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究竟有甚麼值得留戀?
過去幾年為甚麼香港社會有如此重大的撕裂、那麼多的衝突?為甚麼近年愈來愈多人考慮移民?若政府繼續以強硬的政策,以及主張激進抗爭的反對派繼續抱著寧化飛灰、不作浮塵,同歸於盡的心態,到底是能夠扭轉局勢還是加速香港的衰落呢?
一直以來,香港能夠立足世界,是因為香港能夠融合中西文化、左右逢源,具有創意和靈活性,而社會亦充滿和平、自由和包容的環境,很少出現基於宗教、種族和文化差異、以及不同政見而帶來的社會衝突。若果香港變成過往曾經衝突不斷的北愛爾蘭、黎巴嫩,好像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亞塞拜疆與亞美尼亞一樣冤冤相報,立場決定一切,是不會帶來真正的和平和長遠的穩定的,無論我們如何努力爭取和建設也是徒然,政府和從政人士若果只以仇恨、憤怒、強權、打壓、威嚇和抹黑作為吸納和鞏固本身支持者的話,那麼香港有甚麼前途呢?
不能鼓吹暴力、恐怖活動、煽動仇恨、分裂國家、誹謗、淫褻及不雅等法例,很多國家都會有,問題只是傾向寬鬆還是嚴謹。香港人一直以來最珍惜的就是自由,特別是免於恐懼的自由,正所謂就算怕老婆亦毋須怕政府,在茶餘飯後鬧政府、鬧官員面不改容,平生不作虧心事,夜半敲門也不驚,毋須擔心隨時誤墮法網,對於一些無權無勢的小市民來說,可能已經覺得很幸福了。
曾經有笑話比較香港、台灣、新加坡和國內四個華人為主地區的法治觀念,說香港是法律沒有禁止的就可以做,有些地區是法律禁止的也可以照做,有些是法律容許的才可以做,有些是法律容許的也不可以做,邊個地區的法治觀念是怎樣,歡迎自己對號入座。
任何笑話能夠引起共鳴,必然是裡面包含了不少大家在真實生活見過的情況,撇開其他地區不說,香港一直以來都是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都可以放心去做,特別是在表達意見的時候不用提心吊膽,當法律沒有清晰界定甚麼是犯法行為、沒有相關案例的時候,疑點利益應該歸於被告。近來看到許多曾經很喜歡、敢於表達不同意見的人忽然消聲匿跡,噤若寒蟬,對本來充滿自由和創意的香港來說,這無疑是患了重病的徵兆。
而言論自由的其中一個具體的表現就是新聞自由,而新聞自由包括的就是獲取資訊、採訪、報道、評論和傳播的自由,這些自由不應該受到政府的不合理阻撓,由於政府是被傳媒監察的對象,因此,實在不宜亦不應由政府單方面界定誰是傳媒代表。若果某些採訪場地由於地方淺窄,無法容納所有記者的時候,也應盡量由傳媒機構自行協商、派出代表,以免出現只是篩走曾經批評政府的傳媒機構和記者的情況。
沒有言論自由,終日會擔心誤墮法網,會因為一些不中聽的言論而被警告、延長試用期、解僱、甚至檢控,這從來不是香港人嚮往的生活方式,也可能是不少人正計劃離開香港的原因。傳說中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雙普選遲遲未出現,當然會影響不少人對民主前景的憂慮以及不滿,但更影響大家對前途信心的相信是言論自由的不斷收窄,當大家看到社會上一些不公平的現象;一些官員不稱職的表現;一些權貴醜陋的嘴臉;連表達不滿亦充滿顧忌的時候,質疑香港究竟還有甚麼值得留戀亦是十分自然的事。正所謂不吐不快,其實讓市民大眾可以有表達不滿的自由,才是有效疏解民怨的方法。當官員和有權的人缺乏幽默感和容人之量,只會累積而無法化解怨氣!
當然,有些人縱使對香港現況十分不滿,亦不代表香港沒有值得留戀的地方。因為香港仍然有許多我們關心的親人、朋友、熟悉的地方、店舖、甚至花草樹木,人對土地往往有一份難以解釋的感情。因此,大家有跳船、轉船的自由,但不可以不顧一切在風浪中鑿穿這條船,因為堅持留守這條船的人有權繼續生活下去,請尊重其他人認為值得留戀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