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教會的雙重標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09/2018

教會有沒有雙重標準?有,而且很明顯地應該有,也常常有。

 

面對罪的問題,教會是有雙重標準的,因為信仰與法律對罪有不同的定義和處理方式,教會在處理教牧和弟兄姊妹有關罪的問題時,最容易引起爭拗和批評的,正正是有時大家將教會和社會對罪不同的定義和處理方式混淆了。

 

以有關性的罪為例,通姦、嫖妓、婚前或同性性行為在香港社會不是刑事罪行,但在教內卻是必須嚴肅處理的罪。至於性騷擾則較為複雜,因為當中有部份涉及較主觀的感受,這些事雖然抵觸了社會上的歧視法例,但應如何處理,不同的人卻可能會有不同的觀感和處理方法,教會也不一定會完全跟隨。但是否跟隨及如何處理亦必須有一個說法,讓所有教牧同工和會眾都知道合宜的界線在哪裡。

 

正因涉及性的問題比較複雜,再加上同性戀運動和跨性別運動的挑戰愈來愈大,教會更應及早思量對策及教導會眾,以免在不幸出事之後,因為處理不當而令教會和弟兄姊妹蒙受更大的傷害。教會是一個對罪的行為不妥協,但是關心罪人的群體,不過,這種關心是建基於公義之上,不會令受害的人受委屈,也不會令犯罪的人逍遙法外。

 

近期教會內外都在討論有關性騷擾、性罪行的處理。再加上一些在信仰上不贊同,但法律容許的行為(如賭博及觀看色情物品),究竟教會和信徒應如何面對?今期《燭光》嘗試和大家一一分析。

相關文章

令人心痛的人為悲劇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10/2024

在2019年,一名21歲輕度智障的女子疑遭暴力對待而喪生。她的父母因信任自稱是道士的張姓男子,讓他為女兒進行驅鬼法事,但期間有人對女事主施加了極端的暴力,甚至以假陽具來侵犯她,最終導致她死亡;張姓男子被控謀殺罪及非禮罪。事主的母親亦遭控告,她未有阻止事件的發生,甚至涉嫌與男被告一同購買假陽具。事主的父親發現女兒失去意識後報警,警方到達後發現她的頭部受傷並已沒有呼吸。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男被告的控罪全部成立,而女被告被控協助和教唆非禮另一人的罪名,亦被一致裁定成立;案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這原本是一宗可避免的慘劇,如今一條寶貴的生命已被殘害。當人們面對困難或不如意時,有時會求助於民間信仰,但無論採用何種方法,都應考慮有關的方法是否合情、合理和合法。男被告聲稱要為女事主驅邪靈,即使他真的出於幫助他人的想法才做出有關行為,亦不能成為犯案的藉口,因為他所使用的手段完全不合常理,並違背社會道德倫理。事主的死反映出其父母的愚昧,盲目相信了被告,更無法保護自己的孩子,是失職的父母。他們或許因對女兒患病而感焦慮,所以願意嘗試任何醫治的方法,但他們忽視了基本的常識和做法是否合法,最終在男被告的錯誤引導下,讓女兒遭受致命的傷害。這一事件提醒我們在做決定時,應優先考慮保護身體和珍惜生命,避免因愚昧而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

對於身邊有需要幫助的人,我們應多給予關心和支持。只有在彼此關懷、拒絕傷害他人的社會氛圍之中,才能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讓每個生命都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惟有理智與關懷並存,才能真正守護生命的價值。


參考資料:

朱棨新。〈道士涉謀殺及非禮智障女案 陪審團一致裁定兩被告全部罪名成立〉。《香港01》。2024年10月1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066462/道士涉謀殺及非禮智障女案-陪審團一致裁定兩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日本男子「約會」女童後被捕

27/06/2024

日本早前發生了一宗案件,一名50歲日本男子懷疑透過社交媒體認識了一名未滿13歲的女童,並於去年12月在賓館與她見面,據稱他以30,000日元的條件觸摸了女童下腹部。涉案男子承認有與女童在賓館見面,聲稱以為女童已有16歲,並否認有任何猥褻行為。日本警方以猥褻罪、違反兒童買春法和色情法等罪名逮捕了該名男子,並會作出深入調查。

暑假將至,學生可能會有很多空餘時間上網,或會接觸到意圖不軌的人,以金錢或禮物來引誘他們傳送裸露照片,甚至相約他們見面,並藉機觸摸他們的身體。作為成年人,我們應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保護和尊重兒童,不能利用他們的單純和無知,作出任何形式的性剝削和猥褻行為。另一方面,我們要教導兒童明白身體是自己最寶貴的資產,任何形式的交易都會傷害身心健康,造成難以彌補的創傷。成熟的人要教導兒童,通過自己的努力賺取金錢,而不是用身體去交換,這才是他們應該追求的目標。

雖然金錢可以買到很多物質享受,但那種快樂是短暫的。相反。人的生命、身心健康、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理解和愛才是最寶貴的,不應以金錢犧牲這些的寶貴的事物。因此,即使面對金錢誘惑,也要堅決拒絕一切可能會傷害自己的不當要求。身體和人格比任何金錢都更加珍貴,這是作為人的根本底線。

參考資料:

〈大阪12歲女童沉淪「爸爸活」,50歲大叔花6千買春被捕〉。Japhub日本集合、yahoo!新聞。2024年6月23日。網站:https://hk.news.yahoo.com/%E5%A4%A7%E9%98%AA12%E6%AD%B2%E5%A5%B3%E7%AB%A5%E6%B2%89%E6%B7%AA-%E7%88%B8%E7%88%B8%E6%B4%BB-50%E6%AD%B2%E5%A4%A7%E5%8F%94%E8%8A%B16%E5%8D%83%E8%B2%B7%E6%98%A5%E8%A2%AB%E6%8D%95-123248459.html

 

 

大學監管迎新營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06/06/2024

暑假將至,很快就到大學迎新營舉辦的日子,但幾乎每年也會出現迎新營的各種性醜聞。學生在迎新營大玩意識不良的遊戲,新生在群眾壓力下被迫與人有身體接觸和參與各種性話題的討論。筆者相信並非所有迎新營都是如此,但在不少市民心中,迎新營看似已與性騷擾劃上等號。

筆者大學時也籌辦過迎新營,我們自行設計迎新營的各項活動,大學也鮮有介入。但現在各種意淫的活動彷彿成為了迎新營的傳統,也令大學要出手對迎新營作出監管,有大學要求學生在舉辦迎新活動前提交計劃書,獲校方批准後才能執行,甚至實施扣分制,對舉辦不合適活動的學生組織施加處罰。

大學和中學其中一個明顯差別,是學生自主性的不同。中學對學生有較多規範,而大學則自由得多,只要不犯法,基本上學生做甚麼大學都不太理會。但自由須伴隨著自律,沒有自律的自由是放縱,對自己和他人都會造成傷害。當一眾迎新營籌委未能自律,大學只好施加規範來約束學生的活動,但這是不是社會樂見的情況若日後迎新營的文化「重回正軌」,希望大學能信任他們的學生,放寬對迎新營的規範,讓學生能自主地在籌備過程中學習作負責任的決定。

從籃球教練私密照看相關法例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0/05/2024

早前網上瘋傳中學籃球教練與女學生的私密照片,警方表示在發現有關帖文後已即時安排刪除帖文,並將案件暫列作「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處理,但仍有市民不理會警方的警告,在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工具的群組分享那些相片。 

這次事件令網民重提2008年「藝人私密照事件」的朋友論,當時網絡瘋傳幾位藝人的祼照,有警方代表在記者會解釋法例時表示,向朋友分享色情相片並沒有觸犯法例,引來一眾網民都以「朋友」相稱。事隔10多年,時至今日仍有人認為與「朋友」分享籃球教練與女學生的私密照片也不會違犯法例,但其實「藝人私密照事件」和「籃球教練事件」所牽涉的法例是有所不同的。

「藝人私密照事件」涉及的法例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的「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罪,條例列明發佈淫褻物品屬犯罪行為,而相關的藝人裸照屬於淫褻物品,因此一旦發佈便會觸犯法例,發佈淫褻物品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三年及罰款100萬元。警方在記者會提及的「朋友論」是解釋發佈的定義,發佈是指向公眾人士分享照片,而不是朋友間私下的分享。警方當時也有補充說明,指絕大部份的網民都不會被理解為朋友,因此在網上分享藝人裸照有機會觸犯「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的條例,只是一眾網民斷章取義地理解警方的說法。

這次「籃球教練事件」涉及的法例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私密影像是指顯示露出或僅有內衣遮蔽的個人私密部位,即能看到個人的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的影像,或進行私密作為如性行為的影像。簡單來說,即是不理會當事人是否同意,而發佈其內衣照、裸照、進行性行為時的影像就是違法,最高刑罰是監禁五年。所以在網上分享籃球教練與女學生的私密照片,無論是令照片外洩的人,還是抱著「食花生」心態與人分享照片的網民,都一律觸犯了「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而此條例中「發佈」的定義,是否與「禁止發佈淫褻物品」條例中的「發佈」一樣,不包括朋友間私下的分享呢?這點現時難以確定,但如果按立法原意,筆者估計與朋友分享也有好大機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禁止發佈淫褻物品」和「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的分別在於當事人是否同意和影像性質的不同。「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罪不會考慮當事人是否同意,只要是「淫褻物品」就一律禁止發佈,即當事人自願發佈自己的「淫褻物品」也會觸犯法例,而物品是否屬於淫褻一般皆由淫褻物品審裁處來評定,按過去的評定標準,展露男女性器官交合的影像都會被評定為「淫褻物品」,一旦發佈便會觸犯法例。

「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則會考慮當事人是否同意發佈,而私密影像不一定是裸露,也包括僅有內衣遮蔽個人私密部位的影像,所以私密影像有可能屬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第一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的物品。雖然第一類物品可以供人自由發佈,但只要它屬於私密影像,就必須得到當事人同意才可發佈,如果有人在不理會當事人意願的情況下發佈私密影像,就是違法行為。

而2008年「藝人私密照事件」中遭發佈的相片其實也屬於私密影像,但因政府在2021年才實施「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因此當時只可用「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罪來處理。但如果現在有人發佈當年藝人的私密相片,則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這次的「籃球教練事件」也引來網絡上熱烈討論應否拍攝「私密影像」,網上有人提出「不影就不會流出」,認為影裸照與相片流出是有因果關係,但這類言論亦隨即被其他網民反駁,指有關言論是在怪責受害者(blame the victim)。其實事件已經發生,當事人是受害者,事後才「提醒」當事人不應拍攝「私密影像」,只會令相關人士感到更大的壓力,對事件也毫無幫助。

不過類似事件的出現,其實也能讓公眾意識到拍攝「私密影像」的危機。「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的人是罔顧他人感受和侵犯他人私隱的行為,絕對應該面對法律的制裁,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學習保護自己,了解拍攝私密影像可能引發的後果,避免將自己放在危險之中。

當私密影像一出現,就已存在外洩的風險。不讓自己的私密影像出現,是防止私密影像外洩最好的方法。

資料庫

背負污名令私密照受害人不願求助

未經同意下拍攝或分享別人的私密影像,會對當事人構成莫大傷害,《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五版的修訂版,已將有關傷害歸納為性侵創傷,有臨床心理學家就指出,性侵犯不只限於身體上的性侵害,還包括情感傷害,所指的是當事人的深層私隱被侵犯,感到羞恥,面對社會的輿論壓力,被污名化等。[1] 另外,在外國亦有研究指出,即使明知當事人不願意公開自己的私密影像,但第三方收看者普遍不會因此為受害人辯護,相反,即使對收看影片感到掙扎,他們都會裝作沒有問題,並隱藏內心的爭戰,而收看者這類表現,會助長公開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而對於受害人來說,裸照或半裸照外流會令他們背負污名,承受外間批評,亦會令他們不願去求助,甚至怪責自己。[2]


[1] 陳真紀:〈私密影像流出 傷害等同性侵〉,《明報》,2024年3月11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beautystyle/fitness/20240311/1710091720871/私密影像流出-傷害等同性侵(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6日)。

[2] Asia A. Eaton and Clare McGlynn, “The Psychology of Nonconsensual Porn: Understanding and Addressing a Growing Form of Sexual Violence,” Policy Insights from the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7, no. 2 (2020), 193, https://doi.org/10.1177/2372732220941534.

把握近在眼前的差傳機遇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1/2024

耶穌經常被人批評的是祂喜歡接觸一些主流社會認為身份低下、被人看不起、被人討厭的罪人、甚至人人避之則吉的病人,並且與他們一起吃喝聚會,當大家想起這些故事的時候,自然會想到稅吏、妓女和痲瘋病人等等。不過,若果大家想深一層,耶穌想提醒我們更重要的是不要自以為義、將自己看得比某類人高一等,以及將一些人拒於上帝恩典的大門之外,因為我們根本沒有資格決定誰人可以得救、誰人可以親近上帝、誰可回應上帝的呼召跟隨耶穌。

過去十年的社會運動,雖然激發起不少人對民主自由和公義的渴求,但同樣造就了一些偏激的思想,為了追求美好的目標而採取或容忍一些本來大家不接受的激烈手段,並將責任推卸給另一方,認為對方不仁所以我方可以不義。而更令人憂慮的是由此而來的社會撕裂,不少人由於在社會運動中曾經有過被對手以不同手法(不論是現實或網上)欺凌,心中積壓了無法宣洩的憤怒、甚至有創傷後遺症,已經將與自己不同政見的人完全對立起來,並且腦中不斷浮起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再加上政府這幾年採取不少強硬和專權的手法,更令不少人感到政府得勢不饒人,根本無意修補撕裂,沒有最差、只有更差,要化解雙方的怨恨愈來愈難。令人遺憾的是不少基督徒亦無法倖免,深受這種因政見不同帶來撕裂的社會氛圍影響。

當政見凌駕信仰,其中一個嚴重的問題是我們竟然以為自己有權否定一些與我們政見不同的弟兄姊妹的生命,甚至認為有些人不配獲得救恩。有些弟兄姊妹因為對中央、香港的施政和文化不滿,以至對內地同胞也有很大的抗拒,對服侍新來港人士的熱誠亦有所下降,令人惋惜;即使內地的宗教政策愈來愈緊,傳福音及宗教活動固然限制在教會的四面牆之內,信徒的未成年子女亦不能參與教會的活動(包括主日學),網上的福音信息亦受到嚴密的監控。在科技愈來愈進步的情況下,教會反而要走回頭路,透過中波、短波作電台廣播。不過,當上帝關上了一道門,祂亦很可能同時打開一扇窗,若果我們對同胞的福音工作、對未得之民的差傳工作有負擔,其實今時今日在香港便有大量的機會。

每年除了約有50,000人由內地來港與家人團聚之外,截至11月,2023年透過各項吸納人才措施抵港的人士以及他們的家屬有近15萬,當然,他們還有一些不同的途徑來香港,大家現時在巴士、港鐵和街上經常可以聽到有人在說普通話便可見一斑。就算不用返內地,我們要向同胞傳福音毫不困難。以前有些弟兄姊妹覺得要返內地宣教很困難、也有很多擔憂,但今天機會就在我們面前,希望葉公好龍的故事不會出現在我們的教會,就是大家常常將向同胞傳福音掛在嘴邊,但當同胞真的站在我們面前,我們卻避之則吉!

不過,就算大家有負擔,當前的新移民事工和以前亦有很大的分別,因為受過高等教育來港的專業人士、以及在大學供讀學士、碩士、甚至博士課程的內地學生人數已愈來愈多,以前的新移民以內地來港與家人團聚的婦女及她們的子女為主,因而教她們學習廣東話、融入香港社會、知道有哪些社區支援、以及為她們的子女補習等等的活動可能十分適合,但現在教會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滿足一些受過教育和生活條件較好的知識份子對信仰的好奇,這種好奇不單是頭腦知識上的,更重要的是生命和生活經歷上的見證。而且除了接受他人的服侍,其實他們亦會成為服侍其他新來港人士的最佳人選。對不少本來以中產為主的教會來說,要裝備弟兄姊妹作這方面的服侍是比較容易的,問題是弟兄姊妹是否看到這等待收成的莊稼,以及是否願意為了福音的需要而放下自己的政見和走出自己的安舒區,重新調整傳福音的策略。

我們要以宣教士的心態去面對今時今日的差傳機遇,作為宣教士的當然毋須完全認同當地的政治宗教及文化,例如到回教、佛教、或印度教的國家宣教,並不代表要認同當地的宗教,甚至有可能會違反當地某些限制傳福音的法律,我們不是要蓄意與當地政府對著幹,但要傳福音就要靈巧像蛇,只是謹記要純良著鴿子,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榜樣是要以愛勝過恨、要以善勝惡。我們沒有理由拒絕向我們不熟識、不喜歡、看不起的人傳福音,因為深信耶穌願意與所有被人輕看的人一同坐席,世上亦沒有基督的寶血不能遮蓋的罪人。希望我們不會成為福音書所描述的惡僕,自己被主人免了所有債,卻反過來逼其他欠自己債的人還錢,任何政見都不能凌駕神愛世人的心,作為忠心的管家,我們有責任主動了解身邊的鄰舍有甚麼需要,愈是艱難的歲月,我們愈需要保持單純的心。

無論是只會停留幾年的港漂、或是移民來港的同胞,他們剛到港的頭幾個月,是他們最需要支持、亦最願意接觸新朋友的時候,能夠把握這時機與他們建立關係,是讓他們能夠繼續參與聚會和探索信仰的有效方法,要使萬民作主的門徒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我們作為基督徒的召命。

女囚犯被迫與生理男性同囚 美懲教部門以宣傳避孕應對

22/08/2023

美國加州在2021年實施了SB132法案,根據新法例,加州監獄系統中的跨性別、雙性人和非二元性囚犯有權依據他們的性別認同選擇被安置在男子監獄或女子監獄中,當局不再依據他們的生理性別來分配囚室。根據加州懲教局(The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向媒體披露的數據,截至2022年5月23日,在加州的監獄中,有超過300名自稱為女性的生理男性囚犯,要求轉移到符合他們性別認同的監獄,其中39人的申請獲批。

根據女性組織「女性解放陣線」(Women’s Liberation Front)的報道,2021年7月,加州中部女子監獄的醫療診所有宣傳海報向女性囚犯介紹各項避孕資源,如避孕套及避孕藥,官方似乎默認了,當有自稱為女性的男性囚犯被允許轉移到女子監獄時,女性應該預期自己會遭強姦。女性解放陣線又指,加州懲教局要求所有申請轉移到女子監獄的男性必須參與一個課程,學習如何應對與女性共處的恐懼。

自稱女性的男性用他們的陰莖對女性進行性侵犯,這些犯罪記錄卻被算到女性的頭上,這令美國的犯罪數據在轉變。跨性別激進主義份子聲稱,「跨性別女性」應該被安置在女子監獄中,以保護他們免受危險的男性囚犯的侵害,但這也正正是許多女性主張跨性別女性(男性)不應該被安置在女子監獄的原因,為了保護女性免受危險的男性囚犯侵害。[1]


[1] Janice G. Raymond, Doublethink: A Feminist Challenge to Transgenderism (North Geelong, Mission Beach: Spinifex Press, 2021), 143–147; “SB 132 – The Transgender Respect, Agency, and Dignity Act,” The Justice Firm, last modified March 31, 2023, https://www.justice-firm.com/blog/sb-132-the-transgender-respect-agency-and-dignity-act/; Fred Lucas, “By the Numbers: How Many Men in California Prisons Identify as Women,” The Daily Signal, last modified June 14, 2022, https://www.dailysignal.com/2022/06/14/by-the-numbers-how-many-men-in-california-prisons-identify-as-women/; Caroline Downey, “Ninety Percent of Transgender Transfer Requests to California Women’s Prisons Denied,” National Review, last modified June 15, 2022, https://www.nationalreview.com/news/ninety-percent-of-transgender-transfer-requests-to-california-womens-prisons-denied/; “CA WOMEN’S PRISONS ANTICIPATE PREGNANCY AFTER FORCING WOMEN TO BE HOUSED WITH MEN,” WOLF, last modified July 15, 2021, https://womensliberationfront.org/news/ca-womens-prisons-anticipate-pregnancy-sb123;端小二:〈美國加州囚犯可按其性別認同分配監獄,引起女囚犯集體訴訟,你如何看?〉,端傳媒,2021年11月30日,網站:https://theinitium.com/roundtable/20211130-roundtable-international-transgender-jail-law/(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8月15日)。

當婦女救援中心義工不遂男跨女興訟12年

15/08/2023

位於加拿大的溫哥華強暴救援及婦女危機中心(The Vancouver Rape Relief and Women’s Shelter〔VRRWS〕),是加拿大歷史最悠久的強暴救援中心,使用這間中心服務的女性都經歷過強姦、被虐、有過賣淫經歷或曾遭遇其他形式的男性暴力。她們身心都受過傷害,經歷過真實的暴力。

變性人Kimberly Nixon,他的原生性別為男性,他希望成為該危機中心的義工,擔任女性受害者的同伴輔導員,但中心堅持其使命只為曾遭受男性暴力的女受害人提供女性對女性的輔導,而中心願意為Nixon提供其他職位,不過Nixon卻因此在1995年提出了人權訴訟,他聲稱受到歧視。Nixon沒考慮到,他其實是在勉強曾被男人傷害過的女性,接受一位生理男性的輔導。

Nixon向卑詩省的人權審裁處提起訴訟,該危機中心最初被判敗訴,但後來人權審裁處推翻初審判決,令VRRWS勝訴。Nixon接著上訴到卑詩省的上訴法院,但他再次被判敗訴。2007年,加拿大最高法院駁回了Nixon其後提出的上訴請求,並要求他支付VRRWS的法律費用。這使得該危機中心得以堅持其女性專屬政策,並維護了中心提供有關服務的合法權益。

雖然VRRWS得到了終極勝訴,但持續12年的訴訟,不但讓該中心陷入危機之中,也令這個組織的使命和財務承受了一定的壓力。[1]


[1] Janice G. Raymond, Doublethink: A Feminist Challenge to Transgenderism (North Geelong, Mission Beach: Spinifex Press, 2021), 141–142; Camille Bains, “Trans woman says she hopes funding cut to Vancouver rape crisis group will result in policy changes,” last modified March 21, 2019, 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canada/british-columbia/article-trans-woman-says-she-hopes-funding-cut-to-vancouver-rape-crisis-group/; Shannon Rupp, “Transsexual Loses Fight with Women’s Shelter,” The Tyee, last modified February 3, 2007, https://thetyee.ca/News/2007/02/03/Nixon/; Madeleine Kearns, “Women-Only Rape-Relief Shelter Defunded, Then Vandalized,” National Review, last modified August 28, 2019, https://www.nationalreview.com/2019/08/women-only-rape-relief-shelter-defunded-then-vandalized/.

從台灣#MeToo運動看網絡媒體的禁聲現象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08/2023

自從Netflix將台灣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上架後,台灣社會引發一連串的#MeToo事件,不同界別的人士紛紛公開以往被性侵或性騷擾的經歷,從政界到演藝界都無一倖免。當然,勇敢地指證他人曾侵犯自己,是一件值得欣賞的事,起碼可以避免日後出現更多的受害人,但當這些言論,無論是表達個人的經歷或澄清,只要出現在網絡上,大眾便會議論紛紛,誰對誰錯,一時之間都不容易弄得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大眾的言論傾向支持某一方,另一方的回應頓時會變得軟弱無力,甚至出現禁聲的情況。筆者在此預先聲明,本文並沒有意圖將責任加諸受害者,只是想提供多一種可能性去面對公眾言論。

於網絡上發表言論,在網絡多元的社會下,很容易引發所謂的「公關災難」。公關災難源於發言者的言論對其所屬單位及形象造成的負面影響,後續情況就是不斷收到負評,甚至是攻擊性言論。當然,引發公關災難的條件並不一定是發言者真的做錯了甚麼,而是某些人或網民因為該言論不討自己喜歡及先入為主等理由而蓄意公審相關人士。而公審,正正就是用壓倒性的輿論來攻擊他人,這同時也是屬於網絡欺凌的一種。然而,當我們留意別人在網上的言論時,以中立的態度應對是否在新一代網絡多元的社會下是不可能發生的呢?當我們崇尚「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時,卻會否在網絡上成為了「有罪推定」的舉證者?

台灣近日的#MeToo運動正正就是一個好好審視網絡禁聲現象的例子。過往數個月的#MeToo事件接連不斷,特別在政壇中的性騷擾事件,在20多天中,已經有多位政治領袖遭到指控。[1] 不過,最引人注目的應該就是演藝界的性騷擾事件了。在6月上旬開始,藝人許傑輝、宥勝、黃子佼、炎亞綸以及陳宣裕(NONO)等人分別被指控曾經性騷擾他人。

其中黃子佼的回應最為觸目,因為他先後在臉書發佈三段回應性侵指控的影片,除了向眾人坦露自己的成長史,讓自己的性格變得扭曲,兼向公眾道歉,並且在道歉之餘,也順便地透露圈內其他藝人的私生活,[2] 其中他指出:「他們都沒有錯嗎?只是因為他們不是metoo嗎?我不管,我就是要說出來,管你們去死,反正也沒人管我去死。」[3] 他的意思似乎是,為何其他人不道德的私生活可以倖免指控,而自己就因為性騷擾這不道德的行為被指控呢?在此,人們就會對黃子佼生出這樣的印象,雖然有道歉,但也想拖其他人下水,顯得他的道歉不太真誠。後來,據悉黃子佼因承受不了輿論壓力而有自殘的行為,直至7月19日,即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月,黃子佼再次現身社交媒體發表長達萬字的表白,不過重點不在於內容,而在於引言:

「這是一篇,寫了近一個月的文章 。這不是傳統的道歉文,比較接近日記文,但該致歉的,絕不會少。很抱歉它遲來了。而且,是瀑布文。起起伏伏,兩萬字上下,極長篇(所以這次我沒辦法〔一〕如既往齊頭齊尾)。

關於本文方向與字數多寡,我自認,什(甚)麼範本都不適用。而且,肯定無法滿足所有人。所以,我真心選擇我手寫我心,百分之百發自內心誠心。邀請~仍願意理解我的、給我機會的人,深入探索。

首先,如果您想閱讀,我懇求您先看完以下提醒,再往下,好嗎?」[4]

說白了的意思就是,若然已經有自己的立場,不再給他機會的人,不用再看下去,因為有這樣的前設,他已經再沒有說話的權利,就如被禁聲一樣。

而另外一個鬧得最沸沸揚揚的指控,就是有關藝人陳建州(黑人)涉嫌性騷擾事件,事情還涉及其太太范瑋琪,范也是一名女藝人。陳建州被一名前《黑澀會》成員周宜霈(大牙)指控性騷擾後,陳建州對大牙提出索償,後改為控告對方刑事誹謗。因陳建州對於任何性騷擾指控皆堅決拒認,而其太太亦力撐丈夫。不過輿論亦未有轉向,甚至將矛頭直指其太太范瑋琪身上,疑受事件影響,范的個人演唱會原定9月8日在台北舉行,最終亦被取消。大批網民亦在兩夫婦的社交媒體發表攻擊性言論。牽涉#MeToo事件、被指控的人,彷彿他們的語言已經失去其能力,只能單方面接受攻擊。

以上兩個性騷擾個案都未經審理,也沒有具體的證據指證涉事藝人。當然,愈多人對同一人提出指控,他們真的有犯下罪行的可能性會較高。但事實是,可能性高並不是百分百的肯定,人們心中第一時間便將被指控的人定罪,而往往在網絡媒體都會發生類似的情況,單方面的言論壓倒性地掩蓋其他人的聲音,網民未審先判地認為單方面的指控就是真相的全部,造成禁聲的亂象。我們可以關心提出指控的受害者,但不代表受指控的人必定有罪。在沒有任何具體證據以及判決前,我們能保持中立的心態去看待網絡上的言論嗎?這種亂象一旦延燒至支持自己丈夫的太太時,難道信任自己的丈夫,支持自己丈夫也是錯的、也有道德上的爭議嗎?在我們高舉「無罪推定」的時候,自己又有否虛偽地未審先判?而弔詭的是,近日又發生了另一宗事件,對於YouTube頻道微辣前經理輕生一事,有KOL提出:因為社交網絡不是法庭,所以「網民看到的就是證據」,有關的言論,難道是鼓勵大家要為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也選邊站才是正確態度?

一些台灣新聞網站,例如「民視新聞網」,往往會在其報道下方,寫上一句提醒讀者:「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1] 祝潤霖:〈台灣MeToo怎燒起來的?從輝哥到資政「人選之人」政壇真實版一次看〉,中時新聞網,2023年6月22日,網站: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22000066-260407?chdtv(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2] 黃笙:〈懶人包來了!黃子佼聲明「2萬→120字」精簡濃縮 7大重點一次看〉,民視新聞網,2023年7月20日,網站: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720W006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3] 胡冠廷:〈台灣藝人MeToo總整理》許傑輝、宥勝、黃子佼承認性騷!炎亞綸抵士檢複訊、NONO遭控妨礙性自主〉,風傳媒,2023年6月29日,網站: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09498?page=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4] 黃子佼,facebook,2023年7月19日,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2015GOGOGO/posts/835586181255224?ref=embed_post(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不只是場戲——選舉劇引發的性教育反思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9/07/2023

近年電影電視劇,在性議題中除了十分政治正確外,劇目也加入不少性和性別議題,值得社會反思之餘,部份議題更引起社會連鎖反應。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中,透過一場選舉戰,談及職場權力關係、性騷擾、婚姻與家庭的關係,令人反思今日家長應該怎樣與孩子討論性教育。(文章內容有劇透成份,敬請留意。)

談及職場劇,通常在大台理論中,就是專業上發生的故事,加上一些多角的戀愛、一些床戲,最後以燒烤活動場面作結,來一個大團圓結局。不過在《人選之人》中,性愛關係多變的。[1] 女主角是同性戀者,有固定女友,努力想要傳統的父親認同;與她一起工作的女同事,在前公司先戀慕已有家室的上司,之後與他有性關係,但同時又被拍下裸照作為要脅,以免她將婚外情曝光。劇情發展又因著各種巧合,這位有家室的上司,其女兒出於好奇,看到了父親與很多不同女性的裸照,事情曝光後又見其母親人前人後兩個樣,表達自己為了權力可以忍受丈夫婚外情。

明光社

劇集在串流平台推出後,在台灣大受關注。男女雙方是戀人關係,男方在女方不願意的情況下拍床照,女方即使愛男方但卻不願拍床照,她由最初擔驚受怕要去討論區做搜尋,深怕自己的不倫照片曝光,到最後選擇站出來對所有人說自己是受害者,令人動容。劇情更激起台灣一波MeToo浪潮,政界、文壇、藝壇、娛樂圈無一倖免地被牽連,[2] 不少受害人均走出來說相類似的故事。

不論港台,如果有人在不同意的情況下被迫拍下這些私密照片,拍攝者同樣觸犯了刑事罪行。可惜的是,受害人往往有個想法,當時大家是戀人的關係,對方也承諾不會外傳,所以就容讓事件發生。不過當關係不幸破裂時,受害人就會發現當初的「容讓」其實是錯的,最終只會活在陰影之中。任何關係之中,二人真誠同意做某些行為,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半推半就帶來的遺憾,會影響一生。作為家長我們可以怎樣教育孩子處理感情關係中的性愛事?我們因為愛對方,會否做出一些本來我們就不願意做的事,超越我們劃好的界線?

故事另一條線,討論到爸爸的女兒看到爸爸與不同女生的床照時,青少年期女兒的反應。故事中孩子先感到震驚,之後覺得被欺騙,到思想怎樣保護母親時,她發現母親雖然知情,但卻選擇默默承受,這令她感到委屈和無奈。這故事亦引發出很多討論。今日成人世界的我們,有沒有想過我們的性生活在不同的情況下被孩子發現,我們如何向我們的下一代解釋我們的過去,甚至是我們的現在?可見性生活的記綠,不論是裸聊或者床照,除了自己要擔驚受怕之外,還要考慮更多未知的後果。

除了裸照的討論外,故事亦提及一宗性騷擾案件,主人翁在職場被人性騷擾後,遭高層不斷用各種方式冷處理,甚至企圖大事化小,受害人經過同事協助,明查暗訪下發現原來不只她一位受害者,最後認為應該要選擇依循正途作出投訴,過程中當然被不同的人士以各種的方式施壓,企圖用內部和解的方法來解決事情。

故事反映出台灣雖然有各種的正途去投訴和處理性騷擾事件,但實際操作上,大部份人寧願用大事化小的方法來處理,以為就可以將問題解決。正正因為社會對性騷擾的認識不足,誤以為它只是一種沒有雙方同意的調情,但實際上如果調情不是雙向和正面,甚至令任何一方有不安的話,就理應道歉,若果這種令人不安的調情一直持續,足以構成性騷擾。可惜社會上這方面的教育十分不足,大部份人都認為這種情況如果受害人走出來表達是小題大做。最後受害人就傾向走回大事化小的處理方法,令自己處於劣勢,甚至繼續被騷擾。

一套台劇,反映出法例即使訂立了,如果社會的性教育仍然落後,有些狀況仍然難以改善。文化、科技不斷的改變、演進,自然令不同性議題出現,家長作為成年人,除了自己要思考怎樣應對外,也要想想怎樣教育自己的下一代去應對多變的議題,如何建立一個正確價值觀和態度去面對不同的挑戰,比單單回應一個情景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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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私密影像屬違法

針對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香港政府在2021年10月實施了新法例,將有關行為列作刑事罪行,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在事主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下,拍攝事主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行為,例如更衣或性交,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如果有人未得到事主同意,或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便發佈其私密影像,或者以私密影像威脅事主,這同樣會觸犯法例,最高刑罰是監禁五年。即使有關私密影像是事主同意拍攝,但只要在未經事主同意或事主不同意的情況下發佈,便屬違法。


[1] 陌熙:〈從《人選之人—造浪者》的三大切面,看台灣的 #MeToo風波:拔除完美受害者迷思!〉,女人迷,2023年6月13日,網站: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31938(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6日)。

[2] 〈台灣MeToo|Netflix劇集掀台灣#MeToo風暴 席捲演藝界、政界〉,《明報》,2023年6月21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熱點/article/20230621/s00024/1687331854603/台灣metoo-netflix劇集掀台灣-metoo風暴-席捲演藝界-政界(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6日)。

堂會與機構的協同效應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7/01/2023

基督教機構被稱為翼鋒教會,可能有人會以為機構只是教會的好幫手,是教會的前鋒而不是教會本身,這是美麗的誤會。教會的原文其實指的不是地方,而是被神呼召出來的群體,重點在於會眾,而機構同工作為回應神的呼召而聚集一起去事奉的群體,本身也就是教會,機構和眾堂會一樣,其實也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與堂會是互為肢體,互相配搭的。由於大部份的堂會人力物力有限,難以全面兼顧神交託給眾教會的使命,而不同的機構往往是由於看到或回應不同的需要而成立,為的就是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

若果大家認同教牧同工應受加倍的敬奉,那麼機構的同工亦應該得到大家加倍的關心;因為,機構同工所做的,其實都是有關如何向不同的群體傳福音,培養弟兄姊妹和初信者,關心社會上有需要的群體(特別是那些容易被忽略的一群),為社會上不公平、不公義的事發聲,要彰顯神的公義與慈愛,用更美好的音樂去敬拜我們獨一的主,以及往不同的堂會講道和主領聚會,與教牧同工一樣全職參與事奉,雖然並非每個人都有傳道或牧者之名,但很多都有教導和牧養之實。機構和堂會其實應是最佳的拍擋,機構可為堂會提供一些事奉的專門知識、技巧和人才,而堂會可以善用機構的專長服侍弟兄姊妹和鄰舍,透過機構接觸更多不同的群體,以及使用機構的服務和購買他們的產品來支持機構的運作。

機構由於組織比較簡單,很多時都能迅速和靈活地回應一些信徒和鄰舍的需要,或者因應社會的變化而在事工上作出適當的調整。感恩的是有些教會對本身在機構服侍的會友,無論在奉獻和日常的關心都有一定的支持,不過,感受不到教會支持的機構同工其實也有不少,若果是自籌薪金的也許大家的關注和了解還會多一些,不過,香港大部份基督教機構的同工都不是自籌薪金,而是甘心樂意放棄外界更好的薪酬待遇,全心投入事奉的,基於不同堂會的傳統,他們未必會主動向堂會要求支持和關心,堂會若能主動向在機構服侍的會友表達關心,對他們來說其實是很大的鼓勵。

堂會對機構同工的支持,除了更多為他們提名代禱之外,更可以將他們服侍的機構列為特別支持的對象,以及邀請機構的同工分享他們的事工和需要,讓會友感到自己在機構的事奉並不孤單。有些堂會常常期望機構提供免費的講座或十分廉價的服務,卻忘記了機構的同工得工價也是應當的。對於機構來說,一些有能力的堂會願意付出多一些,才有能力為經濟能力較弱的堂會提供較相宜、甚至免費的服務。當然,作為機構同工的,絕不能因為薪酬待遇較外界低,以及因為機構強調愛心而忘記工作的質素和果效,既然機構就是教會,我們十分清楚自己事奉的對象是神,更要加倍用心去事奉,一些前輩忠心和卓越的服侍,應是每一個機構同工的榜樣。

面對持續的移民潮和退休潮,堂會和機構未來在財政和人手方面都會面對很大的壓力,若能加強合作,有助雙方可以更有效地保持事奉的果效和水準,現時堂會要聘請傳道牧者並不容易,大家由基督教報刊大量的招聘廣告可見一斑。相信幾年內要補充大批因為退休和移民而出現的牧者空缺殊不容易,而機構同工正好可以在講道、教導、佈道和培訓弟兄姊妹方面助教會一臂之力;同時堂會亦可以透過使用機構的服務,間接支持機構的營運。特別過去幾年在疫情之下,最活躍的多是服侍基層家庭和扶貧的機構,她們所得到的奉獻和物資亦較多,而許多以佈道、敬拜和培訓為主的機構都遇上不同的困難,許多服務被迫暫停,當社會邁向復常的時候,堂會若能善用這些機構的服務,間接也可以令機構復常,而有好的培訓、佈道和社關也是堂會可以復常、甚至增長的契機。堂會和機構應互為肢體而不是各自為政,我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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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由一群人到整個信仰群體

希臘文ἐκκλησία在新約聖經被翻譯為教會。這個詞在古代希臘可以指:一、一個定期被召集的團體、集會;二、隨便聚集起來的一群人;三、具有共同信仰的人、社群。在早期基督教文獻中,這個詞是指一群對以色列的神有共同興趣的人;它可以是指舊約以色列人的聚會或會眾,一個特定地區的基督徒,或全世界的基督徒群體。[1] 在《聖經》中,它第一次是在馬太福音出現,在十六章18節記載了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的這番話:「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而馬太福音亦是唯一有使用這個詞的福音書。


[1] 丹克〔F. W. Danker〕等編:《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詞典(中文版)》(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3rd ed.),麥陳惠惠等譯(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頁464–465。

為退休信徒的事奉「撻火」……我有話說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1/10/2022

受訪者:關黃潤珍女士(迦勒事工AJH創辦人)

無論是依據2014年的〈香港人口政策〉資料摘要,還是依據政府統計處發表的刊物《香港人口推算2020–2069》,它們都推算到了2041年,香港會有三成人口的年齡超過65歲。至於平均預期壽命,〈香港人口政策諮詢文件〉推算到了2041年,男性平均預期壽命為84.4歲,女性則為90.8歲的高齡。而〈香港人口推算2020–2069〉指,到了2069年,男性的平均預期壽命可達88.4歲,女性的平均預期壽命則為93.9歲。即使在2019年,香港男性的平均預期壽命為82.2歲,女性為88.1歲,香港的男性和女性都比日本及韓國等地的人更為長壽。愈來愈長命其實不單單是香港的情況,其他地方的人的平均壽命都是持續地增長。[1] 人類歷史將迎來最多高齡人士的世界,現今香港人若在四十多歲提早退休,又或是正式在60歲至65歲退休,其實人生面前還有一大段路。與此同時,香港教會出現了歷來罕見的教牧招聘潮,2022年7月起,至少有222間堂會在招聘同工,當中包括170間堂會在招聘教牧同工。[2] 香港人愈來愈長壽,又正值教會「人手短缺」,這情況對教會來說究竟有何啟示?如果教會可以動員一班退休信徒事奉,相信對神國的發展必定大有裨益,問題是,如何可以「撻著」退休信徒事奉的心?今期「我有話說」,迦勒事工AJH(Abundant, Joyful, Healthy)創辦人關黃潤珍女士(Wendy)會與我們分享她如何開展事工,以及可以怎樣為退休信徒事奉的心「撻火」。

領受感動神開路

當年Wendy在一間教會以同工的身份事奉,過程中,她發現自己有感動服侍50歲以上,80歲以下的成年信徒(以下簡稱成年信徒),那時在香港有關這一年齡層的書籍不多,更不用說談論如何牧養這些成年信徒的書籍。其後神為她開路,Wendy藉著伴隨到處外出講學的丈夫,遊歷了四大洲之餘,也有機會搜羅並收集到超過一百本與這個年齡層相關的書本。在神的引領之下,她及後有機會在不同神學院開辦成年信徒的牧養課程,幫助他們裝備自己的身、心、社、靈,同時也裝備他們成為一個能夠教導別人的領袖。

Wendy相信我們現在活在一個很特別的世代,便是人們愈來愈長壽,香港成年信徒即使在退休以後,大部份身體還是健壯的,很多還有十多年的健康歲月。他們的教育程度亦比前人高,相對財政充裕,子女已經成長,他們無論是教育、水平、工作經驗、生命經歷、屬靈經歷、體力及時間方面,都有相當的優勢。

不過Wendy坦言,雖然成年信徒有時間有空間,但是不代表他們因而一定會主動參與事奉,很多成年信徒需要有人「撻起」他們的靈,才能大大發揮自己的才能。Wendy希望教會可以擔起「撻火」的角色,如有機會她亦可從中協助。

退休信徒對神國可以有大大的貢獻

Wendy提到有一些成年信徒本來就熱心事奉,他們退休後仍會繼續事奉。但有一些成年信徒本身工作或在退休前已很忙,即使平時有參與崇拜及團契,卻沒有太多時間靈修,很自然在他們退休之後,他們的靈性不會馬上飛躍,也不會變得熱心事奉起來,反而他們想到的是,以前工作非常忙碌,退休後何不好好享受退休生活,到處遊山玩水或參加興趣小組。此外,不少教會又未必會對信徒退休生活作出指引。加拿大維珍神學院創辦人James Houston指出,一些外國教會對退休信徒沒有太多要求,不會對他們委以重任,甚至認同坊間對退休人士的看法,認為他們需要輕鬆、生活節奏要慢下來,於是只安排及預備簡單的教導及輕鬆的活動去餵養他們。[3]

Wendy指出,在教會大呼人手不足的同時,但原來教會中有不少退休人士可以參與事奉,教會可認定退休信徒仍可以是活躍、健康及對神國有極大貢獻的。教會更可用《聖經》教導下一代,幫助他們學習尊重上一代、向上一代學習。當然,教會更要教導退休信徒正確地看退休,以及訂立退休後的目標,更重要的是燃點他們的屬靈動力。

Wendy相信在人類歷史上首次出現數目如此龐大的長壽人群,這是神送給教會的禮物,只要教會持續「撻火」,在各方面裝備退休信徒,讓他們的靈被燃點,他們自然會參與事奉,如此教會便能壯大事奉的大軍。

用對的材料為退休信徒「撻火」

如何為信徒「撻火」?Wendy指出讓信徒明白《聖經》如何看退休,以及明白事奉的相關經文非常重要。其實《聖經》沒有談論退休,雖然利未人25歲及以上便開始辦理會幕的事務,到了50歲就會停止辦理會幕的事務(民八24-25),但若留意經文,便會發現其實他們並沒有停止事奉,事實上他們還得「在會幕裡幫助自己的兄弟」(民八26《新譯本》)。教會可以幫助退休人士活出神在他們生命中的計劃,增進教會大家庭裡的跨代服侍。

《聖經》指向的是終身努力事奉,而不是退休。如保羅的教導,身為信徒是要在賽道上忠心奔跑,全力以赴,以至將來見主面時可以得到獎賞(林前九24-27)。教會要幫助信徒具備屬天的視野,洞悉到今生和永恆。有些信徒誤把今生當成永恆,主要想要在地上得到想要的東西,忘記了在地球上走一回,在永恆中其實不值一瞥,信徒將來是要向神交賬的,不要只顧在地上「嘆世界」,而是要有異象及使命感。

《聖經》提到律法中最重要的兩條誡命是盡上一切去愛神(太二十二37),以及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9)。兩條誡命包括愛神、愛人及看顧自己,而退休信徒可以從身、心、社、靈這四方面實踐這兩條誡命。退休信徒要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身)及情緒(心),與人有美好的人際關係,服侍社群(社),以及有美好的靈修生活,以至與神有美好的關係(靈)。

除了明白《聖經》的教導,Wendy認為教會可以訂立確定的目標,為退休信徒提供全人的牧養:屬靈、身體、情緒、康樂、持續學習、人際、服侍、福音外展等,協助退休信徒在靈性上有所長進及有使命感,裝備他們在教會內及外展事工中服侍。不過,更重要的還是要鼓勵信徒建立美好的支持系統,即使退休信徒參與門訓時亦可以很投入,但隨著課程完結,受訓時所點燃的那把火也有機會熄滅,若有好的支持系統,便能繼續與其他信徒彼此鼓勵及扶持。

在地上工作,退休的人大多是從自己的工作崗位中退下來,但在神國事奉,永不言休才是正常的,這樣說並不代表信徒不可以休息放輕鬆,而是要明白信徒即使從地上的工作退下來,他們仍能在神國中作出貢獻。退休信徒只要發現自己的異象及使命,保持活躍的生命,繼續成長及享受生命,努力成為神讚賞為忠心良善的好管家,珍惜神給我們在世上的許多機會,好好去事奉祂、服務其他人,並去廣大的福音禾場收割,相信人生的下半場必能活得非常精彩。教會若能積極教導及牧養他們,必定可以為教會及廣闊的禾場栽培出強而有力的「新力軍」。


[1] 〈香港人口2041年料達811萬高峰 長者料20年後急增1倍〉,東網,2020年9月9日,網站: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3YjKjr(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3日);〈2041年 長者港 三成人口逾65歲〉,《東方日報》,2013年10月25日,網站: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1025/00176_005.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3日);〈人口政策諮詢文件〉,集思港益,2013年11月20日,頁43,網站:https://www.hkpopulation.gov.hk/public_engagement/tc/doc.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3日);禤懷寶:〈香港的人口政策資料摘要〔截至2014年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14年2月4日,網站:https://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ations/chinese/1314in02-hong-kong-population-policy-20140204-c.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3日);〈香港人口推算2020-2069〉,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統計處,2020年9月,頁7、58,網站:https://www.statistics.gov.hk/pub/B1120015082020XXXXB0100.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3日)

[2] 鄧力行、 陳盈恩、羅旖晴:〈逾二百堂會正招聘同工 聘牧難教會各謀出路〉,《時代論壇》,2022年9月9日,網站:https://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169714&Pid=2&Version=1828&Cid=589&Charset=big5_hkscs(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3日)。

[3] 侯士庭、帕爾克〔J. M. Houston & M. Parker〕:《金齡教會願景:新機盎然、更新蒙福的銀髮事工》(A Vision for the Aging Church),劉思潔譯(台北:雅歌,2013)。

從啟德屋苑的露台說起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4/07/2022

早前啟德某屋苑有一對男女在露台全裸並進行性交,被人發現及錄下短片,再經網絡傳開。警方將案件暫列為「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並拘捕了一名懷疑與案件有關的女子,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有律師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法律上露台明顯是公眾可見的地方,故意讓人看見性交,有機會構成「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1]

事件在網絡引起一番討論,究竟私人物業的露台是否屬於「公眾地方」?如果影片中的男女在室內窗旁而非露台進行性交,又會否犯法呢?拍攝者又是否犯法,分享影片又如何呢?讓我們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條文。

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列明——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該露台雖然不是公眾地方,卻是公眾可見的地方。所以就算是私人物業,只要身處於公眾可見的地方,不論是露台、天台、地下花園,甚至是室內沒有拉上窗簾的窗口位置附近,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都有機會構成「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的罪行,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

此外,該段影片中的男女所做出的行為,也有機會構成「有違公德罪」。根據普通法,任何人作出嚴重違反公德的行為,都屬犯罪行為。一般而言,「有違公德罪」適用於所有非常可恥、有違公德、冒犯及令人厭惡、敗壞道德、有傷風化的行為,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而就本案的情況,最終會以哪一項控罪控告涉案人士,則由律政司作出決定。

窺淫

另一個大眾關注的問題是拍攝該段影片的市民有否觸犯去年10月生效的「窺淫罪」呢?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條「窺淫罪」列明——任何人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觀察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拍攝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五年。

性行為屬於私密作為,所以偷窺或偷拍他人進行性行為會觸犯「窺淫罪」,但條例列明被觀察或被拍攝的人士需「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而本案是在露台發生,明顯並不是一個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地方,所以拍攝該短片的人按理並沒有觸法「窺淫罪」。

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話雖如此,但該段影片仍符合「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相關發佈影像罪行及處置令」中「秘密影像」的定義——即顯示該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的影像。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E條「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任何人在不理會他人是否同意下,發佈他人的私密影像,而他知道該項發佈會致使該名個人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罔顧該項發佈是否會致使該名個人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都屬犯罪行為,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五年。因此,任何人對外分享該段影片,都有機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發佈淫褻物品

而同時,按淫褻物品審裁處過去的評級標準,該段影片的內容好大機會被評定為淫褻物品,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1條,任何人發佈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所以,發佈該段影片,也都有機會觸犯「發佈淫褻物品罪」。

我們不難在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的群組裡找到上文提及的影片,雖然法例懲處的是發佈行為,市民觀看該影片並沒有觸犯法例,但只要市民轉發該影片,不論是轉發影片的檔案,或只轉發影片的連結,都同樣有機會干犯「發佈淫褻物品罪」或「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而網絡上充斥著大量淫褻物品和來源不明的私密影像,不少人樂於轉發有關資訊,雖然警方看似沒有行動,但其實轉發有關影像仍是違法行為,轉發者有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

最後,就該段影片的情況來說,當事人需為自己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但作為旁觀者,也應該拒絕轉發有關影像,除了是因為避免觸犯法例,更加重要的是顧及當事人的感受,並尊重他人的私隱。即使有人在公眾可見的地方進行私密作為,旁觀者並不了解事件始末,若拍攝或轉發這些影片,無疑會對當事人帶來負面影響或傷害。假若收到這類影片,千萬不要隨意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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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影像性暴力受害者的支援

打擊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的法例,於2021年10月8日生效。在新法實施的八個多月後,有支援性暴力受害婦女的組織表示,過去三年處理涉及影像性暴力的個案上升,預料未來求助個案會繼續上升。有社交網絡平台公司與上述組織合作,若有受害人向該公司指出其私密影像在未經同意下遭公開,該公司如在旗下的兩個社交平台找到涉事影像,便會移除有關內容,以阻止私密影像在網上流傳。[2]


[1] 凌逸德:〈啟德嘉峯匯活春宮|男女露台不雅行為惹爭議 警拘一女涉有違公德〉,《香港01》,2022年6月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778922/啟德嘉峯匯活春宮-男女露台不雅行為惹爭議-警拘一女涉有違公德(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6月16日)。

[2] 〈風雨蘭Meta合作 助刪平台流出私密影像〉,明報加東網,2022年6月22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20622/HK-ghd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6月21日)。

不知者仍有罪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7/2022

「不知者不罪」是中國傳統民間智慧,不過,對於法治社會來說是行不通的,最多也只能成為被定罪時的求情理由,因此,了解一些與我們日常生活經常有可能遇到的問題的相關法律便十分重要,否則因為無心之失而被檢控、甚至鋃鐺入獄便不值得了。

在現代社會,一些只涉及兩個成年人之間的感情、親密關係的問題,若大家以為不涉及法律便大錯特錯,而一些往日容許、甚至被讚賞的行為,今時今日卻可能會被檢控,正如以前死纏爛打地追求自己心儀的對象會被視為痴情,現在卻很可能變成纏擾或性騷擾。而情侶或夫妻情到濃時,不要以為只要在家中或室內發生性行為便一定沒有問題,若身處公眾可以看到的地方(如露台),便有機會構成「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至於棒下出孝兒的傳統觀念,莫說對子女會犯法,就算用來教導寵物亦有機會惹官非。又例如教會和機構在面對新的社會環境,若沒有危機意識,萬一誤墮法網,恐怕無法改變作為領導沒有做好危機管理而失職的事實。

當時代變了,不與時並進,只會變成糊塗人,不知和無知只是一線之差,以數碼科技為例,這已是大部份人生活上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作為用家,我們難以明白當中的許多原理,不過,卻不能不了解一些最基本的守則和知識,否則便可能糊裡糊塗做出糊塗事。今期《燭光》會從數碼智商、明星與社會現象、青少年的性態度、人與寵物的關係等多個範疇,與大家一起探討在明光社成立及回歸25週年的新香港的新挑戰。

教會不能忽視的牧養群體:離婚再婚人士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27/05/2022

根據政府統計處2021年資料,每千名人口計算的粗離婚率由1991年的1.11人上升至2019年的2.82人,離婚判令數字在1991年至2019年間上升了2.36倍,由6,295宗大幅上升至21,157宗,與此同時,再婚數字也不斷上升,由1991年的4,892宗、5803人大幅上升至2019年的15,832宗、23,821人,按宗數計上升了2.24倍,按人數計則上升了3.1倍。離婚再婚的人士日漸增加,當中亦有一部份是基督徒,面對愈來愈多的信徒離婚甚至再婚,教會可以怎樣回應?

筆者第一個遇到的再婚個案是大約在八年前,這兩位準新人都曾經離婚,其中一人是離婚後信主的,帶他信主的正是他當時的未婚妻,他們希望在教會舉行婚禮,教會的借堂前提是必須要完成婚前輔導,因此,他們很努力尋找婚前輔導服務,他們都承認自己在上一段婚姻做得不好,導致離婚,因此,他們希望這一次的婚姻不會重蹈上一次失敗的覆轍,可以擁有一生一世的婚姻,他們對婚姻的認真令我非常動容,以致當他們所屬的教會牧師因教會章則寫明,牧師不可以出席離婚再婚人士的婚禮或擔任任何崗位,他們邀請我幫忙時,我也義不容辭答允為他們訓勉。

這件事促使我思想,當教牧因信仰原則及教會體制反對離婚人士再婚,未能在他們有需要時伸出援手,令離婚再婚人士好像永遠被教會拒諸門外,似乎有點不近人情。但按《聖經》的教導,除了配偶死亡外,似乎沒有可以再婚的理由,因為即使是離婚,也不是神起初的心意,只是因為人的心硬才容許的,因此,如要在教義中尋找支持離婚或再婚的理據,似乎不太可能。但是否因為這樣,教會便可以忽略這些人的需要,馬太福音九章35至38節:「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 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耶穌尚且會因為看見人困苦流離而憐憫他們,差派工人去牧養他們,更何況今天教會看見眾多離婚再婚人士的需要,又怎能視而不見呢?

從醫治及挽回的角度出發

既然無法忽視離婚再婚人士的需要,教會可從醫治及挽回的角度出發,幫助他們從過去的失敗中汲取教訓,從受傷的生命慢慢復元,得醫治後重新學習愛及成長,一般離婚人士都需要經過一段復元的歷程,時間大概是一至兩年 :

  1. 清楚認識受傷的地方;
  2. 了解這些傷害對自己的影響,有甚麼感受和意義;
  3. 接受自己受傷的情緒,如傷心、內疚、憤怒;
  4. 檢討婚姻失敗的原因及過程,想一想各人的過錯和責任;
  5. 承認及承擔自己要負上的責任,認識自己的幽暗面及限制;
  6. 嘗試代入對方的角色和處境,想一想對方的想法及感受;
  7. 想一想對方是否值得饒恕(縱然不值得,但你仍可以選擇饒恕);
  8. 想一想饒恕或不饒恕對自己及對方有甚麼影響;
  9. 決定是否饒恕及和解;
  10. 決定後,重新思考自己和前配偶日後的關係及相處模式。

從兒童福祉的角度出發

在過去多年幫助離婚再婚人士的經驗中,發現很多家長在再婚時都會忽略孩子的想法及需要,只會一廂情願地以為孩子會為他們找到幸福而高興,事實並不然,孩子很多時已習慣與單親的爸爸或媽媽生活,他們並不想生活有甚麼轉變,因此,當父母計劃再婚時,應盡早告訴孩子,給予足夠時間讓孩子適應,亦要聆聽孩子對於你的決定有何想法。教牧幫助再婚人士,除了幫助成年人,最重要是可以幫助他們的子女。孩子面對父母離婚或再婚的決定,都是沒有角色的,他們沒有參與決定,身邊的人也未必能幫助他們,因擔心標籤效應,社會上或學校都不會有服務是專為離婚或再婚家庭的孩子而設的,最有效幫助孩子的方法是幫助他們的父母,父母有正確的價值觀及態度管教孩子,孩子出問題的機會較低。為了孩子的緣故,教會也應該正視再婚人士/家庭的需要。

兩種離婚再婚人士的牧養需要

教會為基督的緣故醫治及挽回這些曾失腳的弟兄姊妹,給予他們重生的機會,在輔導牧養過程中,我們會遇到兩種離婚再婚人士的需要,第一種是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而第二種則是不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但肢體仍堅決結婚。

  1. 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先說第一種情況,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就是前配偶已然離世或已再婚,這個情況較容易被教會接受,因已無法與前一段婚姻的配偶復婚,剩下的就是是否承認自己在上一段婚姻所犯的罪,尋求教會的原諒,並承諾在新的婚姻中會遵行《聖經》教導。
  1. 不合乎《聖經》的離婚再婚:第二種情況則包括當事人犯姦淫導致離婚,這情況則較難被原諒,筆者曾經輔導的一個個案便是當事人因為自己發生婚外情導致離婚,雖然後來他很後悔,嘗試挽救婚姻,但太太無法原諒他,他被視為「渣男」,背棄承諾及婚姻,經歷眾叛親離,教會停了他的所有事奉及聖餐,弟兄姊妹也不理會他,任由他自生自滅,以他的說法是教會對他執行「無期徒刑」,因此,離婚後他也沒有返教會,直至遇到現時的未婚妻,她鼓勵他返教會,重新與神和好。他已承認自己曾經犯的錯,但事過境遷,物換星移,他與前妻已沒有破鏡重圓的機會,加上他亦有新的愛情,希望與新的戀人共度餘生,難道教會就不可以網開一面嗎?約翰一書一章9節提到,「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不義。」當一個曾經犯罪、得罪神、得罪人的弟兄或姊妹,他願意為自己曾經犯的罪,向神、人及教會認罪悔改,教會實應該給予他改過的機會,否則,他只能選擇悄悄離開教會,這樣對當事人、對教會及整個基督教信仰都不是最好的選擇。面對這樣的情況,筆者認為教會可以考慮在準新人滿足一些教會的要求下,讓他們可以在教會舉行婚禮,這些要求包括:
  1. 準新人面對上一段破裂的婚姻,表示悔意及嘗試尋求教會及前配偶的原諒,不論會否獲得原諒。
  2. 準新人必須清楚基督教信仰對婚姻的目的及意義,即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關係。
  3. 準新人承諾繼續承擔前度婚姻的一些責任,如供養未成年子女及準時付贍養費(如有)。

即使不讓他們在教會舉行婚禮,教會亦可以考慮給予推薦信,這是某些教會的借堂條件之一(下表),使他們可以租借其他教會舉行婚禮。如果未能滿足教會的要求,準新人也可以選擇在可供非教徒行禮的教堂舉行婚禮。[1] 更重要的是:在何處行禮只是一時之事,但如何繼續合神心意的教會生活是一生之久的事。

明光社

總結

按基督教信仰原則,婚姻是神聖的,離婚或再婚都不是神設立婚姻的心意,可是,面對愈來愈多的離婚及再婚的情況,教會是時候思考如何牧養這些弟兄姊妹,透過幫助準新人整理上一段婚姻中一些未了之事,包括承認自己在上一段婚姻做錯的地方,祈求前配偶、教會及神的原諒,只是,能否得到饒恕並不是當事人可以決定的,但他最少要有悔罪的心,這樣,才能一步一步將他們再次帶回神的身邊。教會為離婚者提供幫助並不等於教會贊同離婚,而是從醫治及挽回的角度出發,以及藉幫助再婚父母,從而幫助他們的孩子。多年的輔導經驗讓我深深體會人性的軟弱,很多時,人都會因為性格的問題、幼稚及自私的想法,放不下面子、尋求片刻的刺激及一時衝動,造成一段婚姻終結,隨著時間過去,人亦慢慢成長成熟,對自己的了解增加了,也更清楚甚麼人才適合做伴侶,假如能遇到適合的對象,教會是否可以藉機幫助他們重建對婚姻的責任感?


[1] 以下三間教堂,可供非教徒舉行婚禮:伯大尼小教堂——有逾130年歷史的新歌德式教堂,為香港法定古蹟之一;愉景灣海濱白教堂——屬香港愉景灣酒店的海邊教堂;鯉魚門公園及度假村禮堂——公園前身為英軍軍營教堂。

疫情是教會的一次模擬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5/04/2022

羅馬書八章35節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在今時今日的處境,更貼切的應說難道是新冠病毒嗎?是防疫措施嗎?是恐懼嗎?是執事同工嗎?是因循怠惰嗎?

經過了兩年多的疫情,教會的「正常」運作已經受到很大的影響,教會領袖在面對種種新的形勢和挑戰的時候,實在必須不斷反思如何繼續履行教會應有的使命,而不是只著眼於如何遵從政府的防疫措施、避免觸犯法例以及避免同工受感染,不是說這些不重要,但與這些相比,教會的使命更為重要。除了繼續視像崇拜、提醒弟兄姊妹可以透過不同途徑奉獻之外,在疫情之下,我們必須認清甚麼是教會必須做、甚麼是權宜之計、甚麼是與時並進、未雨綢繆。

1. 教會是敬拜上帝培育信徒的地方

A. 同心抗疫不忘教會自主

教會的使命最主要就是敬拜上帝、牧養和裝備弟兄姊妹、傳福音、服侍鄰舍和關心社會,理論上不應有太大的爭議,問題是如何平衡和取捨。在過去兩年,一些教會由起初十分抗拒停止現場聚會,到後來不敢在教會內有任何聚會;由不情願地暫停某些教會活動以減低風險,變成不情願舉辦任何具有風險的活動;由教會自決變成事事以政府的指示為依歸,當中的轉變令人憂慮。

當然,教會作為負責任的公民社會一份子,盡量做好防疫的措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活動是應有之義,教會亦不是特權機構,並非不用理會市民大眾都要共同遵守的規定,問題是教會有其獨特的使命和信仰生活方式,當政府推出一些不符合信仰原則、以及不明白教會日常運作的政策的時候,教會領袖必須據理力爭而不是盲從附和。

以政府要求所有進入宗教場所的人要安裝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以及必須接種疫苗才能進入為例,教會的門應該是向所有人敞開的,耶穌願意尋找被世人忽略、被罪綑綁的迷羊,因此,要教會因為非宗教的理由,拒絕任何真誠地想參與聚會的人入內是不合理的,政府若規定不接種疫苗就不能進入教會是嚴重干犯了宗教自由,是越俎代庖為教會定立了有違信仰原則的規定。

事實上香港大部份教會跟黃大仙及車公廟等接待大量公眾人士的宗教場所截然不同,大部份教會主要只是中小型堂會,出席者經常都是同一批人,聚會人數都不過幾十至二、三百人,弟兄姊妹之間都十分熟識,任何陌生人一進內便會被發現,萬一有人染疫要追蹤同場出席的人並不太難。加上教會的辦公室和聚會的地方很多都是混合使用,若連個別有需要的弟兄姊妹和求助者在平日亦禁止進入教會辦公室尋求信仰和心靈上的幫助,是更不合情理的。

香港有這麼多不同類型的宗教場所和不同的信仰生活模式,若果只用同一條例一刀切地處理,根本就是不切實際,削足就履。退一步說, 強制使用安心出行和接種疫苗,在疫情十分嚴峻時為加快追蹤而短期強制實施尚可以理解,絕不應長期執行,但 問題是很多時政府的防疫政策都是易緊難鬆,由臨時變成長期執行,大家不能掉以輕心。就像四人限聚令一樣,就算疫情曾經幾度放緩,政府亦絕不放寬,教會不應對這些不合理的措施照單全收,噤若寒蟬。

B. 崇拜聚會不能徒具形式

為了避免或減少人群聚集,政府其中一項措施是關閉宗教場所或限制聚會的人數,而大部份教會無論疫情有多嚴重,都會盡量維持現場或網上的崇拜聚會。從政府的角度看,宗教集會和一般同鄉會、聯誼會和朋友之間的社交活動可能差不多,都是非必要和可以隨時暫停的,最重要的是盡量維持醫療、公共服務及商業活動等,後來才認同回校上課對學生的重要性。政府不重視心理和精神的健康,更遑論靈性生活了。

但對於香港一千三百多間教會來說,大部份都認為崇拜是最重要的信仰生活之一,當談到不可停止聚會的時候,主要考慮的幾乎一定是崇拜,既然崇拜這麼重要,當只能透過網上進行的時候,盡一切力量去維持一個有質素的網上崇拜便成為了重中之重。

不少教會只准受薪同工參與崇拜的直播,由於同工人數有限,恩賜不同,如欠缺具備帶領敬拜恩賜的同工在中間,就會令效果未如理想,嚴重影響弟兄姊妹的投入感。有些同工亦不願意學習和嘗試應用不同的器材和應用程式去提高崇拜直播的質素,這種只抱著人有我有,但求有聲有畫便等如向神和弟兄姊妹交了賬的態度是不負責任的。其實,政府關閉宗教場所,並沒有關閉教會的辦公室,由於大部份教會同樣也是註冊公司,而教會執事作為公司董事,對監督公司的運作有重大的法律責任,若禁止他們進入辦公室是匪夷所思的,執事絕對有權利和責任參與完善崇拜的直播。

另外,只要教會的辦公室(亦可能同時是禮堂),於崇拜直播時不向公眾人士和會友開放,只讓參與網上崇拜製作的工作人員參與,與其他影音製作公司和基督教機構的運作沒有太大分別,而當中講員的角色和在婚禮及喪禮擔任訓勉、慰勉的牧者一樣,在崇拜禮儀中是神職人員,在現場參與名正言順。至於其他領唱、司琴、音響和電腦技術的工作人員亦有其難以取代的角色,若對規例的灰色地帶仍有憂慮,可以聘請他們擔任兼職同工,給予適量的工資。為了同心抗疫,可以盡量減少參與的人數,但毋須矯枉過正,除了同工以外禁止所有人士參與崇拜直播的製作。

當然,崇拜其實不只是一個宗教節目,更是信徒集體向上帝呈獻的祭,應盡力獻上我們擁有的最好的祭物。對信徒來說,集體敬拜有其難以取代的重要性,網上直播只是權宜的方法,並非可以長期取代弟兄姊妹之間一起向神獻上讚美的祭的。在過去兩年的直播經驗之中,相信大家已深切體會到集體的敬拜,與只聽到主席和伴唱的歌聲是截然不同的,在家中對崇拜的專注和投入程度是沒法和在教會內相比的。因此,維護一同集體敬拜的權利,但在有需要時善用網上直播崇拜,應是我們長遠的策略。

C. 崇拜不應只以講道為中心

此外,我們對崇拜最大的誤解就是以講道為中心,以為聽了一篇好的道就等如參與了崇拜,因此,在崇拜時四處尋找「好聽」的道,而忽略了崇拜時的集體敬拜、讀經、祈禱、默想、以至彼此問安的重要性。過去兩年,在不用出外講道的時候,若沒有現場崇拜,我只會參與自己教會的網上崇拜,因為我相信教會是一個我們可以參與的屬靈群體,而不是一個我們只是星期日路過,想聽一篇「好道」的地方。其實,在網上資源無比豐富的今天,大家在任何時候上網都可以找到許多有份量的講道、課程、見證和靈修材料,不用在崇拜這個時段才四出尋找「好道」,我們必須問自己:參與崇拜所為何事?

 許多教會受限聚令影響,一直很頭痛如何讓更多弟兄姊妹可以現場參與崇拜,但又不想或不願將崇拜化整為零,因為我們認為崇拜一定要有一篇有份量的道(通常是用長度而不是內容來衡量的),最好有敬拜隊或者詩班,因為事奉人員有限,因此不能開太多場。其實,弟兄姊姊需要的不只是一篇道,還有自己可以和其他弟兄姊妹一起向神唱詩、讚美、祈禱,領受祝福和彼此問安的機會,我們是崇拜的參與者而不是旁觀者。

若果教會空間有限,受限聚令影響或者因為防疫考慮要避免太多人一起聚集的話,何不將崇拜次數增加一倍、兩倍、甚至三倍?並分散於平日晚上和星期六、日全天,由不同的同工或長執負責,只要輪流預備一篇幾分鐘回應近期處境的短講,透過唱詩、讀經、祈禱和見證,親身安慰和鼓勵一些感到憂慮和不安的弟兄姊妹,一起將憂慮交託給神,這樣精簡的崇拜不見得一定比長篇的講道或冗長的敬拜讚美差。而教會領袖在困難的時候必須為弟兄姊妹多行幾步而不是期望零風險,醫護有責任守護大家的健康,教牧有責任守護會眾的心靈。

D. 教會是培育信徒生命的訓練營

教會生活除了聽道之外,還有肢體之間的彼此守望、關心和支持,並且一起去服侍有需要的鄰舍和傳福音。有些教牧同工和長執很擔心萬一教會出現感染群組會影響教會的名聲。若果在所有學校都只上網課、食肆只提供外賣、大部份市民在家工作的嚴峻情況下,這想法當然可以理解,但若果我們可以繼續返工返學,為甚麼不可以返教會?只要做好防疫措施,聚會中不安排聚餐、不會除口罩和保持適當距離,實在看不到一起崇拜為何比起返工返學、看電影、上餐廳和逼巴士更危險?我們又不是為了吃喝玩樂,萬一為了持守信仰而受感染亦無愧於心。網上崇拜好像解決了不可停止聚會的內疚感覺,卻會令人誤以為這就等如滿足了最重要的教會生活,小心,不要掉進這陷阱。

其實,疫情下教會的同工和領袖應該比平時更忙。例如為了保持社交距離,可能要多開幾場崇拜,另外,亦可鼓勵兩三個家庭或三數個弟兄姊妹,在許可情況下,星期日到其中一個家庭的家中,一起參與網上崇拜;以前的團契可能變成小組,小組有需要的時候更可能要化為兩三個人的小小組;同工可能要花更多的時間去弟兄姊妹工作地方附近和他們吃午餐;透過視像電話彼此問候和祝福;上長者家裡為他們祈禱、甚至施聖餐;約大家去行山、逛公園、行海濱長廊,順便分享和祈禱;為失業的會友提供緊急的援助;安排弟兄姊妹為獨居或行動不便的肢體或街坊大掃除;派送防疫物資和食物給附近有困難的基層家庭等等。現場聚會可以暫停,教會的使命卻絕對不能暫停。

在疫情期間,教牧和長執除了有責任盡力為大家維持一起敬拜、祈禱、交通和彼此守望的機會之外,更要留意一些容易被忽略的長者、弱勢群體、傷殘人士和單親家庭等等。其實,疫情下教會的同工和領袖應該比平時更忙,但我們花了大部份時間開會討論的究竟是防疫策略、是否停現場聚會、如何維持奉獻收入、還是如何關心和協助有困難的弟兄姊妹呢?

 

2. 教會是關心鄰舍廣傳福音的基地

A. 教會追求的不是零感染

疫情之下不少市民最擔心的可能是自己和家中的老少會不會染疫,就算沒有染疫,但身邊有人確診、所住大廈需要圍封強檢、甚至要入住隔離中心、排隊等檢測、檢測完等結果、等結果時不敢隨便外出都令人十分煩惱。此外,兩年前要四處「撲」口罩,第五波疫情嚴重,在初期又要「撲」快速檢測套裝和退燒藥物,時不時又出現廁紙缺貨、白米來源不穩、蔬菜肉類未能到港等新聞及謠言滿天飛,再加上禁足封城的傳聞,疑幻疑真,實在疲於奔命。 

面對這種種令人擔憂、恐懼、氣憤和覺得荒謬的現象,其實也是我們最需要稍為停一停、想一想,學習交託給上帝的時候。疫情持續了兩年,經過了心情的不斷起跌,大家應該細心回望一下,便會知道自己最重視的是甚麼,了解甚麼事必須把握機會做,知道甚麼事其實可做可不做、甚至可以考慮放棄,知道哪些人是你最掛念以及哪些人心裡真的掛念你,學習分辨甚麼是可以改變的以及甚麼是根本完全無法靠自己的力量改變的。作為教會的同工和長執,疫情其中一個重要的功課就是讓大家更清楚認識教會和自己的強項和弱點,是改善教會和自己的一個重要契機,究竟教會最重視的是追求零感染、不會誤墮法網、還是要努力實踐大使命? 

B. 明光社的嘗試和體會

機構是翼鋒教會,在疫情之中面對的困難絕對不比堂會少,但在過去兩年多的觀察,當很多日常工作和原有事奉被迫暫停,但只要願意努力嘗試去開拓新的事奉模式,以及在看到別人的需要時,願意憑信心、按感動行前一步,上帝是會很奇妙地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並且會供應一切所需。

以明光社為例,作為一個一直並非以前線服務為主的機構,在兩年前開始,因為原有的事奉,特別是到學校主領講座的數目大幅受影響而取消,同工多了一點空間,看到基層市民在疫情下的需要很大,而他們又不了解可以從何處獲得幫助,於是我們毅然加入了服侍劏房戶的行列,由我們申請不同的基金,然後與深水埗區一些有服侍基層的前線機構和教會合作,由機構和教會轉介一些有需要的個案給我們,加上不少新接觸的個案,至今我們已為二百多個劏房戶申請了關愛基金去改善家居環境,例如購買雪櫃、洗衣機、傢俬、電器和雜物等。 

不過,我們不會因為基金要求的任務完成了便完結我們的服侍,我們特別關注一些有小朋友的家庭、長期病患、失業人士、獨居長者的需要,會繼續跟進當中有持續需要的家庭,作一些定期的關心,例如在農曆年前後派年糕、福袋和盆菜。此外,有一些個案有特殊需要,例如前陣子氣溫急降有家庭沒有棉被、有家庭沒有嬰兒奶粉、沒有快速檢測套裝、沒有一些基本的消毒用品和常用的傷風感冒藥物,我們便立即在一些緊急基金撥款,給他們買有關物資。若他們需要長期支援或有興趣了解信仰,亦會在徵得當事人同意之後,轉介給這一區的教會跟進。

這兩年來我和幾間前線機構的總幹事幾乎每兩個星期都會在網上開會,既有互相關心和鼓勵,亦不斷合作,彼此分享一些有心人奉獻的物資,盡快送到一些有需要的人手上,大家的團契和合作精神令人十分感動,在困難之中可以看到的是許多有心的好撒馬利亞人,以及等待我們幫助的家庭,疫情其實是對信仰的一場操練,肯面對操練的會變得更強壯、信心更堅定,還有的就是心情更開朗。

在疫情愈嚴峻的時候,是教會愈需要服侍貧窮人和鄰舍的時候,大家應考慮為有需要的鄰舍送上一些急需的物資,許多基層、甚至個別行業的人士在疫情下收入大減,那怕是一個飯盒、一個盆菜、一張超市禮券、一聲關心和問候,對他們來說都是十分重要的支持和鼓勵。而在人心不安的時候,也是人最願意思想人生問題的時候,也是傳福音的好機會。當人人都擔心染疫,正是基督徒更需要站出來服侍的時候,當醫護和前線的清潔員工、大廈管理員工和售貨員都謹守崗位,教牧同工和長執又豈能只顧自己的人身安全,單單跟從政府的防疫措施便當作履行了我們應有的職務呢?

小心,防疫固然重要,但萬一因為繼續服侍而帶來一些麻煩,甚至染疫亦不是世界末日,平常心看待就可以。農曆年期間,明光社曾協助派發盆菜給預約了到辦公室樓下到取的劏房居民,一名全日協助我們的義工在一個星期六的中午曾進入辦公室並進食,接著的星期一中午我們知悉他初步確診,結果在星期六曾與他接觸和星期一在辦公室的同工,為安全計都自行去檢測,並在有結果前在家工作,星期一放工前我們找到清潔公司來為全公司消毒及噴灑光觸媒,星期二由其他本來在家工作的同工繼續回辦公室工作,讓我們的服侍得以不受影響。我們會繼續小心防疫,但不會忘記我們一向關心的群體以及香港社會的需要,深信疫情不能攔阻基督的愛,亦不能改變教會的使命。 

C. 教會和機構有無盡的事奉機遇

就算疫情下大家怕出街,也絕對可以透過奉獻金錢和物資去祝福別人。其實在疫情較嚴峻的期間,不少前線機構的同工已累積了不少應變的經驗,例如只將禮物送到受助者的樓下或門口,不入大廈或者不入屋,亦可以電話預約他們分批到教會或機構的樓下或門外領取。若果疫情緩和了,也可以「傾多幾句 」,只要做好防疫措施,其實和一般商舖的店員和顧客接觸的情形差不多,也不是甚麼高危的行為,毋須過度憂慮。 
 
有時小學及幼稚園停止面授課堂,只能網課,令不少家長很頭痛,因為屋企地方淺窄,又沒有寬頻,又不是住在學校附近,小朋友根本很難上網課,幸而有些教會、機構願意開放地方給這些學生上網課,更提供Wi-Fi,甚至借出電腦,其實許多教會星期一至五都是丟空的,何不用來服侍這些有需要的家庭呢?教會究竟應怕有同工感染多些,還是怕沒為有需要的人送上一杯涼水多些呢?若果好撒馬利亞人生活在今日的香港,在疫情之下究竟他會怎樣對待那些他見到並且很有需要的人呢?

疫情至今已兩年多的時間,若果仍然有教會的牧者、同工、長執和組長覺得很多事因為停了現場崇拜和聚會而做不到的,我相信不是疫情的問題,是我們自己的問題。疫情是教會的一次模擬試,讓教會可以作一次全身檢查,及早固本培元,才能鞏固教會的根基,有能力迎接將來可能出現的更大挑戰。

「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1/03/2022

明光社於2020年獲得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的資助,開展「童途有愛:保護幼兒身心靈計劃」,製作一系列適合幼稚園與初小學童的防範性騷擾教材,供學校及家長使用,務求家校合作,以有趣的形式,加强兒童自我保護意識,預防性騷擾和性侵犯,讓小朋友能健康快樂地成長。

本計劃的重點項目是製作一套「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此遊戲卡適合家長、教師或小朋友身邊的成年親友與小朋友一同玩,讓小朋友在遊戲中學習分辨好或壞的接觸,和遇上壞接觸時的適當回應方法。每盒遊戲卡套裝包括了25張人物卡、25張動作卡、25張身體卡、17張回應卡和12張機會卡。另外遊戲還提供了三個不同主題的棋盤,分別是上學天、親子同樂日和校園生活,玩家需要先揀選其中一個棋盤,作為是次遊戲的棋盤,並將自己所選的棋子放在棋盤的起點。

遊戲可供二至六位玩家參與,每盒遊戲卡裡有六顆棋子,每位玩家可選一顆棋子。我們鼓勵家長或教師和小朋友一起玩,或者從旁協助,在玩遊戲卡時為小朋友提供適當的指引。第一位玩家先從人物卡、動作卡和身體卡中,各抽一張,並將抽出來的三張卡組成一個情景。如果該情景是好接觸的話,玩家可以擲骰子決定棋子前進步數;如果是壞接觸的話,玩家則要抽取一張回應卡。如果回應卡的內容是遇上壞接觸時的適當做法,玩家亦可擲骰決定前進步數;如果是不適當做法,玩家則需抽一張機會卡,並按機會卡上的指示行動。完成以上流程後,就由下一位玩家抽牌。棋子最快到達終點的為之勝出。

在進行遊戲時,家長或教師需要注意以下事項。首先,可視乎孩子的年齡和生活圈子,決定適合的人物卡。如果孩子抽中的人物卡是他們生活上未曾接觸到的人物,可讓孩子重新抽另一張人物卡。而人物卡、動作卡和身體卡組成的情景是以孩子的角度出發。例如孩子抽到「同學」、「輕拍」、「臀部」,是指孩子的同學輕拍孩子的臀部;如抽到「陌生人」、「向你展露」、「私人部位」,是指陌生人向孩子展露他的私人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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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或教師可按遊戲卡組成的情景,詢問孩子此行為是否合適,再分辨它是好接觸還是壞接觸。好接觸是指令孩子感到開心舒服的行為,而壞接觸則是令孩子感到不舒服、不安、害怕、厭惡的行為。如果遇到一些未能明確分辨是好或是壞接觸的情景,則以孩子的感受來作判斷。

例如抽中「叔叔」、「檢查」、「私人部位」,情景就是叔叔檢查孩子的私人部位,這接觸是好是壞,視乎孩子的性別、叔叔與孩子的關係等等因素。如果孩子與叔叔關係疏離,這很可能是一個壞接觸;但如果叔叔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為健康理由而進行檢查,這就是一個可以接受的行為。大人亦可即時詢問孩子的感受,如果孩子對此感到不舒服,都可視為壞接觸。

家長或教師在遊戲過程中需留意孩子的反應和感受,如孩子出現驚慌、流淚、不開心、情緒低落等狀況,可暫時停止遊戲,溫柔地安慰孩子,並慢慢引導孩子説出感受和令他出現情緒的情景及原因。另一方面,如孩子對於明顯的壞接觸行為不感到抗拒,或認為該行為不是壞接觸,我們也要保持冷靜,並用溫柔的態度引導孩子說出他們的想法,了解他們是否曾經歷不恰當的接觸,並藉此教導孩子適當回應的方法。

如在遊戲中發現孩子曾經遇上壞接觸或性騷擾的情況,千萬不要責備孩子,避免造成二次傷害,應保持冷靜。家長或教師可以先讚賞孩子,有道出事情經過的勇氣,溫柔地安撫孩子的情緒,並盡快陪同孩子尋找專業人士幫助,可聯絡學校老師或社工協助,如涉及非禮或強姦等性侵犯行為,需立即報警處理。

我們設計遊戲時加入不同棋盤,讓玩家鬥快到達終點,目的只為增加遊戲的趣味性,但要知道遊戲的輸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藉遊戲卡,在互動中向孩子作出解說,教導孩子分辨好或壞的接觸及正確拒絕壞接觸的方法,增強他們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技巧。

在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的資助下,本社現免費派發「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給全港各小學和幼稚園,以及3至9歲兒童的家長,每間學校或每個家庭可獲贈遊戲卡一盒。有興趣的人士可透過以下QR Code進行登記。此外,為方便學校在課堂上的教學,我們已將所有遊戲卡和棋盤的檔案,上載到本社網站,歡迎老師在以下網頁下載、自行列印,以用作教學用途。有關遊戲卡的玩法等詳盡介紹,亦可在網頁中看到。

索取或下載

在此刊物或物品上/活動內表達的任何意見、研究成果、結論或建議,並不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兒童事務委員會的觀點。

元宇宙與未來世界的想像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0/01/2022

科技發展,不同年代有不同的關鍵字,如果要為2021年找個關鍵字,可能是「元宇宙(Metaverse)」。當線上開放遊戲平台Roblox用這個字來招股,上巿首日公司估值突破400億美元,又連facebook公司也改名叫Meta,將facebook放在Meta旗下,成為子公司,更多不同的科技公司追捧,彷彿其未來發展定必十分光明。[1] 究竟元宇宙是甚麼?今日距離理想的「元宇宙」有多遠?未來的想像是甚麼?本文將與大家探討,最後我們也會簡單談談它與教會和信仰的關係,以此作為一個思想的開端。

元宇宙其實不是一個新發明的詞語,早在1992年已有科幻著作《雪崩》(Snow Crash)描述過相關的概念,只要戴上耳機和護目鏡,就可以進入一個虛擬世界。之後,類似進入虛擬世界的故事屢見不鮮,不少電影、網絡遊戲也有類似的想像,特別是在遊戲世界,在Roblox前,也有很多類似的嘗試。

在遊戲世界中,最初最接近元宇宙的設計,可能就是類似《第二人生》(Second Life)和《模擬市民》(The Sims)系列等遊戲。《模擬市民》中遊戲玩家會創造一個角色進入遊戲,進行遊戲時容許玩家做各種各樣的事情,讓我們看到這些角色的反應;《第二人生》則更進一步,玩家可以自己買地,設計自己喜歡的家,與其他角色互動搞活動,聽音樂等等。這些遊戲都有一些元宇宙的雛型。

近十多年隨著互聯網頻寬更寬,又更普及,開始有不同的開放世界(open world)的遊戲出現,例如多人網上角色扮演遊戲(MMORPG),當中以《魔獸世界》(World of Warcraft)為人熟悉,遊戲大致都創作了一個世界,當中有自己的世界觀,種族,文化,地理等等,玩家進入就等同去了另一個世界旅行一樣。這種開放世界的遊戲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他們在角色扮演遊戲中,說故事的部份比較放輕一點,而且遊戲並不一定要以故事線性形式進行,玩家進入遊戲世界後,他們可以選擇玩本來設定給這個世界的故事,但同時可以不玩故事部份,只幫忙朋友一起打怪物。部份遊戲,例如《俠盜獵車手》(Grand Theft Auto)系列,玩家們可以一起做壞事,並會得到獎勵。

不過,以上這些說到底,都只是遊戲,都是程式範圍內給予玩家去探索去玩耍的內容,能將平台開放給人去設計的遊戲,其實並不多,因為很多遊戲都依靠推出新內容吸引人付費繼續玩,於是遊戲在玩家眼中,始終只是一件商品,是娛樂和消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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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近年興起新開放的線上世界遊戲平台,例如Roblox,或Minecraft遊戲均有一個特色,就是能夠自己創造世界和遊戲世界,玩家可以自己先創造一個世界,當中除了地形外,更可以自己設計不同的小遊戲。換句話說,遊戲商本身只提供一個平台,甚至沒有內容可言,又同時提供工具給玩家自己創作自己想要的東西,之後玩家們可以互相到對方的世界,參與對方的創意活動和遊戲。近年不少發展學習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的公司,更看準機會出遊戲設計學習班,就是用這些遊戲提供的平台,鼓勵小朋友從小接觸這種創作、寫程式的過程。

由給予玩家空間,到給予玩家平台自行創作空間,這幾年遊戲的趨勢都盡量將遊戲變成一個遊戲世界,只給予玩家基本架構,但遊戲怎樣玩下去,就由玩家之間互動產生,例如疫情期間推出的《集合啦!動物森友會》,玩家的活動就是在遊戲世界自由活動。部份遊戲更會推出虛擬空間演唱會,2020年美國流行歌手Travis Scott就在《堡壘之夜》(Fortnite)舉辦音樂會,另一著名音樂人Ed Sheeran則在Pokémon GO遊戲內舉辦演唱會。相關的合作活動令自由平台的想像空間更大。[3]

這些不同的虛擬世界,究竟有甚麼特點?這成為了元宇宙的討論的重點,特別在設計這些不同的世界時,必要考慮一些要素,當中Roblox公司的行政總裁David Baszucki就提出以下幾個:[4]

1. 身份(identity):玩家以甚麼身份存在於世界之中,他們會否有特別的角色可以扮演?

2. 朋友(friends):玩家怎樣在世界中認識新朋友,建立一個健康的社交群體?

3. 浸潤感(immersion):如何給予玩家投入的感覺,讓他們覺得自己置身在這個世界中?

4. 低延遲(low latency):在世界互動的過程中,怎樣可以減低傳輸速度所帶來不自然的感覺?要麼提升網絡速度,又或者降低某些畫面的解像度,但以上兩點可以怎樣做到?

5. 多元化(diversification):不同的人、不同的文化如何可以和而不同地在不同的世界中存在?

6. 隨時隨地(anytime, anywhere):玩家可以透過不同的工具,在不同的時間和地方,仍然能進出這些世界嗎?

7. 經濟系統(economy):遊戲中的經濟、資源如何平衡?

8. 文明(civilization):遊戲中可能由遊戲商透過規定或潛規則,規範遊戲中的一些做法,為遊戲世界帶來文明,例如在遊戲時透過文字、符號表達對對方的尊重等等。

Beamable公司的創辦人Jon Radoff,則在其文章中介紹了元宇宙的七個層次:[5] 經歷(experience);發現(discovery);創作者主導的經濟體系(creator economy);創作世界的空間計算法(spatial computing);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介面設計(human interface);網絡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

在未來,不同的開放網絡世界的出現,人類可以自由進出,在當中除了玩樂,還有工作,賺錢,做生意等等不同的事情可以在那裡進行,問題就只是這些世界是否有足夠的吸引力,叫人長時間留在那裡,恍如移居到網絡世界一般的在網上存在。[6]

很多人同時也在擔憂,如果世界上的人都進入不同的網絡世界,教會是否也要移到這些世界去傳福音,甚至開教會呢?牛津宣教研究中心研究人員Guichun Jun博士在一篇文章裡表示,[7] 經過新冠肺炎疫情之後,英國教會正經歷4.0的變化,由一開始的初期教會、大公教會、更正教會,今日應該要思考網絡教會如何發展,當中除了要處理訊息宣講外,更要處理的是,當人變成了一個角色,我們如何知道肢體真實地存在,我們如何守聖餐,在網絡中有沒有人會犯罪?如有,我們可以怎樣得知及如何處理?基督徒在網絡中,在如此介面的管理下,還有機會犯罪嗎?

傳統福音派人士Ian Harber及從事數碼事工的Patrick Miller牧師更擔憂的是,元宇宙的出現會整體影響到神學嗎?[8] 例如基督徒如何在元宇宙中表達自己?我們會完全放棄自己原本的樣子,去設計一個「更好的自己」嗎?如此會否令自己更焦慮?想想要在facebook中填一堆關於自己的資料已令人心煩,還要設計自己,這可是一件更煩人的事。當然,現代科技叫你去重新設計一個自己,可能已經十分簡單了。[9] 於是,HarberMiller提出質疑,要自己設計自己,而不是由上帝所創造,這將會是一個怎樣的世界。

此外,Harber及Miller指出,現實世界雖然有很多未夠好的東西,但當全部的虛擬東西都是好的時候,又是否等於更好更真實?過份的好,有時會令人忘記了其實上帝所創造的美善,是要透過經歷艱苦或困難,我們才看得出當中的美好。最後,他們強調,元宇宙的世界看似無限無際,但實際上仍然是物質世界造出來的另一個空間,換句話說仍然有其限制,不要以為我們用了網絡的身份,在另一個世界就有不同的特殊能力,這可能只是一個引誘——一個讓你以為自己可以打破物質世界限制的引誘。

事實上,這種企圖將物理限制打破,甚至產生人機合一的想法,也存在了好幾十年,當中又以美國學者Donna Haraway教授的賽博格(Cyborg)理論最為吸引,時為80年代已經開始討論未來世界人類與機器結合在現實和虛擬世界的想像,另外,亦有日裔美籍社會學家法蘭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教授提出有關後人類(posthuman)的想像,還有透過不同的科技,可能將不同虛擬世界的官感直接植入身體中的想像,就像《22世紀殺人網絡》透過晶片傳輸資訊,到時「真實」感受也可能是模擬出來,只要夠真,大家接受和相信就可以。未來的世界,根據福山的說法,就人權、人的本性和尊嚴等議題,將會有更多的討論。


[1] David Larson, “Christians, Beware the Metaverse,” CRISIS MAGAZINE, October 29, 2021, https://www.crisismagazine.com/2021/christians-beware-the-metaverse.

[2] Coinspy, “Metaverse became popular overnight. How to understand the value and potential of the ‘virtual world’?” BLOCKCAST, last modified March 18, 2021, https://blockcast.cc/news/metaverse-became-popular-overnight-how-to-understand-the-value-and-potential-of-the-virtual-world/.

[3] “The video-game industry has metaverse ambitions, too,” The Economist, November 20, 2021, https://www.economist.com/business/the-video-game-industry-has-metaverse-ambitions-too/21806341.

[4] 朱嘉明:〈「元宇宙」和「後人類社會」〉,新浪財經,2021年6月21日,網站:https://finance.sina.com.cn/review/jcgc/2021-06-21/doc-ikqciyzk0867259.s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2月29日);“‘Metaverse’ and ‘Posthuman Society’,” CoinYuppie, last modified June 20, 2021, https://coinyuppie.com/carmen-chu-metaverse-and-posthuman-society/

[5] Jon Radoff, “The Metaverse Value-Chain,” Medium, last modified April 7, 2021 https://medium.com/building-the-metaverse/the-metaverse-value-chain-afcf9e09e3a7.

[6] Microsoft, “What is Microsoft's Metaverse?,” YouTube, last modified November 4, 20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w6UCwCt4bE&t=1s.

[7] Guichun Jun, “Virtual Reality Church as a New Mission Frontier in the Metaverse: Exploring Theological Controversies and Missional Potential of Virtual Reality Church,” Transformation: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olistic Mission Studies 37, no. 3 (September 2020): 1–9,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346024152_Virtual_Reality_Church_as_a_New_Mission_Frontier_in_the_Metaverse_Exploring_Theological_Controversies_and_Missional_Potential_of_Virtual_Reality_Church.

[8] Ian Harber、Patrick Miller:〈如何迎接「元宇宙」?〉,TGC,2021年11月18日,網站:https://tc.tgcchinese.org/article/prepare-metaverse(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2月28日)。

[9] Unreal Engine, “MetaHuman Creator: High-Fidelity Digital Humans Made Easy | Unreal Engine,” YouTube,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0, 20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3F1vZYpH8c.

不一樣的過節方式

蘇恒泰 | 2016年開始研究移民的可行性,2018年付諸行動舉家移民新西蘭,2020年完成兩年的移民監。育有三名女兒(其中一名在新西蘭出生),現於奧克蘭華人長老會聚會,並在大學生粵語團契擔任導師。
22/12/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新西蘭

還記得在香港生活時,每逢平安夜、聖誕節和除夕等節日,各餐廳、商舖,甚或至整個旺角、尖沙嘴和銅鑼灣地區都擠滿人,彷彿熱鬧是慶祝的必要元素。有時,我和家人會在外地渡過聖誕或新年假期,即使在亞洲其他國家,情況也跟香港差不多,因此一直有種感覺這是世界上非基督徒慶祝聖誕節的主要方式。

對於基督徒群體而言,聖誕節是教會的主要節期之一,教會大多會舉辦特別活動凝聚信徒紀念耶穌基督降生的意義。就以自己在香港的教會為例,我們以前慣常在平安夜晚於酒樓舉行全堂聚餐,之後跟其他教友一起返回教會參與燭光晚會,而聖誕節早上亦會有特別崇拜和洗禮。

直至三年前移居奧克蘭後,我才知道原來新西蘭民眾和教會慶祝聖誕的方式並非如香港般的「清一色」。對新西蘭民眾而言,聖誕節標誌著暑假的開始,學生在聖誕前開始七至八星期的長假期,而絕大多數非從事餐飲和零售業務的公司亦會趁聖誕新年期間休業兩至三個星期。

由於奧克蘭是新西蘭最大城市,工作機會多,所以吸引很多本地人離開自己所屬的城市到這裡工作。每逢這三星期假期,他們大多會離開奧克蘭,返回自己所屬的城市跟家人和朋友見面。此外,奧克蘭亦是海外移民聚居的地方,在疫症在全世界大爆發前,大部份海外移民(包括我自己)都會趁長假期回鄉跟家人見面。而在聖誕和新年前夕及當日,絕大部份餐飲和零售行業都會休市,讓員工可以回家跟親友歡聚。可見,奧克蘭作為新西蘭最大城市在聖誕新年期間反而比平日冷清,相反其他城市人流反而比平日熱鬧,而慶祝活動亦比較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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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在奧克蘭所屬的教會,由於服侍對象以香港移民和留學生為主,因此大部份團契和小組都會在12月到1月期間暫停,而聖誕期間亦不會舉行特別聚會,安排上跟其他本地教會非常不同。去年,因著女兒剛出生不久,我家選擇留在奧克蘭過暑假。平安夜前夕,我家參與附近一家教會的Christmas Drive-thru活動。活動有點類似大型戶外聖景,教會在室外不同的地方設定不同的場景,參加者可駕車逐一停在各個場景前,並在車內重溫耶穌降生的事蹟,而最後一個場景放了一個大型十字架為背景,在主軸講述耶穌基督降生同時,亦不忘讓參加者明白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意義。平安夜當晚,我們又參加了附近另一間教會在戲院內舉行的聖誕音樂福音聚會。參加者大多是本區居民,但亦有為數不少是前來看電影,散場時見到另一影院有聖誕音樂聚會,順道參與。原來福音聚會對未信的群體可以很有吸引力。

新西蘭雖然跟英美等地一樣,基督教曾經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但時移世易,有不少教會均正面對老齡化的問題,更有些因此而倒閉。但另一方面,我又見到有不少教會努力與社區連結,主動接觸區內街坊,積極在區內建構社會資本,從而把福音帶入人群中(如前述的福音活動、社區建設和新移民適應聚會等等)。這些教會的聚會人數反而不跌反升。

記得有一次牧師跟我分享他和另一位牧師的對話,這位牧師當時正準備關閉自己所屬的教會。他表示,他可以做的已經做過,但聚會人數不斷減少,多年來亦沒有新會眾加入教會。有時不得不叫作為信徒領袖的自己反思,究竟教會老化問題的根源真的是世界已被罪勝過,以至傳福音的工作愈來愈難做?還是教會的福音工作太過一成不變,至今仍採用20世紀的思維和方式傳講福音和牧養信徒,令教會未能跟新一代信徒連結?究竟我有時會否不自覺把種字撒在路旁或淺土上而不自知?又或者,當發現有種子在荊棘裡被擠住了,我究竟知不知道纏住他們的荊棘是甚麼?信徒領袖太過入世當然不好,但太過出世又會否令自己脫節?將來我可有信心跟主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聚有時,散有時;有教會成功凝聚更多信徒,亦有教會因老化問題嚴重而解散。趁有三星期假期,讓我在這裡過一個不一樣的節日時,也讓我好好藉其他教會的經驗,思想有否需要調校自己的牧養方式。畢竟打仗需要落力,但亦要用腦。

市民需要留意的新法例——窺淫罪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5/11/2021

立法會在本年9月30日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將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訂為刑事罪行,相關的法例已於10月8日生效。[1] 要了解新法例的內容,先要理解條例中「私密部位」、「私密作為」和「私密影像」的定義。

「私密部位」是指某人的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不論是露出或僅有內衣遮蔽),或所穿的、遮蔽著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的內衣。而在條例中,有關「私密部位」是沒有作性別區分的,因此上面提及的私密部位,可以是屬於男性或女性的。「私密作為」是指某人正在如廁,或進行某種涉及性的作為,而該種作為通常不會公開進行。「私密影像」是指顯示了某人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的影像,當中是包括了所謂「移花接木」、經修改的影像。

是次立法新增了四個罪行,以下是法例的簡單說明:

1. 窺淫(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在事主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下,暗中觀察、拍攝事主的私密部位或拍攝事主在進行私密行為,即屬違法。

偷窺或偷拍他人如廁、洗澡、更衣或性交等行為都會觸犯此法例,而條例亦列明安裝或操作偷拍鏡頭均屬違法。有些人會暗中拍攝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時的影像,在新法例下,不論對方是性交易對象、男女朋友或配偶,只要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仍進行拍攝,都一律犯法。

2. 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偷拍行為,如從衣服下方、外衣的開口或間隙,偷拍他人的私密部位,即屬違法。

偷拍裙底或衣領走光的行為會觸犯此法例,而條例列明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才會構成犯罪行為。不誠實並非指取得相片的目的,而是指觀察或拍攝的情況或方法。所以,如果市民在拍照時不慎拍下他人走光的影像,將不會觸犯此法例。

3. 發佈源自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發佈源自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即發佈偷拍得來的影像,影像中有人如廁、洗澡、更衣、性交、其裙底或衣領走光等,即屬違法。

網絡世界充斥著大量偷拍影像,不少人肆無忌憚地在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群組「分享」這些偷拍得來的影像,但過去並沒有任何法例保障被拍攝者的權益。在以上條例生效以後,分享偷拍得來的影像便會觸犯法例,而此條例列明不論那些偷拍的影像由誰人拍攝,只要有人罔顧那些影像是否從干犯窺淫罪及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而來並加以發佈,都會觸犯此法例。

4. 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或威脅如此行事(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發佈或威脅會發佈事主的私密影像,其意圖是致使事主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即屬違法。

網絡上存在大量在事主同意下進行拍攝,但卻在未經事主同意下便發佈的私密影像,當中不少是在「色情報復」的情況下發佈,即情侶分手後故意令對方的裸照外洩,作為報復或要脅對方的手段。當那些影像流傳到網上時,往往會出現「網絡瘋傳」的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地傳遍不同角落,令事主深深受到傷害。另外亦有人會透過改圖或深偽技術(Deepfake),即以人工智能技術製作像真度極高的圖像,將事主的樣子加在其他人的裸照上,也就是所謂的「移花接木」,這同樣會讓事主受到不同程度的困擾。本港過去一直沒有法例可以懲處以上行為,在新法例下,無論外洩還是轉發,一律可被檢控。

兩個重要修訂

保安局在制訂窺淫罪、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及發佈從上述兩項罪行所得的影像罪時,作出了兩個重要的修訂以提高條例對市民的保障。第一,最初局方提交的草案內容中,「事主沒有給予同意」是構成犯罪行為的必要條件。但在真實的處境中,事主可能不願出庭作證,又或未能追查到事主的身份,那就不能將犯罪者入罪。所以局方在草案上作出修訂,在上述三項新增法例中,剔除「事主沒有給予同意」的罪行元素,只要有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偷窺、偷拍或發佈有關影像,就足以構成有關罪行。

另一個重要的修訂是賦予法庭權力,可以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發出處置令,要求有關人士將涉案的影像移除、刪除或銷毀。如有人沒有遵從處置令,除非有合理辯解,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一年。這可阻止有關影像繼續在網絡上流通,保障受害人免受進一步傷害。[2]

雖然「窺淫」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是新訂立的法例,但過去警方都可透過其他法例提出檢控,市民應該知道這些行為是違法的,但「發佈源自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和「未經同意下發佈或威脅發佈私密影像」是全新的法例,以針對過去沒有法例監管,但卻有不少市民參與的行為。政府需要加強新法例的推廣,幫助市民認識有關條例,以免市民因「無知」而墮入法網。


[1] 〈《2021 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21年10月7日,網站:https://www.legco.gov.hk/yr20-21/chinese/ord/2021ord035-c.pdf(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0月29日)。

[2]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佈,2021年9月30日,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9/30/P2021093000428.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0月29日)。

重拾性別、身體、男女的尊貴 基督教性倫理峰會2021

傅丹梅、歐陽家和、熊嘉敏 | 傅丹梅(明光社副總幹事) ||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 熊嘉敏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5/11/2021

第四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已於2021年10月29至30日假恩福中心舉行,除了現場出席聚會,亦可透過網上形式參與,今年共有超過450位朋友參與峰會。

身體神學與男女兩性

在主題演講「身體神學——重塑性別的尊貴」中,講員墨爾本若望保祿二世婚姻與家庭學院哲學博士何文康博士用了短短40分鐘簡述身體神學的淵源,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從他的牧養經驗,與青年及婚姻牧養工作所整合出來的神學反省,他認為教會面對性革命思潮、文化挑戰及國家的唯物無神主義,要有效牧養,需要與青年同行建立友誼,進行有血有肉的生命交流。

聖父、聖子、聖靈三為一體的神,按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吹了一口靈氣,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人既有身體亦有靈魂,神的靈使人可以分享神的理性及意志,具有思考及分辨的能力及選擇的自由。人有神的形象,指向人有位格(person),有理性和意志去做決定,與其他受造物不同,不能被物件化。人性來自神,有身體的位格(body-person),身體與位格分不開,人的身體以男性或女性的身體表達出性別特徵,這反映了身體的性別意義。人的位格來自神,人有理性可以認識、分辨和選擇,與其他動物只按本能來行事不同。

人的受造是因著神的愛,這個創造是美善的,但人在一切其他動物中找不到能相稱的配合者而產生孤獨,因此,神為他造了另一有位格、完整獨立的人。人在見到神所造的女人時說,她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三一神透過「身體 — 性別 — 男女共融」展現人有三一神位際共融的內在生命特質,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相交付,聖父將自己完全交付予子,子知道自己的一切來自父,完全順服父的計劃。婚姻中的男和女之愛就是在人性經驗中完全交付自己,互相補充的範例。此外,神既是三位一體,衪的形象也是三一的,亦刻銘在每人身上;故此人亦被召走出自己,與人及神建立愛的共融關係,在接受神/他人及交付自己中成全其人性。父愛子,子愛父,聖靈自衪倆的相愛中發出;作為神的形象,在婚姻中的男女相親相愛,亦能產生後代,參與神的創造!

以同理心回應跨性別

另一位講員伯特利神學院系統神學教授李少秋博士認為,跨性別是扭曲神創造男女兩性的本意,人的生理性別透過性染色體XX(女)及XY(男)表現出來,外貌改變或增加減少身體的器官並不會改變一個人的性別,性別轉變或跨性別的出現是受心理及家庭動力(family dynamics)影響的結果,在科學上並不成立,不論是男跨女,抑或女跨男,都不是真實的性別轉變,就如一個人渴望自己是有錢人,因不能成為有錢人而產生苦澀,我們可以體諒他,但不能因此而認同他。面對跨性別人士,基督徒需要更多同理心,願意與他們同行,才能幫助他們重拾原生性別的尊貴。李博士認為身體是支持一個人的整體而非攪擾,身體在聖約婚盟的兩性關係中展現,而人之為人,除了身體還有自由及關連(relatedness)。他駁斥笛卡兒對人性心物二元論(Mind-body dichotomy)的理解,亦不同意西蒙波娃的「女人並非生而為女人,而是成為女人」。李博士又指,如因自由,便強調人不要預設,就連性的身份、生理性別也不作預設,只著重人有互為的關係,這種講法便忽略了人必然受身體限制的事實,也忽略了這種限制對互為關係的影響。他指有神學家提出,人的存在藉情誼交往展現,可以與神關連亦與人結連,透過結連,人性得以展現。就好比一盞燈獨自發光,這光很有限,但如果很多光聚在一起,光變得很明亮,能照亮黑暗。

李博士總結人是按神的形象受造,更是從神親自吹一口氣而生,三一神同榮同尊,人被造是先男後女並不代表尊男卑女,兩性乃是平等的,人貴乎人在於互為交往的關係。

為教會紀律平反

教會若有肢體在性誘惑上跌倒,往往是一件不容易處理的事。教會很多時因著要在教會中做紀律處分,而被人批評不體諒軟弱的肢體,或者在過程中傷害了肢體的感受。在峰會的牧養座談會「性.誘惑.同行——重塑身體的尊貴」中,阿棍姊妹分享自己在教會紀律處分的過程中,感受到自己被愛包圍,當時牧養她的葉文偉傳道坦言,執行教會紀律時需要有更多牧養上的體諒、接納和支持。而曾在同性戀經歷掙扎的姜雁慈姊妹也表示,得到身邊弟兄姊妹的接納,是很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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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姊妹阿棍分享,說15歲時已開始接觸男男同性戀(Boys’ Love,簡稱BL)漫畫,到讀大學時她不能自拔,除了家中有數十本漫畫外,更自己創作了三本同人作品。她說:「教會聚會完結或放學後,就心急回家看BL,沒有興趣與朋友出街,腦內充斥著BL畫面,不在自己控制之內。」同時她在教會生活,及後受浸,又在初中團契承擔一些事奉。那時她經歷到掙扎,覺得自己閱讀BL的狀態不好,最後向牧者坦白。當時牧養她的葉傳道當晚透過視像方式越洋分享,他指當時其實聽了大半天也不知道BL是甚麼,但欣賞姊妹願意認罪,遂依教會程序,為她準備祈禱小組,邀請她暫時停止事奉和領聖餐。

不少離開教會的朋友也說,曾遭教會紀律傷了他們的心,但阿棍卻表示,教會不只有紀律,還有很多愛,她在接受紀律處分的過程中有姊妹的陪伴,甚至連去燒自己的BL漫畫也有人陪伴在旁,令她覺得過程不是一種懲罰,而是一種很大的接納,她說:「紀律處分讓我有空間處理我的罪,那半年對我的信仰扎根很重要。」及後她在服侍性小眾群體的機構新造的人協會,做文字事工,造就了更多生命。

自小有同性戀傾向,一面參與教會事奉,一面維持同性戀關係的姜雁慈表示,與同性有親密關係時可能會感到很開心,但及後內心的空虛和不滿足令她知道自己的做法不好,但她內心有很多框框,以為教會不可能接納自己。當時身為執事的她,選擇了向執事會坦白,她指教會的執事是終身制的,她沒有想過執事會非但沒有責備她,反而是接納她,並為教會在她艱難的日子裡未有與她同行而道歉,這令姜雁慈特別感動,同時為自己多年沒有坦白而道歉。

葉傳道承認,在不同的性議題中,傳道人不可能甚麼都接觸過,更有可能的是教會面對很多新的情況,是第一次處理眼前的情況,所以今日的教會面對肢體不同的關於性方面的狀況,可能要學習更多,但他認為團契作為支援的群體,大家互相支持,陪伴,同行仍然是最重要的資源。

讓孩子喜歡自己的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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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峰會的成長講座「教育孩子——重塑男女的尊貴」中,講員救恩學校助理校長姚黎丹雯女士分享到,盼望父母能讓孩子喜歡自己與生俱來的性別,覺得自己是尊貴的,在成長路上更加幸福和愉快。

姚女士邀請參加者做熱身活動,請參加者用紙寫下喜歡做男孩子還是女孩子及其原因,又邀請大家想想,喜歡生男孩子還是生女孩子。姚女士認為無論生男孩子或是女孩子都甚美好,包括性情、體質、興趣和社會角色等,兩者各有其獨特之處。她認為父母普遍對兒子和女兒的要求不同,例如男孩子要堅強、不輕易流淚,女孩子要細心、儀態萬千等,這類想法或會限制子女的成長。假若子女無法做到這些要求,或會對自己是否能成為男孩子或女孩子產生自我懷疑。

姚女士指出因現代社會提倡個人主義及高舉自由,或會令某些人覺得自己能決定本身的性別,以心理性別認同代替生理性別,容易造成性別混亂。因此她認為父母應從小引導子女喜歡自己的性別:做一個快樂的男孩子,將來成為快樂的男人;做一個快樂的女孩子,將來成為快樂的女人。她分享了以下八個教養重點:

一:切忌重男輕女或重女輕男,讓子女感受到自己是被無條件接納和欣賞自己的性別。

二:肯定子女性別及注意其心性發展,多稱讚和肯定子女出生被賦予的性別。

三:父母兩性角色彼此相愛和尊重,讓子女明白兩性都是美好的、平等的、有強弱的,彼此輔助成長。

四:要接納子女的獨特性別氣質和性情,每人的性別氣質比例各有不同,但並不會影響到其生理性別。

五:不要讓子女擔當/代替配偶的角色,讓父母都親近子女,也要維持良好的夫婦關係。

六:幫助孩子建立同性友誼。

七:父母要同心協力教養子女。

八:努力建立父子情、母女情。

「基督教性倫理峰會2021」由愛家共融網絡主辦,協辦機構包括: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阡陌社區浸信會、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