行為」等觀念。當地的「彩虹愛家生命教育基金」因教導上述保護未成年小學生的觀念而受壓,被迫調整課程。

 

香港

同運代表活動中表示爭取民事結合

2015年1月3日明光社舉辦「同性婚姻的爭議」講座,嘉賓包括香港浸會大學教授關啟文、天主教區關顧同性吸引人士牧民小組主席陳培佳、彩虹行動Tommy仔、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梁詠恩Joanne、大專同志行動史紹淇和束健銘大律師。席間Tommy仔直言婚姻為特權;幾位支持同運的講者在言詞間則提出要爭取民事結合。

 

(本文資料截至2015年2月6日)
 

包容不同聲音才是真正的多元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3/2015

同性戀運動以多元、人權、自由及平等為口號,近十年在西方社會取得顯著成果,各地相繼推行同性婚姻、同性領養與同志教育的政策。支持同性戀運動已成為「政治正確」的事,若對此持不同意見,其良心自由和言論自由會經常受到威脅。

不少西方國家已制定了《性傾向歧視條例》,逼使當地持守一男一女婚姻觀念的小商戶在經營與婚姻相關的行業時,一是面對永無休止的訴訟,一是放棄行使良心自由的權利。不止在營商層面,個人的言論亦有機會面對嚴重的打壓。

著名品牌D&G的創辦人Dolce和Gabbana兩人都是同性戀者,但他們反對同性婚姻、同志領養和人工授孕。他們相信家庭唯一的模式是傳統一男一女的模式,而且沒有人工授孕及代孕,一切依照自然法則運行,這是不能改變的事情,所以他們不論異性或同性伴侶的人工授孕手術都反對。

個人言論某程度受到法律的保障,而他們的言論本身亦不涉及歧視言語,所以政府不會作出介入。但如此政治不正確的言論,當然受到同志群體的反對,亦發起了對該品牌的杯葛活動。在杯葛人士眼中,該品牌霎時間由流行時尚變成過時俗氣。

杯葛人士當然有言論自由對D&G作出批評,但這卻與他們高舉多元自由的旗幟不相符。昔日同志群體無可否認是弱勢社群,但今天他們已經壯大起來,甚至漸漸形成一個霸權,要持不同意見者消音。

他們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莫非同性戀運動口中的多元,只是單方面傾側於支持他們立場的多元,而不能容納任何反對他們的其他多元聲音嗎?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9/3/2015

婚姻平權真的沒有界限嗎?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0/11/2014

現今香港同性婚姻的訴求日增,以平等及大愛出發,爭取婚姻平權。但同性婚姻支持者口中的平等是否絕對的平等,他們的大愛又有沒有界限呢?

本港的婚姻制度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而且並不容他人介入的關係。筆者同意本港的婚姻制度絕不平等,亦不大愛,因為它將太多關係排除在外。我們的婚姻制度不止對性別有限制,亦限制了人數、年齡、血緣和物種。如果婚姻平權只是將異性戀和同性戀看齊,這種所謂的大愛是有界限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關係、亂倫關係(有人稱之為近親戀或家人戀)、人獸關係(有人稱之為跨物種戀),甚至人和虛擬人物的關係仍然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

筆者無意將同性戀與亂倫、人獸關係作類比,亦不是指出同性婚姻將必導致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甚至其他形式的婚姻制度的出現。筆者只是詢問:我們以甚麼理由只將婚姻制度的性別限制打破,但卻保留其他方面的限制呢?

近日瑞典出現了一個三人組成的「事實婚姻關係」,兩夫婦同時戀上一位男士,最終三個成年人與他們的三個子女合組新家庭。當地法律並不承認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婚姻,但法律並不禁止人們共同生活,他們希望當局能承認他們的三人婚姻關係。如以大愛原則出發,我們應否接受「多人婚姻」呢?

本港法律禁止血親間的性行為,但其實在不少國家,成年人在自願情況下所發生的亂倫關係是不會遭到起訴的,但卻禁止「近親婚姻」。如以大愛原則出發,我們應否接受「近親婚姻」呢?

婚姻是一個制度,社會需要為這制度下一個定義。當下定義時,自然會將部分人排除於外。這不是歧視,只因為其他形式的組合並不符合婚姻的定義。正如雨傘可以打人,但筆者不會稱它為武器一樣。

要如何為婚姻制度下定義,就要回到何謂婚姻。婚姻是嘉許某種獨特關係的制度,以達至社會共善,並提供最好的養育環境給下一代。我們相信一男一女全然委身的關係,才是最能達至這個目標的關係。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0/11/2014

鏡頭背後—「被消失」的反同運潮流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4/02/2014

若讀者有留意傳媒新聞,不難發現愈來愈多國家及地方都承認同性婚姻了,大家可能會認為推行同性戀運動是一個潮流,當中反對的也只是一些落後或極權國家。的而且確,去年有不少地方通過同性婚姻,但這只是「事實」的其中一面。大家知道理性反對的聲音也在增加嗎?法國去年出現人數以數十萬計的遊行,反對政府推行同性婚姻及領養;而今年2月2日歐洲多個國家,包括法國、西班牙、意大利等的首都均舉辦遊行,捍衛家庭價值;台灣亦有民眾發起多次數以萬人計的遊行,反對《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奈何本地只有一兩篇報道提及以上的事。
 
雖然科技能拉近人與人的距離,但大家若果要知道世界各地發生的事,主要來源仍然是透過新聞得知。撇開失實或刻意扭曲的報道,我們在媒體看到的,其實也不能絕對反映真實。因為鏡頭能夠排除的事實,遠遠比能夠捕捉的多。新聞工作者亦會因其自身的認知,甚至媒體立場而篩選「事實」。結果,有一些議題只能出現單方面的「事實」,從而影響社會對該議題的印象,而有關同性戀運動的報道就是一個顯而易見的例子。
 
過去不單有以上提及的國家舉行遊行支持家庭價值,更有「成功爭取」的例子。原來,克羅地亞人民去年因政府推行同性婚姻,而申請就婚姻定義進行公投,結果有65%投票人士支持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至於北愛爾蘭、澳洲新南威爾斯州亦否決了同性婚姻;希臘政府亦在人民反對下,不會修訂民事結合為適用於同性伴侶。
 
這些事例,正正顯明有不少大家認為的先進國家,其實正以和平理性方式保護兒童,捍衛家庭價值,亦有國家透過民主方式投票反對同性婚姻。然而,只是本地傳媒有意無意較少報道有關的「事實」,反同性戀運動新聞「被消失」,才令人以為支持同性戀運動等於文明和進步,也是潮流。面對這一情況,除了要在互聯網多留意國際新聞,避免被本地傳統媒體控制新聞範圍及視角,亦要倚靠大眾轉發的訊息,讓更多人得悉「事實」的更多面向。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4/2/2014

投訴同志圖書不果 幼生家長管教權受削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2/11/2013
事件簡述:

猶他州Davis School District為旗下四間學校購入圖書《In Our Mothers’ House》,講述兩名女同性戀伴侶領養三名孩子的美好生活。其中一校的家長發現正就讀幼稚園的孩子把書帶回家,感到驚訝不已,並認為此書不適合兒童閱讀,遂向學校投訴,學校因而將圖書移至較高年級的藏書點。然而,不少家長對此決定仍感不滿,於是向學校表明他們的想法,包括:該書美化了同性戀關係;影響未有判斷能力的幼童認為同性戀的家庭生活是典範;對具爭議性的議題只作正面描述,向孩子洗腦;沒提及同性伴侶領養小孩對下一代的影響……而猶他州的《性教育法》是禁止「提倡同性戀生活」的,因此學校終將該書移到限制書架,只有得到家長批准信的學童才可以取閱。然而事情仍未告一段落。
 
另一位家長聯同一直推動同運議程的律師組織ACLU入稟法院,控告學校此舉違反美國憲法第一及第十四修正案,並認為如果學校限制此書,是污名了「同性伴侶的家庭」,亦讓同性伴侶所領養的學童受到歧視。學校受壓,不到三個月已妥協並進行庭外和解,條款包括將該圖書放回一般藏書架、不再引用猶他州的《性教育法》移走任何圖書、並支付該家長聘用ACLU控告校方的15,000美元律師費。
 

分析:

同性戀運動的核心信念在於推動改革,令社會(包括幼童)都要贊成不同性傾向是天生、正常、且道德正當。推動者常以歧視法造成白色恐怖,旨在令不贊同同性戀人士消音,當中尤以中傷及騷擾、服務提供條款為甚。至於在小孩身上,則靠同志教育潛移默化,以歌頌同志家庭的美好來為幼童洗腦。
 
對於猶他州學校的個案,我們可以從幾方面思考:
一)同性婚姻,並不只是兩個人相愛的事,與你我及整個社會都有關。
二)即使可以出現多元家庭組合,並不代表多元家庭必然是理想的家庭制度。
三)歧視條例會直接影響教育指引細則,從而衍生「同志教育」。
四)父母管教權的進(opt-in)與退(opt-out)。
 

一)同性婚姻是關乎整個社會的事

很多人說,同性婚姻是他們兩個人的事,與社會上其他人無關。先撇開不說同性婚姻會取得由整個納稅社群提供的社會福利,環顧各已實行同性婚姻的國家,同性婚姻和同性領養近乎是必須一併給予的,否則就被視為有違「平等」。
 
「同志圖書」一事,讓我們認清同性婚姻絕非只是兩個人的事。當同性婚姻通過,社會須改變制度以承認此婚姻的正當性,甚至在兒童圖書這這細微末節上,,都要認為異性戀及同性戀家庭等不同組合也同樣美好,以示平等。
 
在同性婚姻通過前,有人會以「同性戀者結婚,關你咩事?」為理由;在通過後,社會上的意識形態就要肯定此制度為正當。當你表示不同意,他們則會說:「同性婚姻已經合法,你憑甚麼反對?」。
 

二)「理想」和「美好」是有分別的

「讓孩子認識異性婚姻、同性婚姻、單親家庭、破碎家庭……又有何不好?社會現實本是如此,難道要避而不談、壓抑掩飾嗎?」或許這是你的疑問。但我們要在此帶出「理想家庭制度」和「美好家庭」是有分別的。
 
就以單親家庭為例,單親母親獨力養大兒子;兒子長大照顧年老母親,不離不棄,母愛和孝順等道德價值都顯露無遺,這些都是美好的。我們知道:香港兒童發展指標特別關顧單親家庭的兒童數目,並指出單親家庭的兒童須面對的困難。根據社聯的統計數字顯示,有65個機構會為已領取綜援的單親家庭提供額外的金錢援助。
 
我們會肯定甚至讚揚單親家庭中一些美善的人性價值,但卻不能否定單親家庭需要社會更多的照顧:而且,這並不是「理想」、值得追求的家庭狀態。擁有理想家庭的人都是有福氣的,但願人人都擁有這份福氣。但當世界如此「不理想」,社會仍應盡力挽救及援助,讓人性的美好一面可以發揮。單親父親與母親的愛和付出很偉大,然而這種家庭狀況顯然會對孩子帶來影響。故此社會從沒設立「一人婚姻」並提供領養,相信也不會有人同意要用制度安排孩子進入單親的家庭中。
 
同樣,在同性婚姻關係和同性戀家庭中,當然會有人性美好的一面,但不等於是「理想」的制度。如果社會將同性婚姻升格為「理想」制度,刻意安排孩子進入一個缺失了男性作為父或女性作為母的家庭,必然剝奪了孩子透過觀察及模仿男性及女性的行為特質,在有兩性雙親的「理想家庭」的成長機會,建立男作為男、女作為女的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及性別自信。試問這對兒童公平嗎?
 

三)衍生「同志教育」

在此事件中,提控一方指禁止該同志圖書,會為同志伴侶的孩子帶來歧視。在香港,同運團體所提倡的歧視條例同樣是牽一髮動全身,參照過往歧視法的訂立,教育指引細則也會有相應的修改。
 
可以想像,如果事情在香港發生,學校有機會要加進「孩子從小就要肯定:同性戀家庭也是美好」的教育理念,以防觸犯服務提供範疇的歧視。《性傾向歧視條例》間接地衍生出同志教育。
 

四)父母管教權被邊緣化

對學校擺放圖書的種類,有些家長希望適度限制,有些家長希望可任意閱讀,「鬥大聲」的結果是學校需向「最大聲」的一方妥協。但事實上,持不同意見的家長,他們的管教權都受到人權保障。《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六條指出:「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在這種爭議狀況下,學校或社會可以如何協調?
 
事件中學校曾以兩種方法處理,一種是opt-out,另一種是opt-in。前者即是把書放回架上,如家長須限制子女閱讀才特別處理,限制學生借出,亦即現時的結果。惟此方法未能預防學生在圖書館自行閱讀。後者則是限制學生取閱,學生在持有家長同意書的情況下才能閱讀(是該校首先採用的方法)。
 
筆者認為在幼童還未能分辨是非的前提下,後者(opt-in)更有效適度地平衡雙方家長的管教權。家長可按其價值觀,優先選擇是否讓孩子閱讀該書,以符合《世界人權宣言》的要求。然而,在同性婚姻的情況下,社會整體在意識上要確認同性家庭的美好價值,會使原來的opt-in選擇消失。同志教育變為正常規範(norms),即學生一般來說要知道同性家庭是同樣美好。即使有個別家長希望選擇opt-out,但此權利在這個案中也被邊緣化,因學校透過行政指令,令到部份家長無法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種類,有優先選擇權利。
 

台灣家庭價值醞釀變天 民法修正最快明年上馬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13

當結婚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任何「兩人」;當承諾不是「一生一世」而是「一張隨時可單方結束的合約」;當家庭不再由血緣關係建立,而是隨便隨心結合時,這樣的家庭制度將如何影響社會?台灣就有性解放團體聯合起來,提出三套民法修正案,要求改革「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
 
醞釀三年,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同志父母愛心協會等為首的同性戀運動和性解放團體,早前以十一萬民眾聯署支持為理由,要求將「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這三套民法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

巧妙修改民法 暗改家庭價值

根據伴侶盟的資料,他們主要挑戰異性戀及婚姻獨尊。他們又透過三個巧妙的修改,以達至他們的終極目標。
 
首先他們的「婚姻平權」修訂,並沒有任何一句提及同性婚姻。他們主要就是將條文中「男女」改為「二人」,將婚姻中的兩性界線完全挪走,變相為同性婚姻開綠燈。以後,「夫妻」會變成「配偶」,「父母」會變成「雙親」,婚姻中的男女互補角色被完全消滅。
 
在「伴侶制度」的修訂中,加入類似民事結合的條款,使人可以透過法律文件協議讓二人(甚至更多人)自行組織成家,變相就將婚姻制度中「一生一世」的承諾取走。而且同時不但可以享有類似婚姻的承諾,還可以共同收養孩子。條例還強調只要任何一方單方面簽署文件後就可以「終止伴侶契約」,於是「多元性別、單身、同志伴侶皆有平等機會收養子女」。
 
至於「家屬制度」草案則可讓多人成家,共同生活,不只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血緣關係並非親屬關係的必要條件,讓人可以自主選擇甚麼人作為家屬。然而,此舉將破壞一直以來以血緣和婚姻關係建立的家庭制度。

2014台灣選舉年  修正案易成政治籌碼

此三項修訂有部份已經獲得台灣立院開綠燈。除非現階段有立委動議將有關修訂撤回,否則明年將開始進行審議工作。不過,由於明年為台灣立院選舉年,三項修訂將大有可能於選舉後由新的立委繼續處理。有分析指兩黨隨時會在選舉時藉此大打「性別牌」,爭取不同群族支持。
 
據了解,國民黨成員大都反對有關修訂,至於平日常高舉人權、民主、自由的民進黨,雖黨「主旋律」贊成修正案,但有部份民進黨立委也傾向反對,甚至帶領民眾要求撤回所有修訂。原因在於他們要爭取不同族群選民的支持,特別是一群在台灣社會中被形容為弱勢的原住民,社會傾向保護他們獨特的文化,包括婚姻和家庭傳統。就如民進黨立委劉櫂豪陪同「東台灣守護幸福家庭行動聯盟」,十月底於台東舉辦「守護幸福家庭遊行」,反對「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及收養制度」。

宗教團體無分你我  聯合反對民法修正案

除了在立法院堅守陣線,由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一貫道、天帝教、統一教等宗教團體集合而成的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則在外打氣,呼籲社會重視婚姻家庭價值的重要。他們表達對三套民法修正案的憂慮——其將對台灣整體社會造成何等的負面影響。
 
護家盟自2013年9月18日召開記者會並發動聯署後,短短兩週就有10萬人參與,而且人數持續上升;一個月後更收集到超過30萬的簽名,超越他們原來20萬簽名的目標。未來幾週護家盟將會帶同這些簽名拜訪不同的政黨,希望爭取更多立委支持,反對有關修訂。
 
另外,護家盟未來亦會開展更多文宣工作,希望讓更多台灣人得悉事態嚴重,並爭取更多巿民參與聯署。他們期望透過聯署讓立委知道民心所向,再加上來年是選舉年,護家盟更希望立委們能以民意為依歸制定政綱。
 
 
資料來源: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https://taiwanfamily.com/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http://tapcpr.wordpress.com/
三條草案全文:http://tapcpr.wordpress.com/草案全文/

他山之石——台灣和美國的性別教育情況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5/07/2012

台灣

就性別平等早就立法要教的台灣,這幾年先後推出了幾份備受爭議的教材,為《性別好好教》(國中)、《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國小)和《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去年由一眾家長、社工等發起的真愛聯盟雖然成功延遲有關教材在學校實施,並收回作諮詢。可事隔不足一年,這些教材在非常有限的修改下,仍然獲台灣教育部宣佈將於今年8月落實成為學校的教材參考之一。

同志教育成主流

根據當地法例,所有學校每學年必須教授不少於4小時的性教育,不過,在新教材下,教案內容就相當激進,例如國小就要向學生分享同性婚姻,部份單元則處理同性性傾向等問題,國中甚至會教你如何透過參加同志運動認識社會抗爭和爭取人權的策略。

當地有基督教機構為此準備了一份實用性別平等教材,企圖去抗衡當地政府的行政機器。據了解,當地老師壓力和香港一樣大,他們亦沒有時間好好消化那些教材教具教案,不少老師更索性請當地同志團體去教。可見因為教育制度,同志教育被迫變成主流,回頭路就更難走了。
 
美國

美國自民主黨奧巴馬上台後,在性教育方面便一直不斷積極走向親同志的方向。首先將性教育的撥款以巧妙的方法推向不反對婚前性行為,實際上更是教導墮胎和避孕的「全面」性教育。同時宣佈於每年6月舉行全國同志驕傲月(LGBT Pride Month),讓親同性戀團體在校園舉行一系列活動,務求將同志運動議題滲入學校。

宣揚同志驕傲月

以今年為例,不少學校就引入Harvey Milk Day,紀念這位第一個正式進入政府架構的出櫃同性戀者的故事。Harvey Milk Day於2009年由加州首先發起,繼而成為所有公立學校校曆的內容,當天會正面形容這位同性戀者,並講述當年同志運動的故事,同學基本上必須出席有關活動。

6月同志驕傲月中,學校會收到不同親同志運動機構的教學指引和重點,當中除了介紹同運內容外,另一重點就是要消除校園欺凌,或取名為「同志友善」,即教導同學不准批評同志,學習尊重。不過,部份學生會質疑此做法令人感覺同性戀者彷彿享有特權,他們為了抗衡學校灌輸的文化,例如當學校鼓勵他們穿支持同性戀者的服裝回校時,會故意穿上有聖經金句的服裝,並寫上「直人也驕傲」的字樣,學校方面暫時沒有任何處罰,惟要求同學必須穿不含歧視同性戀字眼的服裝。由此可見,美國同志教育已成為公民教育的一部份。

香港

而在香港,我們認同在學校應教育學生不要欺凌或歧視他人,但必須留意切勿將反歧視教育變成鼓吹同性戀,甚至以同性戀為榮的教育,將基於倫理及宗教原因而反對同性戀上綱上線為歧視。


 

悄悄滲透校園的同性戀運動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5/07/2012

學校是傳達知識和培養價值觀的地方,只要積極地在教育層面作出某一向度的價值教育,假以時日,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都會改善,同性戀教育亦一樣。 

對比歐美國家,香港在同性戀議題上尚算是一個保守的地方。美國加州在2007年通過法例,要求幼兒園至12年班的教科書、課堂內容或其他學校舉辦的活動都必須正面地描述同性戀、雙性戀、變性、易服者甚至同性婚姻。加州政府更在2011年通過「公正教育法案」,要求學校從幼兒園至12年班的課本及教材正面宣揚對加州及美國有貢獻的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者,並以他們作為「模範」。

GLSEN是美國一個活躍的同性戀教育團體,它大力推動學校成立GSA(Gay-Straight Alliance),由1988年起已成立4,000個。GSA是學校內的學生組織,成立目的是為校內不同性取向及性別認同的學生改善學校氣氛,但現在已成為美國校園的同性戀運動推動者,組織各種支持同性戀的活動如靜默日、同性戀遊行等。
 

恐教育淪為同運工具

回到相對保守的香港校園,同性戀教育尚未嚴重入侵。但根據教育局在2008年提出的新修訂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架構的性教育範圍內,是有提及同性戀內容的。課程架構提出初中生須學習以開放和關懷態度,認識不同人有不同性取向(例如: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等)。而在新高中的通識教育科中的單元一:「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和單元二:「今日香港」,均有機會探討同性戀課題。
 
我們支持青少年須認識同性戀課題,學習尊重不同性傾向人士。但若將教育當作同性戀運動的手段,意圖藉教育改變新一代對同性戀的看法,甚至是美化或鼓吹同性戀行為,這是我們所反對的。除尊重與關懷向度外,教育局在性傾向教育層面上沒有明確的立場,所以社福機構、宗教團體、同志團體等對同性戀持不同立場的機構均有機會被邀請到學校作同性戀教育。
 
另一方面,香港政府由1998年開始設立一年一度的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旨在透過資助各項有意義的社區活動計劃,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或跨性別人士享有平等機會,或為性小眾提供支援服務,每項計劃的最高資助額為10萬港元。早年的申請者以同性戀團體為主,但近年多了主流的社福機構申請。
 

校園鼓吹親同志立場

香港小童群益會自2002年開始,得民政事務局平等機會(性傾向)計劃撥款支持,開展了性向無限計劃,向各中小學推動平等機會教育。每年與近20間中學合作,向近8,000名中學生提供認識性傾向和平等機會教育,及為超過400名社工及老師提供相關訓練。性向無限計劃出版的刊物記載了很多同性戀青少年、家長和老師的故事,這些感性的故事令讀者深深體會到同性戀青少年在學校中遇到的困境,並教導成年人該如何幫助他們面對同性性傾向情況,過充實和積極的人生。
 
性向無限計劃鼓勵學生與老師尊重不同的差異,減少欺凌的工作是值得欣賞的。但是,在這些訊息的背後,該機構是以親同志(Pro-gay)的立場,支持同性戀運動,追求社會對於非異性戀(如:同性戀與雙性戀等)與跨性別的接受、包容與平等。該機構的facebook專頁轉載了大量世界各地同性戀運動的消息,可以反映出他們對同性戀婚姻、同性戀領養、同性戀教育等議題都持正面立場。
 

多元婚姻是最終目標

elements是性向無限計劃的同志義工組,他們積極與本港的同志團體合作,參與本地不同的同性戀運動,如世界不再恐同日和同性戀遊行等。一些同志團體不止推動同性戀運動,而是性解放運動,推動多元性愛、爭取兒童性權、反對色情管制等。現在本港同性戀遊行的口號雖然還停留在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和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其實他們的最終目標是多元婚姻。

從外國的經驗我們得知,校園是同性戀運動的目標,從年幼時開始灌輸同性戀是自然、正常,與異性戀沒有分別的生活方式,培養他們成為日後同性戀運動的支持者。

尊重不同性傾向的教育是重要的,但要小心滲進同性戀運動思想的同性戀教育。

回應廿一世紀最大的挑戰──性革命

回顧與展望

傅丹梅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31/05/2012

為甚麼明光社要關心性文化?因為我們相信人有神的形象,身體是尊貴的,而兩性關係也須要尊重,不應放縱。事實上,神創造人及萬物,有其秩序,假如此秩序被破壞,教會便應該發聲,使社會不致失序。我們不是要強加基督教的價值觀於大眾身上,只是希望提供另一個思考向度供市民選擇。
 
學校的性教育工作
提起明光社在性文化的工作,很多人會聯想到同性戀,這主要是被同性戀運動刻意標籤。其實,我們做得最多的是傳媒教育及性教育,因為我們發現媒體當中的性意識,對青少年的性態度及價值觀影響非常大,而學校極缺乏這方面的資源。因此,我們每年應邀到學校為學生、家長及教師主領200至300場講座及工作坊,佔了同工們大部份的時間。
 
近年,校長老師們因為教改已疲於奔命,又要處理學生的婚前性行為、未婚產子、援交和同性戀等問題,實在難以招架,因此,支援學校性教育是我們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我們每年都會製作多個教案,放於網上教案區,供學校老師免費使用;又製作教材套,如《了解及面對色情文化教材套》、《性、愛、婚姻教材套》、《我的同志朋友》等;以及製作展板供學校借用。此外,針對青少年的需要,我們編寫了《青少年性問題101》;而為了讓校長老師對時下青少年所面對的性問題有更透徹的了解,明光社亦定期舉辦性教育教師訓練課程。
 
明光社應邀到學校主領性教育講座及工作坊的次數逐年上升,除引證我們的事工獲得學界的肯定外,也反映到中、小學生對性教育需求的殷切。
 
不單在香港,我們的同工亦應邀到台灣及馬來西亞主領相關的聚會,每個月亦有一至兩次到澳門主領性教育專題講座;我們的《性、愛、婚姻教材套》更被台灣校園出版社修訂後於台灣的學校及教會使用。未來,我們希望能為家長舉辦這方面的培訓,亦會繼續與性文化學會合辦性神學證書課程,邀請不同大學和神學院的教授及專家教授有關性的生理、法律、神學及倫理問題,裝備教牧及信徒領袖。
 
《性傾向歧視條例》及同性戀運動

回歸前因為社會人士普遍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已多次在立法局被否決,但自2000年開始,本港同運團體再次要求立法會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但明光社聯同一些團體深入研究外國及本地相關法例後,發覺條例會嚴重影響言論及宗教自由,加上性傾向無法透過客觀方式驗證,被濫用機會高及會導致逆向歧視,因此多次出席立法會公聽會及向傳媒表達反對意見。拖拉至2005年,有見形勢非常險峻,我們立即聯同維護家庭聯盟及其他團體發起聯署反對立法,反應非常熱烈,共有9,800人及374個團體參與,使我們有足夠金錢在4月29日於《明報》刊登四頁全版廣告,將我們的憂慮及參與名單刊登,使公眾對有關法例的影響有更深了解。政府於2006年宣佈擱置立法。
 
自從登報事件後,同運團體及他們的支持者便不斷攻擊我們,包括於2005年到教統局抗議我們透過公開投標開辦的人權教育教師訓練課程,除在報章刊登公開信,又接近一個月持續打電話滋擾教統局負責批核的部門,還有一位外籍人士絕食抗議及衝擊教統局,令負責官員不勝其煩。記得我們那時候授課,每次教統局都有四至五位同工到來監督,非常隆重其事。雖然課程完結時,有超過85%參加者表示課程對他們有幫助,但經過這次事件後,教統局決定自行承辦有關課程,同運團體的行動已成功令教統局不再招標外判有關人權的課程。
 
以後幾年,同運團體差不多隔年都會向我們抗議。如2007年於我們賣旗日前到明光社辦公室抗議及呼籲市民不買旗,在賣旗日當天更騷擾賣旗義工。他們又誣捏明光社曾投訴電視台播放《秋天的童話》和鏗鏘集《同志.戀人》,以及《中大學生報》。事實上,明光社並沒有作出上述投訴,只是應傳媒查詢時,作出評論,並出席立法會召開的會議表達意見。我們曾多次對以上指控作出澄清,但他們都視若無睹,目的是要以謠言破壞我們的形象,削弱我們的公信力,以達到封殺我們的財政收入和支持,包括政府資源和公眾捐獻。
 
在2008年,同運團體又到明光社辦公室抗議我們對《家庭暴力條例》修訂的意見;2009年則抗議我們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意見;2011年更於我們舉辦性教育教師訓練時衝入辦公室及佔領課室,期間我們有同工遭夾傷,最後要報警處理。未來,相信只要我們對《性傾向歧視條例》及同性婚姻的立場沒有改變,挑戰將會愈來愈大。
 
同性戀諮詢熱線及出版《認.同--關心同性戀》
2009年起明光社設立同性戀諮詢熱線,希望能幫助有同性戀困擾的人士及其家人解開心結,活出豐盛的人生。雖然熱線使用率不算高,但總能幫助一些人,來電者包括教師、社工、中學生、當事人、導師及同性戀者的戀人、朋友、同學、父母和親戚等等。當中尤以父母的焦慮最大,他們往往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者,引致很多關係上的衝突及破壞。經過疏導後,情緒一般能獲得舒緩,了解與子女重建關係的重要,我們深信父母不離不棄的愛是處理任何與子女衝突的最重要態度,而對同性戀課題有更深的認識是減少誤會非常重要的一步,因此,我們出版了《同性戀多面睇》及《認.同--關心同性戀》小冊子,供家長、學校及教會使用。
 
其他回應性文化的工作
2008年藝人陳冠希的情慾照在網上流傳,我們立即發出譴責聲明,呼籲市民不看,不下載及不轉載,亦舉辦研討會探討對情慾照的合宜態度,及如何建立健康的性觀念。
 
另一方面,對於社會上不斷有人要求娼妓合法化,我們一直反對,亦不贊成妓權是人權。我們經常出席各大專院校舉辦的性文化節參與學術討論、接受電台及電視台訪問、於報章撰文,以及出席立法會的公聽會,向議員及社會大眾闡述我們的理據。但在反對之餘,我們亦呼籲教會及機構正視這些被社會剝削的婦女的處境,為她們提供就業培訓,希望她們可以脫離當娼生涯。
 
政策倡議
過去多年,我們都就涉及色情監管的法例,如《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的諮詢文件均有作出回應,包括於報章撰文、出席立法會及政府的諮詢會議,又設置街頭展覽,提升公眾對條例影響的認識。2010年當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設立「性罪犯名冊」,以減低兒童被孌童癖者性侵犯的機會,我們大力支持,而「性罪行名冊」亦於2011年落實執行。
 
未來的挑戰
近年,喜見有較多的基督徒及牧者願意出席立法會的公聽會表達意見,多了對社會公義發聲。隨著詮釋學大行其道,相信有一些人會按自己的心意曲解聖經對同性戀的立場,教會必須教導信徒,聖經清楚表明不接受同性性行為,但神愛每一個人,不論是同性戀者或其他偏離上帝心意的人,教會都不應將他們拒諸門外,相反,信徒應常常將基督的愛用行動表達出來,用真理感化人心,讓他們明白和尋求神的心意,而不是當社會上有聲音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才就公共事務發聲。
 
此外,信徒亦應跳出功利主義的思維,謙卑地服侍人,真心地與那些在同性戀問題掙扎的人同行,陪伴他們走過艱難的歲月,用行動表達對同性戀者的關愛,以生命闡釋基督的愛而非教條。
 
未來,面對變性人婚姻的爭議;同性婚姻及同性伴侶法;同性戀運動在中小學及大學的滲透,深願有更多教會及信徒為保護我們的鄰舍及下一代多出一分力,與我們一同回應廿一世紀最大的挑戰──性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