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不育夫婦

進步的生殖科技 褪色的生命價值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0/09/2014

本港《人類生殖科技條例》對人工受孕訂出嚴格的規定,只有不育的夫婦才能進行人工受孕,亦不可選擇胎兒的性別。然而,本港一間證婚公司在本地報章刊登廣告,推銷她們在泰國開辦的人工受孕服務,並標榜能選擇嬰兒性別。因進行手術的地方是在香港境外,並不受《人類生殖科技條例》規管,所以該公司能走「法律罅」繼續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