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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鑽空子」為風化案「捉角度」
30/11/2000
最近,香港報章的內容,愈來愈多風化案﹔雖然這些案件已屢見不鮮,但報導手法就漸趨大膽露骨﹔例如一些非禮或強姦案,除了詳細描述事主受害經過,以漫畫作圖解,甚至以淫褻及不堪入目的語句為標題,比較很多風月小說有過之而無不及。此外,在報導中會有意無意間揭露事主之身份:例如他們的照片、住址、就讀學校、與親友的合照等等。
嚴重抗議報章處理風化案手法! 勿再踐踏性罪行受害人的尊嚴!
30/11/2000
(明光社聯同反色情及暴力資訊運動各成員於11月中在報章刊登廣告,要求政府及報章正視現時報導風化案的手法,以下是本社總幹事蔡志森所撰寫的登報內容。)
明光社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回應
31/05/2000
- 本社歡迎政府正視民間團體對傳媒渲染色情及暴力的不滿,推出諮詢文件,贊同應全面檢討有關法例及執行措施,唯有關細節應就新聞自由以及保護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方面須取得平衡。
- 建議所有被列為不雅的刊物若在領有牌照的專門店內售賣,可毋須封膠袋或紙袋,若在普通報攤或便利店售賣,必須封不透明紙袋,而封紙袋之責任應規定由出版商及報社而非報販承擔。
勿以糖衣包裹毒葯 反對政府助長賭風
31/01/2000
勿讓孩子在嗜賭的氣氛下長大!
香港社會不同階層皆嗜賭成風是不爭的事實,除炒樓、炒股外,賽馬方面投注額之高舉世知名。沉迷賭博帶來的社會及家庭問題有目共睹──丈夫因爛賭而虐妻;父母沉迷賭馬、打麻雀而疏於照顧子女;因欠下龐大賭債挺而走險,以至闔家自殺(或被殺)更是時有所聞。
明光社就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之回應
30/11/1999
現時傳媒污染問題嚴重,最理想的改善方法是傳媒可以自律,不用成立監管機構,但我們對傳媒能夠自律並不樂觀。主要是由於幾份最暢銷報章的老闆不肯加入有約束力的報業組織,另外,在目前報業的生態環境,前線新聞工作者難以堅拒執行違反專業操守的指令。
明光社有關「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的問卷調查結果
30/11/1999
注意事項:
- 本問卷之調查對象為18歲以上之成年人。
- 若被訪者反對成立報業評議會,於回答完第6題之反對理由後,不用再回答其餘問題,直接轉往第16題,填寫受訪者背景。
- 你認為現時報章侵犯私隱情況是否嚴重?
(547) 是(轉第2題) 〈85%〉
(99) 否(轉第3題)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