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疑點利益應歸於市民
面對今時今日的挑戰,當新上任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不斷重申香港是司法獨立的時候,不單法官和律師,其實全港市民也有責任和權利站出來表達我們對法治的支持。雖然我不是律師,不過,我深信法律不是律師和法官的專利,法治不是單靠法律界去守護,而是關乎全體市民的大事。香港人普遍尊重法治,而法治的真義不只是要依法辦事,要求市民守法,同時也是要彰顯公義,約制政府的權力,讓市民得到應有的保障,以及法庭的審訊必須公開公平公正,不受外界的影響。
我和大部份在香港成長的人一樣,自小便在普通法的文化下成長,並且十分熟悉和認同香港過去一直奉行幾個重要法律精神,包括無罪假定、寧縱無枉、疑犯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可以自己選擇律師、不會以言入罪、法律沒有禁止的事便可以做,以及最重要的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而令人擔憂這些耳熟能詳的特質正漸漸改變。
對法治的衝擊自然包括政府和市民有沒有遵守法律,我相信香港主流社會仍然是堅持反對暴力的,無論是示威者的暴力破壞和警方過份使用武力都不認同。之前美國有警員開槍射殺有色人種的疑犯,以及最近美國國會被暴力衝擊,正好令香港支持暴力鎮壓或者抗爭的人一個好的機會反思,用暴力去維持或者追求自己心目中的公平、公義,結果只會令自己失去原有的支持。
從政人士的政治與道德考量
政府決定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行政長官和政務司司長強調沒有政治考慮,若果他們沒有講大話,那便暴露了過去幾年為何政府的施政會引起那麼強烈的社會震盪,令香港陷入如此嚴重的官民對立和社會撕裂的原因,因為從政的人若沒有政治考慮、或者不懂得考慮政治後果,恐怕不是好心做壞事,就是有勇無謀。當然,最重要的是先搞清楚大家心目中所謂的政治考慮究竟是甚麼?
若果政治考慮是指政治人物在採取某些行動或者作出某些決策時,只是為了確保自己、或者所屬的團體的政治利益為優先考慮,例如政治權力、管治威信、議席、甚至個人將來的利益,而不惜損害公眾利益,對某些人造成嚴重的不公平的話,那樣的政治考慮當然不應該、甚至應該譴責。
不過,若果政治考慮是指作出任何決定之前,除了考慮一些客觀的理據,譬如科學和醫學證據、或者經濟和統計的數據等等,但亦都必須仔細考慮社會上不同階層,特別是受影響人士的利益和反應,而作出適當的調整和配套,以及更詳細的解釋,那麼政治考慮是必須的。就好像上個月底政府曾經決定全面禁止食肆堂食,從防疫的角度來說可能是合理的,但從實際運作來說,由於沒有足夠的配套卻是魯莽和失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