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動物農莊》描述的現象大家本來以為只會在極權社會才出現。不幸地,在現今一些自由社會,也有不少人打著保護弱勢、尊重多元的口號,卻鼓吹一些不包容別人宗教、良心及言論自由的法例和政策。
歐美各國去基督教化現況淺述
在國際間不斷出現去宗教化的情況,我們可透過以下例子瞥見去基督教化是如何推進的。
宗教自由與西方的去基督教化──論美國宗教自由恢復法的爭議
在2015年3月,美國印第安納州(Indiana)通過了《宗教自由恢復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RFRA),但在它簽署生效後幾日,就受到各界的猛烈抨擊,特別是指控這類條例會包庇歧視同性戀者的行為。
從兩個法庭案件中看性傾向歧視與宗教自由及言論自由
前言
近期在美國及北愛爾蘭分別出現關於經營者拒絕對性小眾團體提供服務的訴訟,兩個案件有類似的地方,但兩地法院的判決卻迥異,而兩宗案件亦涉及宗教自由及言論自由。鑒於香港部份人士正倡議制定消除性傾向歧視的草案,兩個判例對香港具有參考價值。本文將分析兩個法院的判決理據,然後因應香港的情況提出一些討論的方向。
美餅店拒製同志結婚蛋糕判賠13.5萬美元──判決結果( 2/7/2015)
從美國最高法院就同性婚姻一案判辭說起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訂案所賦予的基本權利,這項判決代表同性婚姻在全國合法。第十四修訂案包括一項「正當程序條款」(Due Process Clause),指到任何一個州分(State)不得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下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此外,第十四修訂案亦有一項「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說明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平等的法律保護。
關於涉及提供商品與服務的性傾向歧視
1. 背景
97回歸 風波裡的召命
經歷了八十年代的躁動與不安,香港在九十年代迎來了回到中國的歸期。歸期屆滿那一夜伴隨著風雨,然而一切卻那麼平靜:官員平靜地宣誓;英國國旗徐徐降下,換上中國國旗;解放軍車隊順利駛進香港。
誰為合理定分界——基督教國際學校事件對教育界的衝擊
一直以來,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人士都強調立法不會影響教育自由、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等,並積極地反駁一切外國「逆向歧視」的例子,認為是杞人憂天。不過,即使香港現時尚未有相關的法例,但從近期基督教國際學校(International Christian School Hong Kong)[簡稱ICS] 事件,可窺探到一旦性傾向歧視立法後對教育界可能造成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