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最近因為有基督徒高官不斷要求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令我自己感觸良多,因為我在香港電台做過10年公務員,雖然已經離職多年,但心裡面仍然很懷念作為一個公務員記者的種種經歷,亦很慶幸自己當時遇上的一個能夠放膽履行記者職責,求真相、講事實,對政府施政亦可公開讓不同人士是其是、非其非的年代,我一直相信自己是一個忠於職守的公務員。
我是主修中文的,我自己熱愛中國文化、歷史和哲學,對中國有一份很深很深的感情,無論過去或是現在,從來無一刻想過要否定自己中國人的身份。好慶幸我在97年之前加入公務員的行列,當時英國政府沒有強迫我宣誓效忠英女皇或者大不列顛,否則的話,我應該不會做公務員。我認為公務員的效忠是指忠於職守,服務的對象是全體香港市民,要以香港整體利益為重要的考慮,而不是對上司的愚忠。
當然,作為一個下屬,我是要服從上司的指示,執行上司交託我的職務,不過,這個不是效忠,是盡責。而一個盡責的下屬,若果對上司的決定有疑問,對如何處理一件事有不同的看法,甚至了解盲目執行有關決定會帶來的災難性後果,是有責任向上司如實反映、甚至據理力爭的。現代社會需要的不是愚忠的下屬,而是敢於表達不同意見,協助上司從不同角度思考問題,能在新政策和新計劃出爐之前已充份考慮不同持份者的反應,有思考和批判力的下屬,萬一計劃未經深思已出爐而引起強烈反彈,真正忠於職守的下屬應盡力勸阻上司,希望可以盡快撥亂反正,而不是抱著事不關己、由得你死,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鐘的心態。
在我做公務員的年代,除了首長級公務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和警務人員這些敏感職位之外,其他公務員在政治參與方面都是比較自由的,亦可以私人身份加入政黨,以及出席一些抗議示威的集會和遊行。當然,除了一些與公務員本身有關的福利和政策之外,公務員很少會與政府公開唱反調的,一般是透過內部的溝通渠道去反映。不過,當遇到一些不願意聽意見,剛愎自用的上司,只可以自歎倒霉!或者可以申請調職。當然,若不肯聽意見的是最高領導人,也許是應該考慮自己執包袱走人的! 不過,亦有人會抱著第二種忠誠的心態,因為愛香港而不顧一切繼續表達意見。
當然,「今時唔同往日」的是以前沒有社交媒體,公務員若不滿政府的政策只是在茶餘飯後大吐苦水,今時今日就會在臉書或其他網上群組討論、甚至埋怨。而在社交媒體所講的個人意見 ,好多人有時都以為是私人空間,其實很多時已經是公共領域。大家本來以為是朋友之間的發一下牢騷,其實和拿起「大聲公」向公眾演講沒有太大分別。不過,既然透過社交媒體表達個人意見和感受,已經是這個時代文化的一部份,政府亦都應該與時並進,不應一刀切管制公務員在社交媒體的言論,只要他們在有關媒體的簡介和發表言論的時候沒有刻意表露自己公務員的身份,他們發表意見的權利應該和其他市民一樣。當然,他們仍然受到誹謗、淫褻及不雅、是否失實等法律所規範。
而在反修例運動之中,有數以百萬計的人上街,當中自然會包括一些公務員,若果政府高層沒有努力反省自己錯在哪裡,而是決定封殺一切反對的聲音,執意要連和平、理性的反對者亦要追究到底的話,恐怕只會令真正有志服務香港的人才,日後不再考慮成為公務員。怎樣的政策就吸納怎樣的人才,若要求下屬盲目效忠,只會吸引唯唯諾諾,但求無過、不求有功;返工等放工、日日等出糧的人加入政府。
最後,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在擔任公務員和做其他工作的期間,常常銘記於心的是馬太福音六章24節的說話:「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希望用這段經文與所有不論在政府擔任何種職位的弟兄姊妹互勉,要清楚我們真正效忠的是上帝,而不是上司,更加不是不得人心、剛愎自用、自以為是的上司,若果真的遇到這種人,也許是時候再看看陶淵明的〈歸園田居〉了,何必晚節不保,為五斗米折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