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的下半年,香港的大型遊行特別多,除了在年尾的反世貿會議遊行外,在年中有「七.一」遊行,在十二月上旬,亦有衝著政改方案的「124爭取普選大遊行」,各大型遊行都有超過數萬名市民參加,這可算是體現社會民主的其中一項指標。但市民對遊行呼籲從可得知?除了是在媒體上的廣告外,相信大家都會留意到不同報章都在遊行前夕有不同的報導手法,甚至有部份報章用立場鮮明的標題,呼籲讀者上街,讀者又如何解讀此類新聞?報章起用有立場的標題及內容鼓勵市民上街,到底誰在影響民意?玩弄民意的黑手,是政府、政黨、傳媒?還是互相包庇、同流合污?
政府十月公布政改方案,建議零七年特首選舉新增八百名選委,包括全體529名委任和民選區議員在內;零八年立法會選舉中加設5個地區直選議席和5個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由全體區議員互選產生。政改方案惹來泛民主派大力抨擊,更被形容為「鳥籠民主」,他們指出529名區議員互選產生6名立法會議員,是小圈子選舉;讓102名特首委任的區議員投票選立法會議員及行政長官,背離民主原則;沒有普選時間表,等於否決了絕大部份市民的訴求。
文字版 (燭光網絡 46期)
傳媒教育教案──124大遊行多面睇
燭光網絡 46期 (p.18)
26/01/2006
「我真係估『佢』唔到!」
燭光網絡 46期 (p.21)
26/01/2006
直到今天,我母親還會因為我的職銜- 「性教育項目主任」- 而笑出來,她做夢也沒有想過她的兒子有天會走上這條路,但其實包括我自己,直至在報紙看見招聘啟事前亦從來沒有想過投身於這工作。
不少朋友都知我本來的工作計劃是希望投身紀律部隊,但因身高緣故,我在香港投考警察失敗,但感謝神,我沒有因此而意志消沉(當時我自己亦十分驚訝),亦在那時我想起一位教授的教誨:「一個健康的社會,在維持法紀方面不可能單靠警察… 犯罪行為是由很多因素促成,特別是在少年時期,得不到適切的價值或倫理指引,加上沒有一技之長,便很容易走上犯罪的路。又或有些人本身就聰明絕頂,讀書時成績優異,只是價值觀出了問題便可成為害人不淺的罪犯…」我當時便立刻想起數年前一位律師因強姦家中的菲傭而毀了自己的前程,另外他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亦不是鐵窗生涯所能彌補。究竟貧窮會否使人犯罪?並不一定。相反,價值觀才是關鍵,那位律師怎樣看兩性角色或他的性觀念才是關鍵。所以希望找到一份可以幫助青少年建立正確和健康價值觀的工作頓時成為我的新工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