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正教育法案
18/09/2011
美國加州參議院於2011年4月14日通過「公正教育法案」(Fair Education Act),要求學校從幼兒園至12年班的課本及教材正面宣揚對加州及美國有貢獻的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者,並以他們作為「模範」。該法案於7月6日獲眾議院通過,並在州長簽署後正式成為加州法例。
美國加州參議院於2011年4月14日通過「公正教育法案」(Fair Education Act),要求學校從幼兒園至12年班的課本及教材正面宣揚對加州及美國有貢獻的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者,並以他們作為「模範」。該法案於7月6日獲眾議院通過,並在州長簽署後正式成為加州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