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褻及不雅
本末倒置的淫審條例第二階段諮詢
近日,政府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進行第二階段諮詢,可惜今次諮詢完全失焦,本末倒置,最應該討論的物品定義和互聯網的規管,一律以不同的理由而不再諮詢,以為推出文件交差就過關。但事實上近日不少新聞就在說明,為何規管重要,並清楚道出現行條例的不足。
瀕死翻生?—遲來的淫審條例第二輪諮詢
自08年進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一輪諮詢後,音訊了無,正當淫審條例瀕死狀態,現屆政府突然進行第二輪諮詢,並定於新政府上場後的7月中才完結,可謂誠意欠奉。是次修訂內容避重就輕,對淫褻及不雅二字定義仍然含混;修訂雖提議最高刑罰加倍,惟過去法官判刑甚輕,對屢犯的傳媒機構阻嚇作用不大。
毋懼傳媒的歌利亞
免費報章《爽報》面世一個月,雖然一出版便被一些家長、教育及宗教團體聯署譴責,除召開記者會,到報社抗議和街頭簽名,呼籲其老闆及總編立即停止渲染色情暴力之外,有關報章亦已超過二十次被裁定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指有一些不雅(即不適合十八歲以下人士觀看)的內容,卻沒有警告字眼和包膠袋。
免費色情報,不爽
報章中灑鹽花,其實不是今日的事,早至祖父輩的年代,色情圖畫,故事散落在報章的副刊中間,是舊聞。那麼為何本周所推的免費報《爽報》,卻遭窮追猛打?香港的免費報,運作形式有好幾種,有部分是同一報業集團,稿件互通,又有用最少成本,炒稿(改寫新聞稿、各大報章的即時新聞和電台、電視的報道)、駁料(向其他報館的記者查詢)而集大成的,亦有以評論、專訪為主。惟近日出版的《爽報》,真的專賣一個「爽」字。
三年又三年 淫審條例何時改?
2009年7月,《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檢討首輪諮詢完成,報告除了表示會討論一系列網絡中的淫褻資訊外,更建議要就淫褻物品的定義,進行研究和商討。
可惜有關的諮詢至今仍然遲遲未見,不論網內網外,大量「踩界」物品充斥巿面,條例未能處理,家長、教師,甚至青少年面對橫流的情慾,已經避無可避。
反皮草也要尊重他人
一個保護動物組織拍了一輯宣傳片,由艷星彭美拉安德遜扮演性感機場保安,起初一對全裸並露出臀部的男女成功過關,之後一位用真皮皮帶的男士被剝去皮帶,而另一名穿動物皮草的女士,除被強行剝去皮草之外,甚至要用手扣鎖起帶走。有關廣告未能通過美國和本港多個機場廣告公司的審查,無法在機場播放。
美國社會對色情物品的爭議
對色情事業和色情物品的管制,一直以來都是爭論不休的課題。像美國這樣的自由社會,自八十年代的印第安納波利斯法案(Indianapolis Ordinance)的事件之後,對色情物品管制的討論,便越來越熾烈。
從法律觀點看條例的修訂
政府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加強對經常發佈不雅內容報章的管制,例如規定其在封面加上警告字句,在每一頁加上紅線;又建議改組淫褻物品審裁處,使其更近似審裁組織。
人物專訪:影視及娛樂事務處署理處長李忠善先生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諮詢文件出爐後,各界人士對這份文件都紛紛進行討論和表達意見,有鑑於此,本社訪問了影視及娛樂事務處署理處長李忠善先生,了解現時機制在執法上的問題和現況,以及是次諮詢文件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