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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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是自由的基石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11/2006
《壹本便利》刊登女藝人更衣被偷拍相片,受到各界人士猛烈批評,但有關傳媒機構及其老闆拖延了近兩個多月才勉為其難道歉;一些新聞業團體認為目前社會對於傳媒的道德操守群情洶湧,暫時不宜討論立法規管,恐怕最後又不了了之!
 

互聯網vs法網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16/11/2006

 「…內地對網絡言論的控制日益嚴厲,信息產業部正醞釀對廣受網民歡迎的博客實行實名制,網民想開博客,就要先登記身份證。網民痛斥:『唯一一個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又要被消滅了。』也有網誌寫手表示,如果被人強制進行身份登記,『實在不爽,那我將不再寫博客』。

娼妓規範化 可能?可行?

陸君樂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03/11/2006

10月下旬有團體提出要求娼妓規範化,認為這樣做既可保障娼妓權益,亦可預防性病蔓延。另外亦認為現時本港有關法例容易令人誤墮法網,政府需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規管賣淫,「不利社會穩定及經濟發展」,仿傚外國對娼妓規範化則可以促進社會和諧。
 
乍聽之下,言之鑿鑿,細析之後,問題重重。
 

對社會造成深遠影響的裁決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文化)
21/09/2006

有男同性戀者不滿《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中有關男子進行肛交的合法年齡,認為條例是歧視男同性戀者,而透過司法覆核挑戰有關的法例一案。上訴庭於9月20日宣佈結果,3名法官駁回政府的上訴,維持原訟庭於05年8月24日的判決,指有關法例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是歧視男同性戀者的。
 

與學生拼搏365!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5/09/2006

本社獲優質教育基金資助,從去年九月至今年六月期間,舉辦「2006年初中通識教育流行文化工作坊」,分別到訪二十間中學,合共舉行了八十多次工作坊,約八百多位中一至中三的學生參與。
 
工作坊主要針對:
(一)廣告鼓吹的瘦身文化
(二)流行曲鼓吹的戀愛文化
(三)電玩和網上遊戲鼓吹的暴力文化

足球看世界

蘇恒泰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9/2006

對中學生而言,相信他們對全球化、商品化、文化、中國現代化等名詞不會感到陌生,不過究竟有多少學生明白箇中的意義?又有多少學生願意花時間認識這些課題?筆者認同教育的真諦不是將學生變成『蛀書蟲』,相反是帶領學生走向世界。可惜現時的教育制度太重視考試成績,學生過於看重書本上的知識,使他們缺乏認識世界的求知欲,令他們未能完全明白在世界,甚至本地發生的事件對社會的影響。
 

透視同運策略

15/09/2006

原名:The Homosexual Agenda: Exposing the Principal Treat to Religious Freedom Today – Revised and Updated,Alan Sears及Craig Osten[1]著,2003年美國田納西州Broadman and Holman出版

「同運」事件點滴

15/09/2006

「捧打出頭鳥」是同性戀運動其中一個主要的手法,目的是要令不贊成他們訴求的個人及團體知難而退或保持沉默,以下是香港近年一些個案:
 
2003年8月17日

看得見的污衊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9/2006

「明光社一開始就採取一種姿態,就是拒絕與他們立場觀點不同的人對話」[1]

我們的「7宗罪」?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文化)
15/09/2006

政府應否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早前在香港社會引起激烈的討論,支持立法或反對立法的團體或人士均積極的向公眾表達對條例的意見及關注。2005年9月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與香港基督徒學會舉辦了「跨越圍牆、接納差異 – 性傾向歧視立法對基督徒的挑戰」研討會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