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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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道」中落 匹夫有責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9/05/2008

家庭長久以來都是我們的避難所,當我們在外面受到傷害,家庭理應是我們可以安心療傷的堡壘,可惜,今時今日,家庭卻往往成為另一個傷害的來源!當家庭觀念日漸薄弱,同居、離婚,甚至形形式式「創新」的「家庭組合」日漸普遍;夫妻之間難以再無條件地信任和付出;父母只變成了臨時監護人而不是家長;青少年在成長中失去最可靠的平台;我們失去的將不僅是「家庭之道」,而是我們的下一代!
 

國內城市婚姻閱讀

鄒賢程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文化)
09/05/2008

中國近年婚姻統計數字(以萬計算)

千禧男歡女愛

程翠雲女士    |    觸動輔導中心 性治療及家庭治療總監 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 創辦人
09/05/2008

 過往大家說到男女和家庭時,一般都是很簡單直接的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縱使不至於完全相信西方童語故事的「從此之後,二人快快樂樂的生活在一起, 直到永遠」,但也覺得「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十分理所當然。這過程中,二人亦必然結婚生子,活在同一屋簷下,風雨同路數十年。

為內憂外患的家庭尋出路

採訪及整理:郭卓靈    |    明光社 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09/05/2008

「有很多人未及處理好以往的心理創傷,帶著這些創傷在家庭中生活,於是也就未能妥善處理好自己和教導子女,最終也未能建立好子女們的自我及自信。」具社區 服務、處理家庭問題及輔導工作廿多年經驗的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姑娘(見下圖),認為家庭的愛、互動關係及相互尊重等因素,都影響著整個家庭的凝聚力 及抗逆力。

色情無害?

鄒賢程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7/05/2008

上週出現一則駭人聽聞的新聞:在韓國大邱市揭發一群初中、小學的學生的集體強姦、猥褻低班同學的案件;涉案的主犯都是13、14歲以下的少年,而受害學生超過一百多人。

娼妓合法化兵棋推演

陸君樂    |    海外傳媒工作者‧前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5/04/2008

三月發生的妓女連環兇殺案令人再次關注有關受害社群的問題。有團體就此向政府及政客提出娼妓合法化的要求,搬出「外國」的例子,意圖增強其說服力,亦有人提出「一樓雙鳳」的建議,認為這樣才能保障妓女的安全和權益。但無論是合法化或落實「一樓雙鳳」,其實都是要求政府及政客以法律途徑改變現時有關情況。
 
大部分建議娼妓或賣淫合法化的人士都相信合法化能夠帶來以下好處:

簽卡買大象?

鄒賢程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9/04/2008

大家有沒有留意到最近報章雜誌篇幅最多的是哪一類的廣告?

還自己及別人一點尊嚴

整理:鄒賢程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文化)
15/03/2008

 隨著「藝人情慾照」在城中流傳愈來愈廣,影響所及,比起多年前的「陳健康事件」和「巴士阿叔」更為轟動。我們相信此事會對香港造成多方面的影響:由性倫 理、傳媒操守、互聯網道德與法律問題、到偶像文化、潮流文化等;對年青的一代都影響深遠。就此明光社與播道會港福堂合辦一座談會,邀請五位來自不同界別的嘉賓一同探討有關問題,希望能協助大家對此事有多角度的解讀,及掌握更有效的方法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藝術=色情? 色情≠藝術?

梁禮鳴    |    明光社 項目主任 (性教育)
15/03/2008

 怎樣界定「藝術」和「色情」,向來都是爭論不休的題目。了解它們的一點沿革,也許會有助我們明白它們的焦點:最少當社會上又來一件「作品」,你看來看去也不知道它是屬於「藝術」還是「淫褻」的時候,你大可以非常放心──你絕不是歷史上唯一為此大惑不解的一位。

祝福滿溢 感恩不斷

傅丹梅    |    明光社 助理總幹事
15/03/2008

過去10年,明光社每兩三年便需因租約期滿及業主大幅加租而要搬遷,每次都影響辦公室的工作一至兩個月,還未計算要尋找合適的地方所花費的人力物 力及裝修開支。面對這個問題,本社董事會於06年年底經過深入討論,決定於07年年底租約期滿時,購置新辦公室並成立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使明光社的工作 進入新的里程碑,以更堅實的研究為基礎,回應時代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