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營造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環境】

----傳媒生態調查記者招待會簡報
資料整理: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6/03/2007

日前香港六大宗教領袖發表聯合新春賀詞,內容提到部分傳播媒介每多對教育有負面之製作及報道,敗壞社會之健康風氣,腐蝕青少年之心靈,成為產生社會暴戾之根源… … 可見香港的傳媒問題的嚴重性不容忽視。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由十八個教育、家長教師會、社會服務及宗教團體組成,為青少年能夠有一個免受不良傳媒資訊影響的健康成長環境而努力。明光社,亦是「反色暴」組成的十八個團體之一。

為關注傳媒問題,「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以下簡稱「反色暴」)自二零零三年起,每年均進行傳媒生態調查,反映教師、社工、中學生對現時香港傳媒狀況的意見。「反色暴」於二零零六年十至十一月,進行第四年度調查,並於本年一月十九日在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舉行了記者招待會,向十多個新聞機構公佈調查報告。以下為四個十分值得留意的重點:

一. 受訪者對傳媒的評價下跌

問卷邀請受訪者對傳媒於過往一年之整體表現給予評分,十分為滿分,代表最滿意。於949位受訪者中,有57.9%受訪者給予五分或以下,去年給予五分或以下則有44%,表示受訪者認為傳媒表現不合格有13.9%之增幅;而平均分方面,本年為5.23,此分數與去年(5.6分)相比,亦下降了0.37分,傳媒表現之退步值得關注。

二. 受訪者對傳媒最不滿的首四項:「侵犯私隱」、「渲染色情」、「誇大醜聞」及「誤導公眾」

問卷中,超過一半受訪者不滿傳媒「侵犯私隱」(58.1%)及「渲染色情」(57.1%),於去年藝人被偷拍更衣照片,已引起社會人士極度關注,共同聲討這些惡行;此外,在一些家庭式的周刊雜誌內,不難發現以標榜女性胴體、女藝人走光相片、男女親密之連環圖片、並作繪形繪聲之描述,令公眾感到厭惡,我們要求傳媒必須立即停止這種報導手法。
 
另外,亦有超過三份一受訪者指傳媒有「誇大醜聞」(39.5%)及「誤導公眾」(33.6%),從周刊雜誌以誇張的標題,配以不雅圖片及失實內容,我們讉責這等卑劣的報道手法。
 
另一方面,關於「用字低俗粗鄙」方面,超過四份之一的受訪者感到不滿:在一些家庭式雜誌中,封面及內文也常用低俗粗鄙、與性有關之字眼作報導手法;為求加強效果,還把字體放大、著色、粗體等。以上種種手法不但令公眾十分反感,還對兒童及青少年在尊重女性及正確文字運用方面產生強烈負面影響。

三. 受訪者認為傳媒應接受監察的程度及以發行量作為罰則之看法

達八成(80.4%)受訪者認為傳媒應該接受監察,而過去三年之數字亦達79.9%、81.69%及76.6%,反映市民認為傳媒應受監察的訴求是持續及肯定的。另外,我們進一步了解受訪者對以發行量的倍數作罰則的意見,認同率達81%,反映受訪者認為現時的罰則沒有效用。過往,不良傳媒縱使受到懲罰後,還繼續原有作風散播不良資訊,罰款只視作恆常支出,對整體財政絕無影響。為營造健康的傳媒環境,當局必須加強對不良傳媒的懲罰力度。

四. 受訪者認為政府針對不良傳媒應做的工作重點:加強執法、修改法例、推行教育

關於政府對不良傳媒應採取什麼行動時,有72.7%受訪者認為需加強執法,執法人員加強巡查,影視處持續把問題資訊送檢,相信對監察傳媒有正面作用。
 
另一方面,修改法例也是公眾訴求,達44.3%,現今傳媒利用法例之漏洞,散播不良訊息,令歪風一再蔓延,故此,一個反映公眾標準及期望之法例實為必要。
 
有36.5%受訪者認為需推行教育,對象包括青年人、家長及青少年工作者,重點亦需強調辨識能力,以助人們分辨何謂不良資訊及送檢途徑,加強公眾監察傳媒之效果。
 
於這次記者會,我們亦提出三個建議:
(1)對於立法修例進行公眾諮詢:公眾對傳媒表現之不滿及期望改善不良資訊的訴求已很強烈;政府應趁此時機,檢討法例中的評審標準和刑罰規限與社會大眾標準差異,積極尋求改善的方法;
 
(2)於影視處設立投訴機制:由於公眾對影視處送檢之情況、標準及結果無從表達不滿,公眾無法對其作出監管,建議政府設立投訴機制,監管影視處工作的成效和透明度;
 
(3)以發行量來增加罰款:由於現時罰款太低,傳媒把罰款當作為成本開支,對重犯的不良傳媒完全沒有阻嚇性,甚至在判決前仍大量加印刊物,可見傳媒對法例及判罰之輕視,故此政府應考慮以發行量為指標來增加罰款。
 
另外,於一月廿一日下午,「反色暴」亦於尖沙咀天星碼頭舉行了街頭展覽及簽名運動,針對不良傳媒的廣告來源,有數百名市民簽名支持我們對廣告商不在傳播不良訊息的傳媒刊登廣告之訴求。我們會將傳媒生態調查報告和市民的訴求送交工商及科技局、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及影視處,並要求與王永平局長討論改善現況的對策。
 
我們希望藉著向政府反映市民對不良傳媒的不滿及提供建議,並同時舉行不同的活動來喚起政府及市民對傳媒生態的關注,期望有一日我們的孩子及青少年能於一個健康的資訊環境中長大。盡早關注傳媒,免得他日覆水難收,後悔莫及。

相關文章

夢想豈能以裸露身體來交換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2/08/2024
巴黎奧運落幕,一眾運動員回到自己的世界,面對的還是生活的種種困難,特別是經濟困難。香港有運動員揚言自己在香港做運動員很幸福,但原來早就準備幾條可走的後路,有些專注運動事業的運動員就承認自己每月的津貼只得幾千元,不夠生活。運動員若不是另找「外快」,參與其他比較能賺錢的項目,生活往往不容易。今年奧運更有傳媒指出,有不少今屆奧運會的選手在色情社交平台開設收費賬號,為的就是透過他們的照片和影片賺取收入,來維持生活和訓練。

這些運動員,有男有女,有跳水的,有田徑的。德國跳水運動員Timo Barthel也有開設賬號,他解釋到:「在運動中你就只穿著Speedo緊身泳褲,所以本來就幾乎是赤身裸體。」

 
運動員權益組織Global Athlete批評過國際奧委會,因為他們每年有超過17億美元的收入,但就拒絕向參與奧運的選手提供資助,甚至要求運動員在比賽中放棄自己的肖像權。組織的總幹事質疑國際奧委會、各國奧委會和體育協會的員工可以有超過六位數字的數入,但運動員卻連房租也付不起,在某程度上,他們就像現代奴隸。
 
不過也有運動員認為這是「尋回自主」的過程,撐竿跳銅牌得主、30歲加拿大選手Alysha Newman在獲獎後大跳「電臀舞」慶祝,有人質疑她是藉此宣傳自己在色情平台上的賬號。她承認自己從色情平台中賺取的金錢購買了房產並累積了財富。她說:「無論我喜不喜歡,我在這項運動裡本來就自然而然因為穿著和漂亮模樣而被性化。如果我穿著緊身褲和運動衣出現,人們就會認為我性感,這情況永遠不會停止。當我決定開賬號,就可以部份控制這種情況,這對我來說很重要。」
 
運動項目因著商業化,希望更多人觀看,從而不論在運動員的服裝,甚至比賽的方式都作了大幅修改,以「配合直播畫面」,這成為了大勢所趨。諷刺的是運動員專業地投身在行業中卻難以維生,反而靠賣弄身體的美態來吸引觀眾則能殺出一條血路,這種以身體換錢來追尋運動夢想的說法,如果能在社會站得住腳,哪會給世人一個怎樣的價值觀?
 

參考資料
奧運選手可以開OnlyFans賺錢嗎?運動員的經濟收入問題〉。轉角國際 udn Global。2024年8月15日。網站: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2/8163730

陳旭暉。〈巴黎奧運|運動員收入不足 開設OnlyFans「賣相」情況或成常態〉。2024年8月11。《香港01》。網站: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E9%AB%94%E8%82%B2/1046668

網之「癮」誘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30/07/2024

網絡成癮是很多家長擔心孩子們陷入的處境,但其實可能很多家長自己本身都有網癮而不自知,因為網癮不單只是網絡遊戲成癮,還包括社交平台相關的網絡社交成癮、網絡色情成癮及網絡資訊成癮等。眼見很多成人坐車時看手機,回家又滑手機、看資訊、上社交平台分享及傾談等,一有空就手機不離手,每週上網時間輕易超過40小時。如果網絡使用者在網絡上花費比原本計劃更多的時間;不停想繼續使用,想停也停不下來;沒接觸網絡就心癢難耐,煩躁不堪的話,就很可能已有網絡成癮。

網絡社交成癮

先說網絡社交成癮,這是指社交平台用戶過份投入去關注自己分享文章的點讚回應、追隨者(followers)的反饋,如得到很好的回應就會發更多帖文,如沒有得到良好的回應,就會刪去帖文,甚至影響情緒。過份沉迷使用社交平台,會產生一些負面情況,如焦慮、憂鬱、孤獨及專注力失調。而且用戶的關注點會因為過於聚焦在網上平台及當中社群的看法,而忽略了真實生活的人際關係,以及其他來源較為客觀的資訊及意見。

早前就有報道指,美國醫療總監Vivek Murthy醫生表示,社交媒體是導致青少年精神健康出現危機的因素,所以他呼籲國會要在社交媒體的平台上加上如印在煙盒上的警告字眼,清楚列明社交媒體可能對青少年的精神健康構成重大危害。[1] 另外,亦有美國的青少年自己感到網癮過大而改用不能滑動屏幕的翻蓋手機,想減少對智慧型手機的依賴。他們其中一位想重返真實的社交生活,對身邊發生的事情保持專注;而另一位則想減少於社交媒體上與人比較,以免影響到自我形象,亦可為自己減壓。[2]

網絡色情與性上癮

有關色情資訊,網絡幾乎是個無窮盡的色情資訊資源庫,只要想看就隨時隨地可以看,這造成了許多人起初因為好奇、刺激而接觸色情資訊,但後來他們腦中的獎勵機制受影響,情況與吸毒、酗酒相似,成癮訊號產生,觀看者的腦中產生了「興奮的物質」多巴胺。

正常來說,大腦對性會有渴求,在達到高潮時這種渴求就會得到滿足,短期內人不會再有強烈渴望。但每當看到新的色情視頻,不同的外在刺激,就會繼續喚醒人的渴望。一次一次地看下去,一次一次地獲得性高潮。情況就如狗隻受訓練,每當訓練員搖動鈴子之後向狗隻提供食物,受訓狗隻久而久之就會把鈴子和食物連上關係,一聽到鈴聲就以為有食物及流口水,這便是條件反射(conditional response)。收看色情視頻者亦然,看到相關資訊,也會隨之對性產生渴望。

網絡色情引發的刺激,令觀看者產生強烈的渴望,愈看會愈需要更大的刺激,因為頻密地觀看色情資訊,大量多巴胺過度刺激大腦,會讓腦部產生耐受性,需要更大量的多巴胺才能帶來與之前相同的快感。要獲得滿足,影片的量或質就要「提升」,即是要長時間收看或者要更「重口味」的色情片,才能帶來刺激。觀看者看完影片,可能會想將所看的付諸實行,不能自控或想持續地進行與性有關的行為。

在香港,東華三院心瑜軒有為成癮者提供輔導及治療服務,參考中心的統計數字,近年性上癮求助者有年輕化趨勢。患上性上癮的人,其日常生活會被與性有關的事物佔據,他們會不惜一切地維持或獲取機會,以進行與性有關的行為,並且無法自我控制。心瑜軒時任主任周鈺山指出,性上癮個案增加與網絡色情成癮有關。2019至2021年期間,該中心更出現一名求助者,年齡只有11歲。[3] 按一位小學生的生活環境及經濟能力,讓他接觸到那麼多性資訊的渠道,很有可能是網絡吧。

網絡遊戲成癮

而網絡遊戲成癮方面,因著疫情,許多學生於家中長期使用電腦上課,易以上網打機作為娛樂之一,而許多網絡遊戲的設計都容易讓人上癮,《燭光》曾經刊載過一篇名為〈網上賭博、課金與成癮〉的文章,曾講解過當中的原理。於2022年有教育團體訪問了2,700多位中、小學生後,發現超過一成(12.6%)有網絡遊戲成癮的傾向,而研究更指出有過半受訪學生有抑鬱、焦慮和受壓,超過四分一(27%)的受訪學生自覺睡眠不足。[4]

另外亦有研究指有超過三成半(36.2%)受訪學童每天花三小時或更長的時間在網絡遊戲上,導致他們缺乏時間專注於學業、運動或培養其他興趣。研究亦指出在網絡遊戲成癮的學童中,有高達七成受訪學童有抑鬱情緒,有近三成(29.8%)的情緒管理能力較差,面對困難時更容易選擇逃避問題。[5]

戒癮與治療

面對上述多種與網絡有關的「癮」,如果身邊有人不幸成為成癮者,家人或朋友,可以陪同他們,尋求心理治療師的協助,透過「認知治療」(cognitive therapy)幫助他們認清自己的現況,釐清一些謬誤,他們可能會誤以為沉溺行為帶給他們很多好處、自己不會被沉溺行為捆綁、仍有能力控制沉溺問題,並否認及逃避沉溺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及負面後果等。而治療師會為成癮者分析繼續或停止沉溺行為的好、壞處,從而增強他們戒癮動力,並幫助他們以一些較健康的方法去替代沉溺行為。而「復發預防」的方法,則可以幫助戒癮者增加信心,維持改變的決心,敢於面對「癮」誘,以免再次掉入沉溺的漩渦當中,減少全面復發的機會。[6]

網絡已是我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青少年需要繼續使用它來與人溝通、學習,但又要保持不過度使用,不以它作為麻醉自己的工具,不借助它來逃避心煩的事情,以免成癮,要適可而止的使用網絡,實在需要在實體世界中能建立良好的溝通習慣,與家人有好的溝通,並有健康的人際關係,努力保持平衡才可以做到。


[1] “US surgeon general calls for tobacco-style warnings on social media platforms,” Associated Press,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last modified June 17, 2024, https://www.scmp.com/news/world/united-states-canada/article/3266966/us-surgeon-general-calls-warning-labels-social-media-teens-mental-health.

[2] 〈翻蓋手機再次興起 青少年冀戒除網癮〉,東網,2024年4月7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intnews/20240407/bkn-20240407080231713-0407_0099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4日)。

[3] 謝茜嘉:〈心瑜軒性上癮求助者年輕化 去年平均28.9歲 較5年前急降8歲〉,《香港01》,2022年1月1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研數所/721449/心瑜軒性上癮求助者年輕化-去年平均28-9歲-較5年前急降8歲(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4日)。

[4] 翁曼琛:〈研究揭12.6%學生網絡遊戲成癮 有人連續打機60小時 逾半感抑鬱〉,《香港01》,2023年7月10日,網站:https://www.hk01.com/中小學校園/917728/研究揭12-6-學生網絡遊戲成癮-有人連續打機60小時-逾半感抑鬱(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5日)。

[5] fionau@esdlif.com (Fion):〈網絡成癮影響|中一女生為逃避家庭壓力沉迷網路 情緒變差易發脾氣|家福會調查揭逾一成香港學童有網絡成癮問題〉,Yahoo 新聞,2024年2月14日,網站:https://hk.news.yahoo.com/網絡成癮影響-中-女生為逃避家庭壓力沉迷網路-情緒變差易發脾氣-家福會調查揭逾-073221889.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5日)。

[6] 鄭健榮:〈沉溺行為的心理治療(一):復發預防〉、〈沉溺行為的心理治療(二):認知治療〉,載鄭健榮等編:《上癮:沉溺行為與治療(增修版)》(香港:麥餅文化,2014)。

從籃球教練私密照看相關法例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0/05/2024

早前網上瘋傳中學籃球教練與女學生的私密照片,警方表示在發現有關帖文後已即時安排刪除帖文,並將案件暫列作「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處理,但仍有市民不理會警方的警告,在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工具的群組分享那些相片。 

這次事件令網民重提2008年「藝人私密照事件」的朋友論,當時網絡瘋傳幾位藝人的祼照,有警方代表在記者會解釋法例時表示,向朋友分享色情相片並沒有觸犯法例,引來一眾網民都以「朋友」相稱。事隔10多年,時至今日仍有人認為與「朋友」分享籃球教練與女學生的私密照片也不會違犯法例,但其實「藝人私密照事件」和「籃球教練事件」所牽涉的法例是有所不同的。

「藝人私密照事件」涉及的法例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的「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罪,條例列明發佈淫褻物品屬犯罪行為,而相關的藝人裸照屬於淫褻物品,因此一旦發佈便會觸犯法例,發佈淫褻物品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三年及罰款100萬元。警方在記者會提及的「朋友論」是解釋發佈的定義,發佈是指向公眾人士分享照片,而不是朋友間私下的分享。警方當時也有補充說明,指絕大部份的網民都不會被理解為朋友,因此在網上分享藝人裸照有機會觸犯「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的條例,只是一眾網民斷章取義地理解警方的說法。

這次「籃球教練事件」涉及的法例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私密影像是指顯示露出或僅有內衣遮蔽的個人私密部位,即能看到個人的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的影像,或進行私密作為如性行為的影像。簡單來說,即是不理會當事人是否同意,而發佈其內衣照、裸照、進行性行為時的影像就是違法,最高刑罰是監禁五年。所以在網上分享籃球教練與女學生的私密照片,無論是令照片外洩的人,還是抱著「食花生」心態與人分享照片的網民,都一律觸犯了「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而此條例中「發佈」的定義,是否與「禁止發佈淫褻物品」條例中的「發佈」一樣,不包括朋友間私下的分享呢?這點現時難以確定,但如果按立法原意,筆者估計與朋友分享也有好大機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禁止發佈淫褻物品」和「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的分別在於當事人是否同意和影像性質的不同。「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罪不會考慮當事人是否同意,只要是「淫褻物品」就一律禁止發佈,即當事人自願發佈自己的「淫褻物品」也會觸犯法例,而物品是否屬於淫褻一般皆由淫褻物品審裁處來評定,按過去的評定標準,展露男女性器官交合的影像都會被評定為「淫褻物品」,一旦發佈便會觸犯法例。

「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則會考慮當事人是否同意發佈,而私密影像不一定是裸露,也包括僅有內衣遮蔽個人私密部位的影像,所以私密影像有可能屬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第一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的物品。雖然第一類物品可以供人自由發佈,但只要它屬於私密影像,就必須得到當事人同意才可發佈,如果有人在不理會當事人意願的情況下發佈私密影像,就是違法行為。

而2008年「藝人私密照事件」中遭發佈的相片其實也屬於私密影像,但因政府在2021年才實施「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因此當時只可用「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罪來處理。但如果現在有人發佈當年藝人的私密相片,則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這次的「籃球教練事件」也引來網絡上熱烈討論應否拍攝「私密影像」,網上有人提出「不影就不會流出」,認為影裸照與相片流出是有因果關係,但這類言論亦隨即被其他網民反駁,指有關言論是在怪責受害者(blame the victim)。其實事件已經發生,當事人是受害者,事後才「提醒」當事人不應拍攝「私密影像」,只會令相關人士感到更大的壓力,對事件也毫無幫助。

不過類似事件的出現,其實也能讓公眾意識到拍攝「私密影像」的危機。「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的人是罔顧他人感受和侵犯他人私隱的行為,絕對應該面對法律的制裁,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學習保護自己,了解拍攝私密影像可能引發的後果,避免將自己放在危險之中。

當私密影像一出現,就已存在外洩的風險。不讓自己的私密影像出現,是防止私密影像外洩最好的方法。

資料庫

背負污名令私密照受害人不願求助

未經同意下拍攝或分享別人的私密影像,會對當事人構成莫大傷害,《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五版的修訂版,已將有關傷害歸納為性侵創傷,有臨床心理學家就指出,性侵犯不只限於身體上的性侵害,還包括情感傷害,所指的是當事人的深層私隱被侵犯,感到羞恥,面對社會的輿論壓力,被污名化等。[1] 另外,在外國亦有研究指出,即使明知當事人不願意公開自己的私密影像,但第三方收看者普遍不會因此為受害人辯護,相反,即使對收看影片感到掙扎,他們都會裝作沒有問題,並隱藏內心的爭戰,而收看者這類表現,會助長公開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而對於受害人來說,裸照或半裸照外流會令他們背負污名,承受外間批評,亦會令他們不願去求助,甚至怪責自己。[2]


[1] 陳真紀:〈私密影像流出 傷害等同性侵〉,《明報》,2024年3月11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beautystyle/fitness/20240311/1710091720871/私密影像流出-傷害等同性侵(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6日)。

[2] Asia A. Eaton and Clare McGlynn, “The Psychology of Nonconsensual Porn: Understanding and Addressing a Growing Form of Sexual Violence,” Policy Insights from the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7, no. 2 (2020), 193, https://doi.org/10.1177/2372732220941534.

論他者的眼中的假象——AV女優自殺事件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01/2024

早前AV女優橫宮七海(藝名)疑因情緒病發作而走上自殺的道路,終年21歲。看過不同報章、網站的報道以及網民的回應,對這件次事件有一些反思。噩耗一出,粉絲紛紛表示可惜,而其好友亦證實了其死訊。根據各報章報道,橫宮七海一直與父母關係欠佳,長期備受家庭問題困擾,過去亦曾多次自殺不遂;加上工作壓力(亦即是拍攝成人影片的壓力)而患上了情緒病。[1]

有許多的評論都在討論橫宮七海的家庭問題,甚至有傳她父母不諒解她的工作而給予她壓力。有文章透露,像橫宮七海這類拍攝AV的女性,多多少少會面對心理問題,而這些女孩子多數與家人關係疏離,導致厭世情緒和精神問題。而這些女性也經常會有自殘行為,例如鎅手等等。[2] 也有網民在某些影片中看到她生無可戀的面容以及疑似自殘留下的疤痕。[3] 似乎有些人認為,家庭或父母的不理解,是導致橫宮七海走上絕路的重要因素。難道家長應該支持自己的子女拍攝色情影片嗎?換了是自己的子女,也能包容這些職業嗎?父母是否為了表示支持,應該觀看自己的女兒在鏡頭前與其他演員發生性行為呢?

每個人生於世上都承受著不同的重量,走在街上與他人擦身而過,看電視或社交媒體中的藝人、演員,我們都很難從我們的眼目看見這些人到底經歷了甚麼,朋友之間歡天喜地的談話,鏡頭前天真爛漫的笑容,這些歡笑的背後,也許有著我們無法想像和承受的重量。翻查資料,橫宮七海於2021年參與色情工業,至輕生時總共有三年資歷,拍攝了過百部的色情影片。[4] 年紀輕輕的她,在沒有太多人生歷練的狀況下,便進入了充滿許多黑幕和競爭的環境,這也實在太沉重。如果說,主要是家庭問題影響到她,使她失去生存的希望,是否就不用考慮她的年紀以及她的工作環境?曾經從事援交的中山美里,在其著作《我的16歲援交手記》中描述到她的接客經歷,反映了當中的傷痛並不能隨年月消滅。[5] 有指橫宮七海並不是喜歡成為AV女優,而是在求學時期中途輟學,因學歷等問題,無法過正常上班族的生活,最後走上AV女優的道路。[6]

其實這些女孩子,對於沉迷色情資訊的人來說,他們有無限多的代替品。這不同於追捧其他藝人,人們追捧的藝人數量總是有限,這些藝人也不是隨隨便便可以被替代,人們一般都是欣賞該藝人的才藝技能等等。但AV女優不同,看影片的人只是為了性愉悅,只對其身體有興趣,而且人們有海量的選擇,甚至可以選擇不同種類的影片,而色情資訊的特性在於賣弄身體的裸露與性感,而那位真實的裸露者的生活或心理狀態如何,大部份觀眾也漠不關心,也不認識社交媒體下真實的她,所以她們根本無法被愛。[7]

或許有人會反駁:不是因為粉絲關心她,才留意到她的不適嗎?不是有粉絲留意到她暴瘦,甚至在影片中呈現生無可戀的表情,自殘的跡象嗎?若然她可被替代,誰會留意她細微的狀況呢?[8] 也有人知道她離世後表示:「超喜歡的AV女優竟然走了」、「很難過……很喜歡的AV女優」、「希望她在另一個世界會快樂」云云。[9] 筆者很喜歡一位名叫「愛迪生」的YouTuber所分享的一句說話,當有人訴說:我最愛的AV女優引退了,感到很可惜,愛迪生聽罷便這樣回答說:引退不是好事嗎?難道你喜歡自己心愛的女人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嗎?引退不就可以休息了嗎?為甚麼你還哭呢?一看就知道你不是真愛。[10] 這也可以借用來回應了一眾為橫宮七海感到可惜的人。當喜歡一個人,而她正在這環境受盡煎熬時,豈不是還有人「片照睇」嗎?還有一些人知道她離世後,竟然還在詢問:「我還該不該用她作為性發洩的對象呢?」。

到最後,遊走在這種環境的女孩子,只會在他人虛假的言語上活著,甚至到了生命的盡頭,也不斷將全數原因歸咎在其父母身上,似在暗示最好父母不要阻止,繼續鼓勵女優拍多一點。無人記念痛心這些女孩在這種環境下的遭遇,又要將「帶給觀眾幸福」、「追逐夢想」等的帽子加諸女優身上,或許會有人為此感到一瞬間的可惜,因為美麗的身體已經不在,惋惜過後便繼續尋找其他身體來享受性歡愉。甚至有些人,在搜尋色情資訊時,根本也不知道影片中的是誰,也不為誰可惜,那些女孩子沒有面容,人們看得見的,只有那使人感到性興奮的身軀。


[1] 洪承恩:〈AV女優橫宮七海驚爆過世「得年21歲」!好友悲痛發文證實:最喜歡妳了〉,引新聞、yahoo!新聞,2023年12月12日,網站:https://tw.news.yahoo.com/av%E5%A5%B3%E5%84%AA%E9%A9%9A%E7%88%86%E9%81%8E%E4%B8%96-%E5%BE%97%E5%B9%B421%E6%AD%B2-%E5%A5%BD%E5%8F%8B%E6%82%B2%E7%97%9B%E7%99%BC%E6%96%87%E8%AD%89%E5%AF%A6-%E6%9C%80%E5%96%9C%E6%AD%A1%E5%A6%B3%E4%BA%86-024510059.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2月18日)。

[2] 〈21歲橫宮七海自殺身亡!高中輟學到女僕店打工,患情緒病自殘上癮〉,文藝圈娛樂號、網易,2023年12月11日,網站:https://www.163.com/dy/article/ILN8UD6Q0517AN59.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2月18日)。

[3] 〈新人橫宮七海自殺,翻看作品發現她早有自殘行為?〉,網易、熱鬧吃瓜大姊,2023年12月19日,網站:https://www.163.com/dy/article/IM95S95L05561QDT.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2月18日)。

[4] Junior:《日本 AV 女優「橫宮七海」驚傳驟逝,專家推估極有可能是「精神狀況」造成!》,Junksy,2023年12月12日,網址:https://www.juksy.com/article/12455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2月18日)。

[5] 一位家長和教師:〈保護子女,天經地義〉,《時代論壇》,2009年3月17日,網站:https://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52176&Pid=6&Version=0&Cid=150&Charset=big5_hkscs(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2月18日)。

[6] 〈21歲橫宮七海自殺身亡!高中輟學到女僕店打工,患情緒病自殘上癮〉,文藝圈娛樂號、網易,2023年12月11日,網站:https://www.163.com/dy/article/ILN8UD6Q0517AN59.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2月18日)。

[7] 韓炳哲:《愛欲之死》(Agonie des Eros),管中琪譯(台北:大塊文化,2022年)。

[8] 〈新人橫宮七海自殺,翻看作品發現她早有自殘行為?〉。

[9] 〈驚傳21歲女優身亡 橫宮七海朋友證實死訊〉,日本集合,2023年12月11日,網站:https://bit.ly/3RtEfZ7(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愈快樂愈寂寞 AI締造的色情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31/10/2023

在人工智能開始廣泛應用之前,色情文化早已經由網絡傳播至世界各地,色情資訊滲入了不同的角落。基本上任何年紀的人上網隨便搜尋,就已經能夠輕易地接觸到色情資訊,而這就是一個色情資訊氾濫的時代。

而色情,無非是一個工業,一個明買明賣的市場,當中買賣的,正正就是色情裸露、刺激觀眾性慾的內容。在資本主義或功利主義的社會下,任何人或事物都可以成為一個持續增加的資本,例如身體可以成為賣弄性感的資本。色情中的主角或模特兒只擁有展示和被展示的價值,他們被物化,成為性刺激的商品。被展示、被觀看的人沒有面容也沒有人留意他們的內心世界;他們沒有獨特性,也無法被愛,他們只是被剝奪了「異質性」的他人,然後被展示出來,任人消費。[1]

性的展示文化,幾乎擴散至不同的社交媒體。一些網紅或直播主為要得到他人的關注、點讚和收視率,不惜透過裸露、展示自己身體來達到這個目的。根據觀察,幾乎大部份的女性直播主、網紅或YouTuber在拍攝影片或直播任何內容時(打機、拍攝Vlog〔影片部落格〕等等),或多或少都會穿著得比較性感,「露胸」也只是基本。「性」已經植入不同的流行文化當中,流行文化中的表演者會不自覺地進行自我性化、自我物化、自我商品化,就如在參加一場展露身體的比賽。不過,這場比賽並不是純粹裸露就能獲勝,而是需要裸露得色情化才能引人注目,就如2022年有一位日本YouTuber小栗由加推出「全裸結他」的影片,但由於其長相、身材以及影片拍攝角度遭人批評,影片的點擊率雖然曾一度急升,但最後卻跌至只有數百人觀看,對比起一些掌握到「若隱若現」,懂得拿捏「色情」,又會玩樂器的YouTuber,便會形成「高下立見」的形勢,也會讓人理解到為何有些人會「輸」,因為所謂「色情」並不是取決於露多少,而是在於怎樣露才能刺激他人的性慾。[2]

「他者」的缺席
哲學家韓炳哲指出,現今的社會欠缺痛苦及被給予否定的承受力,只著重愉悅舒暢的感受,無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抑或社交媒體上的活動也是如此。
韓將這種現象以病理的角度來解釋——即現代人因過份「自戀」,便容易構成「憂鬱」這種病症。[3] 舉例說,在社交媒體當中,若然無人為自己的帖文「點讚」就如同否定自己一樣,這種「憂鬱」的感覺就是因為「自戀」而造成的。否定與痛苦的感覺其實有其意義,它能讓人停下來思考,讓人知道自己不能將所有事物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當一個人無法承受被否定的感覺,也讓一個人失去思考的空間。

在大數據的時代裡,每個個體都只是大數據中的一點微塵,網絡無限多的選擇,看似令生活變得豐富,然而卻構成身體的缺席,人與人之間只剩下點讚和分享。[4] 一些串流平台、社交媒體,不停地利用大數據的優勢,只要透過一個用戶的搜尋記錄,就能不斷推薦一些類近的內容予該用戶;當人不斷吸收同溫層中相同、類近的內容,人就很難再接受一些異於自己興趣的想法和意見,因為人總喜歡看自己喜歡看的東西及聽自己喜歡聽的說話,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失去接納異於自己聲音、想法的器度,顯然也是一個不健康的狀態,而韓炳哲稱這個狀態為「相同者的地獄」——即在同溫層中「圍爐取暖」。或許每個人也總會遇過一些人,在與他們對話的時候,他們只喜歡談論自己有興趣的事,對自己興趣以外的事物,他們全無意欲去探討,這正好反映了人對異於自己想法的排斥。

思想單一的社會,將「性」約化為直白的要求,當中毫無內涵。在網上,以誰露得好、露得最多為考慮支持的因素,性文化充斥在社交媒體之中。在社交媒體中,主播、網紅的影片有如洪流,人們會以展現多少「性感資本」來決定誰的影片最值得觀看,而只具備展示價值的主角,他們是沒有獨特性的,也沒有真實的面容,任由他人經性感指標來消費,「他者」的獨特性、內在性完全消失,只剩下展示出來性感的身體。

「身體」的缺席
科技的發展,更加促使人與人之間最低限度的溝通消失。在進入ChatGPT時代之前,有一個更為驚世的人工智能(AI)技術出現,就是「deepfake」。「Deepfake」,又稱為「深度偽造」,是人工智能的人體圖像合成技術,透過類似移花接木的功能,製作出真假難分的影片。根據研究公司Sensity AI於2019年的一項研究,發現96%的深度偽造影片內容都是與色情相關,更有女性網紅因該技術被迫淪為了色情影片中的人物,使她們受到傷害。[5] 早前更有一宗裸聊騙案發生,事主雖然沒有向其他人裸露身體,但騙徒入侵了他的手機,並將他的肖像移花接木到色情影片中,然後勒索他。[6] 一些人利用deepfake等技術,將自己感興趣的對象直接「性化」,化為可供消費和觀賞的對象。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由應當透過溝通去深入了解一個自己感興趣的人,或最低限度去追蹤一下這個人的社交媒體,變為直白地將這個對象變換為可觀賞的色情對象。如此,我們便發現,作為高科技產物的AI,不斷令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減少,身體缺席的同時,對話也一起缺席,剩下只有舒適愉快」的色情體驗。

「人」的缺席
ChatGPT或其他生成式AI,讓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能夠直接詢問AI任何問題,包括寫作、活動設計、提供思路等等;想要甚麼類型的圖片創作,直接輸入自己想要的特徵,然後AI便會自動生成擁有這些特徵的「藝術作品」。這一切一切帶來方便快捷的高科技產物,逐漸讓我們不再需要一個具體的人與我們有所交流,從「他者的缺席」、「身體的缺席」,到現在「人」也缺席,真實的人不再需要存在於我們的世界裡。

然而,除了廣為人知的大型語言模型ChatGPT,坊間亦有許多不同的圖像生成AI,而這些AI也帶動了色情範疇的新面向。過往由deepfake透過移花接木方法建立的大量色情影片,在製作過程中,這項科技會利用合成技術將不同人的臉孔和身體合成,故在合成前得先將人的身體切割。而圖像生成的AI,例如較為知名的Midjourney,便是將大量不同的內容整合成符合用戶的提示指令(prompt)的圖片(當然這是否「創作」,仍有許多不同的討論),而Midjourney會過濾提示指令中的字眼,所以用戶並不能輸入有關色情或性相關的字詞,不過,坊間其他的圖像生成AI就未必會過濾字詞,甚至有些AI是為了製作色情影像而被創造的。

這種轉變也意味著,人連刻意去尋找自己感興趣的臉孔和身體,然後將它們合成的動作也不需要,直接就可以利用圖像生成AI來描畫一個完全符合自己理想標準的臉孔和身體,並且讓它成為自己的情慾對象。AI所創作的圖像現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圖像中的人物也不是真實的存在,不過它看起來卻是非常真實,甚至有AI生成的照片奪取了2023年Sony世界攝影大獎賽其中一個組別的冠軍。[7] 既然AI這麼真實,連照片都可以生成,那麼在充斥著性文化的社會之中,被利用來製作色情資訊似乎也是無可避免。到最後人連情慾的對象也可以自行生成,不需要一個真實存在的人在其中,「人」名副其實在其中消失。

色情,無處不在,甚至成為了社交媒體其中一個重要價值所在,有些人在當中自我展露、自我性化,追求流量最大化。人們注視著身體的展示,展示自己身體的人,沒有人會去了解他們的內心、情感,他們只是一個自我性化、被人消費的對象。在這種現象下,人不需要有真實、真正的交流,這就完全避免因與人交際而有機會產生的不舒適感,只要肯消費,就不會害怕得不到回應。然而,正因為人對痛苦的承受力不斷減弱,才甘願停留在Instagram分享美好生活,原來沒有人為自己點讚也能構成憂鬱,即使在社交媒體中仍在與人溝通,付出努力去追蹤具觀看性的性展示對象,人們的身體已經在網絡中缺席。加上AI的出現,令色情更加氾濫,它被人「好好利用」之餘,「人」也可以徹底地消失不見。人工智能看似方便,但卻讓人陷入一種無法與人相遇的孤獨,即使放縱情慾,也無法讓人脫離這種無以名狀的孤寂。

 

(本文原載於第150期〔2023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韓炳哲〔B. C. Han〕:《愛欲之死》(Agonie des Eros),管中琪譯(台北:大塊文化,2022)。

[2] 林保宏:〈殘念!櫻花妹全裸自彈自唱仍沒人看 網毒舌:關鍵在顏值〉,TVBS新聞網,2023年2月9日,網站:https://news.tvbs.com.tw/world/2038028(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3日)。

[3] 韓炳哲:《愛欲之死》。

[4] 韓炳哲〔B. C. Han〕:《妥協社會:今日之痛》(Palliativgesellschaft: Schmerz heute),吳瓊譯(北京:中信,2023)。

[5] Michelle Elias:〈【AI之禍】女網紅被動成「咸片」主角〉,SBS中文,2023年2月10日,網站:https://www.sbs.com.au/language/chinese/zh-hant/article/a-streamer-was-caught-looking-at-ai-generated-porn-of-female-streamers-the-story-just-scratches-the-surface/xvnh5tvcq(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6日)。

[6] 陳淑霞:〈港男墮裸聊騙局 自己頭像移花接木變色情片主角 遭勒索一萬元〉,《香港01》,2023年7月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914887/港男墮裸聊騙局-自己頭像移花接木變色情片主角-遭勒索一萬元(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6日)。

[7] 〈AI照片奪攝影大獎 創作者稱盼業界正視〉,明報加西網,2023年4月19日,網站:https://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230419/ttac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6日)。

從台灣#MeToo運動看網絡媒體的禁聲現象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08/2023

自從Netflix將台灣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上架後,台灣社會引發一連串的#MeToo事件,不同界別的人士紛紛公開以往被性侵或性騷擾的經歷,從政界到演藝界都無一倖免。當然,勇敢地指證他人曾侵犯自己,是一件值得欣賞的事,起碼可以避免日後出現更多的受害人,但當這些言論,無論是表達個人的經歷或澄清,只要出現在網絡上,大眾便會議論紛紛,誰對誰錯,一時之間都不容易弄得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大眾的言論傾向支持某一方,另一方的回應頓時會變得軟弱無力,甚至出現禁聲的情況。筆者在此預先聲明,本文並沒有意圖將責任加諸受害者,只是想提供多一種可能性去面對公眾言論。

於網絡上發表言論,在網絡多元的社會下,很容易引發所謂的「公關災難」。公關災難源於發言者的言論對其所屬單位及形象造成的負面影響,後續情況就是不斷收到負評,甚至是攻擊性言論。當然,引發公關災難的條件並不一定是發言者真的做錯了甚麼,而是某些人或網民因為該言論不討自己喜歡及先入為主等理由而蓄意公審相關人士。而公審,正正就是用壓倒性的輿論來攻擊他人,這同時也是屬於網絡欺凌的一種。然而,當我們留意別人在網上的言論時,以中立的態度應對是否在新一代網絡多元的社會下是不可能發生的呢?當我們崇尚「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時,卻會否在網絡上成為了「有罪推定」的舉證者?

台灣近日的#MeToo運動正正就是一個好好審視網絡禁聲現象的例子。過往數個月的#MeToo事件接連不斷,特別在政壇中的性騷擾事件,在20多天中,已經有多位政治領袖遭到指控。[1] 不過,最引人注目的應該就是演藝界的性騷擾事件了。在6月上旬開始,藝人許傑輝、宥勝、黃子佼、炎亞綸以及陳宣裕(NONO)等人分別被指控曾經性騷擾他人。

其中黃子佼的回應最為觸目,因為他先後在臉書發佈三段回應性侵指控的影片,除了向眾人坦露自己的成長史,讓自己的性格變得扭曲,兼向公眾道歉,並且在道歉之餘,也順便地透露圈內其他藝人的私生活,[2] 其中他指出:「他們都沒有錯嗎?只是因為他們不是metoo嗎?我不管,我就是要說出來,管你們去死,反正也沒人管我去死。」[3] 他的意思似乎是,為何其他人不道德的私生活可以倖免指控,而自己就因為性騷擾這不道德的行為被指控呢?在此,人們就會對黃子佼生出這樣的印象,雖然有道歉,但也想拖其他人下水,顯得他的道歉不太真誠。後來,據悉黃子佼因承受不了輿論壓力而有自殘的行為,直至7月19日,即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月,黃子佼再次現身社交媒體發表長達萬字的表白,不過重點不在於內容,而在於引言:

「這是一篇,寫了近一個月的文章 。這不是傳統的道歉文,比較接近日記文,但該致歉的,絕不會少。很抱歉它遲來了。而且,是瀑布文。起起伏伏,兩萬字上下,極長篇(所以這次我沒辦法〔一〕如既往齊頭齊尾)。

關於本文方向與字數多寡,我自認,什(甚)麼範本都不適用。而且,肯定無法滿足所有人。所以,我真心選擇我手寫我心,百分之百發自內心誠心。邀請~仍願意理解我的、給我機會的人,深入探索。

首先,如果您想閱讀,我懇求您先看完以下提醒,再往下,好嗎?」[4]

說白了的意思就是,若然已經有自己的立場,不再給他機會的人,不用再看下去,因為有這樣的前設,他已經再沒有說話的權利,就如被禁聲一樣。

而另外一個鬧得最沸沸揚揚的指控,就是有關藝人陳建州(黑人)涉嫌性騷擾事件,事情還涉及其太太范瑋琪,范也是一名女藝人。陳建州被一名前《黑澀會》成員周宜霈(大牙)指控性騷擾後,陳建州對大牙提出索償,後改為控告對方刑事誹謗。因陳建州對於任何性騷擾指控皆堅決拒認,而其太太亦力撐丈夫。不過輿論亦未有轉向,甚至將矛頭直指其太太范瑋琪身上,疑受事件影響,范的個人演唱會原定9月8日在台北舉行,最終亦被取消。大批網民亦在兩夫婦的社交媒體發表攻擊性言論。牽涉#MeToo事件、被指控的人,彷彿他們的語言已經失去其能力,只能單方面接受攻擊。

以上兩個性騷擾個案都未經審理,也沒有具體的證據指證涉事藝人。當然,愈多人對同一人提出指控,他們真的有犯下罪行的可能性會較高。但事實是,可能性高並不是百分百的肯定,人們心中第一時間便將被指控的人定罪,而往往在網絡媒體都會發生類似的情況,單方面的言論壓倒性地掩蓋其他人的聲音,網民未審先判地認為單方面的指控就是真相的全部,造成禁聲的亂象。我們可以關心提出指控的受害者,但不代表受指控的人必定有罪。在沒有任何具體證據以及判決前,我們能保持中立的心態去看待網絡上的言論嗎?這種亂象一旦延燒至支持自己丈夫的太太時,難道信任自己的丈夫,支持自己丈夫也是錯的、也有道德上的爭議嗎?在我們高舉「無罪推定」的時候,自己又有否虛偽地未審先判?而弔詭的是,近日又發生了另一宗事件,對於YouTube頻道微辣前經理輕生一事,有KOL提出:因為社交網絡不是法庭,所以「網民看到的就是證據」,有關的言論,難道是鼓勵大家要為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也選邊站才是正確態度?

一些台灣新聞網站,例如「民視新聞網」,往往會在其報道下方,寫上一句提醒讀者:「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1] 祝潤霖:〈台灣MeToo怎燒起來的?從輝哥到資政「人選之人」政壇真實版一次看〉,中時新聞網,2023年6月22日,網站: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22000066-260407?chdtv(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2] 黃笙:〈懶人包來了!黃子佼聲明「2萬→120字」精簡濃縮 7大重點一次看〉,民視新聞網,2023年7月20日,網站: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720W006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3] 胡冠廷:〈台灣藝人MeToo總整理》許傑輝、宥勝、黃子佼承認性騷!炎亞綸抵士檢複訊、NONO遭控妨礙性自主〉,風傳媒,2023年6月29日,網站: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09498?page=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4] 黃子佼,facebook,2023年7月19日,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2015GOGOGO/posts/835586181255224?ref=embed_post(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鼓吹暴力對待女同性戀者的展覽

31/07/2023

2018年,美國一個跨性別團體Degenderettes在美國三藩市公共圖書館(San Francisco Public Library, SFPL)舉辦了一個名為“Degenderettes Antifa Art”,當中展出了一些染血的T恤,又展示一些與暴力相關的語句,如「我揍排跨極端女性主義者(I punch TERF[1]!)」。展品還包括了用帶刺鐵絲包裹的棒球棍和斧頭等武器,聲稱這些武器都是為了殺死女權主義者和女同志而設計的。

Degenderettes由Scout Tran Caffee帶領,該組織充滿爭議性,它被非議,將激進女性主義者與納粹或其他法西斯主義者視作相類似的群體,其理據為她們質疑跨性別人士的想法,該組織又會以女同志為其針對的對象,因為她們拒絕與自稱為男跨女跨性別者(事實生理上還是男性)在性方面有十分親暱的行為。Degenderettes曾在訪問中表示,他們口中的「反法西斯」的概念,是想去製造衝突,令她們(對手)無法成功,因為該組織認為納粹或任何種類的法西斯主義者都不應該有發言權。

Change.org網站發起了請願,呼籲三藩市公立圖書館撤走展品,並提出警告:「這個展覽公開且毫不掩飾地倡導對女權主義者的暴力,其中許多人是女同志和/或性別廢除主義者,因此應當被撤下。」然而,圖書館最後只將一件沾滿血跡的T恤衫從展覽中撤下,展覽仍然繼續開放。[2]


[1] TERF的全寫為Trans-Exclusionary Radical Feminist,即排斥跨性別者的極端女性主義者

[2] Janice G. Raymond, Doublethink: A Feminist Challenge to Transgenderism (North Geelong, Mission Beach: Spinifex Press, 2021), 140; Scout Finch, “Tell San Francisco Public Library to Remove Exhibit of Weapons Intended to Kill Feminists,” change.org, last modified April 29, 2018, https://www.change.org/p/tell-san-francisco-public-library-to-remove-exhibit-of-weapons-intended-to-kill-feminists; San Francisco Public Library, facebook, April 26, 2018, https://www.facebook.com/sfpl.org/photos/a.89015335608/10156057241830609/?type=3; https://www.binary.org.au/violence_against_feminists_just_fine_according_to_trans_radicals?__cf_chl_tk=360_AowWJMVjsJAx_v7JiuvlcnUis7ul2ngFIFg9xF4-1690514662-0-gaNycGzNDKU; https://dgrnewsservice.org/civilization/patriarchy/male-violence/trans-activism-is-excusing-advocating-violence-against-women-and-its-time-to-speak-up/.

AI與色情:身體、他者、「人」的缺席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4/05/2023

在人工智能開始廣泛應用之前,色情文化已經由網絡傳播至世界各地,色情資訊滲入不同的角落。基本上任何年紀的人上網隨便搜尋,就已經能夠輕易地接觸到色情資訊,而這就是一個色情資訊氾濫的時代。

而色情,無非是一個工業,一個明買明賣的市場,當中買賣的,正正就是色情裸露、刺激觀眾性慾的內容。在資本主義/功績主義的社會下,任何事物或人都可以成為一個持續增加的資本,包括身體、性感。色情中的主角或模特兒只擁有展示和被展示的價值,他們被性化,成為性刺激的商品。被展示、被觀看的人沒有面容,沒有獨特性,也無法被愛,他們只是被剝奪了「他者異質性」,然後被展示出來,任人消費。[1]

性的展示文化,幾乎擴散至不同的社交媒體。一些網紅或直播主為要得到他人的關注、點讚和收視率,總需要一些方法去達到這個目的,而裸露便是最為方便快捷的方法。根據觀察,幾乎大部份的女性直播主、網紅或YouTuber在拍攝影片或直播任何內容時(打機、拍攝Vlog〔影片部落格〕等等),或多或少都會穿著得比較性感,至少也會「露胸」。「性」已經植入不同的流行文化當中,流行文化中的表演者會不自覺地進行自我性化、自我物化、自我商品化,就如一場展露身體的比賽。不過,這場比賽並不是純粹裸露就能贏,而是需要展示得色情化,就如2022年有一位日本YouTuber小栗由加推出「全裸結他」的影片,但由於其長相、身材以及影片拍攝角度遭人批評,影片的點擊率雖然曾一度急升,但最後卻跌至只有數百人觀看,對比起一些掌握到「若隱若現」,懂得拿捏「色情」,又會玩樂器的YouTuber,便會形成「高下立見」的形勢,也會讓人理解到為何有些人會「輸」,因為所謂「色情」並不是取決於露多少,而是在於怎樣露才能刺激他人的性慾。[2]

哲學家韓炳哲指出,現今的社會欠缺痛苦及被給予否定的承受力,只著重愉悅舒暢的感受,無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抑或社交媒體上的活動也是如此。韓將這種狀態以病理的角度來解釋——即現代人因過份「自戀」,便容易構成「憂鬱」這種病症。[3] 舉例說,在一個「點讚」的社會當中,無人為自己的帖文「點讚」就如同否定自己一樣,這種「憂鬱」的感覺就是因為「自戀」而造成的。否定與痛苦的感覺其實有其意義,它能讓人停下來思考,讓人知道自己不能將所有事物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當一個人無法承受被否定的感覺,也讓一個人失去思考的空間。

「身體」與「他者」的缺席

在大數據的時代裡,每個個體都只是大數據中的一顆微塵,網絡無限多的選擇,看似令生活變得豐富,然而卻構成身體的缺席,人與人之間只剩下點讚和分享。[4] 一些串流平台、社交媒體,不停地利用大數據的優勢,只要透過一個用戶的搜尋記錄,就能不斷推薦一些類近的內容予該用戶,當人不斷吸收同溫層中相同、類近的內容,人就很難再接受一些異於自己興趣的想法和意見。因為人總喜歡看自己喜歡看的東西及聽自己喜歡聽的說話,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失去接納異於自己聲音、想法的器度,顯然也是一個不健康的狀態,而韓炳哲稱這個狀態為「相同者的地獄」——即在同溫層中「圍爐取暖」。或許每個人也總會遇過一些人,在與他們對話的時候,他們只喜歡談論自己有興趣的事,對自己興趣以外的事物,他們全無興趣,這正好反映了人對異於自己想法的排斥。

思想單一的社會,將「性」約化為直白的要求而毫無內涵。觀看網絡媒體時,以誰露得好、露得最多為考慮支持的因素,性文化充斥著社交媒體之中。人們在社交媒體、主播、網紅中沉浸,以多少「性感資本」來選擇誰最值得觀看,而只具備展示價值的主角,他們是沒有獨特性的,也沒有真實的面容,任由他人經性感指標來消費,「他者」的獨特性、內在性完全消失,只剩下展示出來的性感。

科技的發展,更加促使人與人之間最低限度的溝通消失。在進入ChatGPT時代之前,有一個更為驚世的AI技術,就是「Deepfake」。「Deepfake」,又稱為「深度偽造」,是人工智能的人體合成技術,透過類似移花接木的功能,製作出真假難分的影片。根據研究公司Sensity AI於2019年的一項研究,發現96%經過深度偽造技術來換臉的內容都是與色情相關,更有女性網紅因此技術變為了色情影片中的人物,令她們受到傷害。[5] 當然亦不乏人用此技術來進行政治操作,透過更換各國領袖的臉,繼而偽造出虛假的政治言論,涉事政治人物包括前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及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等等。一些人利用Deepfake等技術,將自己感興趣的對象直接「性化」,化為可供消費和觀賞的消費對象。由應當透過溝通去深入了解一個自己感興趣的人,或最低限度去追蹤一下這個人的社交媒體,變為直白地將這個對象變換為可觀賞的色情對象。就此,我們便發現,作為高科技產物的AI,不斷令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減少,身體缺席的同時,對話也一起缺席,剩下只有舒適愉快的色情體驗。

「人」的缺席

ChatGPT或其他生成式AI,讓我們無論何時何地,都能夠直接詢問AI任何問題,包括寫作、活動設計、提供思路等等;想要甚麼類型的圖片創作,直接輸入自己想要的特徵,然後AI便會自動生成擁有這些特徵的「藝術作品」。這一切一切帶來方便快捷的高科技產物,都逐漸讓我們不再需要一個具體的人與我們有所交流,從「身體的缺席」、「他者的缺席」,到現在「人」也缺席。

然而,除了廣為人知的語言模型ChatGPT,坊間亦有許多不同的圖像生成AI,而這些AI也帶動了色情範疇的新面向。過往由Deepfake透過移花接木方法建立的大量色情影片,在製作過程中,Deepfake會利用合成技術將不同人的臉孔和身體合成,故在合成前得先將人的身體切割。而圖像生成的AI,例如較為知名的Midjourney,便是將大量不同的內容整合成符合用戶提供的關鍵字的圖片(當然這是否「創作」,仍有許多不同的討論),而Midjourney是會過濾關鍵字的,所以用戶並不能輸入有關色情或性相關的字詞,不過,坊間其他的圖像生成AI就未必有字詞的過濾,甚至有些AI是為了製作色情影像而被創造的。

這種轉變也意味著,人連刻意去尋找自己感興趣的臉孔和身體,然後將它們合成的動作也不需要,直接就可以利用圖像生成AI來描畫一個完全符合自己理想標準的臉孔和身體,並且讓它成為自己的情慾對象。AI所創作的圖像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就連圖像中的人物也不是真實的存在,但卻非常真實,甚至最近有AI生成的照片奪取了本年度Sony世界攝影大獎賽其中一個組別的冠軍。[6] 既然AI這麼真實,連照片都可以生成,那麼在充斥著性文化的社會之中,被利用來製作色情資訊似乎也是無可避免。到最後人連情慾的對象也可以自行生成,不需要一個真實存在的人在其中,「人」名副其實在其中消失。

色情,無處不在,甚至成為了社交媒體其中一個重要價值所在,有些人在當中自我展露、自我性化,追求流量最大化。人們注視著身體的展示,展示的人沒有面容,只是一個自我性化、被人消費的對象。在這種現象下,人不需要有真實、真正的交流,這就完全避免了因與人交際而有機會產生的不舒適感,只要肯消費,就不會害怕得不到回應。然而,正因為人對痛苦的承受力不斷減弱,甘願停留在Instagram分享美好生活,別人不點讚也能構成憂鬱,加上AI的出現,人們的身體已經在網絡中缺席,即使至少仍在與人溝通,付出努力去追蹤具觀看性的性展示對象,然而AI卻令色情更加氾濫,被人「好好利用」之餘,「人」卻可以徹底地消失不見。人工智能看似方便,但卻讓人陷入一種無法與人相遇的孤獨,即使放縱情慾,也無法讓人脫離這種無以名狀的孤寂。

 


[1] 韓炳哲:《愛欲之死》(Agonie des Eros),管中琪譯(台北:大塊文化,2022)。

[2] 長濱睡睡:〈Pan Piano結他版|女YouTuber全裸演僅3百人看|網友洞悉背後原因〉,《香港01》,2023年3月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遊戲動漫/866572/ pan-piano結他版-女youtuber全裸演僅3百人看-網友洞悉背後原因(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24日)。

[3] 韓炳哲:《愛欲之死》。

[4] 韓炳哲:《妥協社會:今日之痛》(Palliativgesellschaft: Schmerz heute),吳瓊譯(北京:中信,2023)。

[5] Michelle Elias:〈【AI之禍】女網紅被動成「咸片」主角〉,SBS中文,2023年2月10日,網站:https://www.sbs.com.au/language/chinese/zh-hant/article/a-streamer-was-caught-looking-at-ai-generated-porn-of-female-streamers-the-story-just-scratches-the-surface/xvnh5tvcq(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24日)。

[6] 〈AI照片奪攝影大獎 創作者稱盼業界正視〉,《明報》,2023年4月19日,網站:https://life.mingpao.com/general/article?issue=20230419&nodeid=168184136327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19日)。

色情資訊的真相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4/05/2023

早前一份針對中學生的調查發現,受訪者中曾在網絡接觸與色情有關內容的男生有64%,女生也高達58%女生。[1] 按香港法例,向未成年人士發佈不雅物品是違法行為,但隨著網絡的普及,青少年能輕易繞過法例瀏覽和分享各種色情資訊。

由AV女優說起

在現今的社會文化中,人們對性的看法逐漸開放,對色情資訊的接受程度也大大提高,色情資訊被視為正常的娛樂,是滿足性慾的一種方法。早前有一位香港女生因到日本拍攝成人電影而備受關注,網絡上不少人的回應都十分正面,有人支持她追尋理想,更有人說她為港爭光。但這些回應是否能反映到事件的真實面貌?試想想到底有多少人會鼓勵自己的妻子、女朋友或女兒去拍攝成人電影?

子女看色情資訊,爸媽怎麼辦?

色情資訊會對人造成負面影響,這是人所共知的,但在一個自由的社會,人們有權去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論是好還是壞。但我們總想保護我們所關心的人,希望他們不會受到不良訊息的影響,所以我們不會鼓勵子女去接觸色情資訊,如父母發現年幼子女接觸色情資訊,也會感到擔心,而且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筆者多年來一直從事學校性教育的工作,家長經常會問的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如何應對子女觀看色情資訊,他們察覺到昔日天真無邪的子女變了樣,竟然接觸如此「重口味」的資訊。而我往往只會告訴家長,我們只能從子女觀看色情資訊一事上歸納出一個結果,就是他們已經長大了。

少年人踏入青春期,自然會對性產生興趣,這在男生身上尤其明顯,在性慾的驅使下,觀看色情資訊差不多是每位男生成長的必經階段。而女生也會對性方面的資訊感到好奇,想了解一下性行為到底是甚麼,所以也會有女生觀看色情資訊。這不代表他們學壞了,只是青少年在網絡上太容易獲取到色情資訊。

色情資訊帶來的負面影響

作為家長,一旦發現子女觀看色情資訊,其實不宜有太大的反應,也不需要採取過於嚴厲的態度去指責子女觀看色情資訊。如果子女還年幼,家長可以使用過濾軟件阻擋色情網站,但「擋」得一時,「擋」不到一世,子女長大後還是有機會接觸到這些資訊,所以家長應該和子女開放溝通,了解他們為甚麼會接觸色情資訊,並讓子女認識以下有關色情資訊的真相。

  1. 色情是虛構的

色情工業是世界上其中一項最大型的商業活動,為滿足人們的性慾,生產商刻意製造出各種色情影像。商人為了取得最大的利益,在色情資訊中加入大量誇張失實的性關係,以挑動消費者的情慾,只要能吸引消費者的注意,他們就可以獲取利益。因此在色情影像中的場景和行為都是虛構的,並不能反映真實的性關係。

  1. 色情資訊中充斥著非法及不道德行為

有人說色情電影是「愛情動作」片,但其實當中只有動作,並沒有愛情。色情資訊展現的並不是正常的情感關係,在沒有愛情和婚姻的情況下也能隨意發生性關係,不少內容更超越社會大眾一般能接受的道德底線,如多人性關係、亂倫、性侵犯等,而這些放任的行為是不需要背負任何後果,當中的人物不會懷孕、不會患上性病,性侵犯以後更不會被法律制裁,這絕對不是真實世界的情況。

  1. 色情損害身心健康

色情資訊扭曲兩性形象,將別人貶為滿足自己慾望的物件,當中往往會出現歧視和侮辱女性的情節,長期瀏覽會對性價值觀造成負面影響,也會對自己和伴侶的身體、表現,產生不現實的期望。此外,色情資訊亦會對觀看者的心理健康造成負面影響,引發焦慮、抑鬱、自卑等情緒問題。

  1. 色情成癮

觀看色情資訊會帶來強烈的刺激,讓身體產生快感,當身體慢慢習慣這種刺激後,如想再獲得相同快感便需要更露骨的資訊,久而久之觀看者會對色情資訊更沉迷,甚至成癮,影響日常生活。

  1. 色情不是性教育

真正的性教育應提供關於性健康、人際關係、性別角色等各方面的知識、技能和態度,幫助人們建立正確的性觀念和健康的性行為,而色情資訊卻只能提供性刺激,以滿足觀眾的性慾望,當中的情節、行為往往不符合現實,並且常常存在誇大、刻板印象等問題,與性教育的目的背道而馳。因此,色情資訊非但不能成為性教育的材料,更會令人對性的認知出現偏差,並作出錯誤的行為。

在這資訊自由流動的世代裡,我們承認沒有能力阻止青少年接觸色情資訊,但作為父母,可以為子女打好基礎,幫助他們認清色情資訊的真相,好讓他們免受錯誤資訊的影響,並且學會尊重自己和他人,對性行為持負責任的態度。

資料庫

令人脫離現實的色情畫面

多巴胺是大腦的神經傳導物質,它與人的情慾、感覺有關,並會傳遞興奮、開心的訊息。當人在街上閒逛、嚐到美食、經歷了歡愉的性愛後,大腦都會分泌大量的多巴胺。[2] 瀏覽色情資訊同樣會令多巴胺激增,有研究發現過度刺激大腦會減少多巴胺的分泌,令大腦變得遲鈍;這就解釋了為何一開始普通性愛畫面能令觀看者感到興奮,但如果他們想繼續追求感官上的刺激,就得看更多圖像,或情節更極端的色情影像。觀看者一旦習慣了激烈、甚至是扭曲的性愛場面,便會無法再從現實中的性愛得到滿足。[3] 夫婦間若有人沉溺於觀看色情片,必然會影響二人的性生活和關係。[4]


[1]〈2021年青少年與性研究〉,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2022年6月14日,網站:https://www.famplan.org.hk/files/media/press-release/2022/2021YSS_Chi.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5月17日)。

[2] 陳蔚承:〈增進睡眠、遠離憂鬱 3招幫助大腦分泌快樂激素「多巴胺」〉,康健,2021年5月5日,網站: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8413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5月17日)。

[3] 艾以琳:〈色情片惹禍!印度5男童看A片後 竟結夥侵犯8歲女童〉,風向新聞,2018年7月21日,網站:https://kairos.news/112900(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5月17日)。

[4] 梁海欣:〈破解坊間對色情的三大誤會 看AV對婚姻和性生活原來有這些負面影響〉,性文化資料庫,2022年2月17日,網站:https://blog.scs.org.hk/2022/02/17/破解坊間對色情的三大誤會-看av對婚姻和性生活原/(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5月17日)。

信徒回應社會議題應有的態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2

較早前,無線電視翡翠台播放的《通靈之王》節目引起了一些社會人士的關注,因為該節目將通靈交鬼當作比賽,除了主持人之外,還邀請嘉賓以專家的身份評論參賽者通靈能力的真偽,直接向觀眾肯定及宣揚有關通靈能力和行為的真確性及可信性,間接就是向觀眾推介通靈交鬼的神秘力量,本社就此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投訴,並且要求無線停播相關內容。  

有人問我們:電視節目從來都有涉及靈異和鬼神的內容,今次大家為何「另眼相看」,特別投訴這個節目,是否有雙重標準?站在宗教自由的立場,為何大家要干預其他人的信仰呢?而在今時今日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空間正收窄的時候,投訴及向電視台施壓又會否令傳媒在創作自由上有更多掣肘呢?對於以上的提問,我們十分理解,而在投訴的時候已考慮了如何作出平衡。    

首先,包容不等於縱容,自由社會亦有底線,大家可以討論底線在哪裡,但不能見到明明對年青人和社會風氣有害的事情卻視若無睹,噤若寒蟬,連批評和投訴也不敢提出。  當批評和投訴時,最重要的是提出相關的理據和法例,而不是只表達一些情緒性的言論。今次我們作出投訴主要不是有關節目內容涉及靈異和鬼神,因為這類內容在電影、電視和不同的藝術創作中常有出現,作為信徒我們雖然不認同,但在自由社會,只要有關內容沒有違反法例,我們亦只能教導子女不要仿傚,呼籲市民大眾慎思明辨,或者不要收看,正如很多電視節目對婚姻家庭、性關係、賭博、投機、物慾、暴力和仇恨等等的看法我們都未必認同,但不等如便要投訴、甚至要求禁播。不過,通靈交鬼卻是非常危險,家長們不能掉以輕心,雖然該節目開始時有警告字眼指出有關行為並非精密科學,但不過是例行公事,因為主持和嘉賓不斷以權威的姿態告訴觀眾真有其事,明顯是掛羊頭賣狗肉。 

正如有節目就算在開始前有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字眼,但在節目內卻不斷分享吸烟的樂趣和心得可以嗎?若所有年齡人士都可以買到的報刊,內容含有嫖妓指南,分享嫖妓心得應該禁止嗎?一方面提醒大家吸食大麻的害處,另一方面又詳細分享如何向海外郵購大麻產品合宜嗎?若果在電視教導觀眾如何玩碟仙、筆仙、神打,然後叫青少年不要模仿是否已經足夠呢? 今次投訴,我們是根據通訊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第3章「一般節目標準」中第11點「迷信」一項,當中提到節目「不得鼓吹對觀眾有不良影響的迷信及超自然事物。以算命、風水、神秘學、占星術、骨相學、掌相學、占卦學、測心術、測字、招靈術等為主或與此有關的節目,不應鼓勵別人把該等活動視為一種普遍被接受用以闡釋生命的方法,也不應使人覺得該等活動為精密科學 。」  此外亦提到「持牌人亦應小心謹慎,以免節目引起觀眾不必要的情緒困擾,例如令觀眾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觀眾過度恐懼及憂慮。」  

一直以來,我們也強調當對傳媒的報道或節目作出批評時,必須提出相關的公共理據,因為傳媒是公器,涉及的不是教會內部的爭議,因此,必須提出公眾人士關心和認同的理據,而不是單從信仰的角度出發,若純粹關於信仰的看法主要應向信徒表達,難以要求政府部門和傳媒機構跟隨。   當作為公共事務去討論的時候,大家應先了解相關的法例、守則和操守指引等等,因為單純批評的話當然可以只講述個人意見,但若要求刪除某些內容、甚至禁播就必須提出公共理據。

對於今次無線推出的節目,我們之所以表達強烈關注,是因為該台是所有年齡人士都可輕易接觸,以及仍有一定影響力的主要免費電視台,所謂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在法例的要求會比其他傳媒更嚴格。雖然根據過往的經驗,通訊局的效率很慢,不過,投訴雖然未必能即時阻止節目出街,但投訴的另一個目的,是希望電視台在日後製作同類型節目時知所警惕,畢竟電視台對觀眾意見和公眾輿論亦不能完全視若無睹。在重視消費者權利的年代,我們完全有權以消費者的角度表達意見而作為家長,大家由於關心青少年及兒童的福祉而積極表達意見,更是義不容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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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會遭判罰

《電視節目守則》是通訊局根據本港法例第562章《廣播條例》第3條而發出。凡持牌的電視節目服務所包含的材料,都必須遵守有關規定。通訊局有權對違反守則規定的持牌人作出適當的處分。過去,曾有電視台,安排藝人在一個節目中食某連鎖快餐店的食物,期間因明顯地展示了快餐店的品牌標誌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電視台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的相關條文,並判罰款15萬元。[1] 另外,曾有供成人觀看的收費電視頻道播放一節目,內容涉及強姦情節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節目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因當中的暴力行為屬過長及過份詳細,節目也違反了守則中對描繪強姦及極度色情材料的規定,通訊局向有關公司發出嚴重警告。[2]


[1] 周潔媚:〈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 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香港01》,2016年5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22605/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2] 〈通訊事務管理局處理的投訴(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通訊事務管理局,2017年12月28日,網站:https://www.coms-auth.hk/filemanager/listarticle/tc/upload/1592/20171228CA_TC.pdf#page=2&zoom=100,116,97(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從啟德屋苑的露台說起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4/07/2022

早前啟德某屋苑有一對男女在露台全裸並進行性交,被人發現及錄下短片,再經網絡傳開。警方將案件暫列為「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並拘捕了一名懷疑與案件有關的女子,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有律師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法律上露台明顯是公眾可見的地方,故意讓人看見性交,有機會構成「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1]

事件在網絡引起一番討論,究竟私人物業的露台是否屬於「公眾地方」?如果影片中的男女在室內窗旁而非露台進行性交,又會否犯法呢?拍攝者又是否犯法,分享影片又如何呢?讓我們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條文。

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列明——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該露台雖然不是公眾地方,卻是公眾可見的地方。所以就算是私人物業,只要身處於公眾可見的地方,不論是露台、天台、地下花園,甚至是室內沒有拉上窗簾的窗口位置附近,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都有機會構成「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的罪行,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

此外,該段影片中的男女所做出的行為,也有機會構成「有違公德罪」。根據普通法,任何人作出嚴重違反公德的行為,都屬犯罪行為。一般而言,「有違公德罪」適用於所有非常可恥、有違公德、冒犯及令人厭惡、敗壞道德、有傷風化的行為,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而就本案的情況,最終會以哪一項控罪控告涉案人士,則由律政司作出決定。

窺淫

另一個大眾關注的問題是拍攝該段影片的市民有否觸犯去年10月生效的「窺淫罪」呢?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條「窺淫罪」列明——任何人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觀察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拍攝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五年。

性行為屬於私密作為,所以偷窺或偷拍他人進行性行為會觸犯「窺淫罪」,但條例列明被觀察或被拍攝的人士需「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而本案是在露台發生,明顯並不是一個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地方,所以拍攝該短片的人按理並沒有觸法「窺淫罪」。

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話雖如此,但該段影片仍符合「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相關發佈影像罪行及處置令」中「秘密影像」的定義——即顯示該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的影像。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E條「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任何人在不理會他人是否同意下,發佈他人的私密影像,而他知道該項發佈會致使該名個人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罔顧該項發佈是否會致使該名個人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都屬犯罪行為,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五年。因此,任何人對外分享該段影片,都有機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發佈淫褻物品

而同時,按淫褻物品審裁處過去的評級標準,該段影片的內容好大機會被評定為淫褻物品,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1條,任何人發佈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所以,發佈該段影片,也都有機會觸犯「發佈淫褻物品罪」。

我們不難在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的群組裡找到上文提及的影片,雖然法例懲處的是發佈行為,市民觀看該影片並沒有觸犯法例,但只要市民轉發該影片,不論是轉發影片的檔案,或只轉發影片的連結,都同樣有機會干犯「發佈淫褻物品罪」或「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而網絡上充斥著大量淫褻物品和來源不明的私密影像,不少人樂於轉發有關資訊,雖然警方看似沒有行動,但其實轉發有關影像仍是違法行為,轉發者有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

最後,就該段影片的情況來說,當事人需為自己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但作為旁觀者,也應該拒絕轉發有關影像,除了是因為避免觸犯法例,更加重要的是顧及當事人的感受,並尊重他人的私隱。即使有人在公眾可見的地方進行私密作為,旁觀者並不了解事件始末,若拍攝或轉發這些影片,無疑會對當事人帶來負面影響或傷害。假若收到這類影片,千萬不要隨意轉發。

資料庫

對影像性暴力受害者的支援

打擊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的法例,於2021年10月8日生效。在新法實施的八個多月後,有支援性暴力受害婦女的組織表示,過去三年處理涉及影像性暴力的個案上升,預料未來求助個案會繼續上升。有社交網絡平台公司與上述組織合作,若有受害人向該公司指出其私密影像在未經同意下遭公開,該公司如在旗下的兩個社交平台找到涉事影像,便會移除有關內容,以阻止私密影像在網上流傳。[2]


[1] 凌逸德:〈啟德嘉峯匯活春宮|男女露台不雅行為惹爭議 警拘一女涉有違公德〉,《香港01》,2022年6月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778922/啟德嘉峯匯活春宮-男女露台不雅行為惹爭議-警拘一女涉有違公德(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6月16日)。

[2] 〈風雨蘭Meta合作 助刪平台流出私密影像〉,明報加東網,2022年6月22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20622/HK-ghd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6月21日)。

性沉溺的預防、治療和同行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31/03/2022

明光社於今年1月14日舉辦了「明光社25週年呈獻系列:性沉溺的預防、治療和同行」網上講座,邀請了私人執業精神科醫生康貴華擔任分享嘉賓,由明光社事工顧問傅丹梅女士擔任主持。當晚講座,主要是探討性沉溺帶來的挑戰和治療方法。

性沉溺的特徵和後果

明光社

康貴華醫生於當晚提到Patrick Carnes博士,他是研究性沉溺的權威,並為性沉溺設下定義,他指出性沉溺是一種不能停止的自我破壞的性行為,它的特徵包括:一、性行為愈做愈多;二、過多的性需求會破壞正常的生活;三、患者不能停止自己不發生性行為,已達到失控和受轄制的狀態。康醫生表示性沉溺會帶來負面後果,例如患上抑鬱病、有自殺傾向、失眠、學業退步、工作時不能集中注意力、家庭關係不和、婚姻破裂、染上性病或有其他的成癮(例如藥癮、飲食性疾患等)。

患上性沉溺的因素

香港性教育、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於2021年進行有關香港人接觸色情資訊的調查發現,共有16%受訪者自稱已對色情片或照片成癮,康醫生表示這是一個大的升幅。他表示早期的性經驗好比烙印印在人的心裡,令人對性的課題更加有反應或興趣,他列舉了一些會引致青少年更易患上性沉溺的因素,當中的遠因包括:一、愈早接觸色情資訊愈易患上性沉溺;二、童年期的性遊戲;三、曾被性侵犯;四、曾經歷情感或身體虐待,令人缺乏愛,想在網絡世界或關係上得到被愛的感覺;五、過份控制或漠不關心的父母;六、家庭成員的壞榜樣——父母性濫交或性沉溺,性道德界線混亂或模糊;七、感到孤單或被孤立。至於近因則包括性開放的社會風氣、色情資訊及網頁泛濫及朋輩的影響。

幫助性沉溺者脫離羞愧循環的建議

康醫生表示性沉溺者會經歷羞愧循環(shame cycle),由起初會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及內疚,然後嘗試克制,但一段時間後他們會感到疲累、煩悶、無聊、孤單,便會未能自制這些狀況,隨之失控,最後對性沉溺感到更加羞愧,形成惡性循環。假如我們發現伴侶或家人是性沉溺者,康醫生建議以下做法:一、作出評估,先聆聽,了解沉溺者性行為的情況,發展過程和後果,他/她對行為的看法;二、切忌責備;三、尋找資源;四、討論是否要轉介專業輔導;五、不要變成共同成癮者;六、善待自己:維持健康嗜好娛樂、運動、社交、信仰生活;七、尋找情感的支援(人和神);八、嘗試給予沉溺者不離不棄的愛和饒恕;九、願意陪伴沉溺者,與他們同行。

給父母的建議

性沉溺是可以治療,但過程非常困難,而且需要花很長時間才有成效,因此康醫生認為對抗性沉溺的做法是預防勝於治療。他認為家長應儘早關注、發現、介入、討論及引導,他對父母有以下建議:一、直接問,父母態度應認真、嚴肅,但不要責罵;二、若有信仰的家庭,讓子女認識《聖經》關於性的教導,讓情況不致惡化;三、父母要保持與子女在性方面的話題上有溝通,不要怕尷尬;四、把子女的電腦放在廳中;五、讓子女向所信任和尊敬的人交代,由子女身邊的長輩為他們提供支援;六、讓同性別導師守望子女;七、家庭性教育。

拆解謊言,持守貞潔

康醫生認為性並非污穢的事,《聖經》能幫助我們以神的眼光去看性原是美好的,性是神在婚姻中所賜給夫婦的禮物,讓人去體驗二人成為一體的親密。《聖經》的經文也指出人要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要受性的轄制,逃避淫行等。但是全球的性解放文化影響青年人產生扭曲的性觀念,對性變得過度開放,對接觸色情資訊更加好奇。康醫生認為為要抗衡性解放文化,就得拆解當中的謊言,他鼓勵我們與年青人一同討論有關內容,當中包括謊言一:性慾不是與生俱來的,持守貞潔等同壓抑性慾和人性,這是不人道的,更會令心理不平衡;謊言二:看色情書、瀏覽色情網頁,不單無壞處,更可紓緩性慾衝動,反而減低性犯罪率;謊言三:人不是有性自主權的嗎?強調貞潔是違反人的性自主權;謊言四:持守貞潔,是很「蝕底」的事,人人都可以做的事,但基督徒卻不能;謊言五:在這世代,持守貞潔是不合時宜和不可能的。康醫生在是次分享中為以上謊言提供了一些相關經文,如腓立比書四章13節、加拉太書六章1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3至5節、哥林多前書六章12至18節、馬太福音五章28節、雅各書四章7至8節等。此外,康醫生也提供了一些拆解這些謊言的方法。

筆者感到特別深刻的是,康醫生分享到人與人之間要建立良好的關係是非常重要,例如父母與子女之間、牧者與弟兄姊妹之間,都要建立良好的關係,一個人一旦有問題出現,也可彼此分享、同行及支援。在全球性解放運動的衝擊下,人對性和身體或有錯誤、過度開放的看法,甚至沒有界線的性觀念,會帶來性沉溺等問題。我們真要承認,性的試探實在太強;縱然如此,讓我們彼此守望,堅守正確的價值觀。當晚活動內容非常精彩,鼓勵大家透過以下連結,觀看足本的講座重溫。截至3月23日,影片觀看次數已達722次。

收看講座

為何總是記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4/03/2022

上週兩單新聞,令記者彷彿成為眾矢之的,一單是now新聞台記者在疫情記者會提問,內地醫護如出現醫療失誤的投訴機制為何,最後被指打擊內地醫護士氣,now新聞台最後出聲明道歉和澄清,[1] 及後更有一段偷錄的聲音檔案,[2] 內容是該台主管陳鐵彪要求記者要緊跟他的立場提問。

另一件事則是《明報》頭版報道,在有打針的死者中,打科興的佔87%,而打復必泰的人則佔12%,報道以「已打針染疫死者 87%打科興」為題,[3] 令社會大為震驚,最後政府出面將更多數據展示,[4] 並強調以沒有打針的死者的百分比為最高,而死者80歲打一針的死亡率,科興為5.83%,復必泰為3.44%。同時政府在新聞稿中,亦以不點名的方式,指出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死亡個案接種疫苗情況「作出誤導性報道」。

兩件事矛頭彷彿均指向新聞界無風起浪,影響抗疫,但細心想想兩件事的本質,其實也只是記者求真。在now新聞台的事件中,記者旨在查問一個簡單程序問題,而該問題本身有其需要性,甚至連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本身也有提問相同的問題,在這情況下為何由記者提問就會影響抗疫情緒呢?

在《明報》分析疫苗效用的新聞之中,歸根究柢問題不是《明報》報道方向,因為該報只能用政府官員本身提供的數據來分析,當日的數據的確可以分析到這個結果時,《明報》的說法嚴格來說沒有錯,當然到政府再提供新數據時,就能更準確地將事實呈現在讀者和巿民面前。可見,問題不是最初的報道不全面,而是政府願意提供多少數據給巿民和社會參考。

同樣道理,在now新聞台事件中,明顯地記者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問題的人,政府要做的當然不是顧左右而言他,相反應是早就作出準備,在記者提問之前,已準備好答案。退一步即使未有準備,要麼應該坦白表達要研究,或者承諾有關情況由政府一力承擔。

理論上,政府面對記者提問,從來不是孤軍作戰,政府也有自己的團隊做傳媒聯絡,整個政府新聞處理應好好準備資料,個別部門本身亦有新聞主任去做這些工作,令人擔心的是社會上不少人對政府面對傳媒的草率不聞不問,反而動員網軍,或者民間意見領袖,透過即時通訊工具或者社交網絡平台,匿名散播以偏概全或不實資訊,最後居然成功將風向帶到變成是記者的錯,實屬社會的不幸。


[1]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982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2HS3MYO2AQ(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認識假新聞 從定義說起

陳希芝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01/12/2021

相信市民對「假新聞」(fake news)一詞並不會感到陌生,其實早在1890年代已有人使用fake news這個詞,[1] 在今天,它更成為了一個日常用語。不過,要為假新聞這個詞下一個定義並不容易,學者亦有不同的看法。美國辭典界執牛耳的《韋氏字典》(Merriam-Webster)並未有收錄“fake news”一詞,他們認為這個詞是不需多加說明(self-explanatory)的,因為它只是個複合名詞,由兩個顯淺的字“fake”和“news”組成,當使用時大家自然是很容易明白其意思的。[2] 但有學者反駁,假新聞並非不需多加說明的詞語,因為它所涵蓋的大大超出了新聞的範疇,它可以是指向謠言、大話、惡作劇、胡鬧的話、諷刺的話、誤導的內容、偽冒的內容、捏造的內容和操控的內容。[3] 有政治人物將對自己作負面報道或有欠公允的新聞說成是假新聞,[4] 到底甚麼是假新聞?本文會嘗試從學者的見解,探討一下假新聞的定義。

錯誤資訊與虛假資訊

假新聞被指為「假」,可能是指它的內容是模仿、偽造、不可信的。[5] 研究錯誤資訊對社會影響、賓夕凡尼亞大學的講師Claire Wardle認為,假新聞不只涉及新聞,更牽涉到整個資訊生態系統(information ecosystem),而單單以「假」這個形容詞,亦不足以描述錯綜複雜、不同類型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即並非蓄意分享但與事實不符的資訊,及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即蓄意創作、分享的虛假資訊。[6]

Wardle將坐落於資訊生態系統中七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列出,它們分別是諷刺或模仿(satire or parody)、錯誤的聯繫(false connection)、誤導的內容(misleading content)、偽造的處境(false context)、偽冒的內容(imposter content)、操控的內容(manipulated content),及捏造的內容(fabricated content)。

她指,諷刺或模仿的內容並無意圖帶來傷害,目的可能只是引人發笑,但亦有令受眾受騙的潛在風險。而錯誤聯繫、誤導內容、虛假處境則涉及拙劣的新聞報道手法。錯誤聯繫是指標題與內文不符或圖片說明跟相片無關;誤導內容,則指錯誤引用資料,以陷害某人或對某事件帶來負面影響;而虛假處境則是指將真實的資訊連繫到虛假的處境之中。

她提到偽冒的內容,則是指有人刻意模仿某人作為消息來源,背後的動機可能是純粹想作出滑稽的模仿,但也可能是別有用心,以煽動、從中獲利或作政治宣傳、鼓吹一些思想。[7] 與諷刺或模仿相比,製作偽冒內容的人,其動機更顯複雜。而有關操控的內容,她指是真實的資訊或圖像遭到操控和利用,以圖欺騙接收資訊的人;而捏造的內容,則是指有關內容100%都是虛假的,製造這些資訊的人是故意這麼做,以圖欺騙及帶來傷害。

使用假新聞一詞的六種情況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研究新聞學的學者Edson C. Tandoc Jr.聯同兩位學者,研究了2003至2017年出版的學術文章,探索假新聞一詞如何被定義和使用,他們發現了以下六個種情況假新聞一詞會被使用:諷刺的新聞(news satire)、模仿的新聞(news parody)、捏造的新聞(news fabrication)、相片操控(photo manipulation)、推銷及公共關係(advertising and public relations),及政治宣傳(propaganda)。[8]

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跟Wardle提及的錯誤和虛假資訊分類有相似之處,Wardle都有提及諷刺的新聞、模仿的新聞、捏造的新聞、相片操控幾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不過,Tandoc Jr.的團隊在綜合過去的學術文章時,作了較詳盡的補充。幾位學者在文章解釋到,諷刺新聞式節目,以誇張幽默的手法去報道新聞;而模仿新聞的網站,則以滑稽的手法去模仿新聞人物。這兩類媒體都以娛樂觀眾、諷刺時弊為目標,受眾在大部份情況下都知道有關的報道並非真實事件。而捏造的新聞,則是指有心誤導讀者的報道,例如有些網頁會模仿新聞報道的風格來杜撰故事,令故事看起來更可信和合理。這類型的資訊會在網頁、網誌或社交媒體出現。Tandoc Jr.的團隊解釋到,當社會矛盾早已存在、大眾對某些政治或種族議題有重大分歧,受眾就愈難辨別收到的資訊是否捏造新聞。製作有關資訊者除了可能有政治意圖外,也可能在訊息分發的過程中獲得金錢利益。相片操控,則是指透過數碼軟件修改圖片,以合成的圖片或修改過的影片來杜撰事件。文章提到其實正規的通訊社如路透社,都會調整新聞相片,但他們有嚴謹的守則,只會平衡顏色和色調,而絕不會在相片作添加或刪除,而在調整顏色時亦會盡量避免影響到相片中的處境,以免引起讀者誤會。[9]

至於推銷及公共關係類型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它是一些以新聞形式推出的廣告,讀者會在具公信力的新聞網站中看到,其內容或會配以統計、訪問或學術研究,以推廣產品、為某公司賣廣告,或推廣某些思想。推銷形式的假新聞雖然會作出一些聲明(例如指出該欄位是付費欄位或聲明報章的編採人員無參與編輯),好讓讀者知道他們是在賣廣告,但其形式卻很容易惹人誤會,以為是正規的新聞報道。而在社交媒體中也會出現這類型的假新聞,例如有類似新聞的帖子會出現在用戶的頁面上,當用戶以為是新聞並點擊帖子後,才驚覺對方在推銷產品。最後,與政治宣傳相關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政治宣傳是指一些政治團體杜撰的新聞故事,以圖影響大眾的觀感。政治宣傳的假新聞或以新聞評論的形式出現,作者的評論帶有偏見或傾向某一方的政治陣營或觀點,以求說服讀者改變他們的想法。

資訊來源變得模糊

不論是Wardle對錯誤及虛假資訊分類還是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都有助我們對假新聞有進一步的理解。Wardle提出,要理解現時的資訊生態系統,就必須認識三個元素:第一、不同類型的資訊內容都有被創作和分享出去的情況;創作有關資訊者,他們的動機是甚麼;及有關的內容如何被傳播。現今社會資訊的流通量十分高,我們都正值資訊戰之中,她提醒讀者和觀眾,除了要留意無意中發放的錯誤資訊,更要注意有系統地進行的虛假資訊活動。因為社交媒體的出現,令政治宣傳的「原子(atoms)」分散出去,資訊被直接傳遞給本身已偏好某一方面資訊的目標用戶,而用戶進一步將訊息繼續分發出去。在此情況下,有關資訊便一下子像火箭般,透過用戶的朋友網絡,高速的發射到不同地方。[10] Tandoc Jr.的團隊亦有提到,社交媒體的出現除了令假新聞更容易被傳送,它同時亦令人對資訊來源的概念變得模糊,用戶看到的帖子,有可能是來自新聞機構的社交媒體,也有可能是朋友轉發的帖子,雖然用戶可以追蹤到帖子的來源,但這倚靠用戶是否自發地做這件事,而在一般情況下,用戶都很少會核查新聞來源。[11]

假新聞所牽涉的範圍甚廣,不同的人對它的定義都有一些分歧,若透過立法規管來遏止假新聞的傳播,恐怕在界定何謂假新聞時也會無可避免地引發爭議。此外,在辨別資訊發放者的動機,要了解他是蓄意發放虛假資訊還是誤傳錯誤資訊,亦有一定的難度。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社交媒體的興起,在資訊爆炸的年代要杜絕錯誤、虛假的資訊,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若循公眾教育的途徑,讓社會大眾對假新聞建立清晰的概念、了解發放錯誤資訊的不良後果,以及在分發訊息前先核查一下資訊來源,可能是一個更理想的應對方法。


[1]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Merriam-Webster, accessed September 20, 2021,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words-at-play/the-real-story-of-fake-news.

[2]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3] Nolan Higdon, The Anatomy of Fake News: A Critical News Literacy Education (Oak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20).

[4] 陳韜文:〈政治對立與社交媒體激發虛假新聞〉,載周詩韵等編:《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香港:明報出版社,2019),頁54。

[5] Edson C. Tandoc Jr., Zheng Wei Lim and Richard Ling, “Defining ‘Fake News’,” Digital Journalism 6, no.2 (August 2017): 140, https://doi.org/10.1080/21670811.2017.1360143.

[6] Claire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FIRST DRAFT,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6, 2017, https://firstdraftnews.org/articles/fake-news-complicated/.

[7]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8]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1–147.

[9]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4–145.

[10]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11]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39.

這兩年,新聞自由是怎樣被收窄的……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1/12/2021

2019年,全世界在看香港社會,以及世界各地不同的網絡抗爭事件,這令各地政府突然醒覺,原來很多網絡資訊,可以危害政權。網絡直播、評論、「起底」、分享等等網民的日常活動,政府以往從來未有想過要規管,但當發現整件事原來可以令社會停擺時,似乎不能不干涉了。


下面我們嘗試順時序還原過去兩年多香港政府對相關議題的取態:[1]
































日期

事件

2019年6月

反修例集會中出現大量警察對記者不合理的對待,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蒐集有關個案,單是6月10日及12日兩天就錄得17宗他們認為警員濫權的個案。


 

2019年7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幾位高官在一次於凌晨時份舉行的記者會中,遭記者提問「會否落地獄」,行政長官沒有回應問題,同日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稿亦沒有顯示相關問題。


 

2019年8月

傳媒傳出政府擬用1922年訂立的殖民地法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處理反修例運動出現激烈警民衝突,當中可以管制刊物及通訊。


 

2019年9月

警方在旺角清場行動時,多次阻撓傳媒拍攝,有攝影師被防暴警員推撞,又有受聘於傳媒機構的司機,在協助採訪期間遭催淚彈射中頭部,身體受傷。


 

2019年10月

政府緊急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要求遊行人士禁止蒙面,有官員曾表示記者將獲豁免,但有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警員命令除去面罩。警方稱在遊行中難以分辨誰是記者。當日有傳政府想統一發放記者證,雖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度澄清政府無這個意圖,但此舉已引起社會擔心政府欲打壓傳媒。


 


警方在鎮壓示威期間因為多次誤襲記者,又用電筒強光照射鏡頭,有記者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中突然宣讀聲明,警方同時即時撤離、中止記者會。


 

2019年11月

不少記者批評警方當時的例行記者會未有回應傳媒行家的提問,反而只是提出單方面的訊息,當中部份訊息與現場採訪的內容差距甚大。警方與傳媒關係因反修例運動的連串事件而惡化,11月初有記者在警方記者會上以「查警暴 止警謊」的標語戴在頭盔上作無聲抗議,雙方關係持續惡化。兩個記者組織及三個傳媒機構在6月至11月曾發出多篇聲明,指前線記者被警方阻礙採訪,過程中更曾被粗暴對待;有電視台新聞部負責人在11月下旬向警方遞交投訴信,指記者遭強行扯下面罩,被投擲催淚彈等。


 

2019年12月

政府留意到不少示威者透過網絡眾籌到世界各地賣廣告,宣傳其政治立場,甚至有組織邀請外地政要聲援他們,政府遂針對這些廣告,以及外地傳媒報道,作出澄清。另外,政府又批評黑衣暴徒罔顧巿民外出用膳的權利,闖入商場食肆破壞,行為令人憤慨,並指出干犯刑事毀壞罪行。


警方針對反修例風波中的傳媒報道,時事評論等發出多次澄清及表達意見,又指有傳媒使用的詞語,加深大眾對警隊誤解。此外,政府開始自己製作2019年大事回顧。


 

2020年2月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驚方訊息」環節,有嘲諷警方的內容,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收到二百多宗相關投訴,警方對此表示極度遺憾。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發言人表示,港台編輯方針必須準確持平。


 


壹傳媒主席兼大股東黎智英於2月底被捕。


 

2020年3月

無綫電視成功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申請,免去播放港台節目的要求,無綫電視隨即停播港台節目《議事論事》。


 

2020年4月

港台英語節目《脈搏》(The Pulse)在3月底播放的一集,在討論疫情時訪問了世衛助理總幹事艾爾沃德,談及有關台灣可否入世衛,4月初商經局局長邱騰華質疑節目中的表達有違一個中國的原則及《香港電台約章》。


 


港台另一節目《左右紅藍綠》2019年11月的其中一集,突然被算賬,通訊局收到三百多名巿民投訴,稱主持言論偏頗,煽動對政府或警方的仇恨。


 

2020年5月

通訊局在5月裁定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一段「驚方訊息」污衊和侮辱警方,向港台發警告。港台隨即檢討有關節目,在播放該季餘下五集的《頭條新聞》後,就暫停製作。


 

2020年6月

人大通過為香港制訂《國安法》,有關法例在630日晚上11時實施。

2020年7月

警方在7月中宣佈,《警訊》改由警隊自行製作,結束過往47年與港台合作拍攝該節目。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兼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7月底接受《大公報》專訪時稱,會參考外國對媒體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不排除立法監管傳媒。


 

2020年8月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於8月上旬舉行工作小組會議,檢視港台投訴機制及程序。


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表明不續約,商經局就廣播處長一職刊登職位招聘廣告。


 

2020年9月

9月下旬,警方宣佈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2020年11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11月被重案組高調上門拘捕,指她在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用查冊資料做新聞報道,被控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三間主要電台在11月接到通知,因《國歌法》自6月生效後,被要求每天播放一次國歌。


 


油麻地發生大火後造成八人死亡,有線記者於屋宇署資訊中心查閱涉事大廈圖則,調查是否涉及僭建,有關申請最初遭署方拒絕。其後,署方指基於公眾利益願意提供有關資料,又指處理查閱樓宇圖則申請時,須根據《版權條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保密責任的規定考慮。


 

2021年1月

運輸署推出新措施,如任何人想對車輛進行查冊,車主會收到電郵通知,載列申請車牌查冊者的名稱,申請目的等資料,如有車主懷疑個人資料可能被濫用的話,可以聯絡私隱專員公署或報警。記協批評新政策等於通風報信,打壓調查報道。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很多個人資料被「武器化」,導致有人受傷害,認為傳媒不應在查冊一事上獲得豁免,並與其他部門正檢視不同的查冊安排,減少不當情況出現。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中「驚方訊息」環節再有三集被評為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


 


港台就政府圍封佐敦四街時,報道政府派發的物資只有罐頭但未有罐頭刀和煮食工具等,被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批評為蓄意誤導,因為部份罐頭本身有自帶拉環。不過港台同時發聲明,當日亦有訪問部份受限區內居民,的確有居民因為沒有罐頭刀,開不到罐頭,打算退還有關物資。


 

2021年2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月初在立法會答問會中表示,「覺得香港電台極有需要改善」,並認為港台作為公營電台和政府部門,兩年內被通訊局裁定七宗投訴成立是難以接受。政府在2月下旬即公佈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稱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角色被動,建議加強編輯管治。政府同時宣佈跟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提前解約,委派資深政務官李百全空降港台擔任廣播處長一職。


 

2021年3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包括董事及公司秘書的身份證號碼和通常住址。


 


李百全於31日起出任廣播處長,他稱要盡快投入作為總編輯的角色,叫停播放《鏗鏘集》、《香港故事》、《議事論事》等他認為不持平和不客觀的節目。部份節目則更換主持人,又要求訪問特定政治立場的人士。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直言,管理層批評節目有問題,但未有拿出具體內容,前線同事需要有實例才可作跟進。


 

2021年4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因為車牌查冊被控兩項「明知而在要項作出虛假陳述罪」被判罪成,遭罰款6,000元,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而罪成的個案。

 


拍攝、後期剪接由政府新聞處領導,並由特首辦邀約各界人士接受行政長官訪問的節目《選委界別分組面面觀》,自4月底開始,在港台電視31台,晚上6時30分播放,節目共40集。


 

2021年5月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主動提出社會有「假新聞」,並稱如有媒體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有證據會拘捕或檢控。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要研究怎樣立法規管假新聞,未有具體時間表。有傳媒收到政府中人放風稱,政府內涉及新聞或資訊傳播政策的部門有四個:


1.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管新聞自由中涉及《基本法》和國際公約的部份;


2. 創新及科技局規管互聯網供應商及媒體發佈平台;


3. 民政事務局和屬下的政府新聞處是新聞業界的對口部門;


4. 保安局則負責涉及刑事的工作。


 

2021年6月

6月17日,500名警員持法庭手令搜查壹傳媒大樓,保安局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資產。


 


6月18日國安處起訴《蘋果日報》兩名高層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蘋果日報》於623日結束營運,624日出最後一份印刷版報紙,網站於同日零時關閉。


 


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下《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要求電影檢查員在審查及評級時,要留意影片有沒有「描繪、刻劃或表現」危害國家安全,或「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這些行為的內容。


 


《大公報》一名男記者涉車牌查冊而被控虛假陳述罪,獲控方提出以簽保守行為了事。


 

2021年7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電台節目中稱,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充斥大量假訊息,例如8.31事件中太子站有人死亡,誤導社會。他認為要就虛假訊息規管作進一步研究,並應該就假新聞立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後在一個節目中,主持人重提傳媒報道她在一閉門會議的講話內容,林鄭月娥稱傳媒不應報道有關內容,又指事件反映傳媒誠信及道德問題,主持人追問內容涉及公眾利益為何不可報道,又指公開錄音內容並不違法,林鄭月娥回應指:「或許有需要就相關情況立法」。


 


政府提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加強打擊違法「起底」行為。亞洲互聯網聯盟對此表示關注,早前有傳媒指幾間全球大型互聯網企業,包括facebook、Google和Twitter稱如政府繼續修例或考慮撤出香港,亞洲互聯網聯盟澄清無科企成員準備撤離香港。


 


首名《港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因為駕駛背後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被判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入獄九年。


 

2021年8月

8月中親建制社交群組瘋傳一幅截圖,稱特區政府不再承認記協發出的記者證,政府澄清時表示,現時沒有設立記者註冊制度,惟記者出席活動時須出示合資格記者證。


 


政府進一步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建議包括明文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是否會不利國家安全,並賦權政務司司長,若認為上映某些影片會不利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2021年9月

立法會在9月底通過《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在網絡上披露個人資料,將被起訴。此舉除了打擊「起底」活動外,同時亦可能會對新聞採訪自由造成打擊。


 

2021年10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10月初發表《施政報告》時指,特區政府「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政府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統籌「檢視或激活現有法例」以「打擊假新聞」、保障網絡安全等。


 

2021年11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11月中表示,政府正就處理假新聞問題進行法律研究,主要可透過「管理」或立法「刑事化」處理。他個人認為可優先考慮採用規管手段,由業界主導,自行設立專業化守則。


 

2021年12月

警方國安處於12月29日手持法庭手令,以涉嫌「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為由,搜查網媒「立場新聞」的辦公室等地點,拘捕七名與立場新聞有關的人士,並引據《港區國安法》,凍結立場新聞6,100萬元資產。立場新聞在同日宣佈即時停止運作,包括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立即停止更新及於日內移除,並遣散所有員工。記協發表聲明,表示深切關注警方以國家安全為名,在一年內多次拘捕傳媒高層及搜查儲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新聞機構。事件引發連串骨牌效應,至少六間網媒停止運作或終止新聞相關工作。

2022年1月

網媒「眾新聞」在社交媒體宣佈於14日起停止營運,網站不再更新一段時間後將會關閉,該聲明又提到「過去兩年社會的遽變,傳媒生存環境惡化」,令該機構的團隊無法再毫無擔憂地,達成其理念。

 



[1] 此表內容主要參考傳媒透視的「傳媒記事簿」輯錄而成。全文可按月份參考以下網頁。梁麗娟:〈傳媒記事簿〉,香港電台網站,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category.php?cid=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5日)。

守護是我們的天職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誰會珍惜當你還擁有,將要逝去總想挽留……」電視劇《阿信的故事》的主題曲在人生的不同階段聽,相信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雖然許多事物無論我們多麼努力也是無法挽留,也會逝去,不過,當我們仍然擁有的時候,學會珍惜、努力守護才能夠令自己無愧於心。

當前香港變化很大,許多我們一直擁有的漸漸逝去,令人無限傷感,其中包括一直以來,作為自由社會標記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近期政府一連串的修例、行政措施和方向的改變,例如針對查冊、「起底」和假新聞,令新聞界逐漸踏入了佈滿地雷的區域,隨時非死即傷。面對這些威脅新聞自由的變化,除了新聞界之外,其實所有信徒和市民都應出一分力去共同守護,因為沒有新聞自由,傳媒不能發揮監察權貴的重要功能,受害的最終只會是市民。除了新聞自由之外,值得我們關注和守護的當然是我們的下一代,教導和協助他們保護自己的身體、私隱、對天生性別的認知,避免他們受不良事物的影響而出現沉溺行為,無論是網癮、賭癮,或以不健康的態度接收資訊,也是家長、教師、牧者和青少年工作者的責任。

縱然一些美好的事物如何或何時會逝去,很多時都不是靠著我們個人的意願和意志就可以改變,但今期《燭光》想提醒大家的是:不要因為我們的大意或掉以輕心而提早失去我們本來應該和值得擁有的事物。上帝給人類的第一個召命,就是要我們負責任地守護我們身邊珍貴的事物。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創世記二章15節)

查冊、起底與資訊自由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0/07/2021

傳媒透過查冊索取公開資料,作為新聞報道的佐證,原本是資訊自由的社會應有的基本權利,不過政府今年2月宣佈以打擊「起底」、濫用他人資料和私隱等理由,將這些可查閱的公開資料的權利大為收窄,有關的規管可能在今年下半年便會實施。有專題組記者表示,在收窄資訊發放的情況下,記者的工作仍然可以繼續,但其難度卻會增加,也會令假新聞問題更難杜絕;傳媒學者則指出削弱新聞工作以後,最終會影響整個香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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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查冊,是指查閱現時由政府部門管持的公共登記冊內的資料。在法例未收窄之前,這些資訊是公開歡迎巿民查閱的,近年政府更提供網上查冊服務,只要巿民輸入簡單資料,付費後就可自由下載相關資料,快捷簡單。土地交易、公司註冊、車輛登記、出生及結婚紀錄等,理論上很容易就可以買到。《蘋果日報》人物專題組記者陳珏明先生,6月11日出席由本社主辦的「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網上講座時表示,記者處理不同的新聞來源,特別是收到讀者提供的資料,俗稱「報料」時,往往都依靠這些公開資料做查證,以確保有關資料是有事實根據。

近年社會興起「人肉搜尋」,或所謂的「起底」,雖然表面上也是找出一個人的私人資料,但處理的手法就十分不同。陳珏明說:「記者可能和『起底』網民一樣,也會用各種搜尋器找尋一個人的背景資料,但不會將所有東西都刊登,只會刊登與所謂調查的事件相關的資料出來。」很多人誤以為記者就是「起底」專家,但實際上記者收集的資料,他們由搜集至刊登的整個過程,都是不斷把關,目標就是要減少出錯,而不是有相就刊出,有料就寫出來,消息要經核實和查證才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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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去年製作專題報道時曾經就車牌持有人查冊,被控兩項虛假陳述罪,法院裁定她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蔡已提出上訴,現時仍未有上訴結果。運輸署在上述案件判決後,在回覆傳媒的查詢時曾表示,署方會依照《公開資料守則》及相關條例/指引處理索取車輛資料的申請, [1] 其後該傳媒就嘗試透過有關方法向運輸署查詢一車輛的資料,但經過近兩個月時間,仍然無法取得有關資料,[2] 可見資訊流通的自由已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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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無國界記者的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的排名由2013年的全球58一直下跌到今年的80。[3]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在講座中表示,全世界不少國家和地方,均有保障資訊自由的法例,即使中國政府亦在2008年實施相關法例,但香港就沒有。梁博士指,在上世紀90年代,香港記者協會及一些立法會議員曾倡議訂立資訊自由法,但最後都不成功,結果換來的就是在1995年開始推行的《公開資料守則》。

《公開資料守則》把政府內部的公共資訊分為兩部份,包括可公開和不可公開查閱的資訊,政府認為一些資料不能公開,主要是因為資料涉及國防、外交、政府內部會議的討論或經濟管理(公開資料會影響金融巿場穩定)等。梁博士指,在過去十多年,政府都嘗試過用不同的方法收窄公眾可以獲取的資訊,也有一些舉動限制了新聞採訪工作,例如在去年9月,香港警方向傳媒致函,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的定義,拒絕承認記協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梁博士認為,政府將查冊等同「起底」,這是有少許誤導,亦令公眾產生誤會。此外,就有關政府宣佈收緊公司查冊安排時,特首林鄭月娥曾經說過:「睇唔到記者點解要有特權。」梁博士對於特首的態度有這樣的回應:「她覺得那個是特權,我覺得這個說法不是一個公道的說法,因為新聞工作最重要的是它代表公眾,去關心這個社會到底在發生甚麼事……如果削弱新聞工作,到最後犧牲的是公民社會。」梁博士補充,隨著科技發展,世界是追求公開透明的資訊流通,如果一直削弱下去,會影響整個香港,她重申公民對事件的掌握判斷等都是很重要的。

社會近日更有聲音稱要就假新聞立法,加以打擊和規管。其實,對於在網上出現的謠言、虛假資訊,梁博士和陳珏明均認為如果記者能夠有權去翻閱更多政府的資訊,理應有助澄清一些社會上的疑團,進而令大家可以有足夠的資料做理性分析,這亦有助減少陰謀論和謠言的散佈。

與大眾息息相關的新聞自由

明光社在今年6月11日晚上,舉辦了有關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的網上講座,由梁麗娟博士及陳珏明先生擔任分享嘉賓,當中探討到記者的查冊工作與網民「起底」行為的分別、政府建議對「起底」行為的規管,以及資訊流通、公眾知情權對社會的重要,誠邀大家掃描下面的QR Code重溫講座。(編按:想不到講座後兩星期,《蘋果日報》便停刊了!)

收看足本講座


[1]  林勵:〈運輸署突以《公開守則》處理車牌查冊 等十日仍未知結果〉,眾新聞,2021年5月3日,網站: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0925/蔡玉玲-車牌查冊-40925/運輸署突以《公開守則》處理車牌查冊-等十日仍未知結果(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9日)。

[2] 林勵:〈運輸署封殺查車牌 拖延兩個月後改口 《公開守則》、書面申請俱被拒〉,眾新聞,2021年6月16日,網站: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2451/車牌查冊-運輸署-42456/運輸署封殺查車牌-拖延兩個月後改口-《公開守則》、書面申請俱被拒(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9日)。

[3] “Hong Kong,”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accessed June 29, 2021, https://rsf.org/en/hong-kong.

 

對症下藥回應假新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假作真時真亦假,上世紀80年代英國著名電視連續劇Yes Minister 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事直到官方正式否認(never believe anything until it's officially denied)」,對政客的語言偽術有深刻嘲諷。較早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開始著手研究立法管制假新聞,令人憂慮這是繼政府建議立法管制「起底」和已收緊有關查冊的規定之後,另一項會影響及限制傳媒偵查報道的法例。其實要處理有關假新聞的問題,必須對症下藥,立法並非最理想的方式。

寒蟬效應

首先,要界定何謂假新聞十分困難。有些是蓄意製造的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但更多的可能是有意無意出現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因此,由誰來評定一則新聞是否虛假、部份資料錯誤、或是有意無意誤導便十分重要,但最不適合去評定的團體就是政府,因為政就是新聞界主要的監察對象若果由政部門去裁定一則報道的真假無疑會成為傳媒頭上一把刀產生寒蟬效應。

由於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政府對傳媒必須要有包容的氣度,況且政府財雄勢大、資源充足,要公開講話幾乎所有傳媒亦必定報道,政府若不同意某些傳媒對某些事件的詮釋、認為對方渲染、誇大,公開反駁便可以,與官方說法不同的並不一定就是假新聞。要辨別假新聞,其實能夠維持一個多元、開放的傳媒生態十分重要,因為任何新聞大家都可以透過不同立場的傳媒來分析,從不同角度更立體地了解事件,若有明顯的弄虛作假,自然亦難逃其他行家的揭發、甚至追擊。

傳媒素養教育

此外,要減低假新聞、虛假資訊或者錯帶來的負面影響,為學生和公眾人士提供傳媒素養教育十分重要,這有助培養市民大眾在選擇、分析和轉發新聞時應有負責任的態度。傳播假新聞或不實訊息,除了內容農場(content farm)之外,其中一個最快捷及廣泛的途徑就是透過社交媒體,所有市民都可以透過手機及互聯網上載圖片和訊息,許多時雖然沒有明確的來源,但卻好像言之鑿鑿,大家在寧可信其有的心態下,加上想令其他人覺得自己消息靈通,觸角敏銳,於是一些轟動的假新聞往往傳播得比主流傳媒的新聞更快和更廣。若果市民大眾沒有建立負責任的轉發消息態度,對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只因內容震撼或符合個人的政見和期望,便急不及待轉發的話,根本難以阻止假新聞的迅速傳播。

香港報業評議會

當然,一些傳媒的報道手法有爭議是香港長久以來的問題,譁眾取寵、以偏概全,借題發揮對這些傳媒機構來說是家常便飯,有關手法亦引起不少公眾人士的不滿。但在一個尊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社會,有關傳媒操守的問題,交由獨立、包括業界在內的團體,以專業角度處理,比由政府委任、動輒以公權力介入更為合適。在判定新聞的可信性和手法的時候,既有專業的角度,亦可以避免出現專業的自我保護、甚至偏袒的情況。 而其中一個符合以上要求的團體是香港報業評議會(利申:本人由報評會創會至今都是其中一名執委,不過,本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報評會)。

報評會包括了多份報章的業界代表,亦有更大比例的成員是來自新聞學者、法律界、教育界、社會服務界和其他新聞業團體的代表等,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可以平衡了業界和非業界的意見,而報評會所採用的守則,亦是多個業界團體共同商議和受各界認可的準則,多年來行之有效。不過,報評會面對最大的問題,是它並非受法律保障的法定團體,萬一非會員報刊不服報評會的裁決,是可以反過來控告報評會誹謗的,由於報評會的經費主要靠會員的會費和外界捐助,只能維持基本運作,根本難以負擔高昂的法律訴訟費用。

多年前,報評會曾提出希望政府立法保障報評會,最重要的是提供像消委會公佈不良店舖的名稱時,可以有免責權,對方不可以控告消委會誹謗,可惜多年來都未能成事。要判斷一宗新聞是否部份失實、譁眾取寵、誤導、甚至完全虛假並不容易,需要有客觀的標準、不同資料的比較和反覆的討論,很難以法律條文來界定,亦不適宜由政府或政府委任的機構處理,否則很難取信於民。若政府真的要正視所謂假新聞的問題,不如給予報評會有限度的免責權,只要是經過指定的程序,容許投訴和被投訴雙方合理的辯解機會,然後作出裁決,報評會不會被控誹謗,而所有傳媒均可以公開轉載有關裁決而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由公眾看完相關裁決自行判斷真假就可以,報評會毋須擁有任何處分的權力,免得業界又會產生另一些憂慮。 

資料庫

社會人士對立法的回應

2021年5月初,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研究制定「假新聞法」,以應對「錯誤訊息,仇恨言論和謊言」,[1] 但立法目前未有確切的時間表。報評會對此表示關注,並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立法利弊和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2] 也有學者撰文指,若要立法規管假新聞,最基本的問題是難以為「假新聞」下一個容易被準確地操作化的定義,最後運作起來,法例會無可避免地影響資訊傳播,帶來寒蟬效應。[3]

(本文原載於第139期〔2021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2] 〈政府研假新聞法 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明報新聞網,2021年5月14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514/s00001/1620995799444/政府研假新聞法-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3] 李立峯:〈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明報》,2021年5月13日,網站:https://m.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210513/s00022/1620575622024/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導火新聞線》(The Menu)

—— 新聞從業員的矛盾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9/01/2021

《囧報》從傳統媒體轉向網絡發展,其點擊率一直不高,面臨結業。面對剛創刊的《閃報》及其online版既快亦狠、無視操守的採訪和報道手法,《囧報》記者及其決策人在一宗突發電視台錄影廠爆炸及脅持人質事件裡,陷入了銷量與傳媒道德的拉扯之中。


這部劇情片為HKTV(香港電視)同名電視劇改編。電影一開始,是一位女記者阿咩的獨白:「日日作故仔,日日有人睇」,「有故仔就煲大佢,無故仔就作故仔……」已道出現時不少媒體為求收視、點擊率而無視真相,將新聞娛樂化的生存之道。其實這種營運媒體的手法一直存在,多年前狗仔隊跟蹤、偷拍、看圖作文,求的是多賣幾份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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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也寫實地描繪到網媒之間激烈競爭新聞機構為了把消息趕快上,將查證時間大幅削減。為求點擊率,不少媒體更將標題、內容寫得誇張,吸引分享。當網民不付費去看較高質的新聞花時間查證,大量劣質資訊便在網海流傳。


 


明光社


電影以《飢餓的蘇丹》這幅新聞相片引起觀眾思考,記者Kevin Carter在發生饑荒的蘇丹拍下了一名瘦弱、無力前行的女孩,有禿鷹在旁對她虎視眈眈的相片。[1] 電影以它展開討論:究竟作為記者,應先拍照還是先救人?此外,電影中一記者在快倒向女孩的鐵架旁邊,忙於調校相機以拍攝「慘劇」的獨家照片,及後男主角輝爺救了女孩,電影藉輝爺的話批評這是瘋狂行為;電影將相中的禿鷹與女孩比喻為記者和被追訪的對象,記者在旁等候事主死亡;雖然該相片令社會大眾關心蘇丹的情況,Carter更因此得到普立茲新聞特寫攝影獎,但卻被指見死不救,最後令他自殺身亡。事件引起大家對傳媒職責與道德倫理討論:除了記錄真相,記者還有救人的責任嗎?


此外,「飢餓與進食」也是電影所用的意象:傳媒是尋找和報道真相的機構,還是以「生存」為由,常常stay hungry(保持飢餓狀態),找尋可被報道(吞吃)的目標(獵物)?以及有沒有stay foolish(持守虛心),沒有預先設下「聰明」的政治立場,持平地報道真相呢?


最後,受疫情影響,電影小組於2021年暫停,但仍會繼續在這裡為大家分享電影。



 

[1] Eamonn McCabe, “From the archive, 30 July 1994: Photojournalist Kevin Carter dies,” The Guardian, last modified July 30, 2014, https://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4/jul/30/kevin-carter-photojournalist-obituary-archive-1994.

你必須知道的四個網絡性陷阱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1/2021

根據本港政府統計處的數字,2019年有94.1%的受訪住戶有接駁互聯網。網絡就像水電煤一樣漸漸成為家庭必須的設備。該調查亦指出10歲及以上擁有智能手機人士的百分比是91.5%,當中10至24歲年青一代的擁有智能手機的百分比更高達94%。[1] 機不離身已成為我們的習慣,我們的生活已與網絡構成密不可分的關係,但網絡世界並非自由自在的烏托邦,反而是一個危機四伏的地雷陣。本文將講解網絡上各種性陷阱,大家既可了解時下的網絡文化,亦可保護自己免墮網絡性陷阱,而假若讀者已為人父母,家中有兒童或青少年子女,更可以引導孩子,建立健康的使用網絡習慣。

陷阱一:網絡色情

年青人初次接觸色情資訊通常都是在被動的狀態下,可能是上網時偶然有色情網頁的廣告彈出,這通常是因為曾經瀏覽過一些「不合法」的網頁,如看盜版動畫漫畫、下載侵權軟件、歌曲或影片等,而有關網頁通常都是靠色情網頁廣告來賺錢的。而今天年青人若要獲取色情資訊,已不用前往色情網站,更多的是來自朋友或網友之間的分享,如不少網上討論區都有成人版面,手機應用程式(Apps)Telegram中亦有大量隱藏的成人台,網民就在那裡分享色情資訊。今天父母已不可能完全禁絕年青人觀看色情資訊,所以除了要教導他們認識色情資訊中錯誤的性觀念外,亦需要讓他們知道網絡世界仍受香港法律的監管。

按現有法例,觀看色情資訊一方並沒有犯法,法例只規管發佈行為。如在網絡上向未滿18歲人士發佈不雅物品,或向任何人發佈淫褻物品,都會干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通常不雅與淫褻的分別在於有否展露男女的下體性器官,因此可以籠統地視有碼(打格仔)的色情資訊為不雅物品,無碼(沒有打格仔)的為淫褻物品。條例規管的不是朋友間的傳閱,而是向公眾發佈的行為。過去曾有市民在網上討論區張貼幾條淫褻影像的超連結亦因而被捕,最終被法院裁定發佈淫褻物品罪名成立,[2] 所以不要以為身處在網絡世界便可以任意而行。

而如果在色情資訊中裸露一方未滿16歲,並對有關人士作出色情描劃,那就屬於兒童色情物品,製作、發佈或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一律會干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只要你的手機和電腦中有一張兒童色情相片,已屬違法。如果大家懷疑自己收到的是兒童色情影像,應該立即刪除。

陷阱二:性短訊

性短訊是指透過網絡分享自己的性感或裸露的影像(包括照片和影片),這通常出現於情侶之間的私人對話,將自己的裸露影像當作「禮物」發給對方,同時要求對方將裸露影像傳給自己作為回禮,並視之為愛的表現。因此,不少年青人是為了遷就男/女朋友的期望,而不情願地拍下自己裸露的身體並傳給對方,在發送影像的同時,其實他們也將那些影像的使用權,拱手讓給對方。

情侶之間應該講求互信,但難保對方會有意無意地將影像外洩,甚至在雙方分手後,它們往往成為報復的武器。香港在這幾年都出現過不少性短訊外洩的情況,影像流入網絡,透過網上不同平台瘋傳。現時本港沒有法例規管未經他人同意下發佈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當事人只能眼白白看著自己的裸露影像傳遍香港,更要面對隨之而來的壓力與滋擾。

當拍下自己的身體時,其實就是在製作自己的裸照,外洩的風險已經存在,所以千萬不要拍下任何性感或裸露的影像,亦不要將它們傳給他人,就算是你信任的人也不可以。此外,更要將心比己,拒絕轉發他人的私密影像,因為此等行為會對他人造成莫大的傷害。

陷阱三:網上情緣

近年不少網民喜歡使用交友Apps結識新朋友,甚至尋找戀愛對象,但當中真的能夠順利發展戀情的,其實不多,更多的是遇上騙子及專業「玩家」。香港警方公佈2020年首10個月錄得748宗網上情緣騙案,較2019年同期上升53%,受害人年齡介乎15至85歲,八成半為女性,這可能是因為騙徒了解女性比較渴望得到情感慰藉的特質。[3] 騙徒偽裝成一個理想情人,用各種花言巧語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再用不同藉口要求受害人匯款給他。由於騙徒通常都不是身處香港,增加了警方調查這類案件的難度。

騙徒的主要目標是有一定經濟能力的女性,年青人未必是他們首選的對象,但其實除了金錢之外,騙徒還可以透過受害人的個人戶口作洗黑錢用途,又或騙取性感影像,甚至相約出外並對受害人性侵犯。也有不少個案是有人在網上交友遇上專業「玩家」,卻誤以為遇上真命天子,在發生性行為後,對方就去如黃鶴不知所終。這種彼此同意下的性行為並沒有觸犯法例,但受害人卻真實地被騙取了感情及肉體關係,身心都受到傷害。

因此,在網絡上交友時謹記拒絕對方有關金錢和性的要求,與網友溝通時亦要小心,不要隨便向對方透露自己的個人資料,也不要完全相信對方的話,因為不知對方的話有多少是事實。如果真的要出來見面,盡量去人多熱鬧的地方,千萬不要上對方的家、辦公室、樓上舖、影樓等地方,也不要搭乘對方的車。

陷阱四:裸聊勒索

裸聊勒索是指騙徒透過社交網絡平台認識受害人,再誘使對方進行視像對話時裸露或作出不雅動作,騙徒隨後聲稱拍下受害人裸露片段,並作出勒索,要求受害人匯款到指定外地銀行戶口,否則將影片上載至互聯網。警方公佈2020年首10個月裸聊勒索案有757宗,較2019年同期增加3.8倍。與網上情緣騙案不同,裸聊勒索案的受害人九成半均為男性,41%受害人是學生。[4],這可能是因為男性性慾較為強烈,加上年青人往往比較衝動,容易被騙徒誘使作出裸聊行為。

裸聊勒索案背後通常是由外地的犯罪團體操縱,警方難以追查。雖然騙徒以女性身份開設社交平台賬戶以接觸受害人,但控制賬戶的不一定是「她」本人,「她」提供的相片及影片都可能是來自網上的色情資訊,「她」的網絡身份完全是虛構的,但受害人卻以真實的社交平台賬戶與「她」接觸。因此不要天真地以為錄下對方的影片便可以自保。

當使用社交平台時遇上陌生人的交友邀請,如果對方用戶相片是一個衣著性感或擺出挑逗動作的外國女性,其實很有可能是裸聊勒索的騙徒,不要打開對方傳來的檔案,因為檔案可能帶有病毒,更不要嘗試與對方聊天,直接刪除交友邀請及封鎖對方就可以了。如果不幸真的遇上裸聊勒索事件,請報警處理。千萬不要匯款給對方,騙徒不會講信用的,匯了第一次,自然就有第二及第三次,直到你拒絕匯款為止,而有關的裸露影像可能遲早都會被公開,即使悔不當初亦為時已晚。網絡帶來方便但亦需要我們有智慧地運用,但願我們都能享受網絡帶來的樂趣。


 

[1] 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統計處:〈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9號報告書 個人電腦和互聯網普及程度〉,政府統計處,2020年3月26日,頁4–6,網站:https://www.statistics.gov.hk/pub/B11302692020XXXXB0100.pdf(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17日)。

[2] 警察公共關係科:〈男子因發佈淫褻物品罪行被判罰款〉,香港政府一站通,2007年5月10日,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705/10/P200705100236.htm(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17日)。

[3] 〈疫情下網絡交往增加 各類網上騙案直線上升〉,《東方日報》,2020年12月25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25/bkn-20201225001543699-1225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29日)。

[4] 〈疫情下網絡交往增加 各類網上騙案直線上升〉;〈裸聊勒索增3.8倍 最年輕受害人11歲〉,《明報》,2020年12月25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港聞/article/20201225/s00002/1608833959029/(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