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疫症,大半年間,將全球人類經濟生活來個大反轉,沒完沒了、一波又一波的疫情,市民忙於應對之餘,政府機關也不停地頒佈防疫措施,以阻擋疫症蔓延。
另類「抗疫」,實在「分隔」
在〈疫情與城市的對話〉一文中提及,[1] 香港城市發展,其實和疫情有很大的關係:若不是因19世紀不時爆發鼠疫和其他疫症的大流行,當時的香港政府就不會痛定思痛,全盤推行依照建築學來規劃街道及增建公共衛生設施,以改變以往混亂、擁擠的舊城街道。誠然,城市建設當然不只著眼於大街小巷,更要有宏觀的構想,所以只要推行城市規劃,必然而來的就是區域層面的建設與劃分。可是,政府在這些「由疫症出發」的區域規劃中,往往又會加上其他的考慮,結果變成了掛羊頭賣狗肉,歧視當時華人的計劃,也成為了研究香港城市發展中的經典個案。
為應對鼠疫,19世紀的香港殖民地政府,推出了連串的法例,本來是為衛生與防疫而推出,最後卻成為了推行「另類」政策的工具。如1858年推出《中國人的規章——普查條例》(Regulation of Chinese – Census Ordinance),條例涉及中國人的規章、人口普查及警察的其他目的(Ordinance for Regulat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 and for, the Population Census, and for other Purposes of Police),規定中國居民要被登記上冊。[2] 今天的人口普查制度,雖然不是源自此法例,但多多少少也有它的影子。
事實上,早於1840年代,英國當時著名的社會改革家Sir Edwin Chadwick致力提倡潔淨運動,倡議大規模建設英國城市排水系統以處理污水,同時建立制度清理垃圾。他的兒子Sir Osbert Chadwick是研究城市設計的工程師,他數度來港並有為到當時香港的衛生情況撰寫報告,改善衛生情況。然而,當時的殖民地政府,除了衛生考慮外,也另有盤算。事實上,早在鼠疫爆發前,當時的定例局[3] 以公眾衛生為由,推出多項法案,以分區區隔華人居民和歐籍人士(以今天的標準,絕對是種族歧視的做法),如1887年通過的《公共衛生條例》(Public Health Ordinance)[4] 及1888年《歐洲人區域保留條例》(European District Reservation Ordinance)等。
1894年2月,疫病開始在廣州大規模爆發,人們從廣州來到香港暫避,結果連香港也爆發疫症。據官方統計,這次鼠疫爆發單在1894年便造成最少約2,500人死亡;然而當時的華人普遍對政府不信任,若計入未被送入醫院的死者,相信實際人數遠高於此。為了徹底消滅瘟疫,香港政府不惜將上環太平山街華人聚居的384棟房屋全部拆掉,以進行大規模滅鼠運動,以當時來說這當然是為著衛生的緣故,但這同時意味著殖民地政府「使橫手」將本來聚居於歐洲人區域附近的華民趕走。[5] 1904年推行的《山頂區保留條例》(Peak District Reservation Ordinance)更規定不能售予半山區土地給華人入住,這限制要到1927年才被有「歐亞混血兒」血統的何東爵士,以購地興建何東花園打破。[6]
觸不到的紅線?
事實上,這些另類的「界線」,在舊城小里中多有存在,只是大家平日路過,視而不見。就如港島西營盤區域中,原有的華人聚居地,大致範圍在正街起兩邊發展,東、西兩個方向分別有東邊街和西邊街,由山下到半山則由皇后大道西、[7] 第一、二、三街,直到高街為止。由這些街名已可以約略勾勒出當時華人地界的範圍。另一方面,對於主要居於半山區域的歐籍人士而言,由中半山區向西行,到了西營盤柏道,列堤頓道附近,[8] 就有城西公園(West End Park),下面也有西尾道(West End Path)。[9] 剛剛就與華人區域的東邊街交錯出現,聰明的讀者可想而知,這些街道,正正分別提醒著華人和西方人:你們就到自己的界限了,再行下去,就要小心睇路!而當時的殖民地政府,生怕兩邊人民真的「勇往直前」,就特意在這些紅線地域上,設立「生人勿近」的設施:如前高街精神病院(現為西營盤社區綜合大樓,初時專為收留外籍精神病患而設),西尾道附近則有前華人精神病院(現為美沙酮診所),或設有公園分隔雙方,務求使兩邊居民「識趣」不要越線……
其實,香港舊城中,的確充滿這些「另類」發展,疫情過後,大家如有興致,可以多去考究,真相有待大家發掘……
[1] 陳永浩:〈疫情與城市的對話〉,《生命倫理》(2020年9月):6–7,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疫情與城市的對話。
[2] “Regulation of Chinese – Census Ordinance,”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 https://oelawhk.lib.hku.hk/items/show/126.
[3] 定例局是立法局的前身,立法局在香港回歸後改稱為立法會。
[4] “Public Health Ordinance, 1887,” Historical Laws of Hong Kong Online, https://oelawhk.lib.hku.hk/items/show/542.
[5] Lawrence W. C. Lai, “Discriminatory Zoning in Colonial Hong Kong: A review of the post-war literature and some further evidence for an economic theory of discrimination,” Property Management 29, no.1 (February 2011): 50–86, 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239781077_Discriminatory_zoning_in_colonial_Hong_Kong_A_review_of_the_post-war_literature_and_some_further_evidence_for_an_economic_theory_of_discrimination.
[6] 事實上,除了因為何東爵士本身是歐亞混血外,當年批准興建何東花園的前提是,何東家人只以花園建築為聯誼和暫住性質。何東爵士本人的大宅是在西摩道八號「紅屋」,而非山頂的何東花園。參:立法會秘書處:〈《古物及古蹟(暫定古蹟的宣佈)(何東花園)公告》小組委員會背景資料簡介〉,「立法會」,2011年2月21日,網站:https://www.legco.gov.hk/yr10-11/chinese/hc/sub_leg/sc08/papers/sc080223cb1-1374-c.pdf。另一例子是,20世紀初,當時的香港政府為了在長洲南部的山頂區發展為高尚住宅區(主要也是為歐籍人士而設),於1919年通過《長洲(住宅區)條例》(Cheung Chau (Residence) Ordinance)規定若在長洲南部建屋,必須向政府申請,更為此立下15塊界石作為範圍標記,界石以花崗岩雕琢而成,多已遺失,而其中第14號界石仍位於長洲醫院內,遊人不宜進入影響醫院運作。〈長洲界石〉,「萬興之友」,網站:http://www.somanhing.com/gotowalk/dist/outisland/cheungchau/boundrystone.pdf 。
[7] Queen’s Road以維多利亞女皇的名字作為街名,應譯為「女皇大道」,因為她是女皇而不是皇后,皇后只是皇帝的妻子,而她可是女皇,今日的中文街名皇后大道,是錯譯了。
[8] 柏道(Park Road)及列堤頓道(Lyttelton Road)都是典型由英文音譯成中文的街名,證明它們是先有英文街名,後來才翻譯成中文。
[9] 城西公園和西尾道的英文名稱都包含了West End兩字,意思是西方盡頭,其意思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