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賭博:點只娛樂咁簡單

鍾劍華    |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31/03/2002

在電視及其他傳媒中,賭時常被包裝為一種遊戲、也是無傷大雅的娛樂方式。有人甚至說:到馬場體會人生百態,更是體驗香港社會熱鬧刺激的一個好方法。究竟賭博可以是純粹「娛樂」嗎?當社會上充斥著「博一博」的氣氛,人怎樣分辨自己在娛樂還是已經沉迷?今期《燭光網絡》特邀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先生撰文分析。
 
觀點的「範式轉移」
 
去年政府發表財政預算案時,提出要積極研究賭波合法化問題。當時仍是財政司長的曾蔭權先生認為,很多人只視足球博彩活動是一種「娛樂」。這一種看法固然有不少人反對,但同意的也著實不少。美國在六十年代後期開展了戰後步伐最大的賭博合法化運動,其中一個最主要的理論根據便是賭博活動的消閒與社交屬性。這一運動至今未休,合法賭博在大小各州遍地開花。在上述觀點的支配下,令普遍人對「賭博」的觀點出現「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由之前以「失調」(Dysfunctional )和「不道德」(Immoral)的角度看賭博,逐漸轉變為以經濟收益、社會作用和行政效能來考慮。很多地方政府亦由一個監察與防治的角色,轉而成為一個促進者,要保証一個新興的賭博工業在宏觀的產業和經濟政策下,有效而公平地運作。到了其極致,政府更會在有意或無意之下,成為了賭博經濟的積極參與者。這一趨勢,過去十多年在澳洲尤為突出。近幾年,中國大陸也有著明顯近似的發展勢頭。
 
從社會學角度分析,「賭博」是一種十分複雜,也包含著多方面象徵意義與社會效能的行為。到了今天,賭博在某種程度上有「娛樂」的作用,亦已成為了一個被普遍認同的社會論述。有一些考證指出,賭博是一種含有文化普遍性與長遠歷史的行為。中國人就有超過四千年的賭博活動歷史。其他古文明在此方面也不遑多讓。有一些賭博方式,有著十分長遠的歷史,以羅馬為例,最早的活動記錄遠至六千年前,至今依然流行。到了今天,在中東及中亞某些地區,參與賭博玩意是婦女們唯一被容許的社交活動,甚至是她們唯一被准許在家庭以外揭開面紗的場合。
 
現時,賭博行為普遍存在。近數十年,賭博活動在型式上多樣化,在組織上企業化的趨勢明顯。在很多地方,賭博經濟已成為一個不能忽視的經濟環節,它與其他消閒娛樂事業的關係也愈見密切。對賭博的社會學研究,可以大略分為兩個對立的陣營。其一是從社會問題的角度來研究賭博;其二是從消閒的社會及經濟功能的角度來看賭博。
 
「賭博」是不是「問題」﹖
 
一般而言,被批評為「較保守」的觀點傾向是從社會問題角度看賭博。這一方面的研究發展得較早,實証的基礎也較深厚,纍積了較多、較具體的資料和數據。這一取向的其中最主要命題,是認為賭博活動可以與其他具玩樂消閒性質的活動區分開來,而區分的主要依據,是賭博活動的其中一個重要動機,是要透過非勞動的方式來尋求金錢回報。基於這一點,賭博的參與者不一定能夠預計風險與個人的承受能力,也可能低估或忽略了賭博後果對個人及週遭的人所構成的影響。因此,賭博可以造成頗為廣泛的個人問題和困難。另一方面,賭博活動會衍生很多不同形式的社會問題,例如罪案。賭博本身,也是個人品格與社會風氣敗壞的反影。
 
因此,抱持這一種觀點的人認為,社會應對賭博行為施加限制甚或禁制措施。社會更不應鼓勵賭博活動的擴散力。這一種觀點,容易被批評為「保守」,妄顧社會與經濟現實,也否定了社會價值的可變與可塑性。更重要的,是被批評為抱持著落伍的、教條主義甚或是清教徒的觀念來省察這變動不居的世道人心。對此一種觀點持否定態度的人亦認為,以「社會問題或病態」的角度看賭博,也根本不可以全面令賭博活動消失,更可能因其禁制取向而對賭博的參與者構成不必要的困擾,也令更有效地管理與導引賭博經濟的發展造成困難。這才是引致「賭博問題」的原因。更遑論要令賭博活動從積極的方向發展及為現代人的生活提供選擇與可能性。
 
賭博是「娛樂」﹖
 
凡布倫(Veblan)在世紀初的著作「有閒階級論」中,從非社會功能學派的觀點分析,認為早在十九世紀,富裕社會階層的成員已喜歡透過炫耀性的消費來展現他們的社會優越地位和財富,在閒睱和社交活動層面,賭博正是一種他們都喜歡參與的活動模式。二次大戰過後,西方社會經濟迅速復原。到了六十年代初,中產階層興起,令消費活動的需要大幅增加。而在娛樂消遣方式推陳出新的同時,帶有賭博成份的玩樂方式也更廣泛地進入一般人的生活當中。在這一情況下,賭博活動被認為已跨越凡布倫所描述的炫耀性消費,而被賦予更廣泛的社會和經濟含義。這些含義大致可分為下列幾方面。
 
首先,是認為隨著經濟改善和生活方式的變化,中產階層以至一般人的閒睱時間也多了起來。本來十分狹窄的勞動空間剩餘,促進了餘睱經濟的發展。賭博被認為是最能產生刺激與樂趣的一種消閒方式。
 
其次,不少經濟學者,心理學家和社會學家都認為,賭博的參與者都不一定是非理性的或盲目的,而參與任何活動都包含理性考慮和對得失的計算。因此,強調賭博的禍害,對賭博加以禁制,及突出少數賭博參與者的病態,都是對賭博的片面認識,也是對人的理性的否定。在強調個人自由、權利和承擔個人責任的意識形態影響下,愈來愈多人不認同應以禁慾的觀點來看待賭博。這一種看法,無疑為賭博工業的發展提供了理論上的支持。
 
第三,也有不少人從社交需要的角度看賭博活動的作用。當工作與餘睱的界線愈見清晰的時候,餘睱活動追求的目標也愈見多樣化。賭博本身便有著多樣化的形式,與其他餘睱活動比較,其特點是無論任何形式的賭博,都與「金錢」這一具普遍價值的媒介有聯繫,因而容易成為人際互動的介面。朋友之間在社交過程中,因而也較能透過賭博突破個性與喜好習尚差異造成的障礙,找到共通的樂趣。
 
研究偏差行為的學者Goffran認為,賭博不獨不是病態,還提供機會讓參與者在玩樂的處境中學習一些社會認同的價值,例如「勇氣」、「公平」、「冒險精神」及「公平」與「規則」等等,而這些都是現代文明社會的主要價值觀。也有社會學家認為賭博活動的功能在於讓人有機會暫時脫離現實的生活壓力,從平淡缺乏刺激及成功感的工作以外,得到一刻的刺激與成功感。賭博因而不單不是問題,還是高度部門分工的經濟體系的「安全活塞」。
 
最後,有另一些學者認為賭博活動可以為競爭力較弱及不能在資本主義遊戲中得到滿足的人提供另一個「機會」。不少人也樂於盡用餘睱,尋求改善自身生活條件的機會。凡此種種,都可以為賭博活動建立較正面的社會意義。制度化了的賭博經濟也為社會帶來大筆可觀的稅收。結果是賭博已發展成為一種龐大及整合性強的企業。近年賭博事業更大張旗鼓,在不同的地方開拓地盤。甚至連強調精神文明的神州大地也在短短幾年之間把賭博玩意正常化。
 
誰人得益﹖誰人承擔﹖
 
不過,正是物極必反,賭博活動在迅速開拓空間之時,其造成的社會影響和代價,再一次引起更多人的重視、關注。不少研究都意圖探討參與賭博的動機。近年,不少証據顯示,賭博不盡是「有閒階級」的「理性選擇」。「消閒」無疑是其中推動人參與賭博的原因,但其相對的重要性正在下降。反之,尋求「快錢」和「不勞而獲」才是最主要的動力。
 
經濟富裕令餘睱時間增加,價值觀的轉變也令「玩樂」與「消遣」的需求得到更大的重視。不過,足以讓人「消閒」的娛樂方式也在不斷增多。賭博只是眾多選擇之一,卻涉及重大的爭議。有人認為,如果有人需要透過賭博活動來達致其他消閒活動的同樣目標,為何不可以容讓賭博活動成為一個「正常的選擇」﹖這一說法,似乎是撃中了對賭博抱有懷疑者的要害。批評他們是「泛道德主義者」也就顯得振振有辭。
 
事實上,要全盤否定賭博活動,在今天的社會似乎是不可能的。正如本文文首所述,賭博活動是有其歷史淵源與文化內涵的。賭博活動在某種意義上具有玩樂的性質,也是難以否定的。不過,在玩樂形式愈來愈多的今天,對賭博的娛樂功能的強調是否已經有點過份﹖社會進步是否意味著人們應有更佳的替代來達致同樣的娛樂目的﹖
 
評價社會現象,很多時是難以完全「非道德化」的。以「泛道德」、「道德主義」或「道德霸權」這些負面描述來否定對賭博的負面評價,本身便是一個攜著濃厚道德含義的評論取向。更重要的,是對於一個富爭議性的社會行為,有節制地接受小眾趣味的存在與由得政府或當權者大力鼓吹之間,是有本質上的分別的。以較持平的態度看賭博不等於要漠視其負面的影響。以「玩樂」、「消閒」來為賭博行為包裝,卻是十分危險而且是有欺騙性的。最熱衷於賭博活動的,往往是沒有多少「閒」可以「消」的勞動階層。賭博造成的代價,也大部份由那一批不是因「有閒」而透過賭博來尋求「娛樂」的人們承擔的。在美國涉及刑事罪行的罪犯不少均與賭博扯上關係。
 
從賭博中得到的稅收,很多是用於各種各樣的福利服務以惠及低下階層。諷刺的是大部份賭博的收入,正是來自該批會受惠於福利服務的對象。因涉及賭博而引致在工作、家庭和社交壓力及問題,也多數出現在經濟機會最少的社群當中。
 
社會在賭博政策上最偽善之處,是一方面強調賭博是正常的娛樂活動,同時卻把賭博造成的問題個人化和病態化,說要提供更多資源幫助「少數」嗜賭成癖的「病態賭徒」。很多病態賭徒都是長期暴露於賭博氣氛下而嗜賭成癖的,青少年過早沾染賭博行為也是引致病態反應的主因。這些危機,正隨著賭博日益「娛樂化」而加深。片面強調賭博的消閒與娛樂屬性,大步伐地開放合法的賭博渠道,在美國、澳洲等地已做成嚴峻的社會問題。
 
賭博可以讓極少數人得到他們從未有過的機會與財富,但大部份參與者都只能鍛羽而歸,一旦不能承受賭博的後果,對自身與家人的影響也會極其深遠。值得思想的是,因開放賭業,提供娛樂,促進賭博會帶來的利益,例如稅收,就業或更多姿彩的娛樂,會換來一些什麼後果﹖這些代價又由什麼人承擔﹖這裡的因果關係,利害計算是很難清楚量化與說得準的。
 
因此,對於在現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合法賭博的範圍,是應當十分審慎的。政府作為社會整體利益的代言人,主動鼓吹賭博,是十分不恰當,甚至是應予譴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