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同性婚姻的一言一語
17/09/2015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憲後,隨後掀起陣陣漣漪,影響世界各地,香港也不能倖免。雖然同性婚姻的討論在近來沸沸揚揚,但這卻是經年備受各方討論的議題。以下我們輯錄了各方關於同性婚姻的言論,讓讀者參考。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憲後,隨後掀起陣陣漣漪,影響世界各地,香港也不能倖免。雖然同性婚姻的討論在近來沸沸揚揚,但這卻是經年備受各方討論的議題。以下我們輯錄了各方關於同性婚姻的言論,讓讀者參考。
在權力關係處於上位的一小撮人,為求無權(但卻可能勢力龐大)的多數接受某些政策時往往以「袋住先」作理由,遊說他們先同意現時的方案,日後再在政策的細節上調整。「循序漸進」與「一步到位」總成為當權者與無權者的爭論點,在雙方各不相讓的情況下,事情究竟會否「一拍兩散」,然後雙方各自將責任推到另一方身上。
最近有關變性人結婚和同性婚姻的討論,都把婚姻的定義變成一個炙手可熱的社會問題。作為信徒,我們對婚姻的定義自然要從《聖經》的教導開始,然後也要思考如何把合乎信仰的教導轉化為世俗人能明白的言說,讓人明白《聖經》的真理是關乎萬民的。
性別是每個人天生和核心的身份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自1967年開始,每五年進行一次的「香港家庭計劃知識、態度及實行調查」,訪問本港已婚或同居女性及其伴侶,評估香港在家庭計劃及生育方面的現況。最新的2012年調查結果剛在過去的5月份公布。[1]
終審法院5月就變性人W案件的判決,引起社會很大迴響,法庭認為法律要反映社會的轉變及當今社會的情況,但法庭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社會對婚姻觀念已改變,只在判辭第18段指出世界很多國家、地方已接受變性人婚姻的情況,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香港人已接受變性人婚姻。事實上,法庭亦明白有關判決的爭議性非常大,因而決定暫緩執行判決12個月,留待立法機關修改相關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