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性傾向歧視的第三條路
14/03/2013
若果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是第一條路,反對是第二條路,那麼,最可行的第三條路就是修訂現有法例,正視一些同性戀者合情合理的要求。
若果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是第一條路,反對是第二條路,那麼,最可行的第三條路就是修訂現有法例,正視一些同性戀者合情合理的要求。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首份施政報告中表示,對於是否需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是一個極富爭議性的課題,必須審慎處理,會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對於有人認為政府不就立法展開諮詢便會令社會連討論的機會也沒有,是言過其實,因為社會上有關討論其實每天都在進行,在香港這個自由社會,誰也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