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中立?
中立=服務對象為先?
專業究竟是甚麼?當聽到某些大律師千方百計找著程序上的一些錯誤,令法庭放走一個明明證據確鑿的犯人,大律師卻以這是遊戲規則而表現得心安理得,甚至沾沾自喜,心裏總感到慼慼然!當然,在能力上自己沒有當大律師的條件,但在心理上,自己亦不能接受法律為成為了不是伸張正義,而只是鬥智鬥力(財力)的遊戲!
當聽到一些社工強調自己恪守價值中立的原則,並以服務對象為先,完全站在對方(特別是弱勢群體)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時候,心裏也是感到慼慼然!若果價值中立是指不要將自己的價值觀強加於對方身上,相信沒有人反對,因為家長式的指令口脗已不合時宜。但在所謂多元化的社會,難道我們只能羅列各種主要的可能性,而不能比較其優劣,甚至有個人的看法?選擇最後一定是由當事人作出的,但當我們看到他的選擇會帶來嚴重的不良後果,難道也不應該作出忠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