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無論由同志團體或平機會做的調查,都沒有證據顯示同性戀者近年在接受教育、享用公共設施或就業等方面出現嚴重的問題,反而願意「出櫃」的同志有增無減。令他們困擾的問題其實往往是家人朋友的不接納;有些宗教不贊成同性戀行為,認為是宗教上的罪,令他們感到被冒犯;沒有辦法結婚及獲得猶如婚姻的福利等,而這些都不是歧視條例能處理的,難道要立法處分不接受子女和同性拍拖的父母?處分不願意和同性戀者做朋友的市民?以及強逼某些宗教更改教義嗎?此外,朱敏健主席上任時強調只會先從自願性的約章而非強制性的法例入手,究竟是主席已暗中改變了他的議程,還是有關報道不準確,平機會有責任盡快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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