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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人婚姻事件簡介
17/04/2014
變性人W小姐在完成變性手術後,想與男友註冊結婚,卻因出世紙仍註明她是男兒身,被婚姻登記處拒絕;於是她在2009年10月提出司法覆核,經歷了兩次敗訴後,終在2013年5月13日,終審法院宣判政府不讓變性人結婚是違反《基本法》與《人權法》保障的結婚權利,屬違憲。法院雖暫緩判決一年,以便政府考慮是否制訂新法例,但變性人以新的性別身份與另一性別人士結婚的權利已獲法律肯定。
婚姻條例修訂問與答
16/04/2014
1. 婚姻條例為何要修訂?
答:因為終審法院在W的案件中裁定政府違憲,因為政府不讓完成整個變性手術(或稱性別重置手術,即將原本的性器官切去,並置入另一性別的性器官的手術)的人以身份證上新的性別結婚,判決要求政府在一年內修訂此條例,解決現時的法律問題。
人云不等如我亦要云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0/04/2014
網上資訊紛雜,令人難分真假。上周六正值清明時節,就有網民上載一段「無頭鬼公路截車」短片,在片中見有疑似無頭人形物體在「截車」,使人即時難分真假。短片在網絡迅速流傳,後來被網民轉載在不同的社交網站,翌日更有報章報道,記者煞有介事般找來堪輿學家、物理學者分析一番。
修例補漏洞 網吧有王管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3/04/2014
現時香港有百多間網吧,不少青少年經常流連其中,但一直以來沒有清晰的條例去規管,為了生存,他們大都努力增加不同的項目,由以往只是連線打機,發展到今日可以翻牆(甚至不用翻牆)看世界各地的運動節目。
齊「抬頭」 增溝通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7/03/2014
青少年被視為社會的未來棟樑,但同時又是須受保護的一群,故此不少機構也會以青少年為研究對象,例如看看他們受流行文化多少程度的影響。但在關心年輕人的同時,我們或許忽略流行文化對成年人的影響並不比青少年少,甚至因為以為自己是成人,更疏於防範。
其實,我只想看電視…
27/03/2014
曾幾何時,電視文化主宰了香港的潮流,是全城注目的焦點。但香港電視界發展多年後,縱有其他電視台同步經營,但電視文化和發展彷彿停滯不前。
自從年前有關增發免費電視牌照引起的爭議後,「我要睇電視」成為了不少人的訴求,除了是為爭取多一個免費電視台外,也是對現有電視發展的不滿與控訴。
性別議題的「漸漸」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5/03/2014
學過幾何的人都知道,在開始時那怕只輕微誤差了零點一度,若不及早修正,漸漸發展下去,便會出現與原來目標相差十萬八千里的結果。香港的性別議題正步台灣後塵,可能出現移風易俗的革命性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