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2006年度傳媒生態調查報告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
19/01/2007

新聞稿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由十八個教育、宗教、家長教師會及社會服務團體組成,為青少年能夠有一個免受不良傳媒資訊影響的健康成長環境而努力,在2003年開始,我們每年均進行香港傳媒生態調查,以反映教師、社工、家長及中學生對傳媒各種問題的意見。
 
  2006年10至11月,我們進行第四年度調查,繼續反映教師、社工、家長及中學生對現時香港傳媒狀況的意見。 (詳見附表)
 
從調查資料所得,我們總結得以下4個很值得留意的重點:
 
1.     2005年相比,受訪者於2006年對傳媒的評分明顯下跌,而超過55%的受訪者更給予5分以下
 
我們邀請受訪者對傳媒於過往一年之整體表現給予評分,10分為滿分,代表為最滿意。於949位受訪者中,57.9%受訪者給予5分或以下,去年給予5分或以下則有44%受訪者,表示受訪者認為傳媒表現不合格有13.9%之增幅;而平均分方面,本年分數為5.23,此分數與去年(5.6分)相比,亦下降了0.37分,(詳見表一),傳媒表現退步,值得大眾關注。
 
2.     受訪者對傳媒最不滿的頭三項分別是:「侵犯私隱」、「渲染色情」、「誇大醜聞」
 
從問卷結果顯示,超過一半受訪者不滿傳媒「侵犯私隱」(58.1%)及「渲染色情」(57.1%),於去年藝人被偷拍更衣照片,明顯引起社會人士極度關注,並共同聲討這些惡行;此外,在一些家庭式的周刊雜誌內,不難發現以標榜女性胴體、女藝人走光相片、男女親密之連環圖片、並作繪形繪聲之描述,令公眾感到厭惡,必須立即停止這種報導手法。
 
其次,亦有超過三份一受訪者指傳媒有「誇大醜聞」(39.5%)及「誤導公眾」(33.6%)從周刊雜誌以誇張的標題,配以不雅圖片及失實內容,我們讉責這等卑劣的報道手法。
       
此外,今年的問卷調查加了一項關於「用字低俗粗鄙」方面的問題,有25.8%受訪者感到不滿:在一些家庭式雜誌中,封面及內文也常用低俗粗鄙、與性有關之字眼作報導手法;為求加強效果,還把字體放大、著色、粗體等,像是替讀者洗腦似的;以上種種行為不但令公眾感到十分反感,還會使兒童及青少年對女性的尊重、正確的文字運用上都會有強烈負面影響。為免兒童和青少年繼續被荼毒,我們十分反對傳媒為求自己的商業利益而妄顧傳媒的專業操守,使用不良的報導手法作牟利手段。
 
3.     受訪者對以發行量作為罰則之看法
 
本年度,我們進一步了解受訪者對以發行量的倍數作罰則的意見,認同率達81%(詳見表八),反映受訪者認為現時的罰則沒有效用。過往,不良傳媒縱使受到懲罰後,還繼續原有作風散播不良資訊,罰款好像只視作恒常支出,對整體財政絕無影響。為營造健康的傳媒環境,當局應對不良傳媒的懲罰之力度必須加強,我們亦要求政府關注現時法例的漏洞,加快向公眾諮詢「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的修例事宜。
 
4.     受訪者認為政府部門監管傳媒不良資訊的有效程度
 
73.3%N=1006)之受訪者認為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和相關政府部門於監管傳媒之角色沒有效用,而完全無效亦是連續兩年達雙位數字,達到11.2%(詳見表六),上述種種偏低之評分,可見影視處在監管不良資訊的問題上嚴重失職。影視處及相關政府部門應盡快提高執法及監察角色的功能。
 
此外,根據我們的經驗,如果市民對影視處處理不雅物品的投訴回覆,有所不滿或要求覆檢不果,根據現時的投訴機制,市民並沒有途徑提出對影視處的投訴,因影視處是唯一的法定的執法部門,將懷疑的不雅物品送檢到「淫褻物品審裁處」;這個情況顯示現存的機制有很大的漏洞,投訴人如對影視處處理投訴有意見或不滿,往往都投訴無門,因此我們亦要求政府關注這個問題,加快向公眾諮詢「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的修例步伐。
 
 
如對以上資料有查詢,歡迎聯絡本運動召集人林強先生。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九日

反色情及暴力資訊運動團體成員(排名不分先後)
 
明光社 學教團  教育評議會
香港小童群益會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香港津貼中學議會
香港輔導教師協會 東區家長教師會聯會 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 學校與社工合作計劃 香港公民教育教師協會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香港學校訓導人員協會 香港明愛社會工作服務部
黃大仙區家長教師會聯會 香港大學畢業同學會家長關注教育組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監察傳媒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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