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主要索引標籤

公眾人物沒私隱?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7/03/2011

近年報刊以狗仔隊追縱藝人、城中名人的情況十分普遍,每天報章或周刊的娛樂新聞都有不少揭秘式的報道。當然,我們同意身為藝人或知名人士,於公眾場所的行為,其一舉手一投足都需要十分小心,因為他們的行為實在對公眾或支持者有著一定的影響。
 

色情體感電子遊戲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7/03/2011

繁忙的工作和學習往往讓人吃不消,不少人會選擇玩遊戲機來減壓,所以,電子遊戲機一直都有龐大的市場需求。除了格鬥、角色扮演、戰爭、射擊、賽車等傳統遊戲外,市場上亦一直存在著色情遊戲。隨著科技的發展,在強大軟件和硬件的支援下,遊戲的內容和形式更豐富,玩家能享受的趣味亦更大了,當然亦包括色情遊戲。
 

當賭博變得老少咸宜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7/03/2011

賭,向來給人的印象,都是在投注站門外,一大班男人,或站或坐在街上,左手夾煙右手拿起筆,若有所思在圈馬纜。可是在馬會近年的努力下,馬場已漸漸打造成老少咸宜的地方。
 

感冒與口罩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7/03/2011

流感高峰期又到,農曆新年後開課的第一天,就有學生患病,學校要考慮停課,但辦公室的成年人可沒有這種「優惠」。有調查發現,八成人感冒仍然上班,令辦公室成為播毒溫床。有人藉機埋怨工作地方空間小,壓力大,沒有人敢放假,惟有帶病上班也不請病假;有人甚至認為戴了口罩代表「患病中」,為免自己變成生人勿近的人,寧願不戴。

「負」榮譽學士 The Debt-Class

招雋寧    |    明光社 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27/03/2011

經歷艱苦的公開考試,莘莘學子步入大學,最困擾大專生的可能不再是功課和試卷,而是沉重學費。

開展通識及生命教育視野

楊潔華、沈雅詩    |    明光社督導主任|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資源管理)
27/03/2011

面對社會愈來愈複雜的議題,例如倫理、性文化、傳媒操守、賭博等,坊間可以讓教師、社工、學生們等一籃子地搜集相關素材的資源庫實在不多,明光社的「生命及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卻提供有關的服務。

外國相繼修例 兒童強姦犯可收監

吳慧華、廖珮盈、鍾漢池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實習學生
27/03/2011
根據香港現行的普通法推定,年齡在14歲以下的男童並無性交能力,而這推定其實是源自羅馬法,當時法庭視14歲為青春期的開始。到了在19世紀,在R v Waite 一案中,首席法官柯律治勳爵(Lord Coleridge CJ)宣稱普通法規則清楚訂明 「14歲以下的男童在生理上不具備干犯(強姦)罪的能力」。

拒絕陰暗,擁抱光明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7/03/2011

社會每日都在上演不同的荒誕劇!當政府以為自己慷慨解囊、大派銀紙的時候,換回來的並不是讚賞;當我們以為校園應是較單純的地方,卻原來暗藏不少性侵犯的危機;而應仍是天真爛漫的少年,卻可犯下令人髮指的罪行。

學校,性教育的工場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7/03/2011

性是我們與生俱來的一種慾望,但在不少人心中,性是一個禁忌,不想談也不需教,相信人長大了便自然懂。但事實青少年的成長需要人同行,為他們提供指引,帶領他們成長。在這性資訊紛亂的世代中,學校在青少年的性價值觀建立方面,乃是一個重要的堡壘。

性罪的法律與良知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7/03/2011

人性本善?這是不少人心底的期望,但現實有時卻令人心寒。年紀輕輕便偷竊、欺凌、非禮、甚至強姦、殺人也不是極其罕有的新聞。對於普通法一直假定「14歲以下男童無性交能力」,明顯與現實有很大的落差,但若照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廢除這項推定,將來涉及強姦案的14歲以下男童就要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