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死者」也可轉換時
較早前警方於紅磡海濱長廊對開海面發現一旅行篋,裡面藏著一具亞洲裔女子的屍體。由於當時警方並未能確認死者身份,有些傳媒就翻查失蹤人口記錄,嘗試以有限資料找出該死者的身份。
較早前警方於紅磡海濱長廊對開海面發現一旅行篋,裡面藏著一具亞洲裔女子的屍體。由於當時警方並未能確認死者身份,有些傳媒就翻查失蹤人口記錄,嘗試以有限資料找出該死者的身份。
特首選舉雖然曲終人散,不過,傳媒在當中所扮演的角色,卻仍然值得我們反思。傳媒既是打手,又要公正報道;報章受老闆操控,但記者卻要在愈來愈窄的新聞自由中找到自己的空間;編輯收到四方八面的黑材料,既須要核實,但又要在競爭白熱化的傳媒戰中不會「輸新聞」……如此糾纏的傳媒問題,該如何解讀?明光社早前便舉辦了「謠言止於傳媒?特首選舉報道亂象」傳媒通識教育研討會,邀請四位講者分析傳媒亂象。
明光社關注近年社會上一些令人厭煩的纏擾行為,認同有需要立法管制一些威脅和騷擾市民大眾正常生活的纏擾行為(即在某段時間內針對某人所做出的一連串使該人受騷擾、驚恐或困擾的行為[1]),以保障公眾利益。不過,大前提是必須在個人私隱與表達自由/新聞自由等權利之間取得平衡。
今屆特首選舉,廿二萬市民上周只能在「被癱瘓」的民調中投票,反映市民追求民主、雙普選的心十分熾熱。但奈何傳媒朋友卻似乎開倒車,觀乎有關特首選舉的報道,很多都未能做到中肯持平,嚴重影響新聞行業的公信力。
特首候選人唐英年在選舉提名前被揭發其住宅涉及僭建,電視台、報館即出動大型吊臂車(俗稱吊雞),把記者吊到兩三層樓高,然後從高位拍攝和採訪現場實況。
去年農曆年前夕,有電影商竟肆無忌憚於年宵市場中,出售與電影相關的意淫宣傳產品,引起公眾嘩然。由於年宵市場乃男女老幼閒逛的地方,本社認為,在場內售賣色情物品,會對未成年的男女及兒童造成不良影響。
傳媒最蠱惑人心,因為有時你被蠱惑了,還以為自己是聰明人,自我感覺良好大於一切,沒有想到更深層次的人性,會有機會被活埋。
看到內地兩歲的小悅悅被車輾過後,十八名途人視而不見的短片,令人揪心。傳媒報道事件後引起廣泛關注,除了訪問小悅悅父母,追尋兇手外,更找到那位具惻隱之心的拾荒婦和那些見死不救的路人甲乙丙,惟道出的卻是更悲情的社會。
免費報章《爽報》面世一個月,雖然一出版便被一些家長、教育及宗教團體聯署譴責,除召開記者會,到報社抗議和街頭簽名,呼籲其老闆及總編立即停止渲染色情暴力之外,有關報章亦已超過二十次被裁定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指有一些不雅(即不適合十八歲以下人士觀看)的內容,卻沒有警告字眼和包膠袋。
十二小時內,四宗持刀斬人案在同一區內發生。警方無視巿民安全,完全不公開消息,直到有傳媒報道,區議員投訴、示威,才簡單發佈部份資訊。事件令公眾嘩然,警方作為保障巿民安全,維持社會治安的重要機關,在社區最需要保安消息時,居然不公佈案情,令人質疑政府為何要封鎖消息。
一年一度的「傳媒生態問卷調查報告」又出籠,由18個包括教育、家長教師會、宗教及社會服務等團體組成的「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剛於本月初向大眾公布千多名市民對去年傳媒生態的觀感。