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7-8-2023) |
教會群體的處事態度有時很有趣,當社會上有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現象我們會口誅筆伐,例如批評一些人是無良僱主、財迷心竅,令僱員的工時太長、工資太低。或者當有弟兄姊妹因為工作太忙或兼職太多,未能參與事奉、出席聚會,或忽略了照顧家人,我們會勸喻他們要有平衡的生活,但當僱主改為教會、佔據弟兄姊妹太多時間的不是工作而是事奉,我們就很容易有雙重標準,對不合理的現象視而不見,甚至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今時今日,仍然有一些教會認為教牧同工既然為主奉獻,因此便不應計較人工和工作時間,彷彿計較人工和工時便是不屬靈,或者缺乏為羊捨命、為主盡忠的精神。當然,若果教會或機構的能力有限,或者在一些經濟能力很差的地區或群體中服事,相信願意委身這些事奉的教牧一定不會斤斤計較,甚至認為這是學習交託和仰賴神的供應的好機會。問題是有些時候,教會或機構明明是有能力的,卻認為教牧同工人工低福利少是理所當然的,因此,不覺得有需要提高教牧同工的薪酬,而當有教牧同工表示有生活壓力,未能應付家庭的需要,可能只會叫對方求主供應而不是求教會供應,甚至會認為這些同工不夠屬靈!
此外,有些教牧同工的工作時間實在太長,與要求降低工時、提高福利的社會大氣候格格不入,而就算工時不算太長的,卻因為星期六和日都是教會的黃金時間,大大小小的聚會和會議都不斷舉行,令同工很多時都無法陪伴家人,就算每星期一或二有補假,但往往由於家人要返工返學而無法一起享受天倫之樂,令同工與家人的關係疏離,特別令配偶和年幼的子女感到被忽視,甚至對教會反感。當教會高舉家庭價值的時候,理應考慮讓同工在家人一般會放假的日子,如星期六、日,起碼每月各有一兩天讓同工可以輪休。而在公眾假期,有些教會很喜歡安排不同的活動如旅行、退修、宿營、講座或聯誼,原意雖好,但卻容易令同工和負責的弟兄姊妹要拋妻/夫棄子,偶一為之尚可,若經常如此則會令同工的家人不悅,教會在考慮聚會和活動的安排時亦應貫徹對同工的家庭友善。而作為會友的,亦不應要求同工隨傳隨到,在工餘時間,除了性命攸關的大事,如家人垂危、甚或遇上嚴重意外,同工趕往安慰和支持家人是應有之義,不過,大家亦要體諒前來表達關心的人未必一定是堂主任、牧師或某傳道,因為每個人都總會有一些本身的要事,只要大家有同理心,代入教牧同工家人的處境,相信在做決定的時候便會有不同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